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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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
(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劳务分包专业:
装饰装修工程
日期: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为建设二次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保证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合同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本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
2.1承包范围:
1~10栋的装饰装修施工,具体栋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乙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分配。
乙方进场后先以甲方指定的一栋房屋为样板间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经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其它栋号。
若样板经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检验不符合要求,则乙方自行退场,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2承包内容:
内外墙面粘贴瓷砖或石材,楼地面铺贴瓷砖或木地板,各类吊顶工程,各类轻质隔断墙,内墙及顶棚刮双飞粉及中弹涂料涂装、清理卫生、材料。
2.3承包方式:
2.3.1墙地砖类及木地板施工实行清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各类吊顶工程,各类轻质隔断墙,内墙和顶棚刮双飞粉及中弹涂料涂装施工实行包工包料。
2.3.2乙方对整个装饰装修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包施工、包施工用的所有工具及机械、包风险、包验收、包保修等承包方式。
2.4进场时间:
样板间的施工总工期为一个月(日历天),其余栋号的施工时间符合甲方的进度适时要求。
2.5本合同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详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一
一楼
1
卫生间打拆墙体
m2
人工费,
2
拆墙后粉补
m
人工费,水泥砂浆
3
卫生间红砖砌墙(12墙)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及红砖
4
卫生间红砖墙粉补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
5
大厅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公共区域及卫生间,(不含主材)
6
室外走道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公共区域及卫生间,(不含主材)
7
一楼上二楼楼梯踏步石材铺贴
踏
人工及水泥砂浆,公共区域及卫生间,(不含主材)
8
地面勾缝剂勾缝
m2
专用勾缝剂勾缝
9
卫生间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卫生间,不含瓷砖
10
餐厅棋牌间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瓷砖
11
门槛石铺设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石材
12
窗台石铺设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石材
13
石膏板吊顶
m2
工艺标准:
轻钢龙骨基架,边框轻钢龙骨固定,龙骨间距400mm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0mm,根据现场调整,立面优质9厘板。
灯槽流畅平整,优等9mm石膏板封面,专用防锈自攻螺丝,石膏板拼接原板间不留缝隙,裁板间须留3mm-6mm缝隙,不允许小块拼接。
材料标准:
泰山或者博罗石膏板,优质昆产香杉木龙骨,,优质9厘板。
(若市场断\缺货,选用同等品质材料替代).质量标准:
位置明确,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脚、掉角、凹痕等缺陷,灯槽直线度≤5mm.
14
石膏板吊顶灯槽
m
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局部木龙骨九层板打底
15
顶面不锈钢线条
m
定制不锈钢线条,含安装,15MM宽
16
打拆踢脚线
m
人工辅料
17
地面不锈钢踢脚线条
m
定制不锈钢线条,含安装,15MM宽
18
地面走边线条铺贴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走边线瓷砖
19
木质假梁及假柱打底
m
工艺标准:
轻钢龙骨基架,边框轻钢龙骨固定,龙骨间距400mm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0mm,根据现场调整,立面优质9厘板。
灯槽流畅平整,优等9mm石膏板封面,专用防锈自攻螺丝,石膏板拼接原板间不留缝隙,裁板间须留3mm-6mm缝隙,不允许小块拼接。
材料标准:
泰山或者博罗石膏板,优质昆产香杉木龙骨,,优质9厘板。
(若市场断\缺货,选用同等品质材料替代).质量标准:
位置明确,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脚、掉角、凹痕等缺陷,灯槽直线度≤5mm.
