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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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编号:
LCG-2018-20
项目编号:
CG-2018-025/2
招标人: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林州市人民政府以林发改【2017】179号文件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
项目授权主体为林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
LCG-2018-20
项目编号:
CG-2018-025/2
2.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是一个综合性、多功能建筑物群工程,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体育馆和游泳馆,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和政务中心。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7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31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89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9253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为0.61,绿化率为56%,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其中:
一期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01518.17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76436.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81.5平方米;另建设部分室外工程,面积约149600平方米;
二期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11632.83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67461.3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171.5平方米;另建设部分室外工程,面积约149600平方米。
本项目可研报告中商务中心部分未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政府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2.4采购内容:
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8年(含建设期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3.2投资估算
根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州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99478.47万元;因可研报告中商务中心部分未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89304.99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4751.44万元,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4056.42万元。
3.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是一个综合性、多功能建筑物群工程,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体育馆和游泳馆,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和政务中心。
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01518.17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76436.67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共二层,建筑面积20814.67平方米;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共三层,建筑面积31127平方米;体育馆、游泳馆共二层,建筑面积24495平方米;地下建筑为地下停车场,共25081.5平方米。
室外工程包括广场、车位道路(包括路灯及雨污水管线)44880平方米和绿化104720平方米。
二期总建筑面积111632.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7461.33平方米,其中会展中心共二层,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共二层,建筑面积17051.33平方米;政务中心共三层,建筑面积3201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171.5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面积1909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5081.5平方米。
室外工程包括广场、车位道路(包括路灯及雨污水管线)44880平方米和绿化104720平方米。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和照明工程、供暖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本项目可研报告中商务中心部分未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政府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3.4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州市学院路与林虑大道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地块位于林州市区的东北侧,紧邻东环路与鲁班大道。
3.5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是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4.3.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3.3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申请人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经审计单位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整,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
(以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3.4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4.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
不良诉讼指因社会资本方存在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诉讼);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采用联合体形式投资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出具申明函,以申明函为准)
4.3.6业绩经验要求: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一个类似公用建筑工程的业绩。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4.3.7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良好,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都需查询),报名时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以后,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
4.5.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4.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5.2本项目将依法进行资格预审,并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采购文件。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采购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30时,下午2:
30时至5:
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商务楼12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以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均须验证原件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3套(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即可)。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西端)。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7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Q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E(1-50)
监督电话:
2018年4月23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7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1.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建设西路泰隆大厦1311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临街商务楼12楼)
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1.2.1
项目名称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二次
1.2.2
项目概况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是一个综合性、多功能建筑物群工程,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体育馆和游泳馆,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和政务中心。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7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31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389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9253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为0.61,绿化率为56%,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其中:
一期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01518.17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76436.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81.5平方米;另建设部分室外工程,面积约149600平方米;
二期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11632.83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67461.3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171.5平方米;另建设部分室外工程,面积约149600平方米。
1.2.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3.1
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
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8年(含建设期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2.投资估算
根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州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99478.47万元;因可研报告中商务中心部分未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89304.99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4751.44万元,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4056.42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PPP项目是一个综合性、多功能建筑物群工程,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体育馆和游泳馆,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会展中心、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和政务中心。
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01518.17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约76436.67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共二层,建筑面积20814.67平方米;影剧院、会议中心、电视演播中心共三层,建筑面积31127平方米;体育馆、游泳馆共二层,建筑面积24495平方米;地下建筑为地下停车场,共25081.5平方米。
室外工程包括广场、车位道路(包括路灯及雨污水管线)44880平方米和绿化104720平方米。
二期总建筑面积111632.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7461.33平方米,其中会展中心共二层,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科技馆、青老活动中心共二层,建筑面积17051.33平方米;政务中心共三层,建筑面积3201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171.5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面积1909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5081.5平方米。
室外工程包括广场、车位道路(包括路灯及雨污水管线)44880平方米和绿化104720平方米。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和照明工程、供暖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本项目可研报告中商务中心部分未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以政府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4.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州市学院路与林虑大道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地块位于林州市区的东北侧,紧邻东环路与鲁班大道。
5.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1.4.1
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是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申请人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经审计单位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整,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
(以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
不良诉讼指因社会资本方存在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诉讼);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采用联合体形式投资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出具申明函,以申明函为准)
3.6业绩经验要求: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一个类似公用建筑工程的业绩。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7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良好,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都需查询),报名时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以后,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
5.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1.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参股;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申请人在2018年5月2日17时前以不记名方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
2.2.2
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在2018年5月4日17时前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统一发布。
2.3.1
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在2018年5月8日17时前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统一发布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2.5
项目业绩表
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2.6
财务状况表
2016年度(2016年)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胶装,编制目录(对应页码),装订成册,不可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全称:
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在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5.1.2
评审小组构成
评审小组由7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5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
资格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6.2
申请人书面确认参与后续招投标时间
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商务楼12楼报名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以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均须验证原件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3套(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即可)。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监督
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原件
资格预审时申请人需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所有相关原件以便评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