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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

 

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的“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

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一、公开课主题

传承的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19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

中国青年报社

网络支持平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App

四、征集要求

(一)公开课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推荐本省优秀教师为主讲人录制公开课。

(二)公开课内容应着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把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主要内容,可以结合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元旦、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所特有的节日文化、地方民俗等特色展开。

(三)公开课根据课程内容,可以是教师授课形式,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互动学习的形式。

可选择在室内或户外拍摄。

(四)公共课视频格式:

1.时长:

公开课为20分钟/集,提交的公开课可以为一集的展示课,也可以是多集的专题课(集数不限)。

2.视频短片分辨率:

1920×1080,编码:

H264,码率:

9000kpbs以上,格式mp4格式。

3.字幕:

简体中文。

4.语言:

中文标准普通话。

5.画面要求:

画面清晰整洁,除配有与内容相关的字幕外,不再添加其他内容和logo等。

6.声音要求:

公开课声音须清晰、无杂音。

五、公开课申报办法

(一)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征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公开课推荐工作。

每个申报的公开课视频作品都应配套填写该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将公开课视频作品与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合并一个文件夹,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

各省推荐的传统文化公开课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

联系方式: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森,***-********;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

(三)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

投递的公开课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所录制公开课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真实自然的校园教育生活。

(二)参与征集的公开课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公开课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四)本公开课征集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公开课征集方案的所有规定。

七、时间安排

(一)4月16日~6月30日:

各省级教育厅组织提交公开课作品。

(二)7月中旬起,经主办方审核后的公开课,将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

八、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公开课征集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公开课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和“传承的力量大”双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播出展示。

 

附件:

公开课报送信息表

报送省份

报送学校

授课

教师

附简介

200字

公开课

学科和

名称

学习公开课的学生年级

公开课

简介

介绍公开课特色,学校开课时长,学生学习情况。

描述简介不超过1000字。

报送

联系人

电话

微信

邮箱

 

2

校园中国古典诗歌原创作品征集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的“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

为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征集校园中国古典诗歌原创作品。

一、征集主题

“万紫千红中国节”

二、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19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

中国青年报社

网络支持平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App

四、征集要求

(一)中国古典诗歌应紧紧围绕“万紫千红中国节”为主题进行创作。

(二)投稿作品体裁必须为中国古典诗歌作品。

内容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

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是古体诗词、格律诗、词或曲,词、曲应注明词牌和曲名。

(三)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格式为word、txt格式,文档应包括题目、诗词正文、作者姓名(简介)、诗词解读文字说明(不超过800字)共四部分内容。

(四)欢迎作者对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如创作书法作品或国画作品,书法、国画作品以照片形式与电子文档一起提交,照片为JPEG格式,单边像素不低于4000。

书法、国画作品原件请作者保留待取。

五、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申报办法

(一)活动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征集,教师与在校学生均可参与。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作品推荐工作。

每个申报的作品必须包括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和报送信息表,可选项为艺术再创作的书法、国画作品照片,以上内容合并在一个文件夹,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

各省推荐的中国古典诗歌原创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罗雪莲***-********

联系方式: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森,***-********;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罗雪莲,***-********。

(三)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

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凡因提交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所创作的中国古典诗歌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万紫千红中国节”主题进行创作。

(二)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四)本征集活动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活动方案所有规定。

七、时间安排

(一)4月上旬15日~6月30日:

各省级教育厅提交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根据作品征集要求进行初评。

(二)7月中旬~7月下旬:

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复评。

(三)8月初~8月中旬:

主办单位邀请知相关评委进行终评。

(四)9月:

公布征集结果,在“传承的力量”官方网站、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9月中下旬,拟举办相关展示活动。

最终入选展示活动的书法及国画作品,需向主办方提供作品原件,主办方将根据展览情况具体联系作者。

八、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中国古典诗歌作品征集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展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线上线下展示。

 

附件,

 

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报送信息表

报送省份

报送学校

作者简介

学生作者:

姓名/年级/年龄

教师作者:

姓名/职务

作者简介:

(不超过300字)

原创中国古典诗歌作品

古体诗、格律诗、词、曲(请勾选)

标题

内容

作品解读文字说明

报送

联系人

电话

微信

邮箱

 

3

校园足球歌曲征集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的“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现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征集校园足球歌曲,用“唱响校园足球”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的发展,引导青少年学生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一、征集主题

传承的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

中国青年报社

网络支持平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App

四、征集要求

(一)参加征集活动的歌词与歌曲,均须为参与者的原创作品,符合“传承的力量”主题并表现校园足球“团结”“激情”“拼搏”“快乐”的精神。

(二)歌曲整体曲调应朗朗上口,适合在校园传唱。

(三)校园足球歌曲作品格式要求:

1.歌词需带曲谱,要有鲜明的词段划分,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充满正能量。

作品命名:

作品名称+联系电话+学校名称。

2.歌曲音频格式为ape、flac、wav、mp3,声道为立体双声道,频率为44100Hz,比特率为16Bits,码率为1411kbps及以上,内容积极向上,旋律激情昂扬,形式不拘一格。

3.如歌曲为MV,应提交mp4、mov、avi、mpeg、flv等常用视频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

五、校园足球歌曲申报办法

(一)活动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征集,重点面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进行征集,教师与在校学生均可参与。

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作品推荐工作。

报送的校园足球歌曲原创作品要配套填写该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

每个申报的作品必须包括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足球歌曲歌词、音乐作品文件(音频或视频)合并一个文件夹,保存在U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

各省(区、市)推荐的校园足球歌曲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姚雪琛***-********。

联系方式: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森,***-********;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姚雪琛,***-********。

(三)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

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所创作的校园足球歌曲原创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传承的力量”主题并表现校园足球“团结”“激情”“拼搏”“快乐”的精神。

(二)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四)本征集活动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集活动方案所有规定。

七、时间安排

(一)4月16日~6月30日:

各省教育厅提交歌曲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根据作品征集要求进行初评。

(二)7月中旬~7月下旬:

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复评。

(三)8月初~8月中旬:

主办单位邀请知名词曲作者、设计师、专家学者、主流媒体、青年代表等进行终评。

(四)8月下旬~9月中旬:

公布征集结果,在“传承的力量”官方网站、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校园足球歌曲征集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歌曲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播出展示。

(三)拟举办首场全国校园足球音乐节,展示优秀征集歌曲作品,《中国青年报》将对活动给予全媒体传播支持。

 

附件,

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

报送省份

报送学校

词曲作者

指导教师

报送联系人和电话

作词:

作曲:

词曲作者为在校学生的填写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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