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696843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43.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9东鑫垣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docx

19东鑫垣施工质量管理办法0版

 

陕西东鑫垣煤化工项目

 

编号:

HUALU-08038-PCM-010319

(版次:

0版)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鑫垣煤化工项目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

 

编制:

 

审核:

 

审批:

 

时间:

 

目录

1.总则4

2.质量管理的工作范围4

3.质量目标5

4.质量管理组织机构5

5.有关各方的职责功能7

6.质量监督与管理9

7.运行机制14

8.权限15

 

建设单位:

陕西东鑫垣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业主)

总包单位: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

1.总则

1.1为了确保东鑫垣煤化工项目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部委、省、市有关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精神,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完善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QA),组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

以单位工程为单元,以分部工程(桩基、基础、主体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钢结构、设备安装、管道、电气、仪表、防腐、保温、通讯、消防及现场设备的制做和安装等)为主开展质量控制(QC)工作。

1.3在本项目建设中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精心指挥,各级领导均须重视工程质量,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

1.4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设计施工图纸、资料、文件;

●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引进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化工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条例》;

●施工操作规程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检验标准等。

1.5施工质量的保证和控制应贯穿于同施工安装有关的各个环节和施工全过程,包括现场制造、安装、检验和测试等。

1.6施工质量与施工分包商质量控制、总包管理、监理监督和用户的质量指导以及制造厂的技术服务都有密切关系,因此这些单位既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又要有密切的协作配合。

2.质量管理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质量管理方案涵盖本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和全部工作内容。

3.质量目标

Ø设计质量零缺陷;,

Ø施工质量零事故;

Ø采购物资进场检验一次合格率≥99%;

Ø一次受电成功,一次试车成功,一次投料成功;

Ø单位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Ø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85%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Ø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所遵循的原则:

进度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

费用和质量发生矛盾时,费用必须服从质量。

注:

各施工单位分包合同规定质量目标与本项目质量目标不一致时,以本质量目标为准。

4.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4.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QA/QC经理

 

区域施工经理

区域设计经理

采购经理

QA/QC工程师

QA/QC工程师

 

QA/QC工程师

施工承包商

施工员

质检员

计量员

取样员

材料员

 

4.2质量管理任务

(1)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2)确保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制定和发布本项目质量计划和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措施;

(4)监督参建各方更好地履行工程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合同及各方投标文件对本项目质量的承诺;对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的落实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严格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参建各方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对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控制等作出具体规定;

(6)做好东鑫垣煤化工项目验收工作,执行《东鑫垣煤化工项目合同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本项目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7)检查施工分包商、供货商都要建立相应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配备高效、精干的专业质量管理人员;

(8)实现东鑫垣煤化工项目预先制定的质量目标;

(9)制定并批准质量管理的奖罚措施;

(10)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

(11)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有关各方的职责功能

5.1华陆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华陆与业主签定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履行投标文件对质量作出承诺;

(2)认真贯彻执行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方针、质量计划和质量管理文件,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建立完善的项目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体系。

根据项目需要,配齐配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高效和精干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履行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对投入人力资源的承诺;

(4)制定项目质量审核制度和建立评审体系,督促施工分包商或供货商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华陆、施工分包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满足质量要求;

(5)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各种技术和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持;

(6)审查各施工包商的质量控制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7)遵守工地巡视制度,发现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工程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直至责令停工;

(8)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比和兑现奖惩规定;

(9)负责组织召开总包质量例会,负责起草和发布质量简报;

(10)行使质量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否决权。

5.2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职责

(1)各参加东鑫垣煤化工项目华陆总包范围内建筑、安装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立相应的施工承包商质量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和分管质量的经理担任组长和副组长职务,成员由部门主管、质量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队长、质检员、施工班长等人员组成。

(2)施工承包商的质量职责

认真贯彻和执行、落实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

认真履行工程施工、安装承包合同,履行工程投标对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承诺;

(3)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组织质量策划,安排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4)通过与总承包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

建立企业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工程质量体系运行,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加强过程(工序)控制、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和质量记录等重要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6)制定工程项目质量审核和评审体系,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确保质量体系的运行符合ISO9002标准;

(7)负责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加强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检测设备以及不合格产品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和控制,保证提供满足榆能化项目质量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8)对产品采购、供应和设备材料以及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控制,组织分包商评价,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和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安装质量;

