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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与造型分析

光线与造型分析

第三章光线造型表现手段

第五节光线与造型

生活中所见到的物体都以“形体”的方式存在。

形就是物体的大小、形状、色彩、质地和线条等;而体是指体积,占有一定的空间。

同一个形体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观察,可以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的;可以是鲜艳夺目的,也可以是色彩平淡不饱和的;不同的背景可以使主体突出,也可以使主体看不清楚。

而这一切都与光线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影视摄影创作中,用一个二维的银幕或屏幕表现出三维的立体空间是摆在摄影师面前的首要任务,造型更是离不开光线,光线的造型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能生动地再现、塑造被摄景物的影调层次、立体形态、表面质感、空间深度、色彩还原等,并运用它们去创造富有造型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的屏幕形象。

一、影调层次

影视画面表现出的影像的明暗层次为影调层次,简称影调,它是构成影视屏幕上可视形象的基本因素,是画面构图、形象塑造、气氛烘托、情绪传达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幅绘画、照片、电影、电视的画面都是由两个以上的黑、白、灰阶调构成。

生活中景色的阶调层次十分丰富多彩,但艺术家可以用两三个阶调去反映它,也可以用更为丰富的层次去反映它。

黑白木刻就是用黑与白两种阶调构成的画面;速写也是用黑白线条和白色衬纸两种阶调构成的画面;而我国的水墨画则注意运用黑白灰的各种过渡层次。

 

作为艺术,影视画面同样也是以多种阶调关系构成不同影调形式。

画面中,由于阶调明暗所占比例多少的不同可分为高调、低调、中间调;由于阶调反差的不同又可分为硬调、软调和中间调。

1.高调

以浅灰至白色以及亮度等级偏高的色彩为主构成画面的影调为高调,又称明调、亮调、浅调。

拍摄这样影调的画面摄影师必须运用胶片或摄像机特性曲线的中部到肩部。

在拍摄高调画面时,摄影师一定要注意选配少量的黑色或亮度等级较低的色彩,以使画面中的亮度更为突出,画面的影调层次更为丰富。

高调画面中的黑是最“珍贵”的。

但如果深色的物体多了又会破坏画面的高调效果。

拍摄高调画面多采用亮背景前的亮景物,并多运用散射光照明。

用直射光时要选择使景物投影减少到最少限度的光源投射方位,同时要注意主体与背景、主体与陪体之间的区分,使观众能清晰辨认一切景物的形态与轮廓。

高调画面给人以明朗、纯洁、轻快的感觉,但随着主题内容和环境的变化,也会给人以惨淡、空虚和悲哀的感觉。

高调画面有时也用于表述特定的心理情绪,如幻觉、梦幻、幻想、欢乐、抒情等场景。

比如电视剧《粉红女郎》中的画面绝大部分是高调画面。

 

影片《小花》中,秀姑负伤后,表现她牺牲前处于弥留之际的一种幻觉,就是用高调表现的。

 

2.低调

由深灰到黑色及亮度等级偏低的色彩为主构成画面的影调为低调,也称暗调、深调。

与高调相反,摄影师拍摄这一形式的画面主要运用胶片和摄像机的特性曲线的中间部到趾部一段,选择深色背景和深色景物,多采用侧光、侧逆光、逆光或顶光等光位照明,可利用剪影、半剪影或大面积的投影构成低调效果。

在处理低调画面时也必须采取少量的白、浅灰或亮度等级偏高的色彩,或勾勒少量的轮廓光、配以适量的耀斑,以反衬画面的大面积的暗色调,增加影调层次,不至使画面影调发灰、发闷。

一般夜景、洞穴、煤矿等环境有利于创造低调摄影效果。

 

低调画面给人以凝重、庄严和刚毅的感觉,但在另一种环境下它又给人以黑暗、阴森和恐惧的感觉。

低调画面也用于表现深沉、压抑、苦闷、恐怖等心理情绪和环境气氛。

3.硬调

画面明暗对比、色彩对比强烈、鲜明,两个相邻阶调间反差大,景物的色彩多采用原色,少用过渡色和补色,多采用侧光和侧逆光的照明,使被摄体受光面与背光面产生明显的光影对比,画面影调缺少丰富的过渡层次,物体间大结构关系清楚,但缺少质感的细腻描绘,给人以粗犷、尖锐的感觉。

一般多用来表现战争、恐怖等气氛。

如一部以抗美援朝为背景的音乐电视作品《记忆中的你》,其中有一段场景是描写战争上几个负伤的战士,他们手拉着手紧挨在一起,摆出各自不同的造型,背景是硝烟弥漫的战场,用光方面的特征是对逆光和单侧光的着重运用。

