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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心标识系统设计招标文件

 

国际中心标识系统设计招标文件

 

 

国际中心项目

标识系统设计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国际中心(暂定名)

项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招标人: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

 

一、招标说明

1.招标人: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

2.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3.投标内容:

国际中心项目(丰台科技园东区43号红线以内地块及其北侧代征绿地)标识系统设计。

4.项目概况:

4.1.项目名称:

国际中心(暂定名)

4.2.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北京南四环,丰台区花乡桥西南角,花乡汽车交易市场南侧。

4.3.项目性质:

商业、写字楼

4.4.项目用地性质为C2商业金融用地,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1137.72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84551㎡,地下建筑面积2.8万㎡,容积率为4,限高80米(北界面檐口50-60米),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25%;代征绿地用地性质为G1公共绿地,用地规模为10248.985平方米。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约定:

1.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2.近三年内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1.3.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列业绩表);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8月20日下午17:

00点前

2.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北京海淀区羊坊店西路115号院东旭集团地产部

2.3.招标联系人:

王琦(电话:

;邮箱:

waqi@don)

2.4.投标截止时间:

年8月26日上午12:

00点前

2.5.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115号。

2.6.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于年8月24日下午17:

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投标疑问至招标联系人处。

2.7.投标方案汇报:

具体汇报时间及汇报地点由招标方提前三天通知。

3.投标确认:

3.1.投标方收到招标文件后,即确认参与此次竞标。

3.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或招标补充资料的内容持有疑义、要求招标方解释,以答疑形式递交我公司。

3.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陷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4.现场踏勘

4.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招标答疑

5.1.经过招标答疑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5.2.招标人将答疑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招标文件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7.废标说明

7.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被视为无效(即废标):

7.2.投标书封皮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

7.3.投标书不满足招标书要求的,或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7.4.投标书逾期送达。

7.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

2.2.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标识系统概念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成果要求详见《东旭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任务书》

●不同阶段不同深度的的造价分析。

●各设计阶段计划;

●公司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书;

●企业设计业绩及类似项目设计案例;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组成人员名单;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及相关业绩;

2.3.商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复印件盖章):

●投标函

●依据《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任务书》(附件三)的要求,提供的报价表;

2.投标文件递交

3.1.投标文件须提交4份,投标人应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各4份,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字样。

3.2.技术标与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口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密封章。

各电子版标书随纸版标书一同密封。

3.3.投标文件的递交须按日程要求的时间、地址执行,如果投标人因投递时间延误(不论投标人何种原因),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评标方式及原则

1.评标方式

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1.2.招标人收到投标方案后,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方案汇报,汇报会议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1.4.评标工作将科学合理地以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为原则决定中标单位。

1.5.若投标文件有效,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用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进行评审时,如有需要,将邀请设计单位对其成果进行讲解及答辩,具体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2.技术标评审原则:

2.1.投标文件对项目定位、设计要求的理解及诠释的完整度和深度;

2.2.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2.3.系统是否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及招标人诉求;

2.4.投标文件内容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吻合程度;

2.5.方案技术的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

2.6.设计资质及管理体系认证;

2.7.公司业绩及所做的类似项目;

2.8.项目设计组人员简介及相关设计案例;

3.商务标评审原则:

3.1.设计人的服务、质量承诺书;

3.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含投标单位应支付的所有税费;

3.3.招标单位不承诺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五、其它

1.招标的日程安排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招标人保留更改活动日程安排的权力,如有改动,将提前一周通知。

2.双方承诺:

2.1.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否则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3.企业资信提交要求:

3.1.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3.项目组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4.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企业资信材料。

六、附件

本招标文件附件包括:

1.附件一:

投标函

2.附件二:

投标报价表

3.附件三:

《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任务书》

4.附件四:

以来企业完成同类设计工程业绩表

5.附件五:

以来项目负责人完成同类设计工程业绩表

6.附件六: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表

7.附件七: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8.附件八:

法人授权委托书

9.附件九:

设计合同范本

10.附件十:

廉政责任书

11.附件十一:

建筑方案资料

12.附件十二:

景观方案资料

附件一:

投标函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投标报价表中填写的价格万元,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的条件,承担该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我方均认可。

3、我方完全同意招标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承诺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4、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5、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则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

6、我方保证: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在设计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否则你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我方同意赔偿你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总价

(元)

单价

(元/㎡)

暂定面积

(㎡)

工期

(日历天)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深化设计

初步

设计

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三:

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丰台科技园43号地项目

2.项目背景

集团成立于1997年,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北京,是集光电显示、光伏、节能照明、绿色建材、装备制造、证券、地产等产业集群为一体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拥有一家上市公司和二十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员工1.5万多人。

当前已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整套工艺及制造技术,建成了国内第一条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

集团在全国建设了十一大产业基地,带动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升级换代,当前已逐步成长为国内电子玻璃制造旗舰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级战略历程,东旭集团抓住机会,前瞻性进军和布局地产产业。

本项目为集团总部办公及科研大楼,也是集团地产板块首个项目。

集团旨在经过本项目,建设企业总部大楼,传播东旭集团形象;打造北京公建项目典范,树立东旭地产品牌;经过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成功运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北京南四环,丰台区花乡桥西南角,花乡汽车交易市场南侧。

地块呈L形,土地平整,紧邻南四环,地块东西约360米,南北宽度局部仅40米。

周边环境如下图所示,代征绿地将对本案造成遮挡,西侧四合庄二号路未完全修好,南侧五号路已建成尚未开通。

项目用地性质为C2商业金融用地,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1137.72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84551㎡,地下建筑面积2.7万㎡,容积率为4,限高80米(北界面檐口50-60米),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25%;代征绿地用地性质为G1公共绿地,用地规模为10248.985平方米。

4.主体项目定位

4.1.43号地为了达成营销总体的两个大目标即保持合理利润及快销,而且树立集团品牌,故在项目总体定位、规划设计、产品设计、产品配比都要充分考虑到后期营销终端的可塑性。

4.2.总体定位:

以科技智能为特色,以现代活力为风格。

4.3.规划设计:

项目整体呈现现代,科技,美观,与国际商务区地标项目媲美,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周边主要地标及竞品项目的建筑设计,主要方向为打造东旭品牌特色,具备区域差异化且具备前瞻视野。

4.4.产品设计:

整体产品设计符合5A标准,符合国际leed及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认证,充分考虑到结合科技、智能、环保、绿色、健康等特点全方位诠释健康‘办公理念。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1.标识系统及配套图形应用设计项目,包含(不限)以下范围内容:

项目名称

备注

A

整体项目区域室外标识系统设计

(项目区域室外楼体形象标识牌,项目区域地面功能导向牌,项目区域地面形象牌,项目区域总平面牌,项目区域提示牌,行车指引标识牌,楼宇门牌及垃圾桶等)

B

项目办公及商业室内公共标识系统设计

(楼层索引标识,楼层牌,公共导向标识消防疏散及安全部分标识,功能房间标识牌,其它公共标识等)

C

地下区域标识系统设计

(区域导向标识,公共导向标识消防疏散及安全部分标识,地下停车场导向标识,功能房间标识牌,其它公共标识等)

2.设计阶段服务提交成果:

2.1.第一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1)内部沟通,熟悉各功能区域情况。

(2)确定概念立意和设计思路。

(3)概念方案内部设计。

(4)方案汇报及提案准备。

(5)提报设计文件,确定概念设计。

注:

设计成果提交形式:

A3文本、电子版文件。

2.2.第二阶段: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依据确定概念,深化设计。

(2)深化方案设计(形象设计、平面图示)。

(3)内部方案优化。

(4)提报设计文件汇报,意见反馈。

(5)提交概算文件,以确保投资在可控制的范围。

注:

设计成果提交形式:

