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箴言录718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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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箴言录7180
性爱箴言录71·-80
性爱箴言录71·
娼妓本色
一座超豪华的生态别墅花园,养了10名每天骑马巡逻的美女保安。
她们身着红衣白裤的骑警制服,足蹬马靴,头戴黑色的硬壳骑士帽,真让人怦然心动。
但时间刚过一年,第一批女骑手就不见了。
换了些新面孔,继续美丽威风,继续让人怦然心动。
不久,消息明朗:
那几名离开的女孩,已全部“名花有主”。
国家没有禁止异性包养,道德上也说不出什么谴责的话来。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些因为“被叫包月”而不用再骑马巡逻的美女,据说一个个生活得都很好。
有业主说,他看见了原来的一位姑娘,在家乐福的地下停车场,正大包小包地往一辆敞篷的宝马跑车上放东西;还有业主说,看见另一位姑娘,开车在深圳。
第二批美女保安依然敬业,每天要在诺大的花园里,沿着山水相间的黑色车道至少骑巡6圈。
她们一见业主,就殷勤地绽开笑靥,勒马让业主的汽车先走。
住在这里的主儿,都是顶级有钱人,其中不乏港澳大佬,更有来路不明的一批内地款爷。
算下来,美女保安的“退役率”,真比头等舱的空姐还高、还快!
记得以前采访过这片别墅的开发商,与那些美女也曾有过接触,印象中她们谈吐得体,举止斯文。
然而开发商笑了:
“都是本科,所以她们知道该说什么话”。
后来,终于有机会结识了第二批骑手中的一位美女,是在开发商的一个酒会上。
当问她这份工干得怎么样时,她竟毫不掩饰地说:
“快不干啦,要嫁人啦!
”
我当时一阵愕然。
如此高尚的环境,如此优雅的职业,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呢?
美女大约看出我的傻与天真,莞尔一笑,反问我:
“难道这可以干一辈子么?
”
是的,美女骑手只是人生的跳板:
大学文凭+漂亮脸蛋+醒目工作,三点一线,瞄准了这片别墅里所有可以成为老公或者包养者的有钱男人。
捷径,高起点!
这社会似乎有点儿不公。
女人,如果站街与男人零星交易,那就是十恶不赦的卖淫,就要被严打。
而一次性将自己整体出售,则就成了一种追求、一种生态。
我自然买不起这类美女,但也不看好她们。
因为我从她们的美丽蜕变中读出了一行让人并不舒服的注释:
娼妓情结。
美女,难道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一种本色?
性爱箴言录72
·慎言离婚(
中国的离婚率增速很快:
从1979年到2006年,全国以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之比来计算的离婚率,已从4.7%上升到20%,其中上海市更从5%上升到29%。
“我国婚姻家庭的动荡及其所带来的问题,可能构成社会深层的危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从上世纪90年代就对离婚诉讼跟踪调查,对此充满忧虑。
陈一筠发现,离婚5年之后,男方再婚的比例高达80%以上,而女方再婚只及22%;离异女性中,经济状况恶化的占65%,身患亟需治疗疾病者超过20%。
“单身母亲的贫困化,已经构成了城市里的新增贫困群体”,陈一筠如是说。
而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100名少年犯的抽样调查显示,有近60名来自离婚家庭。
由此可见,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女方与孩子,而以孩子的不幸为尤。
天津市社科院研究员关颖的调查也证明了:
34.89%的少年犯承认自己父母的关系不好。
美国有一份报告:
《为什么婚姻重要——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21个结论》。
其中的一个结论正是:
单亲家庭的孩子,以后发生非婚生育和离婚的机率更高。
离婚,可能成全了某位男女的一时幸福,但由离婚而在两代人中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则可能给下一代造成长期甚至一生的痛苦。
所以,为人父母要慎言离婚!
