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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保洁区域等级划分

以下保洁范围及数量为招标人测算统计数量,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复核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保洁范围及数量,合理报价,中标后不得对实际数量提出疑议,自行承担风险。

1、保洁范围:

详见附件统计表。

2、垃圾收集、压缩、转运

序号

名称(镇区及各村的名称)

人口(约)

备注

1

曹三村

2650

2

联合村

2520

3

焦涧村

2971

4

牧马湖村

3099

5

新华社区

3208

6

庆祝村

4059

7

新民村

3757

8

林山村

2667

9

秦栏社区

1582

10

官桥社区

3641

11

联盟村

4615

12

花园村

2886

13

寿昌社区

3459

14

白马村

3172

15

开发区与寿昌社区

18000

外来人口

合计

62286

二、相关保洁机械设备及人员要求

1、保洁机械最低数量及标准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情况至少要达下列数量及标准:

(1)核定载质量≥3.0吨的洗扫车1辆;

(2)核定载质量≥8.0吨的高压清洗车1辆;

(3)核定载质量≥1.6吨的垃圾收集车5辆;

(4)核定载质量≥8.0吨的压缩式垃圾车3辆(其中,至少有一辆用于秦栏垃圾中转站压缩后垃圾的转运);

以上车辆机械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上述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均可,投标人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在进入招标人指定场所时要统一张贴标识:

“秦栏环卫”字样,同时进场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车辆完全一致。

否则,不得进场。

2、保洁人员配置:

本项目一线保洁人员配置不少于130人(不含管理人员),其中机械专业人员至少10人。

三、垃圾桶的管理

1、本项目保洁区域内所有垃圾桶:

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称为服务承包单位)负责购买、更换、修理、清洗、管理,确保实际使用的垃圾桶完好无缺损;

2、本项目保洁区域内现有垃圾池将逐步取消使用,据估算,约需1000只垃圾桶补充,由秦栏镇逐步补充后,免费交给中标单位进行管理,此垃圾桶仅限用于替换废除的垃圾池。

其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如有垃圾桶毁损、遗失,则由中标人自行购买更换添置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全镇范围内垃圾桶要合理摆放直至自然村庄,确保有居民的地方就有足额的垃圾桶,此垃圾桶由中标方自行采购。

垃圾桶的摆放间距按街道和道路划分不得高于:

(1)商业街以及一级、二级主干道:

50—100米,人口密集的地方垃圾桶摆放间距不得超过50米;

(2)三级、四级主干道、辅干道等:

100—200米(3)四级之外的支干道、有人行道快速路:

200—400米;(4)自然村庄每3户至少放置1个垃圾桶;

4、垃圾桶的规格:

本保洁区域内所需垃圾桶均为盖式垃圾桶;其规格为常规规格(单位:

MM):

L837×W710×H1115(此数据仅供参考但不得相差较大);如因工作需要添置特殊规格的垃圾桶,则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添置到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如有垃圾桶破损更换不及时而被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20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

如被上级督查或考核发现有垃圾桶破损的则有一个罚款400元,可以累计处罚在承包费中扣除。

6、主要道路两侧、集镇区、开发区垃圾桶要至少2个并列摆放,垃圾桶要标注“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其他地方的垃圾桶摆放如招标方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方要求摆放。

中标方不得拒绝,否则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四、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第一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冲洗,河道保洁

(一)一类道路、广场、镇区全域等清扫保洁、冲洗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招标方)要求执行。

2、道路(街道)、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巷道、公园、游园、公共场所,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确保保洁全覆盖无盲区;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烟头、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建筑垃圾、装潢垃圾、落地树枝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桶(池、箱)、果壳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发生垃圾满桶的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垃圾桶(箱、池)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原则上路面冲洗应在清扫保洁作业结束后进行,冲洗内容包括道路及两侧的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桶、果壳箱每三天清洗一次,确保外部无污渍;