造成一种神秘感和紧迫感,所表现出来的画面类似于版面和雕塑效果的硬调画面,表现战争题材和风格粗硬狂放的电视作品的特征。

影片《辛德勒名单》中法西斯对集中营的平民进行惨绝人寰的屠杀用的是昏暗的硬调,令人感到十分压抑和恐怖。

4.软调画面

明暗对比柔和,色彩对比和谐。

画面中两个相邻的间调间反差小,景物色彩多选用补色和过渡色。

在软调画面中往往不出现最亮与最暗的层次,中间过渡层次丰富,级差小,物体质感表现细腻。

在拍摄时,多用散射光、正面光以减小景物的投影,或冲淡阴影的暗部。

在运用侧光、侧逆光的同时要注意使用散射光来冲淡景物受光面与背光面的强反差、增加过渡层次。

软调给人以细腻、柔和、含蓄、抒情的感受。

软调效果的形成与选择拍摄对象、胶片、光学镜头、曝光量、照明方式、洗印技巧均有密切关系,同时也可采用镜头纱、背景纱、施放烟雾、加柔光镜等多种手段完成。

 

前苏联影片《这里黎明静悄悄》战争部分用黑白片的硬调画面,以突出战争的残酷性;而表现和平生活则是用明亮的彩色软调画面表现女兵们对战前幸福生活的回忆。

       

5.中间调

从明暗对比的关系讲,中间调是处于高调与低调之间的,影调对比适中,阶调层次丰富,拍摄时是利于特性曲线的直线部分,曝光正常,光线明暗对比适当,景物的轮廓形式、立体形态、表面质感均能得到正常的表达。

从反差的角度看,中间调是处于硬调和软调之间,两个邻近的阶调之间的差别适中。

接近人眼观察景物时的正常感受。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景物本身的彩色不同,光线照射(晴天、阴天、顺光、侧光、逆光等)的条件不同,物质表面结构所形成的反光率不同,由景物亮度明暗对比、色阶差别所形成的阶调层次极为丰富,光比可达10万倍之差。

一般有正常视力的人可以识别600左右消色的阶调关系。

而且人眼可以自动调节瞳孔,使得景物从最亮到最暗处都能观看得清清楚楚,感受到景物从最亮到最暗的丰富阶调。

但是电影胶片和电视摄像机的宽容度是有限度的(电影胶片最大只能容纳128倍的密度间隔,而电视摄像机最大只能容纳32倍密度间隔)。

因此摄影师要根据创作的需要、作品的风格、艺术构想,恰如其分,得心应手地再现影调层次,体现创作意图,就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影响影调再现的因素。

影响影调再现的因素有:

景物本身的色彩配置及反光率、光线、胶片和摄像机的性能、曝光条件及光学镜头、光学附件、施放烟雾、空间加纱、拍摄角度和距离等均能影响画面影调层次的再现。

在控制影调时这诸多因素都在摄影师的考虑之中。

二、立体形态

物体是由许多不同形态的简单几何形体组合而成,物体的立体形态是以三度空间(长、宽、高)来体现的。

无论球体、圆柱体、长方体还是圆锥体,都是由简单的元素:

点、线、面组成。

所以物体可以简单地理解成由无数个方向不同、形态不同、大小不同的面所构成。

从绘画的知识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体是由面包围、组合而成的。

最简单的体,如圆球是由一个面包围而成、圆锥体由两个面组成、圆柱体由三个面组成、立方体由六个面组成。

物体的形态千变万化,面的组织、结构也是复杂多变的。

在客观世界中,人们遇到一个未曾见过的对象,对它的立体形状的认识,是通过多角度的观察才能获得整体的印象。

以后再看到它的时候,由于某一个观察角度看到的形状与过去的经验表象相结合就形成了该物体立体形状的全貌。

在实际生活中落在人眼中的立体形状,只是该物体在某一观察角度上能被人眼睛看到的样子。

如立方体我们最多只能看到三个面,结合已有的经验就知道它的全貌是什么样子。

立体形状是占有三度空间的形式,与透视现象有关。

为此,就特别要注意让眼睛向纵深发展的面(即厚度)观察,摄影师在通过二维的平面表达三维的立体物时,就是要紧紧抓住这个关键的因素。

我们从简单的几何体中就可以看到这种关系。

如图6——6A图,只看到一个平面没有立体的感觉;B图看到两个面,且有纵深定向面的表现,有了立体的感觉;C图看到了三个面(这是立方体所能看到的最多的面),它较之B图有了更强、更具体的立体的概念。