但是,现存的婚姻体制并不完善。
一夫一妻婚姻因为是私有制的产物,本身便固有一个永难化解的矛盾,即“性的社会化与性行为发生权私人占有”的矛盾。
“性的社会化”是绝对的,因为性的发生在社会中具有广泛可能,而“性行为发生权私人占有”则是相对的,因为它是以婚姻形式剥夺了性的广泛发生权利。
于是,这对不可化解的矛盾相互冲撞,结果便是千百年来婚外性关系与婚姻的平行共存。
婚外情,从一夫一妻婚姻开始的第一天起,直到今天都无法消灭。
不过,一夫一妻婚姻虽然不是人类的最佳归宿,但在人们还没找到更好形式之前、尤其是在社会不能承担后代养育任务的时候,维持婚姻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像婚姻不是爱情冲动的产物,结婚应是理性论证的选择一样,离婚也不应是非理性的,离婚也须慎重论证。
未经论证或者论证前景不佳,最好慎言离婚。
注:
本文引用的相关数据,详见2008年4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性爱箴言录73
·且慢离婚
一位结婚四年的妻子,因丈夫外遇而要离婚。
没想到,“有过错”的丈夫却不答应。
他说:
“我虽然谈不上爱你,但毕竟有点儿感情,何况我们还有孩子!
”
但妻子怨气难平,丈夫只得与她一起去办手续。
可就在民政人员按程序接办时,奇迹发生:
妻子的身份证怎么也找不到了,于是二人被劝回家“好好考虑”。
这一考虑,妻子就没了主意。
丈夫信誓旦旦,保证以后不再花心;妻子虽不相信他的“鳄鱼眼泪”,但念及孩子的未来、父母的感受,便再无离婚的勇气。
这位自称“太累太受伤”的妻子,将她“触摸离婚”的经过,以三篇日记的形式,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中。
她始终都在彷徨:
万一丈夫再有外遇,该怎么办呢?
其实,丈夫早就给她打过预防针:
“成龙他们这么花心,老婆都受得了,为什么你受不了呢?
”这话内涵深刻,就是说:
“你要把男人的花心当成寻常之事。
”
妻子反唇相讥:
“因为你不是成龙,我也不是成龙的老婆,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没有那么大的光环照在头上,所以没有那么大的肚量”——女人总喜欢较真。
是的,多数女人都不是成龙的老婆,她们只是普通人。
普通女人只希望自己的老公也很普通,普通到除了自己,天下没有第二个女人再多看他们一眼。
然而这可能吗?
上述那位妻子,去民政局,丈夫是由司机开车送的。
这说明,那男人不是官儿就是款儿,总之是所谓成功者。
而成功的男士,哪一个没有外遇?
对此,简单咒骂“世风日下”,似乎太过苍白。
因为男人,有外遇是绝对的,没有外遇是相对的。
这是男人生理心理基质以及社会习惯的使然,无人可以更改。
问题是,男人有了外遇,女人应该怎么办?
离婚显然不是最佳选择。
以离婚作惩罚,除了给男人放飞自由,最后的苦痛,只有女人、孩子及女人的父母承担。
所以,女人为了自己能有表面幸福的婚姻,为了孩子能有双亲完整的成长环境,为了父母能有不再操心的身后之事,无论有多少苦水,她都必须无声咽下。
事实上,男人花心具有阶段性。
过了“花心活跃期”,他自会回来。
而女人,也有独立的性权利,没人阻挡你另寻快乐。
总之,为人为己为将来,且慢离婚!
注:
本文所述“太累太受伤”妻子的故事,请大家点击“huyan”的博客,并请热心人为她出谋划策,排解心结,以帮她度过当下的心理难关。
性爱箴言录74
·何须离婚(
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是否一定要离婚?
自己有了婚外情,是否一定要与配偶离婚?
这个问题多年来困扰国人,以致成了中国婚姻不能稳定的重大因素。
其实,婚外情并不是婚姻的掘墓人。
一位多年好友曾向我透露,他和某女的婚外情已经持续12年,两人的性爱欢娱登峰造极,而双方婚姻却未受半点冲击。
朋友和他的情人是在一个会议中偶然相识的。
两人一见如故,第二次约会就迸出床上风情。
“蜜月”中更是三天两头相欢,诚可谓如胶似漆,不舍片刻分离。
但这对浪漫的鸳鸯很快就遇到了真实的痛苦:
双方的婚姻都很理想,配偶身家不凡、孩子伶俐可爱、上下三代和睦体贴,左邻右舍羡慕不已,难道就此毁灭?
