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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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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体系

1.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来说,主要是第四章中的第19条。

1.2 以人为本、关爱生产、热爱生命、尊重人权、关注安全生产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标本兼治的重大措施。

1.3要高起点、严要求,常抓不懈地做好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体系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1.4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建立以项目班子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项目班子的领导下,组成专管人员,专业工长兼管人员和各施工班组成员的管理网络。

从项目经理到现场作业人员层层落实安全消防责任体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依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1.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六项安全生产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制度。

1.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见下图

第二节岗位责任制度

2.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因本工程管理与以往有所不同,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由项目班子负责人亲自直抓,分为四个层次。

将这四个层面有机的结合起来,构建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体系。

2.2项目班子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四级管理网络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部按安全管理文件内所明确规定的办法执行。

2.3根据工程不同的时段,局部高风险的作业,设立特定的安全小组,派选各专业人员在线监护,协助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2.4安全组长应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受项目班子负责人领导,全权负责本工程安全方面各项工作,不受其它因素的干预。

安全组长须及时密切地与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人员保持联系,并接受业主的意见,定期参加各种检查和各项会议,并及时汇报安全方面诸项工作。

第三节管理目标与措施

3.1本工程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3.2杜绝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危害;

3.3严格按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合用指南》、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实施。

3.4预防为主、防患结合、避免疏忽、按章行事;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3.5经常开展教育工作,发现事故苗头,以点扩面。

对劝阻无效者,采取停工或清退处理,上报备案,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3.6做好职工的培训工作,特殊工种带证上岗,按规范作业,坚持动火证制度,加强对可燃物品的防火保管、运输和使用。

3.7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用电安全规定的现场管理。

并有专职场地电工负责这方面工作,做到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电气设备完好无损,使用负荷合理,相间匀衡。

3.8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全体操作人员做到心中有底,严加防患。

认真执行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针对作业条件、天气变化、施工进度等进行准确地、有针对地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3.9禁止酒后作业,上班期间不得饮酒,一旦发现除停止施工作业外,实行罚款处理。

工地内禁止赌博,经常开展一些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使得职工风气良性循环。

3.10参加社会保险,借助保险机构,降低工程风险并得到有力的基础保证。

3.11工地建立卫生箱,兼职一名卫生员,以适应临时包扎和紧急救护工作。

3.12恶劣天气做好预防工作,冬雨季施工按公司冬雨季施工操作要求执行。

做到不懂电气的人员不私拉乱拉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13对集体作业时,各工种应分工明确,并有专人统一指挥,步调要一致。

3.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节安全重点、要点

本工程面大、层高、施工人员多,工作面一定为十分拥挤,立体施工、交叉施工繁多,重点要控制如下几点:

4.1“四口”和“四边”的防范措施,设立防护围拦悬挂明显标志或警告灯,做到立井隔层。

分隔。

4.2垂直运输层高量大,卸货平台一定会造成不足,要防止强拉入层,货物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捆绑的可靠程度,以防空中“天女散花”。

钢丝绳和吊钩要经常检查荷载的安全性,禁止以麻绳代替。

4.3层高风大,所有上楼层的货物必须要有防风措施,以防自然滚动而以沿口落下,伤及无故。

4.4立井多,井内安装工程量大,除做好防火措施外,还要注意吊装安全,以防货物坠落,而造成事故。

4.5临时用电量多、面广,用电机具数量特别多。

除专人管理外,做到用电机具不带病使用。

临时用电为三相五线制,现场用电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特别的部位,使用低压照明。

4.6多工种交叉作业,要以利于施工为原则,组织综合平衡,做到交叉有序,忙而不乱。

4.7在金属容器、管道及潮湿的工作场所工作,应有电压不超过12V的行灯,一般场所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有必要的通风设施,在施焊时宜站在木板或橡胶上,避免与金属接触。

外面应有人监护,严禁乱拉电闸。

4.8电动机具操作者应带绝缘手套,辅助焊工作业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面罩。

4.9在对人有害物质的作业,如防腐刷漆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

4.10遇雷雨、大风、大雾时,禁止在露天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应注意空中的电线,不得在距高压线3m以内的空间进行各项操作。

4.11起重、运输和脚手架的搭拆,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对重要和大型吊装的吊耳结构,必须通过设计、计算确定,要有专项作业方案。

4.12人力搬抬钢材、构件时,必须动作协调、道路畅通,并且应载手套操作。

4.13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中间要用牢固的绳索连接,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在同一梯上作业。

4.14在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必须搭设防护严密的操作平台,否则,必须使用安全带。

4.15进行吊装作业时,应设专职起重指挥,起重扒杆和吊装物件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区域。

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区和警示牌。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牌。

第五节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5.1工地应与土建共同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5.2重点部位(油漆防腐、氧气乙炔、仓库、宿舍等)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5.3生产、生活设施(宿舍、工棚、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和用灯具取暖烘物。

第六节现场临时安全用电方案

6.1为了使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走上新的、安全科学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工程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遵守和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本临时用电方案。