 

        A图                B图                          C图 

                        图6—6立体示意图

由此看来,要表现好立体,一要表现出纵深定向面;二要表现出尽可能多的面;三是让表现出来的面有更多的明暗变化。

完成这三种表现的基本条件:

一是选择合适的拍摄位置;二是选择合适的照明条件。

围绕拍摄对象有众多的拍摄位置,对结构复杂的物体来说,在不同的拍摄位置上,会看到不同的立体形状。

从光的性质出发考虑,光的强弱、光的形态和光线的投射方向都会影响物体立体形态的表现。

在直射光条件下的物体不同定向面有鲜明的明暗变化,立体感强;散射光照明条件下,物体被普遍照明,物体的不同定向面,明暗变化不显著,立体感弱。

在强光下物体不同定向面的结构面明暗对比大,显得粗犷,特别是大结构面的物体能表现出极强的立体效果;弱光照明条件下明暗面对比小,有立体感的表现,但不如强光有力度,弱光往往过度层次丰富,显得比较细腻,对一些立体结构面变化细微的物体能表现出较好的立体效果;顺光能普遍照明所看到的部位,物体没有明暗变化,立体感不强。

斜侧光可使不同定向的结构面有被照明与未被直接照明的区别,能表现出明显的明暗变化,因而立体形状明显,立体感强;逆光眼睛所看到的面,都处在阴影中,只有鲜明的轮廓,没有明显的不同结构面的变化,因而立体也得不到表现。

除光线和拍摄角度外,透视规律、运动、线条和色彩等都会影响被摄主体的立体感的表现。

 

立体形状由于物体不同,照明条件、观察角度(拍摄位置)不同,有丰富的变化,然而并非所有的形式都能表现出该物体的特征。

因此,在造型中还要注意立体形状明确并具有该物体特征的立体形状。

另外还要注意立体形状是否悦目、是否美。

一个表现了该物体特征的立体形状、美的立体形状,才是真正完成了立体形状的造型任务。

三、轮廓形式

轮廓形式是对象外部形象的特征,是人们区别这一物体与那一物体的基础。

在一幅画面里,轮廓形式就是对象与背景、这一物体与那一物体的分界线,是物体的外边界。

轮廓形式随不同的对象有区别,即使同一对象,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也可以有不同的轮廓形式。

轮廓形式对视知觉来说,图与底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要使物体的轮廓形式能得到清晰的表现,就要使物体能从背景上分离出来。

而主体与背景间的亮度对比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它能构成被摄主体的轮廓,能使主体从背景中分离出来,被摄主体与背景之间阶调差别越大,越显得突出,相反,如果两者之间阶调相同,就无法使主体物从背景中突现出来。

从影调角度区分,常见这样一些方法:

亮的主体物衬托在暗的背景上;暗的主体物衬托在亮的背景上;在明暗过渡的主体物,可采取中性灰的背景,以便使主体物的暗处与亮度都能得以表现;也可采取主体物的亮处衬以暗背景,暗处衬以亮背景。

当然,若遇到亮的物体在亮背景前时,要选择合适的拍摄方向和照明方法,使主体和背景之间用暗的轮廓线来区分;暗的物体在暗背景前时,要选择合适的拍摄方向和照明方法(如逆光和侧逆光),使主体和背景之间用亮的轮廓线来区分。

以上主要是依靠光线的造型作用。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色彩、动静、虚实对比等展示物体的轮廓形式。

色彩对比:

利用色别不同,分别处理主体与背景。

如用互补色,利用彩色与消色分别处理主体与背景;利用色明度不同分别处理主体与背景;利用色饱和度不同,分别处理主体与背景。

 

处理轮廓形式应该注意的问题:

1、注意轮廓形式是否表现了该物体的特征、是否具有典型性。

2、注意轮廓形式的表现是否符合创作意图、主题表现的要求。

3、注意轮廓形式的表现要悦目、要美。

当然,这是在一定的创作意图、一定的主题、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以最大的可能给给予主体最美的展现。

四、质感

在客观世界中,物体的“质”就是指构成物体的材料的性质,又称“质地”。

不同的物体可能由不同的材料构成的,因此,就表现出各不相同的物质属性,如木质的、金属的等等。

这些不同质地的对象,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使人们能区别、认识它们。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如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准确认识它们的。

