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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人次控制在2‰,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

2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常规安全措施

为保障工程的正常施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工地设专职安全员。

3.1坚持贯彻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3.2加强“一遵二反”安全教育即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

3.3个生产班组建立兼职安全员制度,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教育,做好安全上岗检查记录。

3.4现场机电设备,严格执行定机、定员、定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3.5组织定期安全教育。

工地每月一次现场安全教育及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得力。

3.6工地现场、材料仓库等必须有防火措施。

3.7设备所配用的各类吊具、索具、连接杆件,紧固件及其附件都应有详细规格、资料及技术要求。

对所有的设备发放挂设“设备验收合格证”、“定机定员牌”、“安全警句牌”及其中设备的“十不吊牌”。

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施工班组每天应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而且需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3.8坚持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有条理。

认真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现场整洁和井然有序。

驻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需佩带胸卡,人员进出需有安全信道。

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9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3.10脚手架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宣传标牌。

3.11脚手架拆除应按规定进行,必须自上而下。

在拆除作业和高空施工时严禁向下抛物。

3.12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要求,做好安全网及防滑措施。

脚手架上不得随意堆物,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防止整体失稳。

3.13高空作业应在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设安全网、佩带安全带、装保护栏杆、设警告标志牌以及设置其它安全设施等),并检查落实后,方可登高操作。

3.1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防暑降温和通风措施。

雨季暴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管线,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情况,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做好防汛工作。

3.15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厂)标化管理规定》组织施工。

道路、各种临时管线、材料、设备和附属设施的平面布置都应符合安全、防火、卫生和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要求,按业务归口加强管理。

3.16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7现场的施工机具、照明线路必须接地良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改。

3.18管道试压前,应对被试压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正确装设试验用具,在试压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

当管道系统受压后,不得再行紧固法兰或盲板螺栓。

4吊装安全措施

4.1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整坚实。

4.2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

4.3避免超载吊装。

4.4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4.5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

4.6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7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

4.8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

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

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以65~70度为宜。

4.9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5.1土方工程:

5.1.1基础开挖前应对地下的管道、电缆、沟道等和地质情况了解清楚。

对地下埋设的电缆和管道部份长度采取人工挖出,当找到准确位置,视机械操作能力,优先采用机械进行土方施工,人工辅助的挖土方法。

5.1.2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点、水准点、龙门板,基坑平面位。

置中的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复测点的保护工作,量做好挖土机械施工路线和运土车辆的布置。

5.1.3机械化土方施工连续作业时,每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建立交接班制度,将当班施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

5.1.3机械挖土启动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经空载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挖土作业。

5.1.4配合机械施工的辅助人员(如土方清底,修坡抄测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区域工作。

5.1.5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设专人管理,满足施工需要。

5.1.6基坑周围及时设置防护拦杆,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2模板工程:

5.2.1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设专人检查模板的支撑情况,如发现支撑和模板有变形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5.2.2安装和拆除3.5米以上高度的模板时,搭设临时脚手架或工作平台,设防护栏杆,不足3.5米高度时使用马橙操作。

安装时不允许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5.2.3支模过程中,如中途间歇时,将已活动的模板、楞木、支柱等拆除掉,并妥善堆放,防止因活动踏空而坠落。

5.2.4支撑楞木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支模材料。

严禁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5.2.5工作前检查斧把,锤把是否可靠,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绑扎牢固支折模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2.6周转使用的模板及木楞在锯割前必须把全部铁钉起掉,不得在锯口处遗漏,以防崩锯伤人。

5.2.7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脚手架板或模板上,板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在身上,不得掉落。

5.2.8高空折模时,应有专人指挥。

5.2.9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塌落,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5.2.1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5.3钢筋工程:

5.3.1在高空绑扎和安装钢筋时,临时堆放的半成品不集中,悬臂构件,使支撑稳固牢靠。

5.3.2尽量避免在高空修正,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有安全措施。

5.3.3在安装钢筋时,注意防止碰撞电线,在基础或夜间施工时,需要移动照明时,选用低压安全电流。

5.3.4在脚手架上不准随便放置工具或短筋,更不充许在高空向下掷扔工具及材料。

5.3.5钢筋冷拉区域有明显标志,两端设有防护措施。

5.3.6绑扎钢筋的铁丝头向构件里弯折,以免划破手脚。

5.3.在高空或模板上进行钢筋焊接时制定防火措施,并派专人看护。

5.4混凝土工程:

5.4.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7.5M以上。

5.4.2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折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砼工自行拆动。

5.4.3搅拌机应设在平坦的位置,用木方垫起前后轮轴,将轮胎架空,以免在开机时发生移动。

5.4.4在上料平台上的卸料人员不得将头、手、脚伸入井架内,严禁在龙门架下站人。

5.4.5使用振捣棒人员,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振捣设备设开关箱,并装漏电保护器。

5.4.6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5.4.7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人员与架驶塔吊人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5砌筑工程

5.5.1砌筑工程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人人注意安全生产。

5.5.2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通畅,机具是否牢固,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是否安全后方可施工。

