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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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docx

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永嘉党校:

董建群

【内容提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仅关系个人作风和廉洁问题,更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人心向背、国家的前途命运,它是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党历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本文笔者通过调查和收集材料,指出了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原因,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主题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预防监督惩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仅关系个人作风和廉洁问题,更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人心向背、国家的前途命运,它是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逐步走上了通过建章立制预防腐败的路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临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挑战,体制环境、执纪环境、社会环境不优等问题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挑战,不断严格的办案要求与办案难的现实形成反差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挑战,人民群众对腐败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给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挑战。

同时,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创新、预防监督体系、信访渠道、办案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可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原因分析

(一)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

一是个别干部存在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的现象,奉行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红包礼金,贪图吃喝玩乐和钱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损公肥私。

办事不讲公平、公正、公开,而是利欲薰心,唯利是图,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置廉政制度于脑后,有办事制度不执行,或打个折扣执行。

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热点依然较热。

公务高消费、收受红包礼金、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热点问题仍然倍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三是有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对自己所管辖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重工作管理、业务管理和“八小时内”的管理,而忽视“八小时以外”监督,在廉洁自律方面管理、监督不严,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有许多原因造成,有主观上的,有客观上。

主观上原因的主要有信奉特权思想,刻意去追求权利的私有化,特别是把权利看成个人发财、谋利的工具;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在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过度攀比,导致心理严重失衡。

客观上的原因有监督机制不完善;社会上不法之徒的拉扰腐蚀;讲亲情不讲原则;多种分配方式的差距等。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出现腐败,最主要的还是主观上原因,因为思想是支配行动的指挥者,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西方享乐主义的影响下,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防线上出现松动,心态失衡,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把党纪党规抛之脑后,奉行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导致走向犯罪的深渊。

(二)制度创新不够多。

当前部分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制度创新方面还是做的不够,对新形式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和处理问题。

照搬照套的较多,上级纪委有什么动作就跟着做,如何在上级纪委的指导框架下去延伸和深化做的不够;如何结合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实际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监督机制、廉政宣传教育等方面创新不够;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成果不多。

同时,个别纪检干部缺乏认真精神,工作不主动、不深入,不想得罪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走过场,监督不到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认识,工作处于面上应付状态。

(三)信访渠道不够畅通。

一是当前纪检信访渠道主要是匿名信检举为多,实名投诉不多,主要是怕报复。

同时由于某些群众举报的案件没有落实,打击群众的信心。

二是信访渠道宣传不够。

不少基层纪检部门都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但是对群众宣传不够,群众信访渠道只局限于信访部门,造成信访渠道比较单一,覆盖面不大。

三是纪检部门查办案件成果宣传不够。

当前,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最敏感、最关心、最期盼的一项工作。

也是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茶余饭后、街头巷尾议论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纪检部门对查办案件的力度关系到群众对举办案件的热情度,群众看不到实在的成果,就对信访信任度大打折扣,起不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监督体制不够健全。

一是制度执行不严。

从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制定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

但在执行中与制度制定时的初衷尚有差距,主要是一些领导重视不够,仍存在着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制度的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没有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钱的良好机制。

少数人说了算,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较为突出。

存在部门权力个人化、私有化的的现象。

二是监督机构监督不严。

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审计、反贪局等这些监督机构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有失之于宽、监督不严的现象。

各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相对独立,缺乏统一协调,同时也存在职能交叉、相互碰撞的现象,导致了谁都在抓、谁都抓不彻底的情况。

三是人大、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发挥不大。

由于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广泛性不够,很大程度是以党员干部为主,同时关系错综复杂,没有真正意义上发挥监督作用。

四是党外监督失效。

目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热情不够,对社会不良习惯视以为常,认为监督也没用,官官相护。

其实这种思想是最要不得的,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不明显的致命软肋。

同时部分纪检部门对社会群众监督缺乏自信心,主要是怕群众乱举报增加工作量,怕大量举报打击面太大社会影响不好,有损政府形象。

五是舆论监督不力。

目前基层舆论监督以媒体为主,媒体受当地党委政府管辖,监督受到限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五)办案体制不够畅通。

一是现行领导体制制约了办案。

当前在人事、办案等方面对纪委监察局的领导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以上级纪检机关的领导为辅,是双重领导。

县级纪委监察局干部的考察、任用要经县委组织部考察和县委常委会研究,这些现状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的监督和查处。

二是群众缺乏反腐信心。

一些群众不愿参与到反腐败行列中来。

有的群众认为:

当地党委、政府及各单位的某些领导也在搞腐败,怎么自己会反自己呢?