6.2本工程的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动力系统和照明分开,实际三级保护。

动力和照明分别从总配引出,分别二个回路供整个现场用电。

主电缆埋地暗敷引至楼内和至开关箱、机具的电缆采用暗敷和架空结合的方法,同时做好过路及进入地下和从地下引出处等处安全防护。

6.3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内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断路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6.4实施三级保护,即总、分、开关箱三级都设置漏电保护器。

根据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选择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内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分箱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MA,动作时间小于0.1S,总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可比规定略大,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安装时应注意区分。

三级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安装,保证其可靠工作。

6.5 PE线上禁止安装开关、熔断器等电气元件,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PE线从总配一直贯穿于最末级的用电设备。

6.6 电源的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由总包单位确定,本项目班子建议在制作场、地下室冷冻机房、东侧区、西侧区处各设一只总配电箱,用电总量为115KW。

在主楼每二层各设置一只安全型配电箱,各用电设备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所用电器及电工作业必须规范。

各配电箱的详细位置、导线截面、规格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后确定。

6.7总配电箱应装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

分箱和开关箱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附近便于操作,与分配电箱的设置地方,应考虑有二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6.8为加强对配电箱和开关箱大管理,保障其正确的停、送电操作并防止误操作而造成的意外触电或其它伤害带来的危险,所有配电箱、开关应在其箱门上清晰地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并做分路标志。

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专箱专用,不得随意另行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9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隔离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守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即停电时其操作程序应当是: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屏);送电时其操作程序逆之。

但当出现电气故障或触电事故时,允许就近将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有关电路切断。

6.10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整、牢固、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配电箱的进、出导线口应设在箱体下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箱体应有防雨措施。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门均应上锁。

6.11 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电器间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铜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各种箱体和设备的金属不带电部分都要做保护接零。

6.1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的所有相关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本项目班子配备一名专职电工,负责本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

6.1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并检查认定配电箱、开关箱及其控制设备线路和保护设施完好性,严禁设备带“病”动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1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施工现场应每月检查接地电阻。

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个月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和维护。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的相应电源开关拉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示牌,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

6.15 配电箱、开关箱应经常保持整洁,不得挂接其它再临时额外的用电设备,箱内不准放置任何杂物。

6.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由安全员与专业电工负责,内容包括工地用电设计和变更的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和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17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6.18各种电动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

6.19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堆放材料、制品。

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如确无法达到规定距离时,必须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

上述作业,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如仍不能达到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停电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6.2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6.21工程的防雷系统由总包单位统一负责安排。

6.22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必须设保护接零。

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设触(漏)电保护器。

6.23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

在沟、槽、坑、洞及危险处应设红灯示警,以防止人员伤亡。

6.2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的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其间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6.25架空线电流不允许大于其额定量,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50%。

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

6.26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照明电源。

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6.27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管道内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以下(含12V)的安全电压。

6.2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6.29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其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6.30 自备发电系统电源与外电路电源在电气上必须机械连锁,严格禁止它们之间并联运行。

自备发配电的接地、接零系统应独立设置以实现与外电线路的电气隔离,防止外电线路低压电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反馈送电造成危险。

并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具备专用保护零线的三相四线制系统,使其接地、接零系统设置的独立性。

第七节现场动火与冬雨季作业管理

7.1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

7.2在易燃、易爆的楼房、管道、设备和禁火区等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同时,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气体分析合格经同意并派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后,方准动火。

否则,禁止动火作业。

7.3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证”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动火证”内容有不完整的方面,必须及时向“动火”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

7.4在危险场所的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5对动火点的易燃物品,在动火(焊割)前应清理干净。

7.6对沾有易燃、可燃的材料、设备,动火(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7.7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准延长作业时间,延长作业时间必须另办手续。

7.8“动火证”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转让或转移动火地点。

7.9动火地点应灭火器材、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7.10遇有雨、雪、霜、冻天气,作业前应将水、雪、霜、冻、冰及时清理干净,同时采取防滑措施。

7.11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禁止进行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

7.12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内,严禁烤火或使用电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13雨天作业,与现场焊接要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7.14所有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定期检查。

7.15所有钢绳吊具都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16重大吊装都要作出“吊装作业方案”,特别吊装应进行受力计算。

7.17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不得违章作业。

第八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与起重《十不吊》规定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及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摆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Ø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裸胸、露背、露体等。

Ø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和任务无关的劳动。

Ø发现设备缺损或有缺陷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

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不用。

Ø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封存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末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Ø不得违反安全技术、工艺规程操作设备,或为了突击生产任务设备超负荷运行。

Ø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Ø特殊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

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交接班、擅自离岗。

Ø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

对领导的违章指派、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Ø擅自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如吊链、吊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Ø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废料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吊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

✧乱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超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重物埋地时,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吊。

✧挂钩紧固不牢、绳索打结、不齐长不吊。

✧棱刃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设备带病,违章操作不吊。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吊.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具允许荷载不吊。

第九节施工项目安全施工责任保证体系

项目班子负责人

安全技术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

2、卫生、行政部门确保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他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调度负责人

有关工作的执行人和班长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3、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制定项目安全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督促安全措施落实。

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3、组织现场消防队的日常消防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

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3、提供必需劳保用具用品。

保证质量。

第十节安全技术操作通用规程

10.1施工现场

做好女工有月经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安排轻便工作。

10.2机电设备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0.2.9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10.3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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