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危险源辨识预预控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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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危险源辨识预预控措施
*******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预防控制措施
***************机电安装项目部
二零一零年三月
潘口水电站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分析与预防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点
危害后果
预控措施
备注
1
机电安装
1.1.1
机电安装一般技术要求
1.1.1
安全责任制不到位
工程建设小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按基本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并经常开展活动。
施工安全责任人到位,人员到位。
1.1.2
安全网络不健全
工程建设安全网络机构设置不健全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健全应规定设置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监察人员。
1.1.3
安全、技术措施
重大项目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重大项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
重大危险项目未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重大危险项目必须进行安全班前教育活动。
1.1.4
技术交底
班前三交工作不细,无针对性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加强班前三交工作的,做到有针对性,做好交底记录。
大型项目开工前未交底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大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交底
1.1.5
人员状况
穿着不合格
人身伤害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应穿工作服。
2.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
3.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
精神状况不好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休息好,精神面貌良好,严禁酒后上班。
特殊工作无证上岗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特殊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均经培训后上岗。
作业人员技能低
加强业务培训。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1.1.6
工(器)具使用
(1)
千斤顶支撑
千斤顶使用不当
机械工具伤害
1.使用前应检查千斤顶各部件是否完好,丝杆和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时,千斤顶应平放在平整坚实的基础上,千斤顶和载荷作用线要一致,不得歪斜,必要时底部可加垫木防滑。
2.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应加长摇柄长度;千斤顶提升工件不得超过规定值或丝杆、齿条全长的75%。
3.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工作人员不得站在保险塞对面,重物提升后应用方木将其垫实,以防逆止阀漏油,重物下降。
4.用两台以上千斤顶合抬一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和监护,使千斤顶同步升起。
5.高处使用千斤顶,应用绳索系牢,防止下坠。
(2)
砂轮机的使用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砂轮的正确旋转方向应与砂轮轴端螺帽的旋转方向相反,并不得装倒开关,工作时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
3.使用砂轮机时,应先启动,达到正常转速后再接触工件,不得在砂轮片的侧面打磨工件。
4.不得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以及大工件。
5.使用时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并戴好防护眼镜。
砂轮片不合格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1.砂轮有缺损或裂纹者严禁使用,其工作转速与砂轮机的转速相符。
2.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3)
手动工具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1.大锤、手锤、手斧等甩打性工具的把柄应用坚韧的木料制作,锤头应用金属背契加以固定。
打锤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挥动方向不得对人。
2.使用撬杠时支点应牢靠,高处使用时严禁双手施压。
(4)
风动工具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1.风动工具的供气系统各连接点应牢固可行,以防突然脱开而伤人。
