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村煤矿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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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村煤矿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

耿村煤矿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

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全面融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持续深化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努力构建理念先进、机制科学、抓手有力、基础扎实、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义煤公司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耿村煤矿【201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目标原则

1.全面融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机制,推行“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推进管理过程精细化,狠抓工作现场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突出系统自主管理,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管理思路,激励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

3.实施安全精细化管理,体现制度流程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人性化,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有标准,严格考核。

4.坚持“领导抓宏观、大局考核,部门抓系统、全面考核”的逐级深入考核原则,最大限度提高考核实效。

第三条矿成立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开掘矿长

机电矿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副矿级领导

成 员:

副总工程师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区队党政正职

安全矿长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双基”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队,安检队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双基”建设日常资料收集考核工作,协调组织各单位“双基”人员开展好建设推进工作。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矿领导职责划分

1.领导小组职责

主持、指导、督促全矿安全“双基”建设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双基”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提高考核质量,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使安全“双基”建设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2.矿长统筹全矿安全“双基”建设及考核工作,并负责对矿领导班子副职进行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3.党委书记负责党群部门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做好安全文化宣传工作。

4.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全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5.安全矿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和考核工作,并对本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进行考核。

6.矿其他分管副职按照“抓系统、系统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负责分管系统、分管科室、单位的安全“双基”建设与日常考核。

以上矿领导按规定参加安全“双基”建设专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工作,有针对的提出要求或建议。

(二)科室职责划分

1.安检队负责矿井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并对各单位的安全“双基”建设及考核工作进行指导。

2.生产科负责矿井采掘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3.机电科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4.通风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瓦斯综合治理、爆破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5.防冲科负责矿井冲击地压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6.地测科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7.综采车间配合生产科、机电科负责矿井采掘、机电专业系统中关于综机设备管理的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

8.其他非生产单位参照集团公司及我矿双基建设要求,自行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三)基层单位职责

全矿所有基层区队及地面生产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安全“双基”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区队→班组→个人安全考核及跟班副队长安全效果考核制度;认真开展班前会及干部24小时值班工作;坚持组织好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且记录齐全;积极开展好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检查有记录、有台帐、有落实、有复查、有考核。

第五条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逐月兑现。

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结构工资挂钩,挂钩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30%(班中餐和夜班费除外)。

依据“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强化系统管理,突出系统自控,从严落实系统管理责任。

本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按照矿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专业系统及业务科室、专业系统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制度逐级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

1、各业务职能科室每月将上级专业系统所查隐患和问题,全部纳入本专业系统内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2、各专业系统自查隐患和问题全部纳入专业系统内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包括各专业科室管理人员日常所查的隐患和问题)。

3、义煤公司安监局、安全督查小分队、矿领导、矿大检查、一般违章、安检队管理人员、安检员日常所查的隐患和问题由“双基”办纳入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4、严重违章、工伤事故、非伤亡等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停产停运等直接纳入综合安全管理效果考核扣分,不在各专业系统权重考核范围之内。

5、各专业系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细则从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考核质量。

凡考核漏项者,对专业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扣2分/次;凡考核不认真或考核质量不高者扣2分/次;凡弄虚作假、行私舞弊者扣3分/次。

职能科室的考核由分管领导组织考核和矿组织考核,两种形式各占50%,考核结合上级单位考核结果、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安全管理效果对照标准按月进行。

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权重分配如下:

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综合得分权重分配表

专业

安全管理

(%)

采掘专业

(%)

机电运输

(%)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冲击地压

(%)

采煤

40

20

15

15

5

5

开掘

40

20

15

15

5

5

机电一队

40

50

20

机二一队

40

50

10

机二二队

40

50

10

机电三队

40

50

10

机运队

50

50

通风区

40

10

50

抽防队

40

10

40

10

防冲队

40

10

20

30

监测队

40

10

50

机修厂

50

50

机电四队

50

50

安全“双基”建设月度考核方法:

考核范围:

矿领导班子成员、耿村煤矿相关业务科室、基层区队及地面生产单位。

考核组织:

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坚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围绕安全管理定位和职责范围,逐级检查考核,问题成因倒查。

每月22日前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牵头,在各专业系统分管领导组织下,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按照考核要求,采取检查、单位互查、单位自查与专业检查等方法,对全矿各专业系统进行考核。

