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29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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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29 1.docx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二291

司法卷二-29

(总分:

100.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

18,分数:

18.00)

1.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______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若在侦查阶段孙、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故A不正确。

第153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故B不正确。

第15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金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故C不正确。

第148条规定: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故D正确。

2.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

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______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问题。

《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3.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

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遗产继承人丁列为被告。

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______

∙A.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将丁列为被告,但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其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应赔偿的份额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判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4.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______

∙A.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将案件转到人民法院民事庭继续审理

∙C.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D.仅对民事部分作出民事判决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问题、补充侦查的适用条件。

《刑诉解释》第16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故C选项正确。

同时,考生必须特别注意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

5.某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拘传,时间是2002年12月1日上午9时15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应从9点开始计算拘传时间

∙B.应从10点开始计算拘传时间

∙C.应从10点开始计算24小时

∙D.应从9点开始计算拘传的时间12小时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

本案应从10点开始计算,拘传的期间是12小时。

6.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

∙A.张某被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其释放

∙B.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适用不同的期间

∙C.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D.侦查羁押期限应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计算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目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故A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

根据《高检规则》第8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

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故B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故C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故D项正确。

7.甲、乙二人是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

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

乙不服,欲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父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

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

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乙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申请

∙B.提出该申请需要经其辩护人同意

∙C.乙无权提出该申请

∙D.期间是否恢复,由人民法院决定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的耽误与恢复。

《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该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申请。

8.南门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

鉴于须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______

∙A.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C.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六机关规定》第22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不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四个选项中,只有B符合该规定。

9.赵某系某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于6月8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6月10日,赵某的律师提出欲与其会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公安机关应当在6月15日以前安排会面

∙B.律师会见赵某不被监听

∙C.公安机关应当在6月12日以前安排会面

∙D.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权利及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因此,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在12日以前安排会见,B选项错误。

10.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______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

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必须以明确规定为前提。

《高检规则》第382条第3款规定: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不过本题的A选项不太严谨,因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分为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只有在退回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才是重新计算的,如果是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那么根本不存在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的问题,因为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必须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依据是《高检规则》第383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1.某地发生一起持枪抢劫银行案件,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逃跑,下落不明。

那么该公安机关应当何时立案?

______

∙A.应当在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B.应当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后立即立案

∙C.应当在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D.应当在查清犯罪事实后立案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立案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应当先立案后进行侦查,A、C、D三个选项都应当是在立案以后进行的工作,只有B选项才可以在立案之前实施。

12.某法院接到报案电话,张某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______

∙A.告知张某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

∙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

∙D.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向哪个具体的公安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一家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3.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______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具体向哪个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家举报。

另外,法条中的“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现场实施盗窃行为,如不马上采取措施犯罪分子会逃逸,故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

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14.张某被王某殴打致重伤,但是张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却迟迟不予立案,张某于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时公安机关应当:

______

∙A.在收到通知书后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B.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C.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D.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六机关规定》第18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应当在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当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15.某深山老林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村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杀,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该案侦破的难度很大,决定暂时不予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该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______

∙A.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

∙B.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

∙C.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6.甲的汽车被盗。

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

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

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

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______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举报和控告三者的区别。

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

因此,A、C选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17.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

县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______

∙A.不予立案

∙B.要求甲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

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

18.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

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______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据此,“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故D项当选。

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

15,分数:

30.00)

19.依法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______

∙A.人民检察院

∙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

(分数:

2.00)

 A. √

 B. √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刑事诉讼法》第99条。

20.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时,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______

∙A.二审案件只需要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未生效

(分数:

2.00)

 A.

 B. √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以及上诉问题。

《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据此,A排除,C当选。

第314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据此,B亦当选,D与之冲突,不选。

21.张某因被李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______

∙A.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张某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对张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并处理

∙C.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李某打伤张某纯属正当防卫,李某是无罪的,应当判决李某无罪

∙D.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审理

(分数:

2.00)

 A.

 B. √

 C. √

 D.

解析:

本题考查终止审理、宣告无罪的情况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刑诉解释》第241条第9项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因此C正确。

另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一并处理,故A、D错误。

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了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故B正确。

22.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

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______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分数:

2.00)

 A.

 B.

 C. √

 D. √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问题。

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此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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