2.风动工具的进气胶管应接在带有进出阀门的气水分离后面,气水分离器应定时放水。
3.风动工具不宜在高压下空转,使用风板机松螺帽时,应注意防止螺帽飞出伤人。
(5)
其他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使用
1.对设备的性能不熟悉
2.使用不当、违章作业
机械工具伤害
1.使用时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2.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的部位。
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3.电动工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在检修或调整时必须将电源断开。
4.移动式电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项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接线时缆线应穿进设备的接线内并予以固定。
5.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达不到2MΩ时必须进行维修处理。
6.连接电动机械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7.电流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6)
钻床的使用
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1.使用钻床时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钻具、工件均应牢固。
2.薄工件和小工件施钻时不得直接用手扶持。
3.钻头转动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钻屑或用手接触转动部分。
1.7
高处作业
(1)
作业环境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之处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周围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
3.平台、走道、斜道未装设挡脚板;
4.高处作业周围孔洞、沟道未装设盖板或围栏,或未装安全网;
5.特殊高处作业危险区未设立围栏及警示牌;
6.在带电体周围进行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使用金属线;
7.在石棉瓦、油毡等或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高处坠落
1.在夜间、光线不足的地方加强照明。
2.防护栏杆高度必须符合要求。
平台、走道、斜道装设挡脚板。
3.作业周围孔洞,沟道装设盖板或围栏。
4.高处作业周围布设安全网。
5.特殊高处作业危险区设立围栏及警示牌。
6.在带电体周围进行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禁止使用金属线。
7.在石棉瓦、油毡等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2)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场所
人身伤害
1.上下交叉作业搭设隔离层,在施工完成前严禁任意拆除。
2.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吊运。
(3)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的行为及工作方式不规范
人身伤害
1.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着装。
3.平台、走道、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工具袋,大工具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随意抛掷物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
5.高处作业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或废料及时清理放到地面。
6.高处作业严禁随意攀爬。
严禁坐在平台孔洞边缘、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7.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
8.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
1.8
施工用电、防触电
(1)
施工电源布置
施工电源设施布置不规范
人身伤害
1.临时电源棚、盘、箱布置合理。
2.临时电源棚、盘、箱全部检修完好合格,符合安全要求。
3.临进电源棚、盘、箱统一着色,喷“有电危险”明显标志。
4.电缆埋地敷设时,设直埋电缆标志牌,横过马路时,必须穿保护管套。
5.各电缆棚、盘、箱全部配锁。
6.便携式电源盘等,必须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2)
电动工机具的使用
1.未定期试验
2.电动工机具外壳、手柄破损和电缆或软线损坏
3.使用不当
人身伤害
1.定期试验合格,并有记录。
2.使用前外观检查,坏的进行更换维修。
3.使用前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4.使用时须戴好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
5.电动工具的开关节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位置。
6.在使用时不得对电动工具进行调整、擦拭。
(3)
电气试验
