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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完善

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摘要………………………………………………………………………………………………1

Abstract…………………………………………………………………………………………2

绪论………………………………………………………………………………………………3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3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3

(二)养老保险的特征……………………………………………………………………5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6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7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7

(二)如何解决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9

四、如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9

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展望…………………………………………………………………10

六、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

 

摘要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

本文通过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现状,探讨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完善

 

Abstract

China'sold-ageinsurancesystemisanimportantcomponentofthesocialsecuritysystemisthecoreofthesocialsecuritysystem,constructionofthesocialistmarketeconomyandsocialstabilityhasaveryimportantrole,setupandimprovethebasicold-ageinsurancesystemisanimportantguaranteeofsocialstabilityandnationalsecurity.Thebasicold-ageinsurancesystemisreferredtoasthestabilizerofthesociety.Thisarticlethroughtheanalysisofthelegislativestatusquoofbasicold-ageinsurancesystem,probesintotheproblemsexistinginthebasicold-ageinsurancesystem,putsforwardtheSuggestionsofperfectingourcountry'sbasicold-ageinsurancesystem.

【keywords】theendowmentinsuranceofsocialsecurityperfect

 

绪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一项。

所谓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因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获得维持基本生活来源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重视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德国1889年颁布的《残废和老年人保险法》,是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之后一些国家相继颁布了有关养老险制度、法律法规,至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颁布了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当然了赡养父母还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因此,我国高度重视公民的养老问题。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现行的劳动法明确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经过几十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地发展,在很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可规避的问题。

因此,加快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落实政策,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劳动获得劳动收入,是一般社会成员通常的谋生手段。

而自然规律决定,进入老年以后,人的劳动能力将逐步地丧失,不再适合参加社会劳动。

在现代社会,养老已经由个人的私人事务演变为一种普遍化的社会风险,需要建立社会化的保障机制。

在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养老保险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财务收支规模大,成为最重要的项目。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统一实施的旨在使社会成员在达到一定年龄、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社会劳动过程时能够获得维持基本生活的一定收入来源的社会保险方案,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以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养老保险制度的分类:

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

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时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孤雁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

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两种:

(1)福利型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虚言缴费。

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是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水平值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

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在于运作简单,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消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

但是,这个制度也有一定的缺陷,即导致政府负担过重。

由于政府财政的大部分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济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在职劳动者保险制度。

该制度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不定期的调整养老金水平。

3.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

强制储蓄型有两种模式:

(1)公积金模式。

该模式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

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利领取,也可以分期领取。

国家队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

(2)智利模式。

该模式也强调自我保障,也采取个人账户模式,但,对于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

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强调效率,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二)养老保险的特征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除具备社会保险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以保障老年生活安全为目的

养老社会保险方案通过向达到一定年龄而被推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定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使社会成员老年生活获得基本的物质保障。

养老保险的这一特点意味着养老保险是一种适用极广的社会保险。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的扩展,因年老而可能失去生活保障的人越来越多,对养老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国家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养老保险的这一特征,以便使各种可能因年老而失去生活保障的人,都能够通过社会保险渠道获得必要的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来源。

2.养老保险针对的社会风险是人们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不能维持的风险

养老保险所针对的社会风险不同于一般风险,就一般风险而言,其发生与否或然性较大,因此,商业保险机构通过严密的精算,完全可以维持一定的盈利水平。

而养老保险所针对的风险—年老,则具有高度的确定性。

对于一个正常度过一生的人来说,独有一个年老问题。

3.养老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活保障

就一般保险而言,当事人投保的目的是为了在意外的风险发生时,能够通过保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边是自己的损失一定程度的减轻,具有单项行和局部性。

养老保险则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保险人参加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维持其整个生活的收入来源。

这一特征决定,在养老保险制度安排中,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一方面要确保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安全,另一方面也要照顾到被保险人更高的生活需求。

如不区分需求层次,建立普遍高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则可能严重地影响经济的发展。

4.养老保险是一种时间跨度最长的保险

在养老保险中,被保险人达到法定年龄后,还可能度过相当长的老年期,在这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险人都应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的收入来源,否则养老保险就不能达到其预期的目的。

