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急诊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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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急诊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基础条件

100

1

发展环境(1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5

政策、措施齐全,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4

科室管理(30)

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5

有科室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得2分;计划现实合理得1分;有落实的措施得2分。

急诊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5

病区环境整洁得1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得2分;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2分。

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及工作职责

5

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健全得2分;依法执业得3分。

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有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得2分;操作规范执行到位得3分。

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

5

有质量安全保障方案的3分;落实情况良好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

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5

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科室文化良好得2分;重大医疗项目全科参与得2分。

医疗技术队伍

100

5

技术团队(10)

医生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急诊科固定医师人数占急诊所需要医师的80%以上

5

急诊科医师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达到60-80%扣3分,<60%不得分。

护士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固定人数90%以上,就诊区护士与患者比例1:

10;留观护士与患者比例1:

2;监护室护士与患者比例2:

1

5

护士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配比1项不够,扣2分。

6

技术能力(15)

急诊科独立值班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本院注册登记,具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5

检查近2个月的急诊科排班表,发现1名独立值班医生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不得分:

发现1名独立值班医生不符合相关标准,扣2分。

急诊科医生掌握危重症抢救技术(10)

值班医师掌握危重症(如心衰、休克、中毒、ACS、脑卒中、多发伤等)抢救处理原则

2.5

抽查1名值班医生,对危重症(如心衰、休克、中毒、严重创伤等)抢救处理原则掌握欠缺,扣2.5分。

急诊科医生、护士应熟练掌握徒手CPR技术

2.5

现场随机检查医师,不符合要求,扣2.5分。

住院医师掌握气管插管技术、简易呼吸器、除颤器的使用、深静脉穿刺技术

2.5

现场模拟检查医师,不符合相关要求,扣2.5分。

主治医师以上应掌握呼吸机、三腔两囊管、血液净化、创伤急救、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

2.5

现场模拟检查医师,不符合相关要求,有1项欠缺扣2.5分。

7

学科带头人(15)

学术地位

5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任职得1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2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研究生2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与急诊相关论著1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8

学术带头人(10)

数量

2

有3个以上明确的学术带头人得2分,少1名扣1分。

学术地位

3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研究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委员任职得0.5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0.5分。

临床能力

2.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0.5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0.5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0.5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2.5

评估前5年:

指导毕业研究生2名以上得0.5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1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2篇得0.5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0.5分。

9

学科骨干(10)

数量

2.5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2.5分。

学术地位

2.5

均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2.5分,1名不符合需要扣0.5分。

临床能力

2.5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0.5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0.5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0.5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0.5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0.5分。

教学科研水平

2.5

指导研究生毕业1名得0.5分;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得0.5分;5年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1分;SCI收录论著1篇得0.5分。

10

医师队伍(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年龄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不得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60%,得5分;不足60%得3分。

职称结构

5

符合要求得5分;一项不符合得3分;两项不符合得2分;均不合格不得分。

11

护士队伍(15)

有专职的急诊科科护士长,并且是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从事急诊专业五年以上

5

符合条件得5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学历结构,急诊科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70%以上

5

符合条件得5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职称结构,护师以上人员占总人数60%以上

5

符合条件得5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12

人才培养(1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5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5人次得5分,3-5人次得3分,1-3人次得1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400

13

总体水平(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独立开展各种急危重病救治技术及各个技术例数:

深静脉穿刺、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床旁血液净化、人工气道建立技术、呼吸机支持技术、亚低温治疗技术、经皮气管切开(得30分,缺1项扣5分)能够独立救治各专科急症(包括神经科、心脏、呼吸科、血液科、消化科、创伤、外科、皮肤科、)(得20分,缺一专科扣5分),专科特色明显得30分,如不能气管插管、呼吸机及床旁血液净化作为单项否决。

平均年急诊人数

10

参评医院按急诊人数排名打分。

前1-3名得10分,4-7名得7分,8-9名得5分。

平均年抢救人次

7

参评医院按人数排名打分。

前1-5名得10分,6-9名得5分。

抢救成功率

3

抢救成功率>92%,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救治病种

10

参评医院按救治病种数量排名打分。

前1-5名得10分,6-9名得5分。

疑难病例比例

10

急诊重症监护室疑难病例比例>30%得10分,每下降2%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14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60)