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女方率先抉择:
“哥,咱能不能永远这样,不离婚结婚?
”窗纸一经捅开,正中男人下怀,他一迭连声应承:
“就这样,就这样,白头揩老!
”
就这样,两人一头伺奉婚配,一头纵情偷欢,婚内婚外双丰收,将一桩鸾凤和鸣的婚外情悄无声息地持续了整整12年。
朋友由此感言:
婚外情,何须离婚!
的确,婚外情不需要以婚姻为代价,就像经常外赴盛宴并不需把家里的厨房砸掉一样。
只有傻瓜才急着把婚外情变成婚姻:
他以为盛宴可当作家常便饭来吃。
事实上,在自由开放的性环境下,没有谁是为了离婚而寻外遇。
性和婚的分离,已使人无须通过婚变就能获取新的性伴。
性和婚,愈来愈成两不相干的事情。
倒是那些离了原配而与情人结合的人,却未见有什么更好的出息。
偷情一旦成为法定必课,原来的偷情对象便失去了存在意义。
新人旧人一样感觉,有劲吗?
有时,新人甚至不如旧人,再加上二次婚姻的血缘关系比较复杂,从而使国人离婚再复的比率逐年攀高。
譬如离婚率最高的北京,2006年的复婚率竟达17%。
所以,既然偷情,就好好享受心跳。
不要以为将外遇变成内人,就可一辈子永驻偷情之好。
即使婚外的“狐狸精”妖娆无限,男人也要守住底线:
再好不离!
而那些不幸因此受伤的妻类,则更要心有定力,不能因老公在外有遇,便动辄威胁离婚。
须知78%的离婚女子无法再婚。
记住这惨痛的教训吧:
再苦不离!
注:
文中有关再婚与复婚率的数字,来源于2008年4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性爱箴言录75
·严控离婚
离婚率的提高,应该是文明的进步。
因为马克思早就说过:
离婚是对婚姻死亡的确定。
那么,为什么又要提出“严控离婚”呢?
是在维护死亡的婚姻吗?
看看一位朋友的遭遇吧!
14年前,他因外遇离婚,女儿正读初二。
激烈的离婚大战伤透了女儿的心,而他对家庭的弃责,更彻底动摇了女儿对男人的信念。
14年中,父女形同陌路。
如今,女孩已成大龄,由于她无法相信天下的任何男人,至今仍和母亲相依为命。
一对母女,消沉在没有男性关爱的寂苦世界。
不受控制的离婚毁掉了两代女人!
那位朋友后与外遇结婚,并又生下一个女儿。
可是,他越是为新女儿提供生存的快乐,就越使自己加深了对旧女儿的忏悔。
他经常找我喝酒,自我批判:
“婚离得太早了,至少应等女儿读到大学”。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估算:
离婚者当中有一半是后悔的。
朋友不幸就在这一半。
所以,在婚外情大面积蔓延的今天,人们有必要对离婚进行“严控”。
事实上,早在半个多世纪前,英国著名思想家伯兰特·罗素就对此做出过超前的论断。
罗素说:
“只要父母双全的家庭仍被视为是标准模式,社会习俗就会成为反对离婚的强大因素。
”而为了维护“父母双全”,英国甚至成立了“家庭事务部”。
这个隶属于首相内阁的正部级单位,代表政府专门管理婚姻家庭事务。
他们不是简单地批准或者阻止离婚,而是通过调查评估与分析调解,降低离婚的风险。
在美国,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离婚,多数州都有专门的“家事法庭”裁决。
在半年到18个月的等待期中,法庭要对未成年子女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为此,专家建议我国修改目前的离婚登记与诉讼程序:
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子女的,则须让子女表达其真实愿望!
2008年5月13日,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在澳门主办了“亚太区家庭福祉研讨会”。
亚太经社委员会新兴社会问题专责部总监姬迪玛敦促各国政府:
“必须将家庭概念融入到社会服务政策中去!