A3文本、电子版文件。

2.3.第三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1)确定信息及反馈。

(2)标识初步设计(修改及完善)。

(3)标识设计空间应用具体化。

(4)标识设计材质工艺具体化。

(5)提交审核文件,确定设计。

注:

设计成果提交形式:

A3文本、电子版文件。

2.4.第四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1)结合各功能配套区域实际图纸。

(2)制订标识施工图纸(材料、尺寸、工艺等说明)。

(3)提交最终图纸文件。

注:

设计成果提交形式:

电子版文件(CAD格式、WORD格式、PDF格式等)。

2.5.第五阶段:

协助甲方完成生产制作招投标及相应顾问服务

(1)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确保制作标识图形所需的说明,并包含明确质量标准要求。

(2)标识图形清单(采用EXCEL软件)以供甲方招标使用。

(3)与中标单位商议及沟通,使其制作项目能够达到乙方的设计效果。

(4)协助甲方制作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标识样品,在招标和生产期间供参考(具体样品数量及种类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而定,乙方不承担样品制作费用)

(5)审核制作公司提供的色板、材料及样品等。

(6)协助甲方进行标识产品的验收及安装

(7)其它甲方要求的生产制作发包顾问服务

2.6.上述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提交后,应及时将设计方案图纸交付甲方相关专业评审确认。

2.7.与本项目工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单位均由甲方协调。

三、附件

附件:

建筑方案资料

附件:

景观方案资料

附件四:

以来企业完成同类设计工程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工程类别及规模

工程造价

工程地点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五:

以来项目负责人完成同类设计工程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工程类别及规模

工程造价

工程地点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六: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表

序号

人员姓名

年龄

职称

拟担任职务

工作年限

注:

设计人一旦中标,请将此表中对应人员的联系方式填写完整,发送给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七: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设计工程项目名称、类别及规模

担任何职

备注

说明:

“主要人员”指实际参与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要人员。

该表所列的人员必须是设计合同实施期间的人员。

附件八:

法人授权委托书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

 

兹委派                       (名称/职务)参加贵方组织的             工作,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有关事宜。

  

代理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国际中心项目

标识系统设计

 

合同文件

 

发包方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项目名称

国际中心项目

合同编号

 

发包人:

北京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丰台东旭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的设计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约定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

国际中心整体项目区域室外标识系统设计、项目办公及商业室内公共标识系统设计、地下区域标识系统设计。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

《国际中心项目标识系统设计任务书》

 

三、 设计进度 

总工期: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初步设计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深化设计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施工图设计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 

四、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 设计费用:

 

(1) 本工程设计费共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上述设计费中包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现场配合服务费、图纸局部修改费、国内税费、盖章出图费等相关费用,如施工图完成后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设计不满足要求,需做重大修改,不另增加设计费用。

如施工图完成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于甲方要求需做重大修改,则需另行商定施工图设计修改费用。

2、 付款方式:

2.1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以后,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 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经甲方书面认能够后,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7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照本合同设计内容和乙方责任的约定,完成全部设计、配合现场服务等工作后,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出设计要求。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相关规定期限,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须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5)工程施工期间,如果由于甲方要求需做重大修改,需由乙方重新设计完成,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失误或缺陷,应在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理解的准确性自行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参与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设计条件讨论会议,并与其它设计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到设计优化和精细等,应提交方案设计电子文本和打印文本各一套,提交施工图图纸壹式捌份。

 

(3)乙方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规范、规程确保设计质量,按期完成设计。

对标牌、标识系统外文翻译的准确性由乙方负责审核,确保翻译的准确性。

若因乙方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乙方在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施工实施的可行性,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须进行技术交底,参与图纸会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现场施工指导,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与竣工验收。

 

(5)乙方应保证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提交给甲方的一切设计成果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否则,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乙方知悉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或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经营信息、项目信息、产品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等未公开的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保守其秘密性。

除为了履行本合同需要,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终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完成设计成果交付甲方,甲方审核认可并支付相应设计费后,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即属于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延迟达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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