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进场培训记录.docx
《高速公路养护进场培训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公路养护进场培训记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速公路养护进场培训记录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进场培训
一目的
二养护维修作业交通管制
三设备车辆安全管理
四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五安全管理制度
六规范交通管制示例
七常见安全隐患
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目的
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公司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行驶车辆的安全。
2.养护维修作业交通管制。
2.1.1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交通管制方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批准。
2.1.2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现场作业时,每个交通管制点必需有现场安全员进行交通安全维护。
2.1.3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1.4养护维修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的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2.1.5投入使用的交通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简称〈国标〉)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简称〈部标〉)的要求。
项目部使用的交通标志牌、交通锥、水马及导向灯等交通设施由公司统一采购和配送。
2.1.6禁止在交通管制方案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禁止不按批准的交通管制方案进行作业控制区的布设,严禁施工及管理车辆在道路上违法、违规行驶。
2.2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2.2.1准备工作:
根据需要和经审批的交通管制方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准备;准备交通安全设施。
如交通锥、安全带、各种交通标志牌、导向灯、水马、路栏、施工警告灯号、夜间照明设施等。
2.2.2警告区布设:
警告区是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从最前面的施工标志牌开始到工作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止,按《部标》要求,警告区最小长度S=1600m。
警告区内应至少必须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变窄标志三种标志,其它标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增加。
《部标》图示中按顺序有“施工标志1600m”、“限速标志”、“施工标志800m”、“窄路标志”。
我司也有部分项目部设置“施工标志200m”。
如果业主或交警路政部门有其它正规文件规定的,则遵照其要求执行道路两侧都应设置“1600m”施工标志。
其它交通标志宜设在车道右侧;当工作区在靠中央分隔带一侧时,窄路标志设在中分带一侧。
右侧变窄设在右边,左侧变窄设左边。
2.2.3上游过渡区布设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是从警告区的终点开始到缓冲区的起点。
一般路段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Ls=90m;当只封闭路肩时,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Lj=50m。
由于隧道内的光线较暗,而且其侧墙会使驾驶员产生压抑感,为提高安全性,将隧道内的上游过渡区长度增加0.5倍,即Ls=90×1.5=135m;隧道双洞单向车道封时,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应设置在洞口外。
从上游过渡区的起点到下游过渡区的终点须布设锥形交通路标(交通锥),交通锥间距《部标》要求为10m-20m。
上游过渡区要求交通锥布设平顺,平缓引导车流。
上游过渡区交通锥间距应更小。
特大桥桥面、隧道、弯道等危险路段施工作业时交通锥间距也须适当减小。
上游过渡区须设置可变标志牌(导向灯)、线形诱导标等设施。
每个施工点上游过渡区必须设置一名现场安全员,指挥交通。
公司要求以下情况必须正确开启导向灯:
1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清扫车、水车、隧道清洗车作业,车载导向灯)。
2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封闭一天以内)。
3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交通管制。
4固定(封闭一天及以上)维修作业点晚上时。
5视线不良时所有作业点、封闭点
2.2.4缓冲区布设:
缓冲区是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缓冲区给失误车辆有调整行车状态的余地,避免车辆直接由上游过渡区闯入工作区,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等更严重的事故。
缓冲区一般不准堆放东西,不准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在其中活动或工作,可在过渡区和缓冲区之间可设置水码等防撞装置以加强防护作用。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H=50m。
缓冲区与工作区之间应设置路栏和水马,路栏上设施工警告灯号,晚上开启。
在下坡路段或弯道路段,可在缓冲区内加设水码或横向摆放大枕木,防止失事车辆直接冲进施工区,水马注水应达容积的90%。
2.2.5工作区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也是养护维修人员工作、堆放施工材料、停放施工设备的地方。
工作区长度G根据作业需要而定。
工作区应设置专门的工程车进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要求:
一、关于封闭一个车道维持另一个车道通车的养护作业现场设置连续防撞墙(或水马)问题,要求如下:
1、对于封闭一个车道不超过24h的临时封路作业,可以不设置防撞墙(或水马)。
2、对于封闭一个车道超过24h的封路作业,前端过渡区以及通车车道与作业车道之间必须设置连续防撞墙(或水马)。
封路作业通车车道与作业车道之间连续防撞墙(或水马)设置长度为作业区长度,当封闭区内相邻两个作业区间隔距离超过10m时,通车车道与作业车道之间的防撞墙(或水马)可以分段分别设置,否则应连续不间断设置;封路作业前端过渡区设置的连续防撞墙(或水马)必须与作业区外侧设置的连续防撞墙(或水马)相连形成“L”型。
3、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所属养护线路作业区设置的防撞设施材料全部统一采用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要求的红黄两种颜色水马。
水马使用时外侧的上下两端必须粘贴两道反光膜,水马摆设好后应注水,注水量以充满水马容积的90%为宜。
二、对于公司分包工程,分包单位所需的水马暂由项目部提供并进行登记。
2.2.6下游过渡区布设:
下游过渡区是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下游过渡区最小长度Lx=30m。
2.2.7终止区布设:
终止区是设置于工作区下游的为通过或绕过养护维修作业路段的车辆提供一个调整行车状态的路段。
末端应设有关接触限速或超车的交通标志。
终止区最小长度Z=30m。
终止区渡区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2.3.1不改变交通流方向单向多车道维修作业:
单向多车道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若开放两边车道,会给作业控制区内的作业人员造成心里压力,由于活动范围小,不安全的隐患较多。
单向多车道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时标志牌须两侧同时布设(解除限速标志除外)。
按车道设置两段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两个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均布设导向灯。
第一段缓冲区的长度为2Ls。