1.无措施或措施未落实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1.电气调试人员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性能,特点及设备运行情况。
2.高压设备试验必须清楚试验电压,防止过电压。
3.电气试验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试验电源回路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
5.高压设备试验必须设有安全围栏,严防与试验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区。
6.直流耐压绝缘电阻检测后必须对地放电。
(4)
带电区作业
1.无措施或措施不完善
2.违章作业
触电事故
1.清楚施工任务,熟悉施工环境。
2.开好工作票,带好试电笔,设立监护人。
3.着装正确,穿绝缘鞋。
4.施工前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5.需停电施工项目,在停电母线上挂好接地线,停电开关处能上锁的必须上锁,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严禁口头协商停送电。
如不能上锁的开关,必须设立监护人。
(5)
电气检修
1.无措施或措施未落实
2.违章作业
人身伤害
1.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电气检修必须设有监护人。
3.检修时,未经检修人员允许,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合闸。
4.操作回路,必须先将主回路隔离开关断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识牌。
5.对已发生邦联的电气设备,必须先弄懂设备的工作原理,方可进行检修。
6.带载检修时必须特别注意:
先确认操作控制回路完好,方可将主回路合闸。
7.电动机具检修时,对暂无原配件而应急采用的代用品时,应嘱咐工作人员注意运行状况,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机,以免故障扩大。
8.大型机械检修时,因需要暂时解除或不投入安全装置,应及时告诉工作人员,防止误操作。
9.检修完毕时,应对检修回路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运行。
10.作业前,先检查接触安全部分是否带电。
11.进入配电室,电气柜,回转机台等环境作业,特殊晚上检修,做好照明等工作,经检查后,方可作业。
1.9
容器内作业
(1)
人员进入容器内施工
施工条件不良或安全措施不力
人身伤害
1.安装鼓风机或排风扇,确保容器内空气流通,有毒有害气体能够及时排除,严禁用氧气作为通风风源。
2.金属容器必须可靠接地。
3.进入经水压试验后的金属容器前,应先检查空气门,确认无负压后方可打开入孔门。
4.在有毒容器内工作,工作人员应系安全绳,绳子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监护人拉住。
(2)
容器内焊接或切割作业
容器内进行焊接或火焊切割作业
人身伤害
1.施工人员所穿衣服、鞋、帽、手套等必须干燥,防护鞋绝缘良好,身体不要接触压力容器;或脚下应垫绝缘垫。
2.必须使用5V的安全电压照明;检查电焊皮线应无破损的地方。
3.入口处设立专人进行监护并设焊机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监护人应与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电焊工作中断时应及时地切断焊接电源。
4.在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和火焊切割工作。
5.派两人轮流施焊:
焊接人员身体不得接触电焊钳、容器等带电设备。
6.严禁将漏气的焊炬、割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
7.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
8.严禁在金属容器中进行气割的同时,进行电焊作业。
9.在工作间歇或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关闭气源,并及时将焊炬、皮带拉出容器。
1.10
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
超重作业不规范易造成掉物伤人
起重伤害
1.起重和司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桥机安装或大修后必须经过劳动部门检测方可投入使用。
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
3.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逗留。
4.起重机吊运起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5.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撑措施。
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6.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7.各种吊件的绑扎严格按照起重技术规范进行,以防吊件滑出跌落。
8.严禁超负荷起吊和斜吊;满负荷、双机抬吊必须成立大件吊装指挥小组按批准的吊装方案执行。
1.11
焊接作业
(1)
焊接设备、器材
1.电焊手套潮湿、破损
2.电焊钳破损
3.电焊皮线破损
4.电焊机接线端外露
5.一次线及开关装设不合要求
6.空载电压过高
7.电焊机外壳带电
人身伤害
1.焊工应戴好焊工手套,且手套干燥完好,如发现手套潮湿、破损,应及时更换或烘干或缝补。
2.应使用完好的电焊钳,如果电焊钳破损,应修好或更换。
3.焊工使用的电焊皮线应完好,发现破损,应用绝缘胶布包好。
