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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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引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
(来源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1.全款或贷款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全款或贷款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零材料”。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2.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零材料”。
(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3.贷款购买非京地区二手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贷款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二手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二手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4.全款购买非京地区二手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全款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二手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二手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5.贷款购买非京地区新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贷款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新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新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6.全款购买非京地区新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全款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新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新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
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7.约定提取
(一)适用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业务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限额;
4.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按月正常汇缴。
(二)申请材料
1.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核查职工是否符合约定提取条件。
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请办理约定提取。
2.单位经办人员根据职工《提取记录单》原件,通过单位版软件生成《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打印并交由职工确认。
3.职工核对《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若信息有误,须按有关规定更正后,重新办理约定提取信息录入。
4.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以下简称银行)进行约定提取确认。
(四)约定提取划款日
2015年1月1日前办理的约定提取,扣划日为10号;2015年1月1日前办理的约定提取,扣划日为20号。
(五)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1.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的;
2.办理外部转出、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户的;
3.连续3次划款失败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终止约定提取的。
8.租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申请人及配偶未参加过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售房或购买过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申请人及配偶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若存在购房提取记录且经查询确为无房的,需将其购房提取终止并提供相关房屋出售证明后办理);申请人及配偶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且租期已满的,租房提取距离上次提取满3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
可按季度提取,申请一年内有效。
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需重新提出申请。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9.退休提取
(一)申请范围:
个人退休可以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二)所需材料:
“零材料”(封存账户)。
(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10.生活困难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发布日期:
2016-06-15来源:
本站点击:
1078次
(一)申请范围:
户口证明上写明为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11.大病提取
(一)情形一
1.申请范围:
因患以下9类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2.提取额度:
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3.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医院的诊断证明、个人药费支出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二)情形二
1.申请范围:
其他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2.提取额度:
提取时应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3.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医院的诊断证明、个人药费支出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12.遇意外事故提取
(一)申请范围: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二)提取额度:
提取时应根据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在扣除各项保险赔付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13.死亡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死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情形
情形一: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2.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情形二: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情形三: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储蓄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4)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14.自建住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二)所需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15.大修或翻建提取(不含装修)
(一)申请范围:
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二)所需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