”这就是说,“清官要断家务事”。
政府既要允许自由离婚,又要严控弃责离婚。
这样才能将风险规避到最小。
注:
马克思关于离婚的完整论述,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4页;
伯兰特·罗素关于离婚的论述,引自他的《婚姻革命》,东方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147页;
有关“亚太区家庭福祉研讨会”的报道,详见2008年5月14日《澳门日报》。
性爱箴言录76
·什么叫甩(
甩,是婚外情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我把她甩了”、“他把我甩了”、“老子甩了你”、“你他妈的敢甩我?
”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有婚外情,就有甩。
甩人当然潇洒,就像吐一颗将尽的烟头,满嘴清爽。
但被甩就很痛苦,总有一种被人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感觉。
于是,心理就不平衡:
“你凭什么甩我?
”
甩人不需要理由:
“老子玩够了,不想玩了,怎么着?
”而被甩者通常却要讨个说法:
“姑奶奶陪你这么久,你说分手就分手?
没门!
”结果,情欢变成情仇。
其实,“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婚外情更是如此。
当“宴席”已散,有人却不肯离开时,甩,便成了没有办法的办法:
饭吃完了,没事,谁愿意陪你干坐着?
当然,这个比喻并不恰当。
婚外情毕竟不是一顿快餐,婚外情确实需要玩上一段时间,但若就此认为婚外情不可离异,或者说外遇必须修成正果,那就错了。
婚外情不是恋爱。
虽然对于那些婚前不曾轰轰烈烈爱与被爱的人来说,婚外情或许是他(她)爱情补课的时候。
但这仅仅是补课,而不能领到正式“文凭”。
婚外情不是婚姻。
虽然对于那些婚姻平淡甚至婚内无性的人来说,婚外情可以为他(她)重获性爱、重享快感。
但这仅仅是婚的补充,而不会像婚姻般永恒。
婚外情不是嫖娼卖淫。
虽然对于那些心怀各种非性目的走进婚外情的人来说,可以使他(她)大获实惠。
但这仅仅是友情馈赠,而不能以性为由讨价还价。
说穿了,婚外情就是婚外的性享乐。
衡量婚外情价值的唯一标准,就是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得到充分的快感享受。
只要双方都快乐,那就谁也不欠谁!
因为婚外情只是为了快乐,那么一当快感阈值达到极限,性伴失去新鲜引力,那么,甩人便成为必然。
所以,对婚外情不能奢望太久,甜甜蜜蜜两年,行了!
最好能发明一种“快感测录仪”,像芯片那样植入男女体内,双方做爱时将各自生理变化输入电脑。
分手时打印出来看看,没准,被甩的人曾经更为快乐。
因此,在婚外情中被甩,并不一定就是被人伤害。
只要他(她)曾经快乐,就不应有什么遗憾;如果他(她)不再使人快乐,就算拼死抗争,又有什么价值?
性爱箴言录77
·反思被甩
有婚外情,就有甩人和被人甩。
在婚外情中被甩,虽然不像在恋爱或者婚姻中被甩那样危及人生,但毕竟是被人抛弃。
所以,被甩之人通常也会痛不欲生。
于是,大吵大闹者有之、要死要活者有之、寻衅报复甚至雇凶杀人者也有之……在婚外情中被甩,常常就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必须进行反思。
但是,应该由谁进行反思呢?
要甩人者反思么?
似乎不对。
婚外情不是婚姻,没有从一而终的义务。
在婚姻都可以自由解体的时代,婚外情又怎能永恒不变?
那么,需要反思的人就只能是被甩者。
被婚外情甩掉的人应该好好作想:
自己为什么不能与他(她)继续共枕,为什么不能成为他(她)永久的性战略伙伴?
网友“名器女人”在我的博客中做了一针见血的回答:
“因为被甩的人比甩人者快乐,所以才要继续;如果甩人者比被甩的人更为快乐,他怎么会甩人呢?
”
这就是说,在婚外情中被甩,完全是因为被甩者自己不行,不能让人继续产生快乐,或者说已让对方感到平淡、乏味、无聊。
所以,被甩是他(她)的必然。
事实上,这也正是婚外情比婚姻优越的地方。
婚姻没有竞争,干好干坏一个样,对方再不称职,也很难把他(她)甩掉。
但婚外情是竞争的,干不好,就甩!