4.电焊机接线端应用防护罩盖好或隐藏,交流电焊机的二次线的铜鼻子应用耐高温的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一次线应设置在靠边且不易接触的地方,且长度不宜超过2-3m,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随用随接,工作完后马上拆除,且有人监护或设明显围栏或标识。
6.采用空气开关,有条件时应安装熔断器(过载保护开关)触电保护器(漏电开关)。
7.焊机空载电压一般在70—80V之间,如发现空载电压过高,应通知维修人员对焊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保护接地;利用导线将焊机外壳与大地连接起来,外壳漏电时外壳与大地形成一条良好的电流通路,当人碰到外壳时,相对电压可大为降低。
达到防止触电的目的。
注意接地电阻超过4Ω,接地线不准串接,也不能接在氧气、乙炔管、压力管口及蒸汽管道上。
9.保护接零;用导线将焊机外壳与网络上的零线相互连接,一旦焊机绝缘损坏外壳带电,使零线短路,通过强大的电流熔断熔丝,切断电源,外壳带电现象立即终止,达到保护人体、设备安全的目的。
10.经常派人维护电焊机,清扫灰尘,检查电焊皮线接头接地、接线及一次线接线是否断脱、松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焊接作业
1.着装不符合要求
2.焊接时触及带电体
3.潮湿环境施焊措施不完善
4.电焊弧光辐射
人身伤害
1.电焊工应穿橡胶底的防护鞋且耐压试验合格,如果胶鞋破损应及时更换。
2.身体出汗使衣服潮湿或被淋湿时,不得靠在电焊设施上施焊。
3.在更换电焊条时,手套戴好且手不能接触焊钳及其他二次回路的带电体。
4.在潮湿环境中不宜从事焊接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应做好下列措施;在下方铺垫15mm及以上的干燥木板,穿经过6000V耐压试验合格的防火橡胶鞋,身体不接触工件任何位置,手套绝缘并干燥。
5.电焊工应先用合适的遮光镜片做面罩;宜穿棉、帆布制作的工作服;电焊工使用的手持或头盔式面罩,其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且无漏光。
电焊渣
火灾事故
施焊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可燃、易燃物体与焊接作业主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确实无法改变距离,应设防护屏,用石棉隔离或隔离围栏。
人身伤害
敲电焊渣时,应用面罩遮住眼睛,以防焊渣溅入眼眶内,烫伤眼睛。
(3)
焊机维修
直流焊机内有储能元件,断电后机内高电压持续一段时间
人身伤害
用放电电阻放掉储能元件的电荷。
(4)
热处理作业
焊口负载处理,预热时,高电压一直贯穿其中
人身伤害
所有的热处理反馈电线编号,并作记号,谨防接错线。
高温
火灾事故
人身伤害
1.焊口预热,处理时开停机保证通信畅通,联络准确、有效。
2.焊口预热处理时负载处设好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3.热处理过程中,加强巡视,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5)
火焰切割
1.皮线破损、接头未扎紧
2.氧气、乙炔瓶距离不够
3.容器内切割
4.未安设回火防止器
5.割炬使用方法不当
6.切割熔渣
火灾事故
爆炸事故
人身伤害
1.不使用破损的皮带,接头扎紧。
2.氧气、乙炔瓶相距10m,与明火的距离10m。
3.割炬嘴严禁对人,穿戴好防护个人设施。
4.保证通风;安装鼓风机或排气扇。
5.严禁在金属容器中进行气割的同时,进行电焊作业;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气体,不能将焊炬、皮带放在密闭容器内。
6.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7.切割、焊接点周围5m范围无易燃易爆物;高空切割时,被切割物下方必须垫铁板或石棉瓦,防止飞溅。
1.12
防火防爆
(1)
现场施工
现场流动吸烟
火灾事故
1.现场固定吸烟点,禁止流动吸烟。
2.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2)
动火作业
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
火灾事故
爆炸事故
1.点周围5m范围内无易燃易爆物;切割、焊接后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离开。
2.需在发电机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制定专门安全措施,经审批并派专人监督后进行。
3.对变压器附件需进行焊接处理时,应放尽残油除净表面油污运至安全地点后进行。
4.易燃易爆场所,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3)
在油库区域施工
未采取可靠防火措施;静电
火灾事故
爆炸事故
1.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或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2.从事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3.不穿带钉的鞋、关闭手机。
4.对易燃易爆场所,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
1.贮存场所通风不畅
2.电器设施不防爆
爆炸事故
火灾事故
1.保障通风良好。
2.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3.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5)
消防管理
1.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消防通道不畅
火灾事故
1.配置适用于扑灭各种火灾的消防器材,加强教育,提高人员消防知识。
2.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整改。
