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总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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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总则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1总那么
1.1为统计照明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的准确性,特制订本方法。
1.2测量目的检验照明设施与所规定标准的符合情况。
调查照明设施与设计条件的符合情况。
进行各种照明设施的照明比拟的调查。
测定照明随时间变化的情况,确定维护和改善照明的措施,以保障视觉工作要求和节约能源。
1.3测量内容室内有关面上各点的照度。
室内各外表上的反射系数。
室内各外表和设备的亮度。
1.4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室内照明的测量本标准不适用道路和室外场地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火车、轮船、飞机等)的照明测量。
采用本标准时,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标准等条文的规定。
2测量仪器
2.1照度计用于照明测量的照度计宜为光电池式照度计。
按接收器的材料,照度计可分为硒光电池式和硅光电池式的照度计。
照明测量宜采用精确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照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45—81?
光照度计?
进行。
注:
光照度计又称照度计。
2.2亮度计照明测量主要采用光电式亮度计,接收器可用光电池(硒、硅)、光电管、光电倍增管做成。
亮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11一80?
亮度计?
进行。
3照度测量
3.1一般照明时测点的平面布置预先在测定场所打好网格,作测点记号,—般室内或工作区为2~4m正方形网格。
对于小面积的房间可取1m的正方形网格。
对走廊、通道、楼梯等处在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按l~2m的间隔布置测点。
网格边线一般距房间各边0.5~lm
3.2局部照明时测点布置
局部照明时,在需照明的地方测量。
当测量场所狭窄时,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当测量场所广阔时,可按3.1所述布点。
3.3测量平面和测点高度
3.3.1无特殊规定时,一般为距地0.8m的水平面。
按需要规定的平面和高度。
对走廊和楼梯,规定为地面或距地面为15cm以内的水平面。
3.4测量条件根据需要点燃必要的光源,排除其他无关光源的影响。
测定开始前,白炽灯需点燃5分钟,荧光灯需点燃15分钟,高强气体放电灯需点燃30分钟,待各种光源的光输出稳定后再测量。
对于新安设的灯,宜在点燃100小时(气体放电灯)和20小时(白炽灯)后进行照度测量。
3.5测量方法测量时先用大量程档数,然后根据指示值大小逐步找到需测的档数,原那么上不允许在最大量程的l/10范围内测定。
指示值稳定后读数。
要防止测试者人影和其他各种因素对接收器的影响。
3.5.4在测量中宜使电源电压不变,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如做不到,在测量时应测量电源电压,当与额定电压不符时,那么应按电压偏差对光通量变化予以修正。
为提高测量的准确性,一测点可取2~3次读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
4亮度测量
4.1照明中的亮度测量是指测量室内各外表的亮度,如墙面、地面、顶棚面、室内设施和工作面等的亮度。
其测量方法可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
4.2间接法是通过照度确定外表亮度,对于漫反射的外表,其外表亮度L可由下式决定:
L=E.ρ/π
式中:
L——外表亮度,cd/m2
E——外表的照度,1x;
ρ——外表的反射系数,%。
4.3直接法是直接用亮度计测量亮度。
4.4应测量人眼经常注视的有代表性的外表亮度。
亮度计的放置高度以观察者的眼睛高度为准,通常站立时为150cm,坐时为120cm,特殊场合,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5反射系数的测量
5.1室内各外表的反射系数测量方法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根据设备条件采取相应的方法。
5.2直接法是指用样板比拟和用反射系数仪直接得出反射系数值。
R,然后将接收器的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外表的原来位置,逐渐平移离开,待照度值稳定后,读取反射照度Ff,测量示意图如下列图所示。
反射系数测量示意图
按下例求出反射系数:
式中:
Ef——反射照区,1x
ER——入射照度,1x
式中:
L——被测外表的亮度,cd/m2
E——被测外表的照度,1x。
5.4每个被测外表一般选取3~5个测点,然后求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被测面的反射系数。
6.2平均照度的计算
将测定范围以纵横线等间隔划分为等面积的网格,以每个网格中心一点的照度测量值求出全部测量范围的平均照度值,即按下式求其平均照度:
式中:
E——平均照度,1x;
Ei——各网格中心点的照度;
M、N——在纵横方向的网格数。
为了减少测量工作量,推荐如表所示的满足10%以下精度的最少测点数:
最少测点数表
式中:
L——房间长度,m
W——房间的宽度,m
H——工作面以上灯具出光口高度,m。
附录A
照明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表A1照明测量一般情况记录表
灯具和测点平面和剖面布置图(注明尺寸)
1总那么
1.1为统计照明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的准确性,特制订本方法。
1.2测量目的检验照明设施与所规定标准的符合情况。
调查照明设施与设计条件的符合情况。
进行各种照明设施的照明比拟的调查。
测定照明随时间变化的情况,确定维护和改善照明的措施,以保障视觉工作要求和节约能源。
1.3测量内容室内有关面上各点的照度。
室内各外表上的反射系数。
室内各外表和设备的亮度。
1.4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室内照明的测量本标准不适用道路和室外场地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火车、轮船、飞机等)的照明测量。
采用本标准时,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标准等条文的规定。
2测量仪器
2.1照度计
2.1.1用于照明测量的照度计宜为光电池式照度计。
按接收器的材料,照度计可分为硒光电池式和硅光电池式的照度计。
照明测量宜采用精确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指针式或数字式)。
照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45—81?