(9)确保各级质量管理人力资源、施工人力资源和施工机械、设备按期到位,满足施工、安装和质量的需要,履行投标对人力及机具投标承诺;

(10)“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狠抓制度和措施落实,强化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技术交底制度,坚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剖析)会制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6.华陆质量监督与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部、省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对本项目现场制作的设备、建筑构配件产品及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检查,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安装,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2)监督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正确执行,组织和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3)督促和帮助施工分包商建立和健全专业检查和施工分包商自检体系及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检验制度。

(4)加强对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验。

(5)施工分包商对施工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复核,对于无出厂证明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不准使用。

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测试报告,必须经审查认定的测试部门(实验室)提供有效文件,否则测试化验报告不予承认。

(6)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根据国家及有关专业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统一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认真熟悉设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收集齐全各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图集等;

●根据东鑫垣煤化工项目需要,配足必要的合格检测工器具;

●根据东鑫垣煤化工项目特点,制定《施工质量控制点手册》,明确A(AR)、B(BR)、C(CR)三级质量控制点;

●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逐级落实进行技术交底,并有见证资料;

●按照《东鑫垣煤化工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交工资料要求,分包商准备好施工中原始记录表格;

●根据东鑫垣煤化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工种的培训;

●监督和帮助施工分包商建立系统的和专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保体系应明确施工流程上的质量控制点,明确质量责任和责任人员,明确施工技术措施;

●督促各施工分包商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报业主、监理、华陆。

●设备运到现场后,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做出记录,妥为保管。

●做好基准点、标高、轴线的复测。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与复查,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外,应重点检查测量定位、放线、翻样、基坑土壤、焊接、吊装、拼装、模板、钢筋、混凝土配合比、工业设备、仪表安装及装修等项目,发现偏差或问题,应及时纠正。

●容器、阀门、管件安装前必须试压。

各类焊接工程,要建立焊口标记、挂牌等责任制度,做好焊接记录。

(8)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a)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实行A、B、C三级控制;

b)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预制件、设备、仪表、电气等各类物资,需抽检复验或试验的,必须有合格的试验报告。

对入场(库)的各类物资要按要求和标准妥善保管,防止锈蚀、变形、变质或错发。

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焊条保管、干燥、发放和回收制度以及钢材材质标识制度,物流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以备追踪核查;

c)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

d)督促各施工分包商认真执行“三检一评”制度,即自检、工序交接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及质量评定;

e)施工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修改设计,凡需变更设计或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人员确认;

f)在引进设备施工中,应按照合同规定与外商专家友好合作,共同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g)在保证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组织现场各参建单位积极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凡提出的建议应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用后的建议有关单位应给提出人员适当奖励;

h)要求各施工分包商在向华陆填报项目进度月报表时,必须同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月报表”;

i)建立质量例会制度。

每周五上午九点召开周质量例会,月底前召开月质量例会,周/月质量例会由华陆主持,施工分包商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的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分析解决,有针对性的作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从而使整个项目建设全面受控。

月质量大检查活动由业主组织,对查处的问题汇总及时进行解决,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教训,研究提高项目质量的措施。

j)施工各环节的质量检查要做到: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不合格的设备不准安装;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必须由班组自检、技术负责人复检、质量监督办组织有关方面联合检查确认质量符合标准,认真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经签证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k)各级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设计质量问题,应会同设计部门协商解决。

施工中所提合理化建议、材料代用,必须经原设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部确认签证,否则不得更改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和材质。

(9)预试车阶段质量控制

●每个系统工程或独立单元工程项目中间交工前,由业主组织有业主、监理、华陆和施工分包商参加进行“三查四定”工作,即查漏项、查隐患、查质量,对查出的问题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实行挂牌销号;

●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每个单位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2)交工的工程达到窗明、地净、灯亮,采暖、通风达到试运转;

3)设备调试、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4)装置区和建筑物四周规定距离内场地整洁;

5)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并装订成册。

●施工分包商在已完单位工程未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时,应认真保管;