7、当气温低于3度及以下或黄梅季节、雨雪天不适宜进行道路冲洗的,应暂停道路冲洗作业;

8、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及时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季节段

时间段

清扫保洁开始时间

清扫必须结束时间

保洁时间段(清扫结束后开始保洁至)

冲洗时间

冬季、春季

上午

5:

00

7:

30前

11:

30

11:

00起

冲洗一次

下午

13:

30

15:

30前

17:

00

夜间

18:

00

21:

30

夏季、秋季

上午

4:

30

7:

00前

10:

00

9:

30起

冲洗一次

下午

14:

30

16:

30前

18:

30

16:

30起

冲洗一次

夜间

19:

00

23:

00

(二)二类道路等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街道)、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巷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确保保洁全覆盖无盲区;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烟头、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落地树枝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桶(箱、池)、果壳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发生垃圾满桶的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垃圾桶(箱、池)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每周对垃圾桶、果壳箱清洗一次,确保外部无污渍;

6、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及时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7、清扫保洁时间要求按上述一类道路清扫保洁时间表中时间执行。

(三)三类道路等清扫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招标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巷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全面积进行清扫(垃圾收集);

3、及时清除果皮、无烟头、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落地树枝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4、道路两侧的垃圾桶(箱、池)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发生垃圾满桶的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垃圾桶(箱、池)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每周对垃圾桶清洗一次,确保外部无污渍;

5、定期清除道路两侧300米可视范围内自然庄台、沟、渠、塘等影响整洁的垃圾及漂浮物;

6、清扫(垃圾收集)时间要求:

冬季和春季6:

00—17:

00夏季和秋季4:

00—18:

30

(四)四类道路等定期清扫作业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三天清扫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巷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全面积进行定期清扫;

3、定期清除果皮、无烟头、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定期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落地树枝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4、定期清除道路两侧300米可视范围内自然庄台、沟、渠、塘等影响整洁的垃圾和漂浮物;

5、道路两侧的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除,保证不满桶、不涨桶,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垃圾桶(箱、池)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每周对垃圾桶、果壳箱清洗一次,确保外部无污渍;

(五)四类以外的道路定期清扫作业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七天清扫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招标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巷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全面积进行定期清扫;

3、定期清除果皮、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定期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落地树枝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4、每10天清除道路两侧至自然庄台、沟、渠、塘等影响整洁的垃圾及漂浮物;

5、道路两侧的垃圾桶(箱、池)垃圾应及时清除,保证不满桶、不涨桶,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垃圾桶(箱、池)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每半月对垃圾桶清洗一次,确保外部无污渍;

(六)河道保洁作业要求

1、及时清除河道面积范围内的漂浮物、垃圾等;

2、河道面积范围内杂草一个月清除一次;

3、在进行河道清除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公厕保洁

1、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进行公厕保洁服务,并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2、公厕必须专人保洁,确保公厕达到下列规范,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①公厕内所有设施完好无损,采光、通风和照明良好;

②公厕地面应清洁、无积水;

③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无积灰、蛛网;

④蹲位、小便器、洗手盆整洁,无水锈、尿垢、粪迹垃圾、管道畅通;

⑤公厕外环境整洁、工具摆放有序,公厕四周3—5米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⑥蚊蝇孳生季节必须采取防蝇、防蚊、防臭措施;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定时消毒;

⑦公厕内所有水、电等设备一旦发现毁损不能使用,中标人必须及时更换,不得因此而被投诉。

⑧如有保洁或者设备维修不及时而被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20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

3、公厕保洁作业时间为:

上午6:

00—11:

00下午13:

00—18:

00,招标方如有特殊时间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八)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

要求全年每天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场地垃圾不得有堆放现象,垃圾桶(池)周围不得堆放垃圾,必须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及时收集、压缩、中转,如因此而有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5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进行;

1、垃圾收集范围为:

