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693549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257.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docx

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安置地块一建设项目

专业:

水电安装工程

编制:

审核:

项目监理部:

***管理有限公司********

安置地块一建设项目监理部

 

2020年10月02日

1.工程概况与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建设用地面积13**0㎡,设地下室一层,总建筑面积**09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20㎡,地下总建筑面积**70㎡。

拟建建筑主要由4幢11F住宅楼及1F裙房组成,4幢楼地下室相连为一整体,住宅楼首层设1F商业用房和物业管理房,裙楼设有1F配电用房及商业用房。

基础采用桩基础加承台与筏板基础形式,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本工程建筑物室内地坪设计相对标高±0.00m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绝对标高15.4m。

工程名称及有关单位如下:

(1)工程名称:

安置地块一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合作社

(3)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勘察单位:

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建设有限公司

1.2专业工程特点及设计要求

1.2.1电气安装工程

本工程供电方式为二路供电,一路引自市电作为供电电源,一路引自地下室柴油发电机组应急供电电源,所有供电线路均引自配电房。

低压电源由各变电所内低压配电柜引来,电压为220V/380VTN-S供电制式,对应急照明负荷采用双电源电缆树干式供电,对车库应急照明负荷采用双电源电缆供电,普通照明采用单电源电缆供电,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普通照明箱,对电梯、排烟风机、消防控制室等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放射式系统供电,末端自动切换方式,对地下室潜水泵设备、防火卷帘门等采用链式供电方式,对弱电机房的电源采用放射式单电源电缆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

所有消防系统、应急电源线路、电梯线路等均采用耐火型电缆。

本工程为三类防雷,与电气共同接地,阻值不大于1欧姆,实测若大于1欧姆时增加人工接地体。

1.2.2给水排水工程

(1)系统概况:

给水系统:

本工程给水采用分区给水方式,一区由市政直接供给,共有三个区,其中二区、三区由地下室变频供水设备供给。

一区为一层地下室,市政直供,水压0.2MPa。

二区为2~6层,三区为7~11层,由智能变频给水设备供给。

本工程住宅用水定额为200L/人日,最高日用水量约为140m3/d,最大时用水量约为4.85m3/h。

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室内消防用水水量按10L/S,室外消防用水量15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室外生活给水管道分开计量,由市政给水管网直供,水源同生活给水给水系统。

室内消防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系统组成为市政给水管网、贮水池、消火栓管网、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泵、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

排水系统:

室内部分采用污废分流制,卫生间设专用通气管,结合采用H型管件,室外设化粪池。

(2)管材:

生活给水干管采用钢塑复合管,DN小于100者丝接、DN大于100者卡箍连接;阀门和需拆卸处用法兰连接。

给水支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

消防管采用热镀锌钢管,DN<80mm丝接,DN≥80mm卡箍式连接;排水干管采用柔性机制排水铸铁管,专用管件连接,污废排水立管采用PVC-U单壁螺旋消音管粘接,卫生间支管采用普通PVC-U排水管粘接。

1.2.3通风及空调工程

地下室通风系统:

地下室结合建筑划分三个防火分区。

地下室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或设置不小于1.2m的可开启外窗。

汽车库采用机械排风,自然送风方式,排烟兼用排风系统方式。

水泵房采取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的通风方式,设机械排风系统。

2.监理工作依据和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大纲、经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和有关合同;

(2)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3)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和说明;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3);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4)《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

(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6)《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20);

(1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2验收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I)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II)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I)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II)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I)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II)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III)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抽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IV)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I)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应验收合格;

II)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III)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工程有关安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IV)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V)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5)当水电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I)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全部进行验收。

II)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III)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IV)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V)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监理工作流程

3.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3.2给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3.3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1.接地系统

4.1.1.1.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不得串联连接。

4.1.1.2.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1.1.3.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1.4.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4.1.1.5.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4.1.1.6.不间断电源抽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原地接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4.1.1.7.至绝缘于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4.1.1.8.金属电缆桥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²;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1.1.9.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4.1.1.10.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4.1.1.1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4.1.1.12.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4.1.1.13.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4.1.1.14.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

4.1.1.15.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1.16.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1.2.施工安全系统

4.1.2.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表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0

注:

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2.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表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10

35

最小安全距离m

6

7

7

4.1.2.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的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1.2.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4.1.2.5.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自然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至偶然触及外物。

4.1.2.6.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1.2.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1.2.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4.1.2.9.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储油桶。

4.1.2.10.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1.2.11.对线缆路敷设的规定: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导线或绝缘铝导线。

2)架空线路必须敷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6)10KV以下的架空路边线与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7)埋地外电缆沟边缘与施工现场开挖非热力管道沟槽的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2.12.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4.1.2.13.对开关箱设置的强制性规定:

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度,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果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采用插销连接。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顺序: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例外)

7)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4.1.2.14.需要夜间照明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

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1.2.15.对外用电梯轿箱的强制性规定:

1)外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外用电梯轿箱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3)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1.2.16.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焊弧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进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1.2.17.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较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置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4.1.2.18.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1.2.19.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

4.1.2.20.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4.1.3.建筑防火系统

4.1.3.1.总蒸发量不超过6t、单台额定容量不超过2t的锅炉,总额定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额定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以及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可贴邻民用建筑(除观众厅、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和病房外)布置,但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上述房间不应布置在主体建筑内。

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包括变压器室之间的隔断)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2)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间墙。

3)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多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住宅建筑的底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4.1.4.高层民用建筑防火系统

4.1.4.1.对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位置的规定:

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00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00t/h;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B.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间墙。

C.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

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D.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1.4.2.对柴油发电机房位置的规定: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B.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C.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1.4.3.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的规定: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在其他楼层时,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方米。

B.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C.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4.4.高层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规定:

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底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²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4.1.4.5.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4.1.5.人民防空地下室系统

4.1.5.1.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

当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过其顶板时,只允许水、采暖、空调冷媒管穿过,且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75mm。

凡进入人防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用防护密闭措施。

4.1.5.2.储油间宜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并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附近房间或走道地面150~200mm或设门坎。

4.1.5.3.严禁排烟管、风管、给排水管、电线穿过储油间。

4.1.6.供配电系统

4.1.6.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4.1.6.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1.6.3.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2)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性与热稳定性的要求。

4)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

敷设方式

最小芯线截面(mm²)

铜芯

铝芯

裸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10

10

绝缘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室内L≤2m

室外L≤2m

室内外2>L≤6m

2<L≤16m

16<L≤25m

1.0

1.5

2.5

4

6

2.5

2.5

4

6

10

续表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

敷设方式

最小芯线截面(mm²)

铜芯

铝芯

绝缘导线穿管敷设

1.0

2.5

绝缘导线槽板敷设

绝缘导线线槽敷设

塑料绝缘护套导线扎头直敷

1.0

0.75

1.0

2.5

2.5

2.5

4.1.6.4.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4.1.6.5.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4.1.6.6.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2X级。

4.1.6.7.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1)PE、PEN干线;

2)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3)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4)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

5)等电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艺术创意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