下游亦设两段过渡区,两过渡区之间的长度为2Lx。
部标的要求是将两个车道同时进行过渡,将车辆改道。
借鉴佛开的做法,先设置过渡区和一段缓冲区(长度为2Ls)封闭硬路肩与主车道,然后再在中央带开口处封闭超车道进行改道。
在刚进入双向交通车辆会车路段及车流改道地方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的区域需设置水马,水马长度为30~50m。
2.3.3临时定点停车养护维修作业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和交通锥,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移动式标志车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在同一地点作业时间多于半天而当天能够完工的养护维修作业应按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来布置作业控制区
2.3.4立交进、出口匝道附近养及匝道上护维修作业,当工作区在匝道上时,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决定立交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当匝道长度比警告区最小长度短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施工标志可设于匝道的起点处。
保证匝道横断面上至少有3m的行车宽度。
并且无论工作区位置在匝道上哪个断面,都应先在匝道的起始位置处设置施工标志,提前告诉驾驶员前方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2.4交通管制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2.4.1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应设置于视线良好处,无任何遮挡;当作业完成后,应由现场安全员指挥,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2.4.2夜间施工,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养护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并必须设置施工灯号(导向灯、频闪灯等)。
2.4.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应不小于1000m。
2.4.4同一方向相同车道内不同断面的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若断面间距小于1000m时,可以作为同一个作业控制区来布置,若断面间距在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由于在同一车道上连续布置了作业控制区,所以,除了第一个作业控制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布置外,后续的作业控制区可以做适当简化。
(第一段简化“解除限速60”,第二段简化“1600m”&“限速60”)
3.设备车辆安全。
3.1设备车辆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
3.1.1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规定:
①总质量大于3.5T的货车和挂车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②所有重型、中型货车及挂车必须在后部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车长≥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T的挂车必须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③所有汽车应配置三角警告牌。
3.1.2所有上路作业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安装各种安全标识,移动式作业车辆如洒水车、扫路车等必须在车后安装导向灯、移动式施工标志牌等。
3.1.3所有车辆、设备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设置轮廓反光标识,以满足夜间施工作业的安全需要。
3.2设备车辆安全作业。
3.2.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实行专机专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机械设备上路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上路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2.2严禁作业车辆及设备在非封闭作业区内的路面上倒车;车辆在封闭作业区内倒车时必须注意前后观察,并安排专人指挥。
3.2.3禁止在开放交通的车道上拦停路面行驶的车辆以方便养护作业车辆倒车或进入作业区。
3.2.4严禁作业车辆在路面中央分隔带处掉头。
3.2.5有车载导向灯的上路作业车辆作业时车载导向灯必须确保正确开启。
3.2.6接送作业人员的车辆在路肩停驶时,应开启危险灯和车载导向灯,作业人员上下车时应从车辆右侧依次下车。
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4.1路上所有养护作业人员(含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督检查人员等)在路面施工作业时,必须一律穿桔黄色工作服与反光衣,反光衣要整洁醒目;养护作业人员要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凉鞋上路作业。
4.2养护作业人员在高速公路上进行人工保洁作业时,前进方向应迎着来车方向,并随时注意来车动态,遇有险情及时躲避。
4.3禁止养护作业人员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在路面作业需要穿越时,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4.4严禁在养护作业人员在交通管制区域外进行作业,严禁将施工器具、机械物料等置于交通管制区域外。
4.5遇大雾、台风或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路作业。
遇有特殊情况如清障救援或抢险时,必须注意安全,做好交通指挥工作。
4.5高空作业时(如桥梁加固)必须戴安全帽,没有作业平台的高空作业还必须系安全绳;搭架作业时必须验证脚手架或钢管架的安全性;水上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
钢筋打磨时还需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护器具。
4.6割草机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护目镜(或头盔)、护膝、水鞋等防护用品。
各项目部应加强工人的培训,包括机器的正确使用与保养,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4.7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做到文明、礼貌开车。
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和开“带病车”。
在上、下班前,驾驶员必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
路上停车时必须打开危险灯。
4.8所有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身体缺陷会影响自身安全的人员禁止上路作业。
5.安全管理制度。
5.1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5.1.1公司所有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特种机械操作手和技术工人都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填写《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培训表》、《项目部技术工人安全生产培训表》)。
5.1.2公司对生产工作人员开展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项目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填写《项目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记录表》。
5.1.3对于分包单位,按照公司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合同》进行管理,同时项目部填写更新《分包项目人员动态管理卡》,每季度末报备工程部。