全镇全域范围内全覆盖收集垃圾。

重点区域为秦栏镇所有清扫保洁后堆放的垃圾以及垃圾桶(池)中的垃圾,建成区所有清扫保洁后堆放的垃圾以及垃圾桶(池)中的垃圾,各行政村(社区)“村村通”垃圾桶(池)的垃圾,全镇范围内自然村庄所产生的垃圾;

2、垃圾桶质量要保证,有桶盖、无破损、无污渍,摆放要保证全覆盖秦栏镇区域,如垃圾桶摆放有特殊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按照特殊要求摆放,无权拒绝;

4、垃圾收集后运到秦栏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压缩;

5、垃圾压缩后再运至天长市垃圾转运站或者天长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地点,至其他地点的运输距离不管是多于或少于至天长市垃圾转运站的距离,原定价格不变,既不增加也不减少。

6、垃圾车、运输车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覆盖,不得遗撒,对滑落的垃圾,司乘人员应及时清除,如因此而有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20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

7、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应经常冲洗,保持车身清洁;垃圾房、中转站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必须时冲洗两次及以上,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下水道保持畅通,池内无积水,高温季节要打药灭蝇和喷撒空气清洁剂,保持垃圾房、中转站周围无异味,如因此而有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20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

8、因停电或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承包人必须组织人工装载和增加车辆运输,不得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暴露于街道,影响市容,如因此而有投诉举报的,每投诉举报一次罚款200元,在承包费中扣除。

9、确保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10、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必须安全文明作业,承担安全责任,必须办理车辆保险。

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承包方的管理人员通信工具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

12、垃圾收集时间为:

上午9:

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下午16:

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垃圾压缩和转运时间由承包人自定。

13、天扬路两侧及镇区(包括广场、小区、街道两侧等)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比照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转运至秦栏镇花园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五、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一、人工清扫保洁

(一)清扫不全面、不彻底、有漏扫的,一处扣罚20-100元。

1、一类至三类道路(含慢车道、人行道、巷道、房前屋后等)、公园、游园、公共场所漏扫1平方米扣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以此累计。

2、四类、四类以外的道路发现一处未保洁的扣罚10元,发现一处垃圾桶垃圾池内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扣罚30元,发现一处沿路绿化树木被蔓藤缠绕未及时清理的扣罚10元,以此累计。

3、被市领导、镇领导督查到的加倍扣罚。

(二)路牙、绿化带、树根、雨水口垃圾转运点外围等区域清理不彻底,一处扣罚20-50元。

1、在20分钟内及时清理的扣罚20元。

2、超过20分钟以上的扣罚50元。

3、半天未清理的加倍扣罚。

(三)在保洁时间段,作业区内有暴露垃圾及果皮、塑料袋烟头等废弃物的,一处扣罚10-50元。

1、1平方米存在暴露垃圾,在10分钟内未及时清理的扣10元(含10分钟),超过10分钟至20分钟的,扣罚20元,以此累计。

(四)路边杂草未及时清除,一处扣罚100-500元。

1、一类至三类道路(路牙边、树框周围、电线杆周围、门店墙角边、巷道、房前屋后)、公园、游园、公共场所两边杂草高度不得超过8厘米,5米以内存在10棵杂草的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2、四类、四类以外的道路两边杂草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每10米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五)垃圾容器每天刷洗、清掏,放置不规范的,收集车辆不能保持整洁的,一处扣罚10-50元。