20
吊顶木质线条
m
定制成品木质线条,含安装,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1
吊顶木质线条油漆
m
人工及材料,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2
木质假梁及假柱木饰面面板
m2
成品木饰面板及安装,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3
木质假梁及假柱木饰面面板油漆
m2
人工及材料,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4
木制窗帘盒(石膏板)
m
工艺:
大芯板窗帘盒基层打底批灰→窗帘盒与墙体接缝处防裂胶处理 材料:
15mm环保高级大芯板,(如市场断货,选用同品质材料) 工程标准:
安装牢固,平直
25
墙顶面刮腻子粉
m2
人工材料,刮两遍
26
墙面腻子粉打磨
m2
人工费
27
顶面乳胶漆
m2
人工及材料,立邦工程漆,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8
墙纸铺贴
m2
工程专用PVC墙纸,含贴工,品牌型号由乙方指定。
29
双面门套
m
成品定制,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30
单面窗套
m
成品定制,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31
棋牌室隔断
m2
详见施工图,
32
卫生间石材洗手台
m
钢架焊接,面贴石材,包含石材,不含台盆,水龙头,下水
33
卫生间镜子及安装
m2
镜子及安装费,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34
卫生间木质隔板
m2
25mm免漆板,包含五金,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35
大厅前台背景
m2
详见施工图,不含石材
36
餐厅背景墙
m2
详见施工图,
37
大厅前台吧台
m
详见施工图,含主材,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二
二楼
1
石膏板吊顶
m2
工艺标准:
轻钢龙骨基架,边框轻钢龙骨固定,龙骨间距400mm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0mm,根据现场调整,立面优质9厘板。
灯槽流畅平整,优等9mm石膏板封面,专用防锈自攻螺丝,石膏板拼接原板间不留缝隙,裁板间须留3mm-6mm缝隙,不允许小块拼接。
材料标准:
泰山或者博罗石膏板,优质昆产香杉木龙骨,,优质9厘板。
(若市场断\缺货,选用同等品质材料替代).质量标准:
位置明确,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脚、掉角、凹痕等缺陷,灯槽直线度≤5mm.
2
石膏板吊顶灯槽
m
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局部木龙骨九层板打底
3
吊顶木质线条
m
成品木质线条,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4
吊顶木质线条油漆
m
人工及材料,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5
顶面不锈钢线条
m
定制不锈钢线条,含安装,15MM宽
6
地面不锈钢踢脚线条
m
打拆,定制不锈钢线条,含安装,15MM宽
7
地面走边线条铺贴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走边线瓷砖
8
木质假梁及假柱打底
m
工艺标准:
轻钢龙骨基架,边框轻钢龙骨固定,龙骨间距400mm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0mm,根据现场调整,立面优质9厘板。
灯槽流畅平整,优等9mm石膏板封面,专用防锈自攻螺丝,石膏板拼接原板间不留缝隙,裁板间须留3mm-6mm缝隙,不允许小块拼接。
材料标准:
泰山或者博罗石膏板,优质昆产香杉木龙骨,,优质9厘板。
(若市场断\缺货,选用同等品质材料替代).质量标准:
位置明确,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脚、掉角、凹痕等缺陷,灯槽直线度≤5mm.
9
木制窗帘盒(石膏板)
m
工艺:
大芯板窗帘盒基层打底批灰→窗帘盒与墙体接缝处防裂胶处理 材料:
15mm环保高级大芯板,(如市场断货,选用同品质材料) 工程标准:
安装牢固,平直
10
假梁和假柱木饰面板
m2
成品木饰面板及安装,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11
做假梁木质线条油漆
m2
人工及材料,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12
棋牌室隔断造型
m2
详见施工图,
13
餐厅棋牌间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瓷砖
14
勾缝剂勾缝
m2
专用勾缝剂勾缝
15
卫生间墙地砖铺贴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瓷砖
16
墙顶面刮腻子粉
m2
人工材料,刮两遍
17
墙顶面腻子粉打磨
m2
人工费
18
顶面乳胶漆
m2
人工及材料,立邦工程漆,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19
墙纸铺贴
m2
工程专用PVC墙纸,含贴工,品牌型号由乙方指定。
20
门套
m
成品定制,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1
单面窗套
m
成品定制,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2
卫生间打拆墙体
m2
人工费,
23
拆墙后粉补
m
人工费,水泥砂浆
24
卫生间红砖砌墙(12墙)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及红砖
25
卫生间红砖墙粉补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
26
卫生间石材洗手台
m
钢架焊接,面贴石材,包含石材,不含台盆,水龙头,下水
27
卫生间镜子及安装
m2
镜子及安装费,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28
门槛石铺设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石材
29
窗台石铺设
m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石材
30
露台地砖铺设
m2
人工及水泥砂浆,不含瓷砖
31
露台吊顶
m2
工艺标准:
轻钢龙骨基架,边框轻钢龙骨固定,龙骨间距400mm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0mm,根据现场调整,立面优质9厘板。
灯槽流畅平整,优等9mm石膏板封面,专用防锈自攻螺丝,石膏板拼接原板间不留缝隙,裁板间须留3mm-6mm缝隙,不允许小块拼接。
材料标准:
泰山或者博罗石膏板,优质昆产香杉木龙骨,,优质9厘板。
(若市场断\缺货,选用同等品质材料替代).质量标准:
位置明确,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脚、掉角、凹痕等缺陷,灯槽直线度≤5mm.
