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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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生培养方案
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0501授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信息功能陶瓷结构及物性2.纳米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3.纳米薄膜材料与器件4.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5.材料设计与计算材料学6.磁性材料及磁电子学
三、学习年限
1.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博士生毕业时间由博士生导师决定。
提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系主任批准。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则作肄业处理。
2.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类别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普通博士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
总学分
≥53学分
≥29学分
按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符合课程免修规定的,可申请免修。
修课
学分
≥34学分,其中:
高水平课程≥6学分(全英课程≥2学分,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10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2学分;辩证法/经典着作选读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英语论文写作1学分;英语强化训练1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1学分: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1学分
≥10学分,其中:
全英课程≥2学分或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
中国马克思主义2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学科基础与专业课≥24学分,其中:
一级学科基础课8学分(必修)
二级学科基础课4学分(限定选修)
硕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4学分(任选)
博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任选)
专业课4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9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19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全日制博士生总学分要求≥32学分;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总学分≥54学分。
学分分配如下表:
类别
硕-博连读、直攻博
已获硕士学位
未获硕士学位
总学分
≥54学分
≥32学分
按硕-博连读生的要求培养,入学前已修研究生课程可提出免修
修
课
学
分
≥35
校级公共课程≥9(辩证法2、技术哲学2、一外2、英语论文写作1、英语强化训练1、科社1、人文1)
≥13
技术哲学2、
英语论文写作1、英语强化训练1
学科(专业)要求课程≥24(含跨一级学科课程或专业学术实践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22)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专业课程6学分。
(任选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研
究
环
节
≥19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19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览表:
见研究生课程设置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
(须注明全英课程
和国际一流课程)
公
共
必
修
课
程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阶段必修≥
6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
必修≥
4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
32
2
秋
外国语学院
一级
学科
基础
课
数值分析
48
3
秋
数学系
必修≥
8学分
(硕士研究生阶段)
矩阵论
48
3
秋
数学系
数理统计
48
3
秋
数学系
固体理论
40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信息材料与器件(国际一流文)
40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级
学科
基础
课
纳电子物理与器件(全英文)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限定选修≥
4学分
(硕士研究生阶段)
薄膜理论与技术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陶瓷电子学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半导体物理专题(国际一流课程)
40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现代磁性材料原理与应用(国际一流课程)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纳米材料与器件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智能材料与器件
32
2
春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全英文)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子晶体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现代材料计算与设计
32
2
春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碳电子学
32
2
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有机电子材料与器件
32
2
春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电磁波技术与应用
32
2
春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博士
专修课程
专业学术实践
2
校外
≥4
学分
博士生专题研讨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固体电子学进展(国际一流课程)
32
2
春/秋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跨一级学科课程(博士可选修硕士生课程)
2
全体必修
≥2
非学位课
补
修
课
程
固体电子学基础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本科非电子类的硕士生必修
电子材料物理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电磁场与电磁波
48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微电子器件与IC设计基础
56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研究
环节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博)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博)
1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博)
1
发表论文(博)
1
学位论文(博)
15
六、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一)培养方式和方法
1.导师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根据研究方向特点,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生指导小组,进行定期指导。
指导小组成员要尽可能地吸收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参加。
由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博士生导师应把博士生思想教育和业务培养统一起来,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和育人环境。
3.鼓励博士生参加科研实践,如项目申请、现场调试、总结、评审、鉴定等工作。
4.鼓励博士生参加教学实践,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博士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讲课、指导毕业设计等),培养博士生的综合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拓宽博士生的知识面,促进综合素质提高。
5.鼓励参加专业学术实践,专业学术实践是指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或实验室或企业进行科研活动与专业实践,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6.按照学校有关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制定进行交叉学科研究计划,为高水平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二)考核方式
1.课程的考核方式:
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采用考试,其他课程可以是考试,也可以是考查。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强化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严格把握文献阅读,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进展相关培养环节。
4.博士生学术交流制度
鼓励开展学术交流和多学科方向互动式学习,并纳入学分考核,主要包括前沿讲座、Seminar、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
5.博士资格考试制度
直攻博士研究生在当年免推读研的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按博士生录取,两年后进行博士论文资格考试与审查。
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由系学位审议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其是否通过博士论文资格审查。
通过者开始做博士论文,否则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需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由合格者个人提出申请,按规定筛选出部分学生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按硕士生录取,一年后开始做分流工作。
通过博士生资格者录取为博士生(第二年享受博士生待遇),未通过者,按硕士生培养。
其他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三)学位论文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资格审查、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论文预审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2.博士生必须有课题来源。
其选题范围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者开发研究。
选题力求和国家攻关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及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开发研究项目接轨。
3.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查阅大量的国内外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进行选题报告。
论文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1)选题的来源,意义;
(2)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3)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4)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创造性成果;(5)进行论文资格审查时已完成的工作;(6)主要参考文献。
4.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
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
5.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小组负责进行。
博士生指导小组由3-5名教授(含副教授)组成(包括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资格的基本条件:
(1)必须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
(2)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6.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博士生在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方可撰写论文。
7.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科学或者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