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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教学大纲

《小企业会计准则》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小企业会计准则》(16课时)

 

第一章总则

 

总则在整个《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主要阐明了本准则的制定宗旨、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规定了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和由本准则向《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会计处理。

一、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一)本准则制定的目的是促进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准则的法律依据

制定本准则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标准的企业。

(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不得执行本准则的三类小企业

三、小企业选择执行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

小企业在选择执行本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除需按照本准则第二条有关要求确定企业应执行的会计准则外,还应当考虑本准则第三条有关条款规定的执行原则进行选择。

(一)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即可以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可以按照“自由选择”的原则,选择执行本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

即小企业在选择执行本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应当按照“单项标准”的原则进行选择,不能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又执行本准则。

(三)小企业在选择执行本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时,必须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即小企业一旦选择了执行的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一以贯之”的原则,一直执行下去,不得随意变更。

(四)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企业由执行本准则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有关规定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三)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四)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

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一、货币资金

(一)小企业的货币资金的内容及核算基本要求

二、短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的定义

(二)短期投资会计处理规定,具体包括取得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短期投资等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定义、构成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计量原则及会计处理规定

四、存货

(一)存货的定义及构成

(二)存货的取得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取得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构成内容不尽相同。

1、外购存货成本的确定

2、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成本的确定

3、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确定

4、提供劳务成本的确定

5、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6、盘盈存货成本的确定

(三)存货的发出

1、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1)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2)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3)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4)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

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5)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四)小企业生产成本的核算

1、生产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2、生产成本核算的具体原则

(1)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2)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3)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五)存货的毁损及盘盈盘亏

1、会计处理规定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节长期投资

 

一、长期债券投资

(一)长期债券投资的定义

(二)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1、长期债券投资取得时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

(1)长期债券投资利息

①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②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2)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①溢折价的计算:

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债券面值

②溢折价的摊销: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具体要求: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债券溢折价摊销,并作为计提的利息收入的调整。

3、长期债券投资到期

(1)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

如果该项长期债券投资还存在余额,应将该余额作为投资损失,结转至投资收益。

(2)处置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应当按照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

4、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1)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认定条件: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

(2)长期债券投资损失金额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应当于实际发生时按照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可收回金额后的净额,确认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原则:

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三)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小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1)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2)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处置价款扣除该投资的账面余额、处置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六)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的认定条件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六条所列条件之一。

2、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金额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应当于实际发生时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可收回金额后的净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节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1、固定资产的概念

2、固定资产的特征

(1)小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2)小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期限较长,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

2、综合分类

(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5、盘盈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和计提范围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2)双倍余额递减法

(3)年数总和法

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1)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的界定和会计处理

(2)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的界定和会计处理

①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会计处理

②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会计处理

③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会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1、处置固定资产的内涵

2、处置固定资产损益的确定

3、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1、生产性生物资产计量的基本原则

2、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3、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定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1、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的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应计折旧额的确定

3、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

 

第四节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无形资产包括:

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和构成

二、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

(一)不具有实物形态

(二)具有可辨认性

(三)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

(二)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

(三)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的确定

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确定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摊销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2、无形资产摊销期的确定

(1)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处置无形资产的内涵

(二)处置无形资产损益的确定

 

 

第五节长期待摊费用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的确定

(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的确定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第三章负债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小企业的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第一节流动负债

 

一、流动负债的定义

二、流动负债的构成

三、各项流动负债的具体内容

(一)短期借款

1、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2、在应付利息日的会计处理

(二)应付票据

1、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会计处理

4、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

(三)应付账款

1、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的会计处理

2、偿付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3、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四)预收账款

1、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的会计处理

2、销售收入实现时的会计处理

(五)应付职工薪酬

1、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2、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

3、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

(六)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包括的内容

2、“应交税费”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专栏。

(七)应付利息

1、在应付利息日,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2、实际支付利息的会计处理

(八)应付利润

1、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的会计处理

2、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的会计处理

(九)其他应付款

1、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2、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3、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非流动负债

 

一、长期借款

1、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2、在应付利息日的会计处理

3、偿还长期借款本金的会计处理

4、“长期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二、长期应付款

1、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3、“长期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一、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的定义

(二)实收资本的计量

1、以现金方式出资的计量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货币出资,应当按照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超出部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应按其评估价值确认为企业资产,同时按照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超出部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1、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处理

(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2)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3)所有者投入

2、实收资本减少的会计处理

二、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定义

(二)资本公积的来源

来源于投资者的投入

(三)资本公积的用途

只能用于转增资本,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四)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三、盈余公积

(一)盈余公积的定义

(二)盈余公积的来源

来源于小企业实现的利润

(三)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四)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四、未分配利润

(一)未分配利润的定义

(二)未分配利润的会计处理

1、未分配利润期末结转

2、分配股利或利润

3、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

 

第五章收入

 

一、收入的特征

(一)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

(二)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三)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的分类及会计核算要求

(一)销售商品收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收入确认的金额

3、销售退回与折让

(二)提供劳务收入

1、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

(1)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1)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

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第六章费用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一、费用的范围和内涵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

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一)营业成本的内涵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涵

(三)销售费用的内涵

(四)管理费用的内涵

(五)财务费用的内涵

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一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营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一、利润的构成和计量

小企业的利润包括: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的构成和计量

1、营业利润的构成

2、营业利润的计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3、营业收入的内涵和计量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4、投资收益的构成和计量

投资收益=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价款和成本之间的差额

(二)利润总额的构成和计量

1、利润总额的构成

2、利润总额的计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三)净利润的构成和计量

1、净利润的构成

2、净利润的计量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内涵

(二)营业外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一般原则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实现金额的定义与确定方法

实现金额应当能够反映最终给小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通常是扣除相关金额后的净额。

确定方法有:

(1)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

(2)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

(3)根据本准则计算确定的金额

(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定义

2、政府补助的形式

(1)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3)税收返还

3、政府补助的确认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确认

(2)其他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确认

4、政府补助的计量

(1)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的计量

(2)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5、税收返还的专门规定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一)营业外支出的内涵

(二)营业外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发生额的定义和确定方法

发生额应当能够反映最终给小企业造成的经济利益流出,通常是扣除相关收入金额后的净额。

确定方法有:

1、实际发生的金额

2、账面价值

四、所得税费用

(一)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原则

1、计算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

2、当期应纳税额等于所得税费用

(二)计算方法

1、计算基础:

利润总额

2、计算方法:

纳税调整

3、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五、利润分配(结合利润分配表)

(一)利润分配的基础

(二)利润分配的内容和顺序

1、公司制小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

2、外资小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

3、中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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