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矿井井下放炮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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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矿井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华福集团
突出煤层放炮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多数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都采用爆破工艺,为强化矿井放炮环节管理,防止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伤人事故,特拟定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放炮管理规定,望公司所属各矿井遵照执行。
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放炮的位置、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凡是石门(含斜井、断层)揭煤,应严格执行地面放炮的规定,井下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撤到地面,并切断井下(除局部通风机)以外的动力电源。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分次放炮。
所有雷管脚线应扭紧,并悬在空中,不得与水、金属等导电体接触。
2、装药前必须吹洗炮眼,防止炸药与炸药之间,间隔煤(岩)粉,放炮引燃煤粉,导致放炮火焰超过130ms。
3、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正向装药,不允许装有盖药。
掘进工作面成对陶槽眼的装药量必须相等,防止装药量不相等而冲垮支架,造成冒顶,诱发突出事故的发生。
4、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加固掘进工作面迎头至少10m以内的支架,防止放炮崩垮、崩倒支架,造成冒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所有工作面必须使用毫秒延期电管和煤矿许用3#安全炸药或乳胶炸药,同时必须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号的电管,装药量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执行。
炮泥充填长度:
炮眼深度0.6~1.0m时为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0m时不得低于0.5m,并使用水炮泥。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
1)回采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2)防突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无压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
3)回风系统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温度忽高忽低、瓦斯涌出忽高忽低,打眼时有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时;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或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忽高忽低时;
6)采煤工作面隅角瓦斯浓度超限或者专用瓦斯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2.5%时;
7)未按规定执行“探三掘一、先探后掘”措施时;
8)岩巷炮眼异常见煤时。
6、井下采掘工作面放炮母线必须使用两芯铜芯小电缆,母线接头必须用接线盒,线头应压紧,母线与电管脚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严实。
所有放炮线吊挂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且不得靠近工字钢、锚梁等金属物件,并不得通过硐室内或密闭前,放炮母线经过的巷道和起爆地点都必须沿线检查瓦斯,任何一处瓦斯超限都不允许放炮。
另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启爆:
1)班组长未亲自布送岗或者警戒人员未在岗时;
2)防突工作面反向风门未关或者正向门未上抵门杠时;
3)未按规定切断警戒区内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时;
4)采掘进工作面防尘水管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
5)监测系统故障或无电源、传感器无数据显示时;
6)回风侧未按规定断电、撤人,井下进风大巷进行电焊等作业时;
7)回风系统巷道有效通风断面积低于设计断面的2/3时;
8)工作面存在电气失爆隐患而未彻底处理时;
9)突出煤层工作面未向调度室请示,填放炮卡时。
7、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值班队干和瓦斯检查员必须将工作面的顶板情况、支护质量,工作面煤层赋存、瓦斯浓度,通风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隔抑爆设施、正反向风门,撤人、断电以及警戒设置等全面向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放炮申请汇报后,应及时查看矿井监控系统的瓦斯涌出变化情况,局部通风机的开停状态、风门的开关状态,当一切正常,方可填写放炮卡片,通知井下起爆。
启爆30分钟后调度室应及时观察监控系统瓦斯变化情况,当一切处于正常状态,方可通知采掘队按规定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和恢复采掘作业。
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置警戒,并执行谁设置警戒,谁负责通知撤离警戒。