纪委也奈何他们不得。

因而,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有的群众习以为常,有时还津津乐道。

有的群众虽深恶痛绝,但不想或不敢去检举揭发,或是怕受到打击报复,或是对纪检机关缺乏信心。

三是不能及时有效的掌握案源线索。

在举报者中有一部分是与被举报者有私人恩怨,为了报私仇才举报的。

同时,纪检机关在拓宽案源信息渠道上还有所欠缺。

如,有的纪检干部在社会上听到了领导干部的传言,也只是一笑了之,不会去做调查了解,不会去多方收集案件线索,而要由领导批案件线索,才会去初核或立案调查。

(六)责任追究不够严肃。

一是不愿追究。

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

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

二是不敢追究。

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

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四是受到人情社会的影响。

当今社会是个熟人社会,讲究人情。

基层纪检部门管辖范围小,抬头不见低头见,而且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大都是本地人,有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这导致在社会交往中,经常会颠倒合情、合理和合法的先后次序,缺乏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时在目前纪检双重管理的机制下,在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的过程中会受到上级领导打招呼和地方人情关系的限制,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服务中心、保障发展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重点,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在体制上、法律上尚有许多地方要完善,如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管理机制,独立性不够,导致反腐败工作不彻底;如贪污罪与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重大量刑差别,导致一批贪污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如各地方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却存在不同的量刑等问题也待进一步完善。

这些方面的完善需要上升到国家和法律层面,在这里就不再讨论,下面就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几点自己的建议: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深化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1、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思想,笔者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只有在后天的教育中不断灌输正确的思想,不断提高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才能使这个人对社会有益。

不少贪官在落网后忏悔,是因为自己放松了学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才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重中之重。

要加强价值理念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从根源上杜绝腐败;要加强党纪条规、法制、法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从心理达到震慑作用。

2、要加强典型宣传教育。

要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宏扬正气、鼓舞斗志。

通过开展腐败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

致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

3、要加强反腐败成果宣传。

大力宣传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腐败是根本对立的,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必将战胜腐败,从而增强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宣传纪律,注意反腐倡廉宣传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4、要编发预防宣传手册。

把重要的党纪党规、典型事例、落网贪官的忏悔书等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干部手中,不定期组织学习讨论会,撰写心得体会,时时敲响警钟。

(二)建立三级预防体系,深化预防机制建设

有效防止腐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

注重预防既是《实施纲要》的主线,又是《实施纲要》的灵魂,既是工作的方向,又是工作的手段。

1、要建立三级预防体系。

三级预防体系即即事前、事中、事后预防体系。

事前要细化职责内容和操作规则,以制度约束让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使预防工作覆盖到每个人;事中要对每个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掌控“做的如何”;事后要公示量化考评结果,对结果运用到个人岗位和职务,对每个人的行为以考核评价来实施“怎么办”。

2、要坚持注重预防方针不动摇。

我们无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开展反腐败工作,都要把“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这根主线,贯彻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环节。

既不能偏移,更不能脱离,始终坚持主线不动摇,贯彻主线不走样,体现主线不变形。

特别要在思想上要树立注重预防的观念,工作中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方针,行动上要增强注重预防的本领,努力在提高预防能力、水平及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

3、要改变预防的重点。

就是要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实、做细、做好预防工作。

特别是对预防领域、部位、时机、对象、重点等要根据变化着的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方向,重新锁定目标,科学配置力量,关口随机前移。

尤其要杜绝和防止事前不知道,事发吓一跳,后事发牢骚的现象发生。

真正做到万事防为先,凡事预为主,要防得住、防得严、防得全、防得好。

当前预防的重心要实现“四个转变”:

即由事中、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教育预防向制度预防转变,由思想预防向行为预防转变,由个别预防向集体预防转变。

(三)加强作风建设,深化纪检队伍建设

当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

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1、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不忘纪检责任,时刻不忘办案纪律,时刻不忘办案方针。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不怕难、不信邪,肯吃苦,敢碰硬,善较真。

工作作风要过硬、要深入,在思想上克服想当然,凭经验办案的现象,严守组织纪律,严禁徇私情、办私案、人情案。

在生活上要艰苦,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不搞特殊化,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成熟自己,检验自己。

2、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尤为重要。

政治坚定和业务的熟练,来源于勤奋的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政治上当明白人,在纪律上当把关人。

又要学习业务,成为纪检工作行家里手。

要解决“学的多消化吸收少”的问题,自觉把勤奋学习与善于思考、全面消化吸收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转变“以干好工作代理学习,工作繁忙躲避学习,时间太紧不参加学习”的不良风气,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干中提高素质,增长本领。

3、要加强机制创新。

要大举调研之风,调研是一切制度制定的根据,没有调研就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

当前,部门、企业、农村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式和诸多问题,又有着许多不一样的地方,腐败形式也呈现出不同特点;不同部门由于职责、权利、利益分配、工作对象等不同,腐败表现出来的形式和渠道、预防措施、监督重点、打击力度等又不同,如果按照过去的预防措施、案件信息来源渠道有可能不适应目前反腐败要求。

所以要求新形式下的纪检干部要改变观念、更新思路,深化机制创新,精简文件、精简会议,走出办公室,要改变听汇报的习惯,深入农村、深入一线,贴近群众,强化调研。

要采取入户、入田头、无记名调查等多样化的调研。

要注意保密工作,消除群众的担忧,听取群众最真实的想法,掌握最真实的掌握第一手资料。

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大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形成系统性、可操作性的理论成果。

特别是能结合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实际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形成一定的理论成果优势。