然而,影视画面只是一种视觉形式,人们只能通过视觉的感受,从而想象、判断原来的物体的质地。

因此,摄影只能通过视觉来展现客观对象的特制属性。

摄影的质感表现,确切地说,应该是“视觉质感”的表现。

质感,在影视画面中是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唤起人们如看到真实的对象一样的感觉。

质感的表达有利于真实、生动地再现客观世界外,还可以与人物的心理、感情结合表现各种心理感受。

物体的表现结构一般指光滑的或是粗糙的表面等。

这些表面结构各有不同的光学特性:

有的具有单向反射性质,有的具有单向反射和散射的混合反射性质,有的呈现出极强的漫反射性质。

单向反射性质属于镜面,其反射特性如图6—7所示。

玻璃制品、电镀的、抛光的物体等均有此性质。

它们的特点是,在反射角上能见到光源形成极亮的耀斑,而周围则亮度很低,形成极大的明暗反差。

周围有明亮物体时,在该表面也能看到明亮物体的反射影像。

表现此类物品,宜用大面积的散射光照明形成大的亮块面,或者提高周围环境的亮度表现反射影像,以表现其单向反射的性质。

 

图6—7单向反射表面反光示意图 

图6—8混合反射表面反光示意图 

图6—9漫反射表面反光示意图

混合反射性质的属于光滑表面,其反射特性如图6—8?

所示。

丝绸织物、皮革制品、某些油漆物及金属制品等均有此性质。

它们的特点是在反射角上,能见到一片闪光,附近部位有一定的明亮度,形成一定的反差。

表现此类物品,宜用柔和的散射光,表现其闪光特性。

“光泽”是这类表面的特征。

在照明处理中要处理好光泽的位置、数量和强度。

例如在人物近景或特写中,人脸上的耀斑(光泽)往往出现在面部突起部位,如鼻尖、颧骨等,一般只有一个耀斑,而且亮度不能太亮。

漫反射特性的属于粗糙表面。

其反光特性如图6—9所示。

粉刷的墙壁、没有油漆的木器、棉毛织物等均有此性质。

它们的特点是对投射其上的光线,向各方向反射,其表现亮度比较均匀,在不同方向的直射光照射下呈现出不同形态。

垂直的直射光照明时,表面凸起部分与凹下部分都得到均匀照明,因此不能再现物体表面的起伏不平状态,失去了应该有的质感。

在散射光照明下,“波谷”、“波峰”都得到均匀照明,同样不能再现出粗糙表面特征。

表现此类物体的质感,宜用直射光在侧面方向照明,使凹凸部分得到不同的照明,有明暗对比,能较好地表达粗糙表面的起伏感。

五、空间感

人眼所见到的物体都有一定的体积,而物体与物体之间又具有一定的距离,这就构成了物体的空间世界,空间具有长、宽、高三维的特征。

电影电视和绘画都是平面艺术,银幕和屏幕画面只有长、宽二维空间。

在二维平面上表达三维空间,就是摄影造型的任务之一。

一般来说,客观世界的空间展现有两种形式。

一是空气透视现象;一是线条透视现象。

关于线条透视现象在第二章(光学镜头的表现功能)中已做过阐述,摄影是利用拍摄角度、距离、高度和光学镜头的焦距选择来处理线条透视,从而处理画面的空间感的。

空气透视是以明暗配置展现空间的一种形式,其现象表现为:

1.景物距离观者位置的远近不同,明暗不同。

近处景物暗,远处景物亮。

(即近暗远亮指影调)

2.景物距离观者的位置远近不同,明暗反差表现不同,近处的景物明暗反差大,远处的景物明暗反差小。

(即近大远小指反差)

3.景物距离观者位置的远近不同,景物的轮廓清晰度不同,近处的景物轮廓清晰度高,远处景物的轮廓清晰度低。

(近实远虚指影像)

4.景物距离观者的位置不同,色彩表现不同。

近处景物的色彩饱和度高、色反差大;远处景物的色彩饱和度低、色反差小,极远处的景物被罩上了一层青色。

(近暖远寒指色彩) 

空气透视现象的产生是由于观者与景物之间存在的空气介质所形成的结果。

这些空气介质对光线有一定的散射作用,被散射的光线如同在观者与景物、景物与景物之间加上了一层层“薄纱”。

当观者与景物距离较小时,空气介质层薄,散射的光量小,对观察景物影响不大。

当观者与景物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大时,空气介质层也随之增厚,散射的光量也随之增大,有如“薄纱”逐渐增多,特别是短波光更容易被扩散,使无色的大气染成了淡蓝色,随着距离的增长,蓝色调越重,观察的视觉效果有了很大变化,结果就产生了上述的各种现象。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空气透视现象,也就影调透视、大气透视现象。

