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实验室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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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实验室各项制度
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教学进度计划,制定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学期计划。
二、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三、实验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
要通读本学科教材,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
四、要按时开出实验课,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
五、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六、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规则,熟悉仪器业务知识,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对仪器要精心管理,科学存放,及时维护。
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保证仪器的完好率,要适应新科学、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七、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积极自制,代用和改进教具,创造条件,多开实验。
八、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的实验习惯,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设备,精心使用仪器,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
九、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定期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腐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
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
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
」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实验室,操作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添加之方式或药品种类
生物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严守实验课堂纪律。
上课不迟到,进实验室换实验服,听从教师指挥,服从安排.
二、讲文明,讲礼貌,不高声喧哗,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纸屑,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按分组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保管好自己的实验台、实验凳和玻璃仪器等;爱护仪器,遵守操作规程,节约原材料,任何仪器设备和药品等不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动用。
四、实验前要先参加安全教育和基本技术培训。
使用仪器要凭仪器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教师准许使用的仪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如有损坏或丢失,立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五、树立良好的学风。
实验前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预习报告中要写出实验注意点和自己的疑问,力争目的明确,原理清楚,方案可行;认真听讲,积极思维;实验中头脑清楚,细致观察,仔细操作,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按时完成实验,结果合理可靠;原始记录真实完整;按时交实验报告,内容简明,数据完整,字迹清楚,讨论就实验质量、实验成功失败要点、发现的问题等具体深入展开。
六、积极参加实验中心组织的实验讨论和设计实验,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科学思维。
七、按指定的位置做实验,不乱动别组仪器、物品和玻璃仪器等。
做完实验,要将仪器、物品、实验凳和实验药品等放回原处;将玻璃仪器刷洗干净,实验台面收拾整洁,实验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值日生要最后检查实验室的物品摆放的是否整齐,把实验室的卫生彻底打扫干净,仔细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经管理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
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
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生物仪器借用制度
一、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三、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五、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六、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七、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八、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十、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生物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生物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专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
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生物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大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员上报学校研究后决定。
八、学生、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损坏仪器一律应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并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学校处理,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