矿长对副职:

考核地点:

二楼调度会议室。

考核时间及单位:

每月22日15:

00由“双基”建设办公室组织,矿长主持,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对矿副总工程师及副矿长进行月度安全生产“双基”考核。

副职对专业系统及业务科室:

考核时间及要求:

每月21日下午14:

30~17:

30,分管副矿长对各专业系统及相关业务科室月度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专业系统对基层单位:

考核时间及单位:

每月20日各专业系统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系统内各基层单位月度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均按百分制考核,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将考核结果由考核科室负责人签名后并于当月22日12时前将考核结果报送矿“双基”办,凡迟报的,对职能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扣1分/天。

“双基”建设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各科室月度安全“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矿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将考核审定结果报劳资科等相关部门具体执行,奖罚与各单位工资一并下发。

个人奖罚由区队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第六条奖惩措施

(一)采掘开单位以90分为基准分,井下辅助单位以92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单位正职奖励500元,单位双基管理员奖励200元,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4%;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二)地面生产单位以95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单位正职奖励200元,单位双基管理员奖励100元,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4%,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三)各专业副总以90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奖励500元,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专业系统科室以90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正职奖励500元,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4%,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四)集团公司安全“双基”考核时,因基层单位、科室工作不到位导致失分的,矿从责任单位、科室当月考核结果中,按照被扣分数的2倍予以扣分。

(五)集团公司安全“双基”考核时,矿井得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对“双基”建设办公室主任奖励500元,对“双基”建设办公室管理人员奖励200元,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六)考核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可在综合得分上加(减)分:

1.鼓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由河南能源、义煤公司组织召开现场推先会的加3、1.5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论证,安全效果显著的加2、1分。

由矿上认可的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并在全矿推广的加0.5-1分。

2.在义煤公司月度安全“双基”考核或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中,专业系统位列前两名的,给予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倒数第一、二名的对等加倍扣分。

在河南能源月度安全“双基”考核或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中,专业系统位列前两名的,给予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倒数第一、二名的对等加倍扣分。

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为矿争得荣誉的,视贡献大小给予0.5—1.5分的奖励。

3.为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加0.5-2分。

4.职能科室管理人员按照“带着任务下井,带着问题上井”的原则,对管理人员所查出的隐患,根据现场隐患扣分标准,对科室管理人员所查隐患条数扣分予以累计,除以本科室管理人员人数,按所得分数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给予加分鼓励。

5.按照动态迎检、动态达标的要求,凡迎检一次,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给予0.5分/次鼓励。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以90分为基准分),每超1分,再给予0.2分的鼓励,依次累计。

凡迎检工程质量出现合格品的,月度安全“双基”建设扣1分/次,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品的,月度安全“双基”建设扣2分。

第七条各相关专业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专业系统考核标准和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双基”办备案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耿村煤矿。

附表:

1.矿井副职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2.矿井副职对业务系统及科室“双基”建设考核细则

3.业务系统及科室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4.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5.安全“双基”检查问题汇总表

 

附表1矿井副职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耿村煤矿安全矿长(安全副总)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1-1)

考核类别:

矿正职对副职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安全责任落实

30分

1.坚持亲力亲为,抓好矿井、分管专业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符合有关规定。

3.经常深入现场,协调指挥安全生产,并填写下井走动卡。

4.按时参加上级、矿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

5.积极超前落实完成分管系统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查记录

1.矿井、分管专业“双基”建设考核不认真扣2分;少考核一个分管科室扣1分。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达不到要求,每少1次扣0.5分(特殊情况矿备案除外),集团公司单位查带班违规1次扣1分。

3.专业系统协调不力、配合不好扣1分/次;无及时填写走动卡扣1分/次。

4.无故不参加扣1分/次,迟到、早退0.5分/次。

5.未按时完成的工作任务扣2分/项;完成工作任务标准不高扣1分/项。

安全

重点

工作

40分

1.协助矿长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

2.协助矿长组织召开“双基”建设专题会(可与安全办公会一起召开)、安全办公会。

3.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达标验收检查。

4.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

5.严格安全考核,奖罚兑现。

6.按要求参加包保区队安全活动(每月至少1次)。

7.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对分管系统“双基”建设及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无因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