空气介质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烟雾、尘埃形成的空气介质;有水分子(雾气)形成的空气介质。

它们都十分明显地表现出大气透视效果。

但当雨过天睛时,由于空气较为透明,大气透视现象就不太显著。

另外,人们对大气透视现象的感觉还与光线有关:

逆光条件下最为强烈,而顺光状态最弱。

所以,摄影师可通过光线方向的选择,控制画面空间感的表达。

 

从上述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出,影响空气透视的主要因素是:

大气状况和光线方向。

空气越浑浊,含尘埃和水蒸汽越多,空气透视现象越强烈;光线越逆,空气透视现象越强。

但是,大气状况并非在任何拍摄的时候都是理想的。

因此,我们经常运用各种方法来造成空气透视的现象,以达到表现空间的目的。

1.拍摄中,摄影师可以通过放烟雾增加大气透视,而且还可以利用阳光照明方向的选择控制画面空间感。

2.利用人工光加大前景的光比,减弱背景的光比,形成近处的景物反差大,远处的景物反差小的现象,增加画面空间感。

3.在外景中选择较暗的前景,造成近暗远亮的大气透视现象,增加空间感。

4.利用色彩的安排、色光和色温的变化,使物休的颜色近暖远寒、近处色彩饱,远处色彩不饱和。

5.利用光圈和焦点位置,控制画面景深范围,从而达到近实远虚的效果,增加空间感。

利用虚实对比,同样也离不开光线,画面形成近暗远亮,增加了大气透视效果。

6.利用雾镜或镜头纱造成大气透视效果,也可以增强画面的空间感受。

光线是塑造画面空间感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

影视摄影塑造银幕空间感,必须调动摄影的一切表现手段来共同完成画面空间效果的表达。

 

从光源位置、照度比值及数量塑造物体的立体感 2015-10-2918:

22

在进行商业照明设计时,要注重对光的立体感的塑造。

物体的立体感是否突出,取决于在光环境中物体的受光面、背光面和投影之间的明暗比值。

如果明暗比值越大,我们所看到的物体立体感越强,如果明暗比值越小,我们所看的物体趋于平面化。

可见,光成为塑造物体立体感的必要基本条件,没有光,物体的立体感塑造就无从谈起。

通常,我们可以利用以下方式改变物体的立体感。

1改变物体周围光源的位置

如果光源全部聚集在作业面的一个方向或者均匀分散在各个方向,都不利于塑造物体的立体感。

应根据所照物体的体积、形态和材质,调整光源的位置,重新塑造物体的形象。

例如,通过向下的漫反射光可以使得原本平淡的立面产生较强的立体感。

在购物广场的橱窗中,如果采用LED轨道灯位于模型的右上方向下照射模型,会显得模型庄重而肃穆;而如果投光灯位于脚边照射方向均为向上,会造成物体的立体感不强,光效诡异,不过有时这样的效果正是设计师所需要的——营造出神秘而怪异的展示氛围。

光源的照射角度可分为顶光、底光、顺光、侧光、逆光等。

顶光是由上而下的采光,类似夏天正午的日照光。

光线造型较差,上部陈列的展品会给下部投下大大的阴影,凹凸的形态会被阴影分解得支离破碎。

底光亦可称为脚灯,是自下而上的照明。

这种光线不可作为主光源,一般作为补充光源使用。

顺光是来自前方的光源,投影较少,商品的形象能得到正常的展示,但深度感和立体感较弱,商业效果易显平板。

侧光投影明确,立体感强,但受光和背光面积分割较近,亮暗对比生硬,不易较好展示商品形象。

逆光主要用于显现有魅力的轮廓,故又称轮廓光,在商业空间陈列中较少使用,但如若处理得当,则可以创造出奇迹般的灯光效果。

2调整各个方向光源的照度比值

具体是指调整作业面的照度、环境的照度和辅助光的照度,其过程好比画一张黑白素描。

例如,受光面的照度与辅助光的照度比值为4:

1,再将环境的照度调整为受光面照度的30%,物体的立体感就会增强很多。

在一个专卖店空间中,如果把重点照明与环境照明的照度比值设置为4:

1,这时墙面上的商品看起来立体感较强;而在展柜上的物体,由于只有环境照明,缺乏重点照明,因此物体的受光面和背光面混为一体,影响顾客了解展品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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