5.1.4专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填写《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5.1.5公司各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均必须按规定做好并保存书面记录。
5.2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5.2.1各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2.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项目部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上报。
5.2.3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填报本月《项目部月度事故/案件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上报公司。
5.2.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组织善后处理,工程管理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项目部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5.2.5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和其他从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5.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
5.3.1公司每年组织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部应每个月定期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并填写《项目部月度安全检查报表》。
5.3.2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项目部必须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5.3.3项目部应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雨季以防雷、防触电、防洪、防止建筑物和道桥结构破坏为主要内容,台风季节以防台风为主要内容,冬季以防煤气中毒、防火为主要内容。
项目部还应对易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起重机、压力容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设施开展定期安全检查。
5.3.4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填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表》,责令受检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表》由受检单位保存原件,检查单位保存复印件。
5.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5.4.1安全生产档案是各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各种原始记录。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5.4.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安全生产发文、安全生产收文、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总结、安全生产报表、安全事故报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安全交底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及其培训、演练记录、交通管制方案、其它安全生产资料:
包括《分包项目人员动态管理卡》等。
6.1投入使用的施工标志牌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
标牌配备应齐全,且使用过程中进行专门维护,保持牢固、笔直。
6.2交通锥、线性诱导牌等摆设应间距适宜、线性顺直。
6.3导向灯应正确开启。
6.4各种施工手续应完善,并按要求摆设。
6.5设备、车辆安全标识的设置应正确、齐全。
7.1交通安全设施布设不规范。
7.1.1部分工种的操作人员贪图一时工作之便,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从项目部上报公司的工伤情况看,割草机操作伤害占的比例较大。
各项目部应加强工人的培训,包括机器的正确使用与保养,护目镜(或头盔)、护膝、水鞋等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农药喷洒人员和沥青砼摊铺人员不戴防护口罩,铣刨机操作人员不戴防尘面具等,容易引起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伤害。
并要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操作安全、规范。
现场安全员责任不到位按要求,现场安全员设在过渡区内,负有了望、维护交通安全设施、指挥施工车辆进出、提醒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在交通不正常的情况下指挥和引导交通等责任。
现场安全员工作做到位,则减少了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8.1施工手续不完善。
未上报施工管制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施工方案过期施工。
施工手续不完善,就是违规施工,而违规施工给我们带来的风险是无法估计的,为了规避风险,必须完善施工手续方可进行施工。
公司安全会议已明确“施工前交通管制方案须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原则上不能施工。
”
8.2施工管制方案内容不清晰。
很多项目部使用的施工管制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千篇一律,不分季节、不论施工内容上的差异。
施工现场作业控制图一律采用标准图样的复印件。
根据季节性特点和施工环境、施工内容的不同编制有针对性的交通管制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会给我们增加了一定量的工作,但是详尽的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布控及管理带来好处,是我们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交通管制方案中所附的图表要根据实际情况手工绘制,不得采用规程的复印件。
”
8.3专职安全员工作不到位。
按照公司的规定,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都参加了初级安全主任培训,专职安全员应对照注册安全主任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己的工作。
目前存在的情况是专职安全员没能积极地参与到交通管制及保障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施工现场控制区的设置指导及监督管理、项目部的安全交底、项目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项目部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等本职工作中来。
各专职安全员应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来。
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报送资料,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的签字。
8.4安全生产资料归档不规范。
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凌乱,很多工作已经做了,但是没有留下资料,留下有资料的也没能做到清晰归档。
安全档案要达到这样的要求:
齐全、清晰。
所谓齐全,就是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所开展的活动要留有书面资料或图片、音像等形式的记录;所谓清晰,就是对安全生产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处理。
各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专柜,用于存放安全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