必须按《东鑫垣煤化工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建立技术档案。

●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分包商应对竣工的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将各项技术资料和施工文件准备齐全,作为东鑫垣煤化工项目交工、验收时的一项必要的技术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a)永久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位置、主要建(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定位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

b)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核定单;

c)材料、构件及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明,管材、阀门、管件出厂合格证明,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

d)施工日记、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质量控制点明细表;

f)所有质量控制点经现场联合检查认可后,将检查结果通知连同原始记录、质量控制文件都作为质量资料保管存档;

g)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检查评比记录和事故处理资料;

h)设备调整和试压、试运转记录;

i)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试块和材料的试验、检验记录;

j)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质量记录管理

a)施工质量记录主要由施工分包商负责整理和提供;

b)施工质量记录由施工分包商编制,一式四份,交业主、监理和华陆各一份,施工分包商存档一份,如需增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c)施工质量记录的整理工作应与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进度控制点同步进行,并按《东鑫垣煤化工项目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统一编排和装订。

施工质量记录应在东鑫垣煤化工项目完工时同时完成。

●中间交工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各施工专业队(处)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整理交工资料,交分包商项目经理部汇总。

如有未完工程应填写未完工程明细,注明未完工程原因,如未完工程并非施工分包商造成的,且不妨碍运行,方可申请中间交工;

2)施工分包商至少提前72小时向华陆发出联合检查通知,并附该单位工程的完整交工资料和未完工程明细,涉外工程部分尚需通知外商专家代表进行检查;

3)经业主、监理、华陆同意后,到现场进行联合检查,经现场检查确认,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完成后,施工分包商方可办理中间交工证书,对涉及外商代表确认的工程,尚需经外商专家代表确认;

4)业主和监理同意接受后,在中间交工证书上签字盖章;

5)各单项工程所含单位工程,在被华陆和用户检查确认后,应在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上签字盖章,涉外项目尚需外商专家代表签字。

●设备单机试车,应严格按HGJ231-91《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执行。

(10)检查和评比

a)根据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进度情况,每月业主、监理将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活动。

质量大检查按照《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评定实施细则》(详见附录C)进行;

b)为鼓励各施工分包商、施工队(班、组)和个人为实现东鑫垣煤化工项目质量目标多作贡献,华陆项目部将在一定施工阶段,组织评比先进的劳动竞赛,并授予荣誉杯(或证书);

●评比主要依据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和平时的质量抽查;

●评比的等级:

(1)先进施工分包商根据每次质量大检查得分的多少,排列名次;

(2)先进施工队(班、组)根据每次质量大检查和平时抽查,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

(3)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分包商申报经华陆审批确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施工分包商和施工队(班、组)的评定;

1)在质量大检查中,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土建在50%以上,安装在90%以上,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在50%以上者,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3)单位工程竣工后,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土建50%以上,安装90%以上,主要单位工程必须优良。

4)无施工技术原因造成的二级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各类施工资料齐全、完整,认真履行签证手续,各类施工资料能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

7.运行机制

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分为两大类:

一个是东鑫垣煤化工质量管理体系,另一个是各分包商及供货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7.1质量会议

施工现场质量例会分为质量专题会、临时性会议和月例会。

月例会由华陆公司组织召开,每月末进行。

主要检查总结上月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安排下月质量工作。

必要时,根据质量管理工作的形势和要求,安排相应质量专题会或临时性质量会议,所有质量会议均要形成会议纪要。

施工分包商应在自己的质量管理中安排相应的质量例会,包括班组每日质量活动或例会、队(工段)周质量活动和分包商项目经理部质量活动。

7.2施工现场质量巡查

(1)总承包商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和业主代表的

日常巡查和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记录,作为月总结、考评依据;

(2)以分包商为主组织的周质量检查。

周检查要出检查纪要,报相关单位(华陆、监理)备案;

(3)由业主组织的质量月大检查。

月检查要进行评比,奖优罚劣,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

(4)周质量检查和月质量检查应安排在周例会和月例会之前进行。

8.权限

●承建东鑫垣煤化工项目的施工分包商,必须接受业主、监理、华陆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质管办的监督检查。

●业主、监理和华陆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质量控制、监督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执行本项目质量控制和监督任务。

并有权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目质量进行检测,有权给施工分包商分配检验测试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省颁发的关于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并对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严禁不按规范施工,不照标准实测的行为,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施工有权不给予签证,特别严重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或经济制裁;对工程质量优良的施工分包商,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