8.抓好各级领导下井带班,保证井下每班有矿领导带班、关键环节有人跟班。

9.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人员没有因工作不到位被处分。

10.鼓励分管系统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创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内部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

11.分管系统管理到位有被矿级以上单位观摩学习的项目。

12.监督安全费用、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费用使用情况。

13.每半年至少牵头组织各业务系统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1次,学习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

14.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

15.建立健全安全约谈制度。

16.牵头研究建立“五自”管理体系,实现矿井安全自主管理。

17.坚持每旬向集团公司自述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18.推行“三述三化一确认”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查记录、资料

1.矿长不能参加的,必须代为组织,否则未参加安全大检查扣3分/次。

2.未协助组织召开“双基”建设专题会或安全办公会的扣3分/次。

3.未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达标验收检查扣2分,检查不认真扣1分。

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排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不加分,第四名扣1分,第五名扣2分,第六名以下的扣5分。

4.迎检不及时主动扣1分/次,上级部门到矿检查安全管理受到批评扣2分/次,矿井被上级部门发现重大隐患扣5分/条。

(其他系统连带50%)

5.各项安全考核不认真扣2分/次,奖罚兑现不及时扣1分/次。

6.少参加一次安全包保活动扣2分。

无提出针对性要求与安排扣1分

7.分管系统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被矿或上级通报的,扣1分/条(次)。

8.落实不到位,每人次扣1分。

关键环节无领导跟班每矿(次)/次扣0.5分。

9.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人员因工作不到位被处分扣1~3分/人次。

10.分管系统当月有安全管理创新得到集团公司认可、推广的奖励3分,得到矿认可并跨系统推广的奖2分。

无召开会议扣2分。

11.有被观摩学习的项目奖励1~3分/项。

12.未足额提取和足额使用安全费用扣2分,不用于安全方面的项目扣1分/项。

13.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扣2分,无外出学习计划、总结扣1分,计划、总结不完善扣0.5分,落实效果不好扣1分。

14.隐患排查上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1分/次。

15.无制度扣3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无约谈记录扣1分/次。

16.未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建立自主管理体系扣1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一个环节不落实0.5分。

17.无实事求是执行重大隐患自述的扣1分/条。

18.“三述三化一确认”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广不力扣0.5~1分/项。

安全

管理效果

30分

1.分管系统、包保区队无工伤事故。

2.分管系统坚持原则,不具备安全条件坚决停止作业、停产或停运。

3.提高员工素质,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

4.分管系统、包保区队无重大隐患、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和三违行为。

5.分管系统、包保区队被上级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查记录

查对资料

1.发生一起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扣5分;发生一起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或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扣10分。

2.矿未停却被上级部门停产(采掘地点)或停运(设备)的,每次(处)扣5分。

3.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不能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扣1分/人次。

4.被上级部门查出分管系统、包保区队存在触犯红线等严重问题的扣1~3分/次,严重三违扣2分/人次,一般三违扣1分/人次。

被查出重大隐患扣3分/条(本系统扣5分),重大隐患不能按期督促治理的扣5分。

5.分管系统、包保区队被上级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扣0.1~0.5分/条(次);重复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扣1分/条(次)。

耿村煤矿总工程师(通风、地测副总)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1-2)

考核类别:

矿正职对副职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安全

责任

落实

30分

1.坚持亲力亲为,抓好分管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符合有关规定。

3.经常深入现场,协调指挥安全生产,并填写下井走动卡。

4.按时参加上级、矿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

5.积极超前落实完成分管系统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查记录

1.分管专业安全“双基”建设考核不认真扣2分;少考核一个分管科室或基层区队扣1分。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达不到要求,每少1次扣0.5分(特殊情况矿备案除外),集团公司查带班违规1次扣1分。

3.专业系统协调不力、配合不好扣1分/次;无及时填写走动卡扣1分/次。

4.无故不参加扣1分/次,迟到、早退0.5分/次。

5.未按时完成的工作任务扣2分/项;完成工作任务标准不高扣1分/项。

安全

重点

工作

40分

1.积极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2.定期组织专业系统隐患排查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并召开系统例会。

3.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达标验收检查。

4.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

5.每月对区域瓦斯治理工程、揭煤地点、探放水工程、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和防治水工程效果评价。