32
露台墙顶面刮腻子粉
m2
人工辅料
33
露台墙顶面腻子粉打磨
m2
人工辅料
34
露台墙顶面乳胶漆
m2
人工及材料,立邦工程漆,由乙方指定品牌型号
35
休息区背景墙
m2
详见施工图,不含墙画
其它项目
1
综合管理费
项
0
2
设计费
M2
0
3
电路改造
M2
55
有特殊要求另计,含线管人工
4
垃圾青运费
项
1200
5
家政清洁
m2
7
五
工程预算总造价
2.6以上包干结算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其价款已包含了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修费用、临时设施费、包装、运输和装卸、安全等一切费用。
2.7材料装卸、现场二次倒运全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2.8本合同以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总价,且最终以图纸计算工程量为准。
2.9工程量计算原则:
按《2013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3条双方责任:
1
2
3
3.1甲方责任:
3.1.1施工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供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设计的弥勒市可邑养老公寓建设项目花口养老片区设施部分的建筑施工图电子版一套。
3.1.2提供电源、水源。
3.1.3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和质量交底工作。
3.1.4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1.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3.1.6对乙方施工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甲方提供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设计的弥勒市可邑养老公寓建设项目花口养老片区设施部分的建筑施工图进行设计二次装修施工图,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3.2.2施工中严格按执行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和甲方的技术交底。
3.2.3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2.4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3.2.5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防火条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3.2.6根据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施工,保证甲方进度顺了完成。
3.2.7服从甲方现场统一管理和指挥,做到工完场清,遵守甲方、业主和建立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3.2.8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
3.2.9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成品在未验收合格前由乙方保护。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并协助甲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3.2.10进入本工地的工人必须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持身份证、就业证等。
3.2.11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4条工程变更
1
2
3
4
4.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明确调整的价款及工期的相应增减。
4.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无效。
4.3工程增项或变更,在不影响施工计划的前提下,不顺延工期。
第5条材料供应
5
5.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整修并承担费用。
5.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才能购买,甲方的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5.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因甲方供应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5.4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法定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5.5如甲方指定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以及整修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
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7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更换约定材料,且乙方材料已进场,甲方负责承担材料运输费、搬运费。
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生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8乙方代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和现场监理验收,并保持和样品一致,否则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质量标准
1
2
3
4
5
6
6.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
6.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6.3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
水泥:
砂=1:
2(体积比)。
6.4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
6.5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6.6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7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6.8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6.9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6.10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6.11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第7条工期延误
7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7.1.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约定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安装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8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8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8.1.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8.1.2隐藏工程验收:
指工程中吊顶龙骨、水、电管线改造等基本铺设完成
8.1.3中期验收:
指工程进度过半,即木制品工程基本结束、油漆工程等施工前。
8.1.4竣工验收。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竣工验收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8.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各部分项目工程及工程量。
乙方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单价及工艺以报价单上文字说明为准;完工结算工程量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量为准。
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前三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三日内进行修改,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8.3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三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即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是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8.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8.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
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6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9条工程款支付
9
9.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按经甲方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付款周期根据建设单位支付情况确定。
9.1.2样板间暂估总价人民币:
37万元。
9.1.3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到乙方合同结算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书审核。
审核完毕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9.1.4在建设方资金一时不能到位时,施工方不得因资金缺口原因而影响施工工期,必须确保项目按施工计划进行,无故停工或怠工七天以上时,甲方可强制终止合同。
9.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后,经甲方、监理、业主、质监、安监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和安全文明标准后,经甲方专职结算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9.3甲方将所有工程款支付到乙方劳务承包资质单位的开户行账户(或乙方委托具有劳务承包资质单位的账户)。
9.4每次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经现场实际施工人员签收的月工资发放表,甲方确认实际施工人员收到应得工资后给予支付进度款。
9.5若甲方需要乙方开具发票,则相应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10条工程保修
10
10.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个月。
10.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0.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10.4工程保修期限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若是水电问题,并影响正常工作,乙方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维修。
如果不影响正常工作的维修等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场并查验维修。
第11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1
11.1安全施工
11.1.1乙方所承包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其具体要求详见另行签订的《安全文明主产责任书》和施工前安全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
11.1.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1.3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在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于甲方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11.1.4所有乙方工人必须统一集中起来,配合甲方有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1.1.5乙方所有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打赤脚等现象,否则将按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11.1.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钩,禁止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特别是在风、霜、雪、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
11.1.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脚手架、升降机或人货电梯进行检查,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程规范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1.1.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1.1.9乙方承担施工期间(包括夜间施工)安全保卫的责任,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11.1.10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11.1.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及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非甲方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1.12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责任。
若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及标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