有完备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0

处置预案完备得得10分;处置预案有缺陷得5分;处置预案不合理不得分。

针对群体性三人以上伤病、中毒有独立诊疗区域

10

有独立的诊疗区域,并与正常急诊患者不交叉得10分;不能完全做到得5分。

有应对化学品中毒的洗消设施及设备

10

洗消设施及设备完备、合理,并具备应对大型化学品中毒的洗消能力得2分;有洗消区域得2分;有洗消设施及设备得2分;有洗消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得2分;现场医护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得2分。

医院有应对大型突发事件的备用物资及大批伤员的空间

10

储备物资合理及成批伤员救治空间均具备得10分;储备物资与成批伤员救治空间有欠缺得5分。

具有影响重大的抢救案例

10

有重大抢救案例得10分;没有不得分。

有检伤分类标准及分类卡,流程合理

10

有检伤分类标准得3分;有分类卡得3分;流程合理得4分。

15

技术特色(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医院汇报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6分;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4分。

16

诊治能力(12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4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40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40

根据急诊科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确定

危重病诊治能力

40

根据急诊科收治危重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病种由医院确定

17

创新能力(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近5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8

辐射能力(40)

年就诊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6

年就诊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10%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5%)得6分。

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和进修护士来源情况

16

5年内平均每年进修医师、护士人数和≧50人,得8分,10<人数<50人,得4分,<10人,得2分,没有进修人员不得分;

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比例50%或10位,得8分;30%-50%或5~9位,得4分;30%或5位以下,不得分。

对其他医院技术帮建情况

4

对多于3家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2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2分。

技术推广情况

4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有2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10分;1人次得5分;没有,不得分。

医疗质量状况

300

19

设施设备完好处于备用状态(100)

有与抢救床位数相适应的简易呼吸器

5

无简易呼吸器,不得分;简易呼吸器:

床位数<1/2,扣2分;不能正确使用,扣2分;检查简易呼吸器各组合部件不齐备,不得分。

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

无除颤仪,不得分;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不能正确使用,扣2分

3

无除颤仪,不得分;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不能正确使用,扣2分

3

无除颤仪,不得分;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不能正确使用,扣2分

2

无除颤仪,不得分;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不能正确使用,扣2分

3

无气管插管器械,不得分;喉镜灯不亮或亮度不足、无导丝、导管型号不全(儿童和各种成人)不得分。

3

无气管插管器械,不得分;喉镜灯不亮或亮度不足、无导丝、导管型号不全(5.0/6.0/7.0/8.0)不得分。

3

无气管插管器械,不得分;喉镜灯不亮或亮度不足、无导丝、导管型号不全(5.0/6.0/7.0/8.0)不得分。

10

抢救室、监护室床位:

呼吸机≥2:

1,(呼吸机集中管理,保障使用除外),扣1分;无可以调用的呼吸机,扣2分;呼吸机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

被检查医生不会使用呼吸机,扣5分。

5

无洗胃机,不得分。

随机抽查急诊科护士。

被检查护士不能正确使用洗胃机,不得分。

3

无床旁摄片机,不得分。

有床旁摄片机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

3

无床旁血气分析仪,不得分。

有床旁血气分析仪但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分。

3

无快速血糖测定仪,不得分。

有快速血糖测定仪但不能使用,不得分。

12

无心电图机,扣2分;心电图机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

无心电图机,扣2分;心电图机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

无心电图机,扣2分;心电图机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

无心电图机,扣2分;心电图机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

8

抢救室、监护室监护仪器:

床位<1:

1,扣4分

监护设备未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扣4分

急救设施齐备完好

6

有完好的墙壁氧源:

保证墙壁氧最大流量≥10L/分。

不符合标准,扣2分。

瓶氧:

压力≥5KPa,不符合标准,扣2分。

无用于危重患者转运的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2分。

5

墙壁负压吸引设备无足够负压,不得分。

无墙壁负压吸引的急诊科,且无电动吸引器,不得分。

床位:

吸引器>3:

1,扣3分。

5

氧气湿化瓶未连接好(可无蒸馏水),不得分。

负压吸引装置。

管路未连接好,不得分;最大吸引负压<0.4KPa,扣3分。

急救药品及物品

15

抢救车应配备以下基本抢救药品:

肾上腺素、阿托品、胺碘酮、利多卡因、可拉明、多巴胺、硝普钠、去甲肾上腺素、速尿、西地兰、地塞米松、硝酸甘油、杜冷丁、吗啡等,项目不全扣4分,基本抢救物品配备数量、定点放置,不符合急诊抢救要求,扣3分。

无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扣2分;未定期检查药品,发现1种急救药品过期,扣1分。

无高危药品显著标识,扣2分。

无急救药品清查记录,扣2分。

20

急诊绿色通道(50)

急诊科按病情分级及重症优先的诊治技术,工作流程及措施

5

无相关工作、流程及措施,不得分。

有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征及脑血管意外联合抢救制度

5

无相关抢救制度,扣2分。

院内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到位时间≤10分钟

10

会诊医师未在10分钟内到达扣5分,急诊会诊医师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扣3分,会诊医师到达急诊后未带会诊必要的仪器设施(急诊科备有者除外)扣2分。

急诊医师在岗情况,专职专岗

15

急诊医师不能做到专职专岗扣10分,发现一名急诊医师脱岗扣5分。

相关的抢救小组有明确的联络方式和到位时间

5

无明确的联络方式及到位时间的不得分。

危重患者入院和进入重症监护病房情况

5

无专人送危重患者入院规定不得分。

建立科室间密切协作工作机制

5

无科室密切协作工作制度扣3分;现场随机抽取两个科室,模拟患者会诊、转诊。

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简洁扣2分。

21

 

抢救室及留观患者管理(50)

急诊留观时间平均≤72小时

15

专科归属明确的患者留观超过72小时扣3分;急诊留观最长停留时间超过7天扣3分;观察室无重点患者交班扣3分;交班有缺陷扣3分;无入住观察室登记情况扣3分。

抢救室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全程管理,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

25

无相关岗位职责扣3分;未全程管理、未严密观察、未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扣5分;无抢救患者登记扣4分;无护理记录扣3分;无重点患者交班记录扣5分;无入住抢救室的临床标准扣5分。

以上各种记录有缺陷扣5分。

急诊抢救工作由副主任医师或履职5年主治医师以上主持或指导

10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2

 

急诊监护室质量(100)

人员、设备、设施配备及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10

实施上级医师指导下的主治医师负责制。

ICU应有1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质的医师,≥2名主治医师,≥4名住院医师。

不符合相关标准扣5分。

科学、合理、规范救治急危重患者

35

未执行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标准,扣5分。

无急危重症诊疗规范,扣5分

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重点患者查房<2次/周,扣5分。

主治医师查房2次/日。

不符合相关规定,扣5分

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未完成首次主治医师查房,扣5分

检查急诊科疑难与死亡病例讨论本。

无疑难死亡病例讨论本,扣2分;有记录本无记录、患者死亡7天内未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扣3分

严格按照急危重症的诊疗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实施有缺陷,扣5分。

诊疗效果

15

每个病例诊断、治疗、处置得当得满分;一处不当扣2分。

疑难病例讨论质量

10

每个病例讨论全面,水平高,得10分;讨论不全面,存在缺陷扣5分。

甲级病案率

10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0%扣2分;有丙级病例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大于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满分;有一项欠缺或一处不落实扣2分。

科研与教学

100

23

学术影响(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1分;省主委2分,副主委1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的编委5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专科方向(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5

科研项目(16)

国家级项目

12

有2项以上得12分,每少1项扣4分。

部(省)级项目

4

有2项以上得4分,每少1项扣1分。

26

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论著、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0.5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1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7

学生教育(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含在职)≥4人且硕士生≥15人,得10分。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2人且硕士生≥10人,得8分

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1人且硕士生≥8人,得6分

评估周期内毕业硕士生≥6人,得4分

评估周期内毕业硕士生≥4人,得2分

不达标,不得分。

28

继续教育(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分;举办学习班1次得1分;可积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9

编写教材(5)

5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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