1、垃圾桶盖未盖的或无盖的,一只扣罚10元。

2、垃圾桶盖较脏未及时擦洗的扣罚5元,桶身、垃圾板车、果壳箱较脏的,每一只(辆)扣罚10元。

3、垃圾桶颜色不一致、摆放东倒西歪、未整齐划一的,一只扣罚10元。

4、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板车破损未及时汇报和更换(半天)的一次扣罚20元。

(六)在作业区域内或收集车辆内被发现有焚烧垃圾的,一次扣罚1000元。

1、在所有道路、公园、游园、公共场所、中转站附近被发现有焚烧垃圾(包括垃圾池内焚烧垃圾的)的一次扣罚1000元。

2、在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罚1000元。

(七)垃圾收集车满溢,不能及时送到指定中转站倾倒的,一处扣罚20-200元。

1、垃圾桶垃圾满溢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未及时清运的扣罚50元,以此累计。

2、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未及时清运的扣罚50元,以此累计。

3、出现2只垃圾桶以上的以此累计扣罚。

(八)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的,每人次扣30元。

(九)作业时间内出现作业空档的,一人次扣罚20-100元。

1、清扫保洁人员在岗期间闲谈、串岗、或捡拾有价废品一次扣罚20元。

2、保洁人员未及时上岗的20分钟以上扣罚20元,以此累计,超过1小时的扣罚100元。

3、脱岗30分钟扣罚20元,以此累计,超过1小时的扣罚100元。

(十)保洁范围内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存在“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张)扣罚5元,以此累计。

(十一)不按指定地点随意乱倒垃圾的,一次扣罚30-100元。

1、将捡拾的垃圾(烟头、果皮、砖块、纸屑、塑料袋、)塞到绿岛内或下水道(一个、块、张)的扣罚10元,以此累计。

2、清扫的垃圾(灰土)倒到绿化带内或河道20平方厘米扣罚30元,以此累计。

3、一板车垃圾乱倒的一车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十二)建筑渣土、装潢垃圾、卫生死角不及时清除的,一处扣罚100-1000元。

1、1平方米扣罚100元,含1平方米以内,以此累计。

2、按照现场垃圾量的多少,下达整改通知期限,未在整改期间内及时整改的,加倍处罚。

(十三)作业范围内埂坡、迎水坡、背坡杂草暴露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扣罚100元。

(十四)河道水面漂浮物、垃圾、杂草未及时清除的一平方米以内扣罚50元;一平米以上的罚款100元,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的加倍扣罚。

二、机械清扫、水冲

(一)机械清扫未在规定时间清扫完成的,一次扣罚100元。

(二)存在漏扫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内)的扣罚100元,超过的以此累计扣罚。

(三)机械清扫未带水作业造成尘土飞扬的一次扣罚300元,造成恶劣影响和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扣罚500元。

(四)机械在清扫过程中污水箱密封不封闭或满溢未及时倾倒造成沿途泄漏的,一次扣罚300元。

(五)扫地机污水箱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一次扣罚500元。

(六)冲水车每天要对交通护栏、隔离墩及时冲洗,未及时冲洗的,一次扣罚100元。

(七)每天不得少于对道路的冲洗,漏冲洗一条路扣罚500元(冲洗时拍摄照片及视频资料报督查中心备案)。

(八)对路牙石未及时冲洗的一处(1米)扣罚50元,超过的以此累计扣罚。

(九)扫地车、冲洗车车容车貌不整洁、外表破损、标志不清晰不齐全的一次扣罚100元。

(十)扫地车、冲洗车在作业时要文明作业、注意避让行人,造成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一次扣罚100元。

三、收集、压缩、清运

(一)垃圾运输车车身不整洁、破损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罚50元。

(二)垃圾运输车在运输途中不覆盖的,一次扣罚200元。

(三)司乘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对滑落垃圾不及时清除的,一次扣罚200元。

(四)在运输过程中因修车,乙方未及时增加(调控)车辆,造成垃圾中转不及时的,一次扣罚500元。

(五)垃圾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沿途乱倒的,每次扣罚2000元。

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该车驾驶员作待岗或解聘处理,对该公司扣罚10000元。

(六)垃圾收集过程有漏收或收集不彻底的,一次扣罚200元。

(七)垃圾收集不及时的,一次扣罚100元。

(八)垃圾收集后未及时转运到中转站的,一次扣罚100元。

(九)垃圾转运到中转站后未及时压缩的或未压缩就进行转运到填埋场的,一次扣罚300元。

四、中转站

(一)中转站室内不卫生(墙壁灰尘、蜘蛛网、杂物),地坑内垃圾、污水清理不及时的,每种情况扣罚100元。

(二)垃圾中转站因停电、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未及时组织人工清理,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涌上道路影响市容的,一次扣罚1000元。