(四)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深化监督检查机制建设

1、要大力推进即办制度实施。

当前基层在推进即办制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做好监督工作,做到群众当天投诉,纪委当天核查。

在纪检监察内部要强化重点项目即时跟进机制,强化反腐舆情即时应对机制,强化廉政信息即时反馈机制,强化投诉申述即时核查机制,强化公文流转即时办结制度。

对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行政问责,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

2、要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当前实行的廉政风险防范工程建设,明确了每一个岗位职权的责任和廉洁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应该防范什么和注意什么,从而形成了以岗位职权为监控对象的责任监控体系;以工作事项为监控对象的责任监控体系;以工作流程为监控对象的过程监控体系;以部门职责为监控对象的组织监控体系。

实现了“防范到岗,监控到事,责任到人”的矩形权力运行监控模式。

笔者认为,在当前实行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落实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等方面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风险点监控管理体系。

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风险点监控工作机制,各部门设立风险点监控员,负责协助纪委和本部门领导对风险点监控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督查检查,注重将风险点监控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注重督查,增强风险点监控力度。

第二、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要逐步建立风险监控方案、风险点监控管理办法、风险点监控员职责、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规定等制度,为党风行风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三、建立岗位风险提示警告机制。

即对岗位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利用红、黄、橙颜色予以提示警告,受投诉经查实的,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予以警告,并记入档案,利用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四、建立警示诫勉制度。

警示诫勉制度包括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形成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三中机制。

一是警示提醒制度,警示提醒制度是一项教育监督制度,属于橙色提示警告范畴,主要内容是对群众有举报反映、有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由组织及时过问和提醒的制度,通过警示提醒,强化组织对对党员、干部的主动教育和监督,形成廉政预警机制;二是诫勉督导制度,诫勉督导制度主要是对已经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实行督察引导、帮助改正的一种告诫勉励措施,属于黄色提示警告范畴。

通过诫勉督导,帮助、督促改正错误,形成动态监督机制;三是责令纠错制度,责令纠错制度主要是对具有《党纪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所例举的违纪行为,但符合免于处分规定情形的党员、干部采取的一种监督挽救措施,属于红色提示警告范畴。

通过责令纠错,形成保护挽救措施。

同时,要加强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组织处理等后续监管措施,对已经改正错误的要在廉政档案中及时予以解除颜色警告。

3、要拓宽信访渠道。

一是要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上投诉和机关效能投诉电话,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

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

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矛盾,认真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

目前部分基层纪检部门尚未设立“信访接待日”制度,群众了解到的信访只局限于信访局。

故要加强纪检部门“信访接待日”制度,接受群众的信访举报。

三是要加大对信访渠道的宣传。

有不少群众根本不知道当地机关效能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渠道。

因此,要从多方位、多场合宣传投诉电话和渠道,覆盖面要广,形成强大的反腐震慑力。

笔者建议纪检部门投诉电话要设计成容易记的号码,如工商部门设计的网上投诉电话“12315”和投诉电话“315”就容易被记住。

同时要做要有投诉就有检查,如工商部门一样,接到投诉电话立刻核查,并给投诉者予以反馈结果,全方位进行监督。

4、要加强制度建设。

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细化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拓宽党内民主渠道。

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

5、要注重外部监督。

为有效弥补内部预防自身缺陷和视角盲点,要注重外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两员”、司法、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力量,并把监督信息运用到内控工作中,形成多方位的监督体系。

(五)认真执行干部使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要加强干部使用监督。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印发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和有关改革制度。

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

进一步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

继续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以及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保障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

同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干部制度改革。

根据中央纪委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干部推荐、提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2、要坚持良好的用人导向。

要坚持选作风好的人,选群众信任的人,选能干事的人到重要岗位工作。

可以说“人”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指挥棒,有了好的用人导向,就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要在岗位转换上作文章。

据了解,少数部门出现“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吃、拿、卡、要”的问题主要是一些股所级的关键岗位,对这些岗位人员有必要在部门间进行定期轮换,并形成一种制度,可有效解决乱作为的问题。

这个方面可以借鉴湖州模式:

规定机关公务员在同一岗位工作一般不超过5年,人、财、物管理岗位要重点轮岗。

单位机关中层职位实行定期聘任制度,聘任期限不超过3年,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不得继续参加这一职位的竞聘。

规定中层干部在一个单位工作满20 年,而且任现职满3年的,必须交流;在本单位连续担任中层正副职满10年或任同一层次职务满6年的,优先交流。

(六)狠抓重案要案,深化查办案件力度

1、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查办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要本着为人民负责的态度,抵制人情案。

要讲究策略,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要切实纠正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

2、要明确查办案件重点。

在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医疗腐败、土地审批等,要着重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

3、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

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制度。

深入查办一批典型的大案要案,对犯罪分之形成震慑效果。

4、要深化责任追究力度。

以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切入点,实行有责必究。

以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口,对发生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特别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故、恶性案件及重大腐败案件等,应进行重点责任追究,以警醒各级领导干部。

三、结束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

为此,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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