因此,养老保险不仅涉及同代人之间的财富分配,而且也涉及到代际之间的利益分配。

养老保险的这一特征还决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几十年的时间跨度中,一方面,物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因素,可能使养老保险的积累资金大量贬值,根本不能维持被保险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准;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可能使得被保险人维持其退休时的生活水平已经不能为社会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因此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通货膨胀和经济发展的因素,使被保险人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整个老年阶段都能维持体面的生活。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养老保险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其发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创建阶段(1951-1965年)

该阶段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主要工作是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

2.严重破坏阶段(1966-1976年)

由于当时中国社会保险事业与全国社会经济文化一样遭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集制度停止,相关负担全部由各企业自理,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断。

3.恢复和调整阶段(1977-1992年)

十年动乱结束后,我国采取渐进的方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恢复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调整了养老待遇计算办法,部分地区实行了退休费统筹制度。

4.创新改革阶段(1993-现在)

该阶段主要是创建了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改变了计算养老金的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和实施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最终基本建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由于我国仍处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现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城镇和农村不同的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

在城镇按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在政府的引导下正在试办农村养老保险。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始至今,已经经过了十几年的历程,在这期间,从个别城市的试点开始,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和引导,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的总结经验和不足,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但同时,在面临经济转型与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下,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狭窄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国有企业基本实施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还有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未参保。

虽然各级政府重点抓“扩覆”工作,但离全面覆盖的目标仍有距离。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咸亨是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

截至2010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亿人。

数据显示,我国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仍然不足,我个人认为导致养老保险覆盖面狭窄最根本的因素是个人参保意识不高,以及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力度不大。

2.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

由于十年“文革”动乱,养老保险沦为企业保险的历史原因,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至今依然很低。

就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看,少数省份实行了省级调剂金制,但调剂的比例和数额极为有限,大部分省、市、县仍实行分级统筹政府功能未能得到及时很好的体现。

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企业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只有基本养老保障。

这样带来诸多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脆弱,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养老保险跨地区关系转续以及领取不便;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只会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集体经济薄弱个人经济增长缓慢,政府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基金统筹层次低。

3.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政府1997年决定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出现了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所谓隐性债务,是指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或半基金积累制转变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积累,而他们又必须按新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积累”的那部分资金。

隐性债务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应继续付给新制度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总额;另一部分是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新制度实施前没有积累的养老金总额。

这两部分债务的具体规模依赖于退休年龄、缴费率和投资回报率等重要参数。

中国养老保险实行改革后的新制度,按照制度设计,对已经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应该用社会统筹资金。

但是,由于现在的退休者没有(或很少有)个人账户的资金,又要按标准发放,社会统筹的资金远远不够支付庞大的退休群体的需要。

各省、市、县为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就挪用了本应是将来才能支付的现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没有分开管理),从而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养老基金的有名无实,空账运行。

究其根源,空账的出现还是要归因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转轨所形成的隐性债务。

4.养老保险保值增值效率低下,难以应付过高的通货膨胀率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差距较大,所以在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

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主体内容。

(二)如何解决养老保险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大等问题的显现,同时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等进程的加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高,政府管理压力的增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和巨大的挑战,改革迫在眉睫。

针对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

1.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代社会保险机制的要求,应全面覆盖无力缴纳费用的贫困人口的社会救济、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

由于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制度中资金不平衡的需求缺少统筹机制,然而这种以扩大覆盖范围为手段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的政策背景,使得一部分缴费将被用于退休人员较多的国有企业。

首先,鉴于农民工人数众多,流动性强,且国家财力有限,农民工仍有土地保障,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宜采取完全积累制。

尽快把各社保机构收缴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以免各社保局收缴的农民工社保基金被挪用或因提高城镇职工社保待遇的发放水平被挤占,导致形成国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新债务。

因此,凡是被地方政府挪用或挤占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都必须由该地方财政弥补。

其次,对于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先将养老保险提升为省级统筹,这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全国统一的重要一步。

