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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瓦斯检查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瓦检员必须了解所检查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通风设施及瓦斯、煤层一般变化情况。

3、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按时按地进行操作,不得出现空检、漏检。

4、要随时注意通风和设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发现不完善或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瓦检员负责工作面风筒的吊挂的维护。

必须做到风筒环环必挂,吊挂整齐。

风筒如有破口及时粘补,保证风筒不漏风。

6、瓦检员入井前要首先检查瓦检仪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修理,不能修好的要更换仪器,保证仪器完好方可下井检查。

7、检查瓦斯前,要向上一班瓦检员了解清楚本工作面的瓦斯情况。

8、一个工作面一个班中瓦斯检查不得小于三次。

9、瓦斯浓度较大时,工作面临时停产不得停风、停电。

恢复生产时要先送风和瓦斯检查,确信没有异常情况时方可正常生产。

10、瓦检员必须要及时、如实的填写“瓦斯记录”和“瓦斯牌板”,每天要向值班经理汇报瓦斯情况,不得空班漏检。

11、发现瓦斯含量超过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要马上撤出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并在井口处悬挂“禁止通行”标志牌,同时马上向领导反映,研究处理方案。

12、检查瓦斯时,每个检查地点都应检查三次,必须检查工作面顶部的瓦斯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然而方可记录。

13、瓦检员要爱护检查仪器,携带时要防止碰撞,使用时要轻而准确,不得用力过猛。

检查完后要将镜头盖好,出井后清洗,每季度都要对瓦检仪进行一次校正。

14、如发现瓦斯检查仪器失灵或不正常时,要及时更换仪器后再次进行检查。

15、对失修或停工恢复的工作面,检查瓦斯时要由二人携带好自救器,一前一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

 

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电焊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要检查设备、工具的绝缘层有无破损漏电,接地是否良好。

3、焊工的手或身体的某一部分不能接触导电体,对于具有较高空载电压的电焊机,以及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在操作台附近地面上铺设橡胶绝缘垫。

4、在搬运焊机,检修焊机,更换保险丝,改变极性、调节电路等情况,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

5、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绝缘手套,动作要快,站在侧面,以防电弧火花灼伤脸部。

6、安装检修焊机或更换保险丝等,应由电工进行,焊工不能擅自进行。

7、焊工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安全帽。

8、焊接过程中要注意防爆防火。

9、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或其它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增加,要加强防护措施,不允许采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焊钳,要设监护人,随时注意焊工的安全动态,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切断电源。

进行抢救,使用的电灯电压为36伏以下。

10、高空作业时,接近高压线、裸导线或距离低压线小于2.5米时,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11、高空作业应设有监护人,焊接电源开关设在监护人近旁,监护人密切注视着焊工的动态,遇有危险征兆时,立即拉闸,并进行抢救,登高作业不得使用带有高频振荡器的焊接设备。

12、凡登高焊割作业着,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安全带应紧固牢靠,长度不超过2米,穿好绝缘鞋戴安全帽和手套。

1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14、恶劣天气(6级以上大风、下雨、下雪和雾天)不得登高作业。

15、严禁焊接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

16、在通风不好的场所工作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若焊接会产生有害气体的紧金属或合金时,必须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17、电焊工作场所必须有消防灭火设施。

18、在井下从事电焊作业前,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

井下电气设备维修工操作规程

1、电气维修操作的一般规定:

1、维修操作井下电气设备的电钳工必须是经过《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维修操作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持有电钳工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技术的电气原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并熟悉《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二、对电气设备搬迁应遵守的规定: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

2、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

验明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将导线完全放电。

3、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加好“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三、电气设备的操作:

1、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⑵操作千伏级电气高压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⑶手持式127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绝缘损坏或不良时,严禁使用。

2、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电机外露的转动或传动部分,如靠背轮、皮带、滑轮等必须加装护罩和遮栏。

四、硐室及配电点的工作:

1、变电所及采掘工作面配电点,设备附近严禁设置油坑或存放带油的容器,硐室的过道严禁堆放无关的杂物,应保持畅通。

2、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变电硐室高压设备入口处及硐室内的明显地方悬全“高压危险”标志牌。

每一设备必须具有停送电的标志牌。

五、电气设备的维修检查:

1、井下电气设备的任何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都必须由负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修理运行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以保证防爆性能不受损坏。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与调整应遵守如下规定:

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应由专职电工每月检查一次。

2)固定敷设的电缆绝缘性和电气的绝缘性的检查由专职电工每月检查一次。

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胶套电缆每月进行一次绝缘检查。

4)接地网电阻值的测定,每季度进行一次。

4、井下严禁用不符合要求的铜、铅或合金及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5、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装置。

应经常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禁止取消保护接地。

 

混凝土搅拌机操作规程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

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分钟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机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后进行检查修理。

(3)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必须将料卸出。

5.砂堆板结需要搞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6.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7.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作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持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砼。

8.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分净。

 

爆破工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上岗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担任。

1、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①掘工作进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②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③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④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⑤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⑦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⑧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用规程规定时。

⑨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⑩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2、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

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

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

但不得将药卷包纸或防潮剂损坏。

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3、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

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

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4、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5、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双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母线长度不少于110m,接头数不超过1个且不得有明接头。

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子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11陆成煤业项目部操作规程汇编持0.3米以上的间距。

(5)、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

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

6、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有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班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7、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

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可连线爆破。

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8、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用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直巷不得小于100米并有掩体,弯巷不得小于75米。

9、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用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要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10、验炮: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

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1、收尾工作: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12、瞎炮处理: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

(1)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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