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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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最新.docx

某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某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步伐。

为做好我县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为出发点,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实现社会保险精确管理,推动全民全面、持续参保,巩固和发展覆盖城乡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协调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计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换和经费保障工作,形成部门主抓、多方配合、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依法推进,规范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规范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标准不降、任务统一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造,充分利用基层平台和互联网技术等各种资源手段开展工作。

(四)动态维护,强化应用。

在信息数据动态交互、定期比对、持续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人员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加强统计分析运用,推动精准扩面,为宏观决策、社会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五)安全保密,贯穿始终。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各层级间信息数据动态交互途径,注重提高数据质量和使用效率的同时,强化安全意识,严防社保数据丢失泄密。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领导,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各项参保登记工作任务,县政府成立XX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XXX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XXX政府办副主任

XXX人社局局长

成员:

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居民办主任以及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康晓钟(兼),负责对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及监督检查。

四、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以我县户籍人员为主,兼顾常住人员,对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年底前,基本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清理和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做到参保登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建立社保经办业务系统与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定期或实时数据交换机制,实现省内信息共享,同时做好与国家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联网入库准备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

按照人社部《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XX〕44号),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进行登记,通过核查比对基本信息、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全民参保登记库,并实现动态更新。

2、推动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基础上,摸清参保资源,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精准扩面工作,尽快实现将应参未参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

3、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国家和省规定,加强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完善,推进城乡统筹、五险合一管理进程,加快实现业务经办规程的统一规范,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

4、提升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将以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转向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员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建立长效机制。

五、推进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筹备动员阶段。

6月下旬前做好筹备动员启动工作。

包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起草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完成各险种业务信息系统与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对接改造,为后期数据定期或实时更新做好准备工作。

牵头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

做好如下具体工作:

1、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方案;做好工作启动、宣传动员、组织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详细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成各险种业务信息系统与全面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对接改造;财政部门要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完成时限:

20XX年6月下旬前

(二)数据比对阶段。

6月底前,完成数据比对。

将本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数据导入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与全省数据比对后,生成应参未参数据。

1、对全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数据导入全民参保登记系统进行数据比对。

2、将本县已参保数据库上传省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对省信息平台反馈的重复参保数据进行整理核对,核对清理后的数据再次汇总上传省信息平台。

再次比对后,生成应参未参数据。

牵头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

完成时限:

20XX年6月30日前

(三)入户调查阶段。

8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和数据录入核对。

根据未参保人员数据,生成《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1)。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自行组织等方式,按照全国统一的登记指标和口径逐户进行未参保登记确认。

通过入户调查,对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汇总。

1、根据下发的未参保单位、人员数据库,生成《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村(社区)等基层平台,建立入户调查员队伍,按照全国统一的登记指标和口径逐户进行未参保登记确认。

通过入户调查,生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县平台。

2、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汇总表》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上报省平台。

3.对省信息平台反馈的未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整理,入户调查动员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

牵头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

完成时限:

20XX年8月31日前

(四)建立准确信息管理机制阶段。

10月底前,完善数据,实现数据全入库。

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比对、校验,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入户调查的真实性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将合格数据导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不予入库并返回基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1、建立信息采集录入机制。

完善数据,实现数据全入库。

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比对、校验,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入户调查的真实性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2、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在县人社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比对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

(五)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更新机制和总结评估阶段。

11月底前,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与各社会保险业务生产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定期或实时数据更新。

总结工作经验,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1、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更新机制。

参保人员信息变化的,按相应社会保险经办程序办理,相关信息由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库及时归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2、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牵头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快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底前,各乡(镇)要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报送本月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反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对策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人社局将根据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展情况,适时报请县领导组组织督查调研,并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调查登记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全民参保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政府要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牵头单位要严密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倒计时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登记录入工作。

要对基层人员做好培训和备案登记,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及时更正补录变动信息,确保信息比对准确无误,保证各环节工作质量。

(二)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准确的数据库。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要按照省统一标准及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思路,组织整合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要把握好工作方式,注重提高工作效率。

对已有参保信息应及时清理比对、确认;对缺失、错误信息应通过基层平台补录、修改后确认;对适龄未参保人员或未参保险种等信息空白点应进行重点入户调查登记。

在已确认参保信息数据基础上,以社保卡为载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以信息化为支撑,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各险种不同的参保政策,摸清所属辖区的参保对象,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对16-60周岁以上的适龄人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城镇就业的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全民,在城镇就业的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要根据国家参保政策规定的群体,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检查专项行动。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非公经济单位特别是招用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未参保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四)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服务机制,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质量,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险种转换衔接、参保对象查询等机制,大力推进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打造便民社保、阳光社保。

(五)组织培训,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着力点在基层,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及时组织基层平台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使群众明白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所在,知晓参保、续保的路径,开展参保动员,跟踪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等级调查,促进其积极参保、主动登记,营造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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