(三)中转站下水管道垃圾沉淀未及时清理造成异味的,一次扣罚100元。

(四)中转站操作间未按及时喷药消毒和喷洒空气清新剂的一次扣罚100元。

同时要有消毒记录,未及时记录的,一次扣罚50元。

五、公厕

(一)公厕内外卫生每天早上7点前和中午1点前进行两次彻底清扫,其他时间随脏随扫,保洁要求达到一出一进,即如厕人出厕后必须进厕打扫,确保公厕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未及时打扫的一次(处)扣罚50元。

(二)公厕指示牌设置明显不规范、不整洁、有破损、脱落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罚50元。

(三)公厕内部实施(照明、水龙头、水表、洗手盆、粪池盖)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罚100元。

(四)公厕内每日两次消杀,达到无异味、无蝇、无蛆的效果,对未及时消杀或填写消杀记录的,一次扣罚50元。

(五)公厕门、窗存在破损,门窗玻璃不洁净明亮,有乱写画、乱贴乱挂,未及时修复和清理的,一处扣罚30元。

(六)公厕达到八无:

无纸片、无烟头、无痰迹、无积灰、无臭味、无蝇蛆、无蜘蛛网、无污物,存在一处扣罚20元。

(七)公厕内粪沟与便池未定期冲刷和清掏的一次扣罚50元。

(八)公厕排水不畅通,厕内渍水,厕外漫流,化粪池未密封紧盖,粪便满溢,存在以上每种情况的,一处扣罚100元。

(九)厕所纸篓未及时清理,有积存的每个扣罚10元。

(十)公厕工作时间内未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一致的,存在一处扣罚50元。

(十一)公厕外门前5米范围内卫生保持不干净,有白色污染,有垃圾污物,有残枝败叶,下雨(雪)未及时疏通排水管道存在积水积雪的,有一处扣罚50元。

(十二)本条所列公厕是指全镇辖区内对外开放且属于公共服务型的公厕,不包含企事业单位内的厕所。

备注:

一、上级检查或重大活动时,未按照甲方要求作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一次(处)扣罚500-3000元。

1、镇领导检查或督查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500元。

2、市领导检查(视察)或督查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1000元。

3、滁州市领导检查(视察)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1500元。

4、省部级领导检查(视察)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2000元。

5、国家级相关部门视察出现卫生质量的一处扣罚3000元。

二、群众举报或电视网络反映以上质量问题的,经查证属实,及时整改的,按照最高处罚额度100元扣罚,未及时整改的,按最高处罚额度500元扣罚。

三、作业区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否则一次扣罚100元。

1、平时正常工作中作业区负责人通讯工具不畅通的一次扣罚50元(1小时仍然不通的加倍扣罚,以此累计)。

2、在重大检查或活动保障时发生作业区负责人通讯工具不畅通的一次扣罚100元(1小时仍然不通的加倍扣罚,以此累计)。

四、作业区用工少于规定人数的,按用工工资的1.5倍扣罚。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按规定数量、吨位、功能等投入使用机械设备的,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人承包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在正常清扫中扫地机要对主街道一天两次的普扫。

2、在检查或重大活动时根据招标方的要求要增加机械的清扫冲洗频率。

3、在正常垃圾收集中垃圾运输车对本区域垃圾点至少一天两遍的收集(对于垃圾量大的点要增加收集次处)。

4、在检查或重大活动时要对垃圾点进行全天候巡回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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