所以,要想在婚外情中不被人甩,只有一个办法:
好好干!
如果每次都能让他(她)销魂,甚至让他(她)对你产生生理依赖,你说,他(她)会甩你吗!
国企改革有这么一个词,叫做“末位淘汰”。
婚外情也是这样。
大家在婚外偷情,图的是什么?
还不是那种充满激情、充满创新、充满极限挑战的床上体验!
如果婚外情的这个本质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有人扭曲婚外情的本质需要,将其变成一种负担、一种苦难、一种没完没了的交易,想想看,谁没有甩人的念头?
当然,也有不少男女能把婚外情保持得很久很久。
那是因为这两个人已经在性乐的互给方面达成了高度的和谐,以至成为任何别人都无法替代的黄金搭档。
所以,一旦在婚外情中面临被人甩掉的局面,千万不要吵闹,不要轻生,不要采取极端的行为,而要首先反思自己:
“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出色、不够优秀?
”
性爱箴言录78
·潇洒被甩
一辆银灰色的微型面包车,载着几名青年男子,夜幕中悄然上街,将独行少女强掠上车,之后彻夜轮奸。
由此而引发的“面包车惊恐”,震撼了粤西山区某市。
81位如花少女不幸蒙难。
警方连续布控,终于将这伙从广西流窜而来的犯罪歹徒一网打尽。
南方电视台记者在采访首犯伍某时,有一段发人深省的对话。
“为什么这样?
”——“因为心理不平衡。
”——“为什么不平衡?
”——“因为被女人甩了。
”只是因为被女人甩了,就如此报复社会,伍某被判处死缓!
甩,在当代男女关系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
恋爱无果,甩!
外遇无味,甩!
婚姻无聊,甩!
男人无钱,甩!
总之,只要对方不如意,另一方甩人无商量。
其实,从法律角度讲,甩,对于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一种符合自己意志的正当选择。
而为了表面和气,违心不甩,忍痛相处,则可能更不人道。
所以,甩者毅然,被甩者就要坦然。
所谓好合好散,主要体现在甩的时刻;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更主要体现在被甩之人能否面对现实,尽快缩短痛苦过程。
当然,被人所甩,热脸贴上个冷屁股,心里肯定不会快乐。
但事实既成,无法改变,被甩之人就要“化悲痛为力量”,以淡定之心应变,做到“君子坦荡荡”。
事实上,被人所甩,完全可以潇洒相对。
譬如,收到女孩子的“甩人通知”,男人的第一反应可以非常平淡:
天涯何处无芳草!
“你甩老子?
老子还想甩你呢!
”
俗话说:
“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
”地球离了谁,都是一样转。
哈哈一笑,转身就走,头都不回,这才叫潇洒!
最不济,也要像阿Q那样:
“我手执钢鞭……”
一个人,心理的成熟、意志的坚强、人格的伟大,不是表现在凯歌行进之中,而是表现在挫折来临之时。
以报复应对被甩,既狭隘,又偏执,更说明此人该甩!
倘是被甩之人非常潇洒,一点儿悲痛都看不出,甚至还更开心,这就会使甩人者反而怀疑自己的决定:
“难道是我甩错?
”这时候,睡不着的人是那个甩者。
不过,甩人也要注意甩的方法,不能太过生硬。
多年前听过苏芮的歌:
“你有你的志愿,我有我的明天。
爱过就是完全,哪怕最后无缘!
”这样甩人,就好!
性爱箴言录79
·看透不说
婚外情,无论做得怎样隐秘,总会有擦不干净的珠丝马迹。
因此,只要稍加留心,便不难察觉自家老婆是否“红杏出墙”,或者自家老公是否“家外有家”?
但是,俗话说得好:
“看透不说透,才是好朋友”。
夫妻一场,灵肉相予,精血相合,该是天下最亲密的朋友吧。
所以,看透对方的婚外情,千万不要说透。
因为不说透,夫妻之间的那层祥和,家庭内部的那层平静,老老少少的那层安宁,一句话,整个婚姻所呈现的那层幸福,便不会被破坏,并会继续被人羡慕。
可能有人要说:
这不明明是自己骗自己么?
没错!