5.5.3在同一垂直面内进行上下交互叉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隔层,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5.5.4脚手架上操作时,应防止碎砖,工具等物坠落架子下面。

打砖应面向砖墙。

5.5.5严禁在架子上打闹,奔跑或投掷料具,每天完工或砌完一步架,必须将脚手架上碎砖、砂浆等物清除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5.5.6脚手架上堆放料具应齐整、平稳牢固、架子上堆料量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

5.5.7不得在墙项上行走或蹲在墙项上划缝,清扫墙面及检查大脚垂直度。

5.5.8挂线用的线坠必须用小线绑扎牢固,防止下落伤人。

采用内脚手架施工时,在二层楼面以上沿房屋四周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高度逐层提升,屋面工程未完工时不得拆除。

5.5.9砌筑过程中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份加设支撑,砌筑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70%时,不拆除过梁底部的模板。

5.5.10施工中需在砌体中设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少于600mm,并应在顶部设过梁。

5.6脚手架工程:

5.6.1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马虎迁就。

5.6.2操作人员要三步架上进行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且钩挂牢固的杆子上、地下操作人员均须戴好安全帽。

5.6.3采用里脚手施工必须沿建筑物首层四周设置宽度不少于6M的安全网。

5.6.4建筑物的信道口上料口都必须设置防护棚。

5.6.5严格控制脚手架上的荷载,绝对禁止在架子上堆放过多的材料和砼构件,脚手架上人员不得过于集中。

5.6.6六能以上大风、大雨停止高空作业,雨后,上架子、上操作台时制定防滑措施。

5.7屋面工程:

高空作业应当在屋面四周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上下边有交叉作业时,应避开施工。

5.8抹灰工程:

5.8.1挂灰前,应先检查脚手架和跳板设施是否牢固有无腐朽现象,以及探头板等,凡不合格者都应立即修理,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5.8.2架子上不得人数过多或集中在一起工作,防止重量超载而发生事故。

5.8.3在挂灰下方,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施工,以防坠物伤人。

5.8.4外墙抹灰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5.8.5施工前必须检查安全网,各部分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操作。

5.8.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5.8.6易脱头掉把的工具,应经常检查以免脱落伤人。

5.8.7暴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临时线路、机电设备若发现倾斜、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时,停止使用。

5.9钢结构工程

5.1一般规定

1.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均要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施工中,无论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劳动、卫生、安全、环保等法规。

3.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体系的资源配置要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4.针对工程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于开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在作好安全施工的准备前提下,于开工前申报《工程开工报告》和《安全状况审查表》,待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工制作或安装钢结构,否则禁止开工。

6.认真落实“五同时”、“四检查”制度。

“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四检查”即施工班组每日安全工作,进行班前会,操作中监督,班后检查消除隐患,项目部(车间)每周或每旬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而分公司(厂)坚持按月进行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作好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工程施工中对有防火要求的场所,要明火操作时,需打《动(用)火申请报告》,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操作。

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章指挥。

10.操作人员应身体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专业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学员或学徒工应有专人指导工作。

12.机动车驾驶员应由公安交通部门培训考核颁布机动车驾驶执照,方可上岗。

13.在钢结构制作或安装中,操作工人和配合作业人员(含专业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女性作业人员的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尤其是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必须保证,施工工序必须按规定进行。

改变工艺或顺序必须经过申请、核定、批准才能进行。

5.2高空作业

1.钢结构高空拼装或安装就位时,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需设置安全网时,应按规定选用合适的安全网,绑扎牢固。

2.安全带一般应为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在高的地方,而操作者在较低处操作。

这样可避免重力加速度产生的冲击力加重人体的伤害。

3.高空安装中作用撬杠校正构件时,应按如下方法,防止因撬杠滑脱而引起的高空坠落。

a.撬构件时,人要立稳。

b.一只手扶定脚手架或已固定构件,另一只手撬构件。

c.撬杠插进的深度要适宜,应一步一步地撬动,不要急于求成。

4.登高用的梯子应放置牢固,可将其上端柱或已固定的构件连接,也可将梯脚固防止梯

子下滑伤人。

5.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简易脚手架在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确认牢固才可以上人操作。

脚手架上严禁超载。

6.五级风以上应停止高空作业。

7.高空中的予留孔洞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或构件从孔洞中坠落受伤。

8.雨、雪季节,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扫除构件上的冰雪,消除污泥,脚手架和基础上也应清理干净。

同时视情况设置护栏、安全绳等。

高空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小型构件、连接件等禁止抛接。

可用工具袋盛装或吊篮运送。

10.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安装质量尤其是连接的质量,只有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摘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以免发生事故。

11.设置吊装作业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人员入内。

12.从事吊装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在操作中喧哗、嘻戏。

5.3机械加工

1.严格遵循加工机械的操作规程,机械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岗操作。

配合工种也应遵循操作规程,且在指导下配合操作。

2.加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整无损,禁止使用无防护网罩的不安全设备或机械加工钢结构。

