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主创人员聘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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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主创人员聘用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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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主创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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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导演聘用合同(模板)
电视剧〈〈***»导演聘用合同
甲方(聘请单位):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受聘方):
导演姓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广
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电视剧〈〈***»(暂定名,
以下简称:
本剧)导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开始:
乙方自愿受聘担任电视剧〈〈》(暂定名,
以下简称:
本居I」)的导演,本合同生效之日为乙方工作的开
始时间。
本剧拍摄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履行报道剧组的手续。
工作结束:
本剧拍摄完成,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
《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乙方工作结束。
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分为前期摄制筹备、中期拍摄和
后期制作三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摄制筹备阶段:
1)参与甲方就剧本各阶段创作成果的修改审核定稿工
作,并对剧本进行深入的研究;
2)参与组建剧组及各个部门人员选择;
3)根据定稿的剧本遴选合适的演员;
4)根据剧本确定拍摄的场地(选景);
5)协调演员及剧组各部门制定拍摄计划(整体计划,
月度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在年月日前开机,具体拍摄要求和详细拍摄计划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拍摄阶段:
1)乙方负责制定导演工作脚本,创作分镜头剧本或者
导演脚本;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拍摄计划落实本剧的拍摄;
3)乙方总体负责剧组拍摄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后期制作阶段
1)负责组织进行本剧的全部后期制作(初剪、细剪、
精剪);
2)负责组织确定全剧的配音和音乐录制工作;
3)组织完成电视剧母带(母带标准)制作;
4)组织制作本剧宣传片、拍摄花絮等宣传视频。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本剧摄制有关的工
作会议。
协助本剧完成片的送审工作,做好审查过程中的修改工作,保证本剧通过审查。
行业惯例中通常由导演完成的其他工作。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报酬、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和待遇
乙方报酬:
甲方按每集人民币万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集数暂定为集,共计人民币万元。
(最终报酬按
《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标注的集数计算实际报酬。
)
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0%作为定金。
即。
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始工作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2甲方应自本剧开机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
元。
甲方应自本剧完成摄制计划的一半工作内容之日起日
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甲方应自本剧关机之日起
甲方应自本剧完成后期制作之日起
甲方应自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束工作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关于税金:
前述报酬为税前(税后),如为税后报酬的由甲方负责处理缴税事宜。
其他费用和待遇
工作食宿:
乙方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在工作地点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费用由甲方承担。
交通费: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往返国内各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由甲方承担;非本合同约定工作原因往返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出国手续:
根据约定或甲方要求需要出国拍摄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办公场地:
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地点为乙方配备相应的办公和会议场地。
意外保险:
本剧拍摄期间,甲方应当为乙方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意外伤害的,首先依据购买的保险予以赔偿,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如因乙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乙方人身意外伤害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向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自行安排并垫付费用,甲方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票据予以报销。
甲方应当承担的乙方相关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条电视剧的制作要求和标准
本剧用
片长:
本剧一共/集
成片标准:
第四条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甲方依法享有本剧成片、宣传片、拍摄花絮及所有拍摄的视频素材的著作权,以及剧中人物造型、道具、服装、剧照、台词、拍摄所制作的场景等的相应权利。
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享有在本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上的署名权。
为宣传、推广本剧的需要,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和服务。
甲方可以就本剧参加各类电视剧评选活动,涉及与乙方有关的相关单项奖的,乙方有权单独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及奖金。
如获得以电视剧为评选对象的奖项(如最佳电视剧奖等),荣誉和物质奖励由甲方享有
第五条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
甲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能力和资格,甲方主管机构系贵州省广电传媒集团,相关影视制作资质齐全,甲方保证本剧的制作和发行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乙方保证:
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乙方承诺:
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乙方应当专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同:
1,乙方不得受聘与其他任何第三方。
乙方为拍摄制作本剧而进行的筹备、构思或者提供的所有素材、创意和作品等均系乙方原创或已得到相关权利主体的授权许可,如因乙方原因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将严格按照本剧的拍摄计划落实本剧的拍摄;乙方自愿遵守剧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双方保证:
如果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陈述存在任何虚假或不真实,或
如果违反其在本合同所作出的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一方应向受损失方承担违约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
相对方享有要求解约、索赔以及要求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的权利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在本剧筹备拍摄期间与乙方确定主要的拍摄计划和摄制预算(包括甲方的投资及付款计划)。
甲方应于的其他资料。
乙方可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同意及协调,可要求剧本原作者或另行聘请编剧修改。
为宣传、推广本剧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本剧的开机仪式、首映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须就上述活动向乙方另行支付报酬;如上述部分活动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期间之外,乙方仍应当积极参与和配合。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勤勉、经济、高效地完成本剧的拍摄工作。
乙方应严格按照剧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人物、情节等进行实质性更改。
拍摄期间乙方总体负责剧组拍摄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玩忽职守、强令危险拍摄等行为造成剧组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可以为本剧争取各种形式的赞助,该赞助应报经甲方同意并统一管理使用。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当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箱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或联系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三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篇二:
影视剧制片人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一位资深