警戒人员未得到警戒负责人的通知前不允许擅自离岗。
9、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放炮请示汇报制度和填写放炮卡。
调度室未填写放炮卡,下达启爆指令时不允许放炮。
1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放炮汇报内容:
1)回采工作面放炮
采煤队队长或班长汇报内容:
⑴汇报人的姓名、职务;
⑵工作面控顶距离及特殊支护,采空区顶板冒落情况;
⑶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特殊支护,上下顺槽超前支护;
⑷地质构造及煤壁软分层厚度;
⑸总工程师根据预测预报同意推进进尺;
⑹已推进进尺、剩余进尺、当班炮眼深度;
⑺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人员数量,撤人负责人;
⑻工作面断电范围及断电负责人;
⑼放炮位置、放炮地点与工作面的距离。
⑽放炮警戒位置、警戒人员姓名,警戒负责人;
采煤队跟班瓦检员汇报内容:
⑴装药前、放炮前、工作面以及放炮地点瓦斯浓度;
⑵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断面(高×宽);
⑶工作面上、下出口风帘遮挡距离;
⑷工作面浮煤清扫及防火措施执行情况;
⑸防尘供水系统水量、水压、能否正常使用;
⑹隔爆区长度及水袋水量是否符合规定;
⑺压风自救系统及避难硐室设施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2)掘进工作面放炮
掘进队队长或班长汇报内容:
⑴汇报人的姓名、职务;
⑴碛头空顶距离及工作面支护质量;
⑵迎头10m长度内支架是否加固;
⑶地质构造及软煤分层变化;
⑷总工程师根据预测预报同意掘进进尺;
⑸已掘进尺、剩余掘进进尺、当班炮眼深度、预留安全屏障厚度;
⑹工作面作业人数、撤离人员数量,撤人负责人;
⑺工作面断电范围,断电负责人;
⑻放炮警戒位置、警戒人员姓名,警戒负责人;
⑼放炮位置,放炮地点与工作面的距离。
掘进跟班瓦检员汇报:
⑴装药前、放炮前、工作面以及放炮地点瓦斯检查浓度;
⑵风筒吊挂、风筒口距碛头距离、碛头风量;
⑶防尘供水系统水量、水压,能否正常使用;
⑷隔爆区长度及水袋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⑸防突风门关闭情况;
⑹压风自救系统及避难硐室设施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11、启爆30分钟后,调度室应及时观测瓦斯监控系统,当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瓦斯浓度不超限,且无其他异常情况,方可通知井下采掘队,同意进入工作面进行检安全查。
12、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检查,当工作面一切正常,方可通知撤离岗哨和恢复工作。
其他放炮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放炮卡。
王建湘
2013年6月24日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放炮卡
掘进队:
采区:
工作面编号:
班队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班次:
汇
报
内
容
:
当班在册人数:
当班出勤人数:
1、工作面有无空顶
2、工作面支护质量
3、工作面迎头10m内支护是否加固
4、软煤分层厚度及层节理是否正常
5、工作面有无地质构造
6、工作面人员数量,撤离人数量及位置
7、工作面断电范围
8、警戒人姓名及地点:
9、放炮地点及距离
总工批准进尺:
已掘进尺:
剩余进尺:
当班炮眼深:
撤人负责人:
断电负责人:
警戒负责人:
瓦斯检查员姓名:
汇报时间:
汇
报
内
容
:
装药前瓦斯浓度:
装药后瓦斯浓度:
起爆点瓦斯浓度:
工作面CO2浓度:
CO浓度:
温度:
1、风筒出风口与迎头的距离
2、压风自救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3、防尘供水及喷雾装置能否正常使用
4、正反向风门是否完好及是否关闭
5、隔爆区长度、水袋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6避灾硐室设施是否完整及能否正常使用
调度值班
值班主任:
值班矿领导:
值班调度员:
调
度
情
况
瓦斯监控系统显示情况和
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情况:
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
工作面瓦斯浓度:
防突风门关闭情况:
撤人:
断电:
同意起爆时间:
放炮后有无异常现象:
同意恢复时间:
调度询问记录人:
日期:
年月日
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放炮卡
掘进队:
采区:
工作面编号:
班队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班次:
汇
报
内
容
:
当班在册人数:
当班出勤人数:
1、工作面控顶距离及采空区冒落情况
2、工作面支护质量、上下出口特殊支护
3、上下顺槽超前支护长度等情况
4、软煤分层厚度及层节理是否正常
5、工作面有无地质构造
6、工作面断电范围
7、工作面人员数量,撤人数量及位置
8、警戒人姓名及地点:
9、放炮地点及距离
总工批准进尺:
已推进进尺:
剩余进尺:
当班炮眼深:
撤人负责人:
断电负责人:
警戒负责人:
瓦斯检查员姓名:
汇报时间:
汇
报
内
容
:
装药前瓦斯浓度:
装药后瓦斯浓度:
起爆点瓦斯浓度:
工作面CO2浓度:
CO浓度:
温度:
1、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断面(高×宽)
2、工作面上下出口风帘遮档长度
3、防尘供水及喷雾装置能否正常使用
4、工作面隔爆区长度及水袋水量
5、压风自救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6、避灾硐室设施是否完整及能否正常使用
调度值班
值班主任:
值班矿领导:
值班调度员:
调
度
情
况
瓦斯监控系统显示情况和
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情况:
工作面风量:
工作面瓦斯浓度:
撤人:
断电:
同意起爆时间:
放炮后有无异常现象:
同意恢复时间:
调度询问记录人: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