看透不说透,就是要你装傻,就是要你假装不知道,就是要你不戳穿不追究,像郑板桥那样:
“难得糊涂”。
但多数人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譬如夜色已深,自己一人独守空房,明明知道配偶在哪里鬼混,却要装得心平气和,甚至还要笑脸相迎。
这确实很不容易。
所以多数人采取了对抗手段:
冷脸盘问,冷战相处,冷不丁恶语相讥,冷不防偷查手机短信,冷不声儿地跟踪盯稍,最后大闹大打,将夫妻关系冷到冰点。
这其实是对婚姻的毁灭。
折腾到这一步,即使把第三者吓退,但夫妻二人恶恶相报,早把各种丑态露尽,再想和好如初,恐怕已无可能。
所以,太认真不行。
倘是根本不想离婚,那就索性不要折腾,不要把那层薄薄的窗纸捅破。
须知:
对付婚外情,用哭、用闹、用骂、用打、用一切非理智的行为,从来不会奏效。
即使迫于无奈,或为息事宁人,有外遇的一方暂时可能有所收敛,婚姻似乎得以保全。
但外遇既有,就绝不可能终止。
封杀了这一次,谁能担保没有下次?
毕竟婚外偷情远比婚内例内公事快乐得多。
除非你把她打残,或者是你把他废掉,但是一个残者或者一个废人,你留着又有什么用,这婚姻又有什么价值?
所以,对付婚外情,唯一的办法只能是:
看透不说透!
这样,与人方便,也给了自己方便;宽容对方,也同时宽容了自己,给自己预留了外遇的权利与空间。
而当两人都察觉到对方的珠丝马迹时,如能心照不宣,会心一笑,并不相互追究,也不相互攻讦,更不相互破坏,这该是多么自由的境地、多么崇高的境界!
性爱箴言录80
·救人一性
救人是崇高的。
古话说: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所谓浮屠,就是佛塔。
每个人在天界都有自己的佛塔,谁积的德多,谁的塔就高。
其中救命是最大的德。
所以,从古至今,每当有人失足落水,每当有人暴病街头,每当有人被不测而坍的废墟掩埋,大凡道德君子,都会及时出手,驰援相救。
因为救命就是积德。
那么,救人一性呢?
与救人一命相比,救人一性虽然并不直接拯救别人的生命,虽然不像从死神手中夺回一个活人那样可歌可赞,但同样是见义勇为的壮举。
为什么呢?
因为“性命”不可拆分,有性才有命,有命即有性。
救人一命固然崇高,救人一性也同样可敬。
须知一个濒临“性死亡”的人,同样需要拯救!
那么,什么叫做“性死亡”呢?
凡是性功能正常的男女,在其功能有效期内,因失婚、失爱、失伴而导致长期失性,以致功能萎缩,生命萎靡,便是“性死亡”。
“性死亡”虽不直接危及生命,但它严重危害健康,摧残人的精神,甚至影响到预期寿命;“性死亡”使人饱受身心折磨,让人生不如死。
所以必须拯救。
事实上,中国古代不乏这样的仁人义士。
据《野叟曝言》载,一寡妇思夫,大病卧床,隔壁员外怜她还有几分姿色,便收在房中为妾。
不久该女便百病皆除。
可见,救人一性,其崇高的意义,其积极的结果,有时并不亚于救人一命。
当一个女孩失足,岸上男人见死不救,肯定要受道德谴责。
而当一个女人失性呢?
如果一个女人长期不得男阳滋润,以至身心憔悴,形容失色,肌肤全无光泽,毛发有如枯蒿,生命特征只剩呼吸与心跳。
这时候,男人该不该见义勇为拯救她?
答案不言而喻。
正所谓“灾情就是命令”,第一个发现她的男人,应该立刻停止一切工作,自觉充当志愿者,对这个濒临“性死亡”的女人提供“性救助”。
当然,“性救助”必须征得对方同意,这一点与救助落水者不同。
而且囿于我们的国情与法律,任何人都不能通过纳妾、重婚或者强拆别人婚姻的办法施救。
于是,对“性死亡”濒临者施行“性救助”,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人而宜,采用不同的方式。
但“救人一性”的道义,则应该首先成为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