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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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1年8月修订)
2011年8月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优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落实国家“惠师”政策,为绩效工作实施提供数字依据,消除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推进学校工作快速高效发展,努力创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事公正,对人公平,结果公开。
2.科学合理,符合工作实际的原则——考核内容设置合理,记分多少设置合理,在考核方式上合理,符合校情,体现教师的工作实际。
3.集中考核,民主监督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分块责成专人实施,考核结果透明,实行“周、月、期”公示制度。
倡导教师对考核情况进行正确监督。
4.以人为本,和谐推进的原则——考核方案与细则应充分体现人性化,科学化,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及时处理好考核中的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考核方案。
5、“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6、倾向教学一线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全体副校级领导
组员:
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
职能:
(1)考核方案制定。
(2)组织完善方案。
(3)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领导考核。
四、操作办法:
1.考核办法:
《方案》为纲,《细则》为目。
分项管理,分层考核;日记录,周公布,期兑现;依岗核分,年级组及处室考核工作量、工作过程(各处室、年级月考核总分标准已核定(附后));任课教师的业绩考核由教学相关处室统一考核;兼课的处室人员由所在处室考核;获奖项目由学校统一考核。
2.考核方式:
(1)办公室在校委会成员协助下考核中层领导考勤、参加会议、材料上交等工作和各处室工作
(2)教务处考核年级组工作
(3)教研处考核年级组工作及教研员、学科组长、教师
(4)电教处考核年级组工作
(5)政教处考核年级组工作及班主任、班级工作,考核音体美等教师组织或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工作。
(6)总务处考核年级组工作及班主任工作
(7)年级组考核本年级组学科组长、教师、教导员
(8)各处室主任考核本处室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9)校级领导考核分管处室主任工作
(10)学科组长:
考核本学科组教师教研工作。
职能;
(1)严格落实考核工作,每周、月、期公示考核结果。
(2)担负周、月、期考核结果的解释工作。
(3)负责考核细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分配办法:
①奖励金额直接从阶段考核总金额中划拨出来直接分配给受奖人。
②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奖励金额)÷考核总分】×个人考核积分
五、工作量考核:
(30分±分)
任课教师:
(九年级40分±分)
1、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任一个教学班工作,每月记30分.
2、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学科:
理化满两个班、政史初一、二满四个班,初三满三个班为一个工作量,每月记30分。
3、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
满14节为一个工作量,每月记30分。
4、音乐、体育、美术、校本课程:
满14节为一个工作量,每月记30分。
体育教师早操、午操、下午训练按半课时计算。
处室人员:
1.分岗位分别每月记30分加减分。
2.兼任其它岗位工作,参照有关岗位规定执行。
领导岗位:
1.根据现设岗位给领导岗位每人每月记30分加减分。
2.兼任其它岗位工作,按有关岗位规定标准的60%执行。
工作加班:
根据工作要求,节假日或夜间需要加班的,由相关处室或年级组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加班事宜、需要人数、加班时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工作日期间临时性加班,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布置,晚上11:
00前按半天计算,通霄按一天计算。
加班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备案,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记6分。
六、工作过程考核:
(70分±分)
任课教师:
(七、八年级80分±分,九年级85分±分)
1.师德表现:
每人每月10分±分(政教处制定细则,年级组考核)服从领导,文明执教,遵纪守法,行为世范,关爱学生,礼仪践行等。
2.教学常规:
每人每月35分±分。
(初三45分±分)
教务处拟定细则,教务处管理,年级组组织考核。
a.出勤、守岗、参加会议、参加活动(10分±分)
b.备课(6分±分)
c.上课(6分±分)
d.批改(5分±分)
e.学习培训及参加继续教育(5分±分)
f.计划、总结、分析(3分±分)
3.教研教改:
每人每月35分±分。
教研处拟定细则,教研处管理,学科组长考核。
(设置过程考核,取消终结考核)
a.参与教研活动(5分±分)
b.参与研讨课活动(5分±分)
c.教学反思(10分±分)
d.讲、听、评课活动(5分±分)
e.课改达标活动(10分±分)
处室人员:
(70分)
1.师德表现:
每人每月10分±分(将践行礼仪纳入)。
政教处制定细则,处室考核。
2.常规工作:
(60分±分)
a.分管工作任务完成(25分±分)(依据标准细则)
b.服从组织随机工作安排(6分±分)
c.出勤、守岗、会议(10分±分)(全天考核)
d.处理问题的态度(积极主动、公平、公正、公开、服务)(6分±分)
e.宣传学校(3分±分)
f.参与教学活动(5分±分)
g.参与学校活动(5分±分)
3.兼任其它岗位工作依照有关岗位规定执行。
领导考核:
1.考勤(20分±分):
出勤守岗、值班、会议等。
2.考德(10分±分):
思想先进、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无私奉献、示范带头、吃苦耐劳、工作协作,践行礼仪。
3.考能:
平时工作落实、重点工作落实、随机工作落实。
4.考绩:
学期(年)计划完成情况。
5.考学(5分±分):
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理论学习、听课等。
6.兼任其它岗位工作依照有关岗位规定标准的60%执行。
七、业绩考核:
(直接以奖励金计入考核结果。
)
1.班主任:
兼任班主任的按人均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20元标准经考核后,加减计入个人考核成绩。
(其中班级教育教学成果占20%,巩固率占5%,由教务处考核;班级纪律、卫生、安全考核等占45%,课外活动占20%,由政教处考核;公物管理考核占10%,由后勤处考核)。
2.兼任其它工作:
●兼任多班课:
语数外学科,多任一个班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0元;
八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多任一个班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20元;
九年级物理多任一个班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40元;
九年级政治多任一个班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80元;
九年级历史多任一个班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20元;
处室人员兼任一个班考试科目(除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教学任务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40元;
处室人员兼任非考试科目教学任务(已达到一个标准工作量)的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40元。
临时代替他人上课,以年级组安排为依据。
若因个人事务由他人替代课,补助金由被代替人支付,每节课3元;若因公差而由他人替代课,补助金由年级组从下发奖励分中支付,每节课记1.5分。
如替因公差人员代课满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的按任多班课标准计算,由教务处核算上报。
(如课时有变化,按《逸夫中学超量补助发放细则》执行。
)
●兼任教研员每月按40元加减,兼任学科组长每月按30元加减,兼任两者每月按50元加减。
●课外活动:
由教师组织、辅导、指导的学生课外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每活动一次每位教师记3分±分。
由政教处制定考核方案并责成专人考核。
3.教学成果:
●期中、期末检测成果:
在期中、期末检测中,学校考察各科的均分、合格率,用两率和排出名次进行分类,两率和相同时依据均分分开第次。
按年级、科目、第次依次奖:
200、180、160、140、120、100、80、60、40、20、20、20、20元。
文科均分与所在年级学科的均分不能超过3分,理科(含英语)与学科均分不超过5分,否则按10元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代多班课的按名次累计,计算奖金:
带两个班的其中一个班均分与学科均分差距文科超过3分、理科(含英语)超5分,只享受总奖金的80%;理化带多班课(三个班),按前两个班奖金计算(比率1.1),另外一个班按名次80%计奖(从最高名次算起),有一个班均分或以上者均分与学科均分差5分,按总奖金的80%计算;初三政史带多班课(四个班),按前三个班奖金计算(比率1.2),另外一个班按名次80%计奖(从最高名次算起),有一个班均分或以上者均分与学科均分超3分,按总奖金的80%计算;初一、二政史按比率计算,有一个班或以上者均分与学科均分超3分,按总奖金80%计奖。
其它科目按一定的比率计算奖金,取总奖金50%计奖(比率为两班的平均奖×1.1、三班的平均奖×1.2,四班的平均奖×1.3、四班以上的平均奖×1.4)。
学校根据期中、期末考试中各班学生总分的合格率、均分之和给班级排队。
对于中途接班的教师,教学质量有提高,将给予奖励,以接班的原科目考试成绩排队的第次为基础,语、数、英进一名奖10元,物、化进一名奖5元,政、史进一名奖3元(接班后只记一次);九年级语、数、外接差班教师每次统考均设进步奖。
●九年级毕业成果:
从绩效工资中拿出4万元计算。
(由教学制定奖励方案)
操作:
前半年预计平均加奖金;后半年考核后予以核准计奖。
八、获奖:
1.学校工作项目获奖:
德育、教学、后勤:
每有一项奖,对相关领导、参与者,由校委会研究,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2.个人获奖:
获省、地、市、校级荣誉一次分别记5、4、3、3分;发表论文经学校教研室选送发表或获奖,省、地、市、校分别记6、5、4、4分。
在刊物上发表宣传学校文章一篇记10分。
3.特殊贡献:
由所在处室、年级组领导申报,写清事迹,校委会研究给予加分。
4.语文教师主讲阅读课月记5分±分,其它教师主持综合实践活动月记5分±分。
九、考核工作要求:
1.非教学时间的月份人均记分或不记分。
2.每学期事假未超过15天,病假未超过两个月的按考核方案考核计分。
3.凡产假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按年级平均分(每月100分)计入本学期考核,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婚丧假不超过7天,正常计分。
4.经申请批准不坐班办公教师每月扣4分。
未经批准,不坐班办公的教师当月此项考核不计分。
5.教师什么时间在什么岗位工作由所在岗位领导考核,考核结果最后合并到该教师总体考核结果。
6.考核细则由牵头处室、年级组拟定执行。
附:
各处室、年级月总分标准:
各处室、年级月总分标准
办公室:
5人×70分=350分
教务处:
8人×70分=560分
教研处:
2人×70分=140分
电教处:
3人×70分=210分
政教处:
10人×70分=700分
后勤处:
10人×70分=700分
初一年级:
3人×70分=210分;50人×75分=3750分
初二年级:
3人×70分=210分;54人×75分=4050分
初三年级:
4人×70分=280分;59人×80分=4720分
领导组:
17人×75分=1275分
各块人数依照实际工作情况核定。
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
“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