3.对重要施工工程,应成立企业(专业)业余消防队,配备消防设备,并经常训练。
1.13
防辐射
(1)
射线探伤作业
1.放射作业人员身体不合要求
2.放射作业人员自我防护不当
3.设备故障卡源
4.放射作业过程中人员误入
辐射伤害
1.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剂量监督档案。
2.射线作业时必须穿防护服、戴含铅眼镜、剂量仪,佩戴射线报警器。
3.射线机在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应尽可能远离射线机,充分利用现场的屏蔽条件进行个人防护。
4.每次工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
5.现场射线探伤区域必须设围栏,悬挂警示牌,主要通道口设专人监护;严格遵守探伤工作时间。
6.多个组在同一地点工作,要加强联系,同步开机。
(2)
射源储存保管
1.无关人员接近射源
2.射源管理不当
辐射伤害
射源流失
1.设立专用存放场所,设围栏及醒目警告标志,采取严密的防盗措施。
2.建立专人管理、领用制度。
1.14
防腐、保温
(1)
油漆防腐
作业环境
人身伤害
1.高处作业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定;戴好安全帽。
2.保证施工场地通风良好,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3.防止各类火花进入油漆施工区。
4.容器内施工应遵守1.1.9条规定。
(2)
钩钉、骨架施工
1.焊接作业
2.钩钉伤人
3.骨架下料切割
人身伤害
1.作业人员应遵守焊接作业规定。
2.正确着装,戴好防护面罩,施工时注意力集中。
(3)
各类保温作业
1.粉尘
2.钩钉伤人
人身伤害
戴好防尘口罩,正确着装,施工时注意力集中。
(4)
木工作业
1.木工机械未接地
2.无保护罩
3.木工间内吸烟
人身伤害
1.电气设备必须良好接地,机械保护罩完好。
2.木工间内严禁吸烟。
2
水泵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安装
2.1
周围环境
1.平台超负荷存放设备
2.设备堆放不规范
物体打击
设备按审批的定置图放置,施工通道畅通。
平台周围栏杆
孔洞盖板未完善
高处坠落
及时完善周围栏杆和孔洞盖板。
2.2
零部件的清扫与组合
1.分瓣大件组合
2.紧固螺栓
机械工具伤害触电事故浆伤
1.先将一瓣找平稳,支点不得少于三点。
组合第二瓣时,工作人员手脚不得伸入组合面;组合面组合螺栓至少拧紧四个,垫稳后,才能松开吊钩。
2.高处作业时,应有牢固的工作平台,平台高度应合适,扳手应用绳索系住。
3.采用人工坚固螺栓时,扳手应靠紧,与螺母配合应合适;打锤的和拿扳手的人要错开一个角度,锤击应准确。
4.采用电热法紧固螺栓时,应事先检查电加热器与加热装置绝缘是否良好,确保绝缘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工作人员应分工负责传递,穿入和套螺母,配合要及时准确,戴电焊手套,严防烫伤。
5.用液压紧固螺栓时,应检查各零部件和密封件是否良好;油管应采用高压软管,若发现渗漏,必须更换。
6.用液氮冷冻法紧固零件时,必须用杜拉容器盛装和运输;被冷却零件置于防护容器内,缓缓注入液氮,严防飞溅,冻伤皮肤。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2.3
埋设件安装
(1)
尾水管、蜗壳/座环吊装
吊装
设备坠落
人身伤害
1.吊耳应有足够的强度,位置应合适。
2.管、蜗壳各环节吊装就位时,应用临时拉紧工具拉牢靠,下部用千斤顶支牢,然后才能松钩。
3.蜗壳/座环吊装时,应在底座支撑完成后,才能松钩。
(2)
尾水管、蜗壳/对口压缝,焊缝破裂崩出伤人
管子对口
物体伤害
焊缝对口压缝时,压卡板(压马)的焊缝隙高度要与蜗壳或尾水管钢板厚度相适应(一侧全焊,另一侧为段焊),斜楔与压卡板工作面必须经加工。
2.4
导水机构组装
(1)
部件吊装
顶盖、底环吊装
机械工具伤害
吊装顶盖等件时,在吊至安装位置400-500mm处,清扫安装面时,桥机司机和起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导叶吊装
机械工具伤害
吊装导水叶,一次最多只能吊装两个,中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事先检查吊环、钢丝绳。
2.5
转轮组装
(1)
部件吊装
吊装
起重伤害
1.大轴和转轮组装时,应核实并注意桥机吊钩的极限高度,不得解除上限保护。
2.转轮各部件吊装时,应采用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起吊工具,吊点选择要合适,吊装应平衡,速度应缓慢均匀。
3.转轮和大轴的组合面在起吊装前应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起吊,不得长时间吊物于空中,否则应设置辅助支撑点的安全措施。
(2)
研磨主轴法兰
研磨主轴法兰
物体打击
研磨主轴法兰时,研磨平板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平板要扶稳,并用绳子系住,防止掉下。
(3)
分半转轮焊接
疲劳焊接
火灾事故
机械伤害
1.分半转轮如在专用临时棚内焊接,应有专门的安全消防措施。
2.连续焊接时间超过5h时,工作人员应轮流工作和休息。
(4)
转轮泄水锥安装
泄水锥提升
起重伤害
1.泄水锥现场安装时,应设置必要的工作平台。
2.水锥提升组装时,不得采用身体托抬,应采用合适工具(如导向螺杆、提升杆等)进行提升和组装。
2.6
导水接力器安装
接力器分解
起重伤害
机械工具伤害
1.分解接力器时,必须垫稳,以防转动。
2.抽出或安装活塞时以及接力器整体安装于机坑时,吊装要平稳,不得碰撞。
3.拆装活塞涨圈时,应用适当工具,防止挤伤手。
4.在装拆有弹簧预压力的零件时,要防止弹簧突然弹出伤人。
2.7
导轴承和密封装置安装
设备放置和就位
起重伤害
机械工具伤害
1.导轴承和密封部件先行放置于支持盖(或顶盖)上时,不得乱堆乱放,应按安顺序规划排列整齐、放平、垫稳,防止因踩踏而晃动、滑移,造成事故。
2.导轴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