3.钻孔时工件要挟持平稳,小工件不准用手拿着钻孔,钻孔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不准用嘴吹工作台上的钻屑,以防铁屑飞入眼内受伤;不准用手抹工作面,以防尖锐铁屑刺伤或烫伤手指,宜用刷子清理。

4.使用卷板机、平板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机械的侧面,钢板滚到尾节时,应留有足够的余量,以防止脱落回弹伤人,大直径筒体卷制时应用吊具配合,以防止回弹。

5.用剪板机剪切钢板时,钢板应放置平稳,机的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上、下剪刃中间。

禁止剪切超过剪切性能厚度的钢板。

6.使用砂轮机(手砂轮)时,使用者应戴防护眼镜。

7.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操作者不得靠近机械的旋转部位。

8.喷砂除锈时,动力机械(空压机)应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喷砂中,喷嘴接头应牢固,不准对人。

当喷嘴堵塞时,应先停机,待压力消除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所有设备应定期维护,安全检查,不准带病工作。

5.4起重运输

1.钢结构的水平、垂直运输应按规定选用设备。

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

2.钢结构在水平、垂直运输中使用的钢丝绳、索扣等应视构件的形状、重量选用。

绑扎点应视构件的形状重心确定。

3.操作中各工种应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指挥信号、指挥器具应在事前统一确认。

4.大型机械,尤其是起重、吊装机械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5.5安全防火

1.在钢结构热处理及焊接操作区内,不得堆置易燃品。

在进行高空焊接或气割时,应对作业区内下方的施工人员及木质脚手架等易燃物休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作业完毕之后,要仔细检查有无余火,如发现隐患或余火,应彻底处理,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离去。

2.进行焊接工作的场所,应干燥清洁,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

3.在容器内焊接时,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同时宜配备助手,照顾电焊操作者的安全。

并可兼作辅助工作。

4.进行火焰切割或气焊时,氧气、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乙炔瓶、氧气瓶在搬运时应注意防震,防撞,保护好瓶嘴,且不得倒置。

切割或气焊时,保持氧气表、乙炔表的完好与干净,禁止与油污接触。

5.焊接前预热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防止烫伤。

6.涂装时的涂料属易燃、有毒物品,保存和使用均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涂装时应有防护用品防止中毒灼伤。

5.6职业健康

1.在生产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放射线、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

2.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产生的三废(气、液、物),必须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3.在遂道、坑洞或容器内施工时,应对安全用电、排毒、照明、通风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中的生产、生活暂设工程应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5.对于接触性侵害,施工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和防护眼镜等,尽量不与溶剂接触。

6.施工现场应做好通风排气装置,减少有毒气体的浓度。

5.7环境保护

1.钢结构工程的环境保护应遵照国家或行业的各工种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实施。

2.严格控制粉尘在10mg/m3卫生标准内,操作时应佩戴有良好和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以保护。

3.当进行射线检测时,应在检测区域内划定隔离防范警戒线,并远距离控制操作。

4.噪声必须限制在95dB以下,对于某些机械的噪声无法根治和消除时,应重点控制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以免给操作者带来职业性疾病。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无阻碍,排队水通畅无积水,现场整洁干净,临建搭设整齐。

6.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构件应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7.对施工现场的螺栓、电焊条等的包装纸、包装袋应及时分类回收,避免环境污染。

8.在焊接节点处,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在栏杆周围用五彩布围住,防止电弧光和焊接产生的烟尘外露。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产生的废铁等,进行回收。

5.10施工用电管理:

5.10.1实行三项五线制(TNS)系统,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现场临时用电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5.10.2临时用电验收记录,每月一次验收,有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每季一次,阴雨天气增加验收次数,补助接地测试R≤5Ω,重复接地R≤10Ω,漏电保护器检测每周一次电闸箱标准化,安装位置得当。

5.10.3电气操作人员懂电气规程和临时用电规范,持证上岗,遵章作业。

5.10.4所有电气用电设备安装,由有关部门验收方准使用。

5.10.5电气操作人员经常对电气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6对用电设备按规定采取接地零措施,工作接零与保护接零分设。

1.保护接地: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

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

2.保护接零: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5.10.7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

5.10.8严禁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5.10.9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点与接地干线(保护零线)相连接。

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点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线。

5.10.10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与其额定工作电压相符。

5.10.11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塔式起重机的行走轨道也应作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10.12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5.10.1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的要求。

并应按产品使用的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

可靠,保护有效。

5.10.14施工现场照明用电一般应为:

1.一般场所可用220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内等处所不大于12V。

5.10.15手持式电工具使用前检查其绝缘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使用。

5.10.16钢结构等钢结构施工中应注意防雷,为此应作好防雷接地装置。

5.10.17钢结构吊运或安装时应与高压输电装置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吊杆最高点与高压电线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

线路的电压

(KV)

吊杆高点与电线垂距不小于

(m)

起重机与电线水平距离水小于

(m)

1以下

20以下

110以下

220以下

1

1.5

2.5

3.0

1.5

2

4

6

5.10.18当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

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5.10.19施工用临时电气设备、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再采用灭火措施,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不得用泡沫灭火器或水扑灭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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