7.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

8.按要求参加包保区队安全活动。

(每月至少1次)

9.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对分管系统“双基”建设及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无因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

10.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人员没有因工作不到位被处分。

11.鼓励分管系统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创新。

12.分管系统管理到位有被矿级以上单位观摩学习的项目。

13.按月完成区域瓦斯治理抽采量、利用量和抽采达标煤量。

14.积极联系安排、组织分管系统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

15.坚持每旬向集团公司自述上报系统重大安全隐患。

查记录

查对资料

1.未按规定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活动扣3分/次。

2.未组织专业系统隐患排查活动扣3分/次,排查不认真扣2分/次,隐患未闭合管理扣1~2分/条。

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系统例会的扣2分/次。

3.未组织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达标验收检查扣2分,检查不认真扣1分。

义煤季度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排名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不加分,第四名扣2分,第五名扣4分,第六名以下的扣6分。

4.迎检不及时主动扣1分/次,上级部门到矿检查专业安全管理受到批评扣2分/次。

5.未对瓦斯区域治理工程、揭煤地点、探放水工程、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进行检查扣1分/次。

6.未组织进行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和防治水工程效果评价扣3分/次。

7.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扣3分/次;一处传感器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扣1分;通风设施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8.少参加一次安全包保活动扣2分,无提出针对性要求与安排扣1分。

9.分管系统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被集团公司和上级通报的,扣1分/条(次)。

10.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人员因工作不到位被处分扣1~3分/人次。

11.分管系统当月有安全管理创新得到集团公司认可、推广的奖励3分,得到矿认可并跨系统推广的奖2分。

12.有被观摩学习的项目奖励1~3分/项。

13.未完成当月计划扣3分/项。

14.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扣2分,无外出学习计划、总结扣1分,计划、总结不完善扣0.5分,落实效果不好扣1分。

15.无实事求是执行重大隐患自述的扣1分/条。

安全

管理效果

30分

1.分管系统、包保区队无工伤事故。

2.提高员工素质,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

3.分管系统、包保区队无重大隐患、触犯安全管理红线和三违行为。

如无瓦斯超限、瓦斯超限作业现象等。

4.分管系统、包保区队被上级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5.无因本系统工作不到位而停止、停运的头面或设备设施等。

查记录

查对资料

1.发生一起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或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扣15分。

2.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不能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扣1分/人次。

3.被上级部门查处分管系统、包保区队存在触犯红线等安全问题扣1~3分/次,严重三违扣2分/人次,一般三违扣1分/人次,矿查分管系统内严重三违扣1分/人次,一般三违扣0.5分/人次;被查出系统重大隐患扣5分/条,重大隐患不能按期督促治理的扣5分。

4.分管系统、包保区队被上级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扣0.1~0.5分/条(次);重复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扣1分/条(次)。

5.被上级部门停产(采掘地点)或停运(设备)的,每次(处)扣5分。

矿停产(采掘地点)或停运(设备)的,每次(处)扣2分。

 

耿村煤矿生产矿长(生产副总)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1-3)

考核类别:

矿正职对副职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安全

责任

落实

30分

1.坚持亲力亲为,抓好分管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符合有关规定。

3.经常深入现场,协调指挥安全生产,并填写下井走动卡。

4.按时参加上级、矿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

5.积极超前落实完成分管系统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查记录

1.分管专业安全“双基”建设考核不认真扣2分;少考核一个分管科室或基层区队扣1分。

2.下井班数、带班班数达不到要求,每少1次扣0.5分(特殊情况矿备案除外),集团公司查带班违规1次扣1分。

3.专业系统协调不力、配合不好扣1分/次;无及时填写走动卡扣1分/次。

4.无故不参加扣1分/次,迟到、早退0.5分/次。

5.未按时完成的工作任务扣2分/项;完成工作任务标准不高扣1分/项。

安全

重点

工作

40分

1.积极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2.定期组织专业系统隐患排查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并召开系统例会。

3.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达标验收检查。

4.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迎检工作。

5.每月完成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计划。

6.按要求参加包保区队安全活动。

(每月至少1次)

7.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对分管系统“双基”建设及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无因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

8.分管系统、包保区队人员没有因工作不到位被处分。

9.鼓励分管系统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创新。

10.分管系统管理到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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