的制片,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制片人,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的制片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聘用乙
方担任电影的制片人,负责电影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作期限乙方应于年
月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
到。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电影片全部拍摄完毕之日;2.电影片停机之日;3.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成之日4.。
第三条工作内容乙方工作包括:
1.统筹指挥电影片的筹备工作;2.分镜头剧本及导演的创作意图编制和执行摄制计划和成本核算;3.委托专人进行电影片文学剧本组稿或推荐,经过研究和策划,由乙方作出采用决定;4.组织进
行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次要演员、摄相师、灯光师等主创人员的聘用;5.审阅通过导演阐述;6.确定外景地点,审核布景设计等工作,需要在文物、园林部门拍摄的电影片,应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编制拍摄计划并办理有关手续;
7.负责电影片的拍摄进程和政治思想内容,同时负责电影片的艺术和技术质8.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拍摄前准备阶段人员名单(特技设计、特技摄影根据规模及摄制组工
作需要,由摄制组确定到组工作时间);9.摄制组进入筹
备时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艺术档案资料。
10.对涉及军事预算的电影片,应在拍摄有关镜头前50天完成军事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运送和使用武器弹药,应同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于续;11.根据安全条例制订
安全措施,明确安全分工;12.组织进行电影片的后期制
作,并将标准拷贝及相关产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发行商交付;13.在发行前进行必要的前期目标市场调查,制定并实施电影片推广发行计划;14.电影行业中通常由制片人
完成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工作要求1.乙方在工作期间内
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时、勤勉、经济、高效地进行电视剧的摄制工作。
2.乙方应当保持和甲方的沟通、联系,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电视剧摄制计划和摄制预算一旦经甲方认可并确定,乙方应严格履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受聘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甲方为乙方指派或聘用一名经乙方认可的秘书或助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秘书或助理应于年
月日到位。
第五条定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
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报酬及支付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向
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
2.固定酬金加分红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除上述酬金外,甲方应将其获得的此部电影片纯利润的白分之支付给乙方,作为乙
方的分红,此分红为(税前/税后)。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
料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第七条食宿、交通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
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在片场所在地或其他工作地点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
交通费用。
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著作权、
署名及姓名、肖像1.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2.若
电影片得以拍摄并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
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参加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
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
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
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条保险为确保乙方在制片过程中的人身、财广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一条双方保证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
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
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
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
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
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
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保证在本合同
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
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天;2.甲乙双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或所作保证不真实;3.乙方
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白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5.甲
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甲方被
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
第十三五条合同的终止本
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
续签本合同;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
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
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
第十四条保
密未经甲方同:
1,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
若本协议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
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
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
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共3页,当前第2页123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
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
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
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日至年月
日。
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
订地点:
年月日年
月日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三:
临时演员聘用合同
影视剧临时演员聘用合同
影视剧临时演员聘用合同
影视剧临时演员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
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并计划摄制电影(电视剧)«»(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是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订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拍摄,并出任一定的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正在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
关角色,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乙方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的角色为,除此之外,甲方还可以根据剧情需要安排乙方出演电影(电视剧)中的其他角色。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到达
(拍摄场
地),向甲方报到。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为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但应当提前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其接到通知当日的酬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酬金按日进行结算,标准为每日¥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甲方于每日乙方工作结束后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
乙方在夜间、节假日工作,甲方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额外酬金。
如甲方安排乙方出演的角色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酬金数额,增加数额由甲乙双方根据行业惯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工作待遇
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的饮食,应保证每隔
小时为乙方安排分钟的就餐时间,并向乙方免费供餐,每餐标准不低于
¥元。
乙方的住宿问题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每天由其住宿地至本合同第二条指定的拍摄场地的往返交通费用。
若甲方要求乙
方到本合同第二条指定的拍摄场地以外的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不得要求乙方24
小时不间断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