具体措施可采取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的管理方式,不仅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流动,而且也有利于强化基金管理,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强调剂功能,更有利于大数法则的实现,增强社会保险的共济性。

第二步则将其提升为全国统筹,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积极而可行的方式。

最后,对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可先采取市县级统筹,逐步提升为省级统筹,最后达到全国统筹。

2.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

扩大基本养老覆盖范围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基本目标。

当前,国家开始试点实施的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从理论上会在几年之内将我国养老保险覆盖率提高一倍以上,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不仅要重视覆盖面,还要重视受益质量。

为此,针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重点解决新农保和新城保难以覆盖的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参保问题,对于这部分人群还要考虑其缴费承受能力。

虽然国家对他们缴费已经有所优惠,但仅仅养老保险个人就需承担20%的工资,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这部分人参保后,由于缴费负担过重,就会出现拖欠养老保险费的问题,个别经济较为困难者,还会出现退保现象。

要减轻这部分人群的缴费负担,激励他们多参保、少退保。

现行各省市缴费基数一般分两档,建议低档每两年变一次基数,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

二是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意识。

要利用电视专题、广播电台、张贴标语、咨询服务等,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氛围。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力度。

对已经参保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加强刚性制约,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效能,实行综合治理,对不履行社保义务的企业和工商户实行制约。

由于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制度中资金不平衡的需求缺少统筹机制,然而这种以扩大覆盖范围为手段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的政策背景,使得一部分缴费将被用于退休人员较多的国有企业。

3.确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当前一些社会成员的收入较低,缺乏生活保障,如一些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从业人员,过去曾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通过建立政策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再比如一些下岗工人在就业后收入比较低,应当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帮助他们参保,现行各省市缴费基数一般分两档,建议低档每两年变一次基数,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从而保证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职能得以发挥。

由于政府直接管理过度导致养老保险体制出现“所有者缺位”的现象,政府直接管理时,即作为监管者,又作为养老基金账户的直接管理者,在这种情形下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基金很难得到有效的运作。

因此,应当将政府飞管理职能限制在社会统筹部分,也就是确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而不是让其作为所有者出现。

4.建立具有城乡差异的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在结合当地条件建立符合本地区的养老保障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从而消除一部分贫困以保障我国养老保险的完善。

目前国家开始试点实施的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就是加快建立具有城乡差异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项目。

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提到日程上来,社会保障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我们要努力把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人享有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目前一些公有制单位的职工已基本上纳入了社会保障范畴,但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单位人员以及一些农民群众还没有参保,对于他们而言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要求尽快建立具有城乡差异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四、如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一)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手段,事关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

建设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考虑增进公平与提高效率的有机结合。

当前一些社会成员的收入较低,缺乏生活保障,如一些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从业人员,过去曾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通过建立政策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再比如一些下岗工人在就业后收入比较低,应当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帮助他们参保,现行各省市缴费基数一般分两档,建议低档每两年变一次基数,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从而保证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职能得以发挥。

由于政府直接管理过度导致养老保险体制出现“所有者缺位”的现象,政府直接管理时,即作为监管者,又作为养老基金账户的直接管理者,在这种情形下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基金很难得到有效的运作。

因此,应当将政府飞管理职能限制在社会统筹部分,也就是确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而不是让其作为所有者出现。

由政府、企业、个人提供养老基金,即企业和个人为主,政府提供补贴,实行现收现付的方式。

通过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参保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参保率,由政府部门管理,执行保障和再分配。

按照“多劳多得”原理,实行多缴费着可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二)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

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看,社会保障最初只覆盖工业工人,随后一次逐渐扩展到商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公务员和农业工人、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甚至工薪劳动者的配偶。

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还要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以保障企业员工的基本权利得以维护。

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实行激励制度,对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刺激各个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坚实的基础。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提供资金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保证缴费者,缴费单位的员工在退休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水平来颐养天年。

(三)积极发展商业寿险保障

发展商业寿险,有利于保障企业在遇到风险的时候能够抵御其风险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发展商业寿险有利于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发展商业寿险还可以从另一方面保障企业的健全也可以说是发展商业寿险是企业的保护伞,可以在企业遇到风险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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