光照度计?
进行。
注:
光照度计又称照度计。
2.2亮度计照明测量主要采用光电式亮度计,接收器可用光电池(硒、硅)、光电管、光电倍增管做成。
亮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11一80?
亮度计?
进行。
3照度测量
3.1一般照明时测点的平面布置预先在测定场所打好网格,作测点记号,—般室内或工作区为2~4m正方形网格。
对于小面积的房间可取1m的正方形网格。
对走廊、通道、楼梯等处在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按l~2m的间隔布置测点。
网格边线一般距房间各边0.5~lm
3.2局部照明时测点布置
局部照明时,在需照明的地方测量。
当测量场所狭窄时,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当测量场所广阔时,可按3.1所述布点。
3.3测量平面和测点高度
3.3.1无特殊规定时,一般为距地0.8m的水平面。
3.3.2按需要规定的平面和高度。
对走廊和楼梯,规定为地面或距地面为15cm以内的水平面。
3.4测量条件根据需要点燃必要的光源,排除其他无关光源的影响。
测定开始前,白炽灯需点燃5分钟,荧光灯需点燃15分钟,高强气体放电灯需点燃30分钟,待各种光源的光输出稳定后再测量。
对于新安设的灯,宜在点燃100小时(气体放电灯)和20小时(白炽灯)后进行照度测量。
3.5测量方法测量时先用大量程档数,然后根据指示值大小逐步找到需测的档数,原那么上不允许在最大量程的l/10范围内测定。
指示值稳定后读数。
要防止测试者人影和其他各种因素对接收器的影响。
3.5.4在测量中宜使电源电压不变,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如做不到,在测量时应测量电源电压,当与额定电压不符时,那么应按电压偏差对光通量变化予以修正。
为提高测量的准确性,一测点可取2~3次读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
4亮度测量
4.1照明中的亮度测量是指测量室内各外表的亮度,如墙面、地面、顶棚面、室内设施和工作面等的亮度。
其测量方法可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
4.2间接法是通过照度确定外表亮度,对于漫反射的外表,其外表亮度L可由下式决定:
L=E.ρ/π
式中:
L——外表亮度,cd/m2
E——外表的照度,1x;
ρ——外表的反射系数,%。
4.3直接法是直接用亮度计测量亮度。
4.4应测量人眼经常注视的有代表性的外表亮度。
亮度计的放置高度以观察者的眼睛高度为准,通常站立时为150cm,坐时为120cm,特殊场合,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5反射系数的测量
5.1室内各外表的反射系数测量方法可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根据设备条件采取相应的方法。
5.2直接法是指用样板比拟和用反射系数仪直接得出反射系数值。
R,然后将接收器的感光面对准同一被测外表的原来位置,逐渐平移离开,待照度值稳定后,读取反射照度Ff,测量示意图如下列图所示。
反射系数测量示意图
按下例求出反射系数:
式中:
Ef——反射照区,1x
ER——入射照度,1x
式中:
L——被测外表的亮度,cd/m2
E——被测外表的照度,1x。
5.4每个被测外表一般选取3~5个测点,然后求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被测面的反射系数。
6.2平均照度的计算
将测定范围以纵横线等间隔划分为等面积的网格,以每个网格中心一点的照度测量值求出全部测量范围的平均照度值,即按下式求其平均照度:
式中:
E——平均照度,1x;
Ei——各网格中心点的照度;
M、N——在纵横方向的网格数。
为了减少测量工作量,推荐如表所示的满足10%以下精度的最少测点数:
最少测点数表
式中:
L——房间长度,m
W——房间的宽度,m
H——工作面以上灯具出光口高度,m。
附录A
照明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表A1照明测量一般情况记录表
灯具和测点平面和剖面布置图(注明尺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国家标准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绍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