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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井下爆破操作规程

汝州市畅达煤矿有限公司

井下爆破操作规程

 

二○○八年六月十日

汝州市畅达煤矿有限公司

井下爆破操作规程

⒈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县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担任。

⒉放炮员必须熟悉采面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说明书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⒊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放炮。

⒋火药的领取和运送:

⑴放炮员按本班需用火药量,持埴写刀的领药单据到药库领药,当面点清数量,检查火药的质量及品号,办理领药手续。

⑵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携带。

⑶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箱装放,并加锁,严禁药管混装,严禁乱扔乱放。

⑷人力背运火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如果本人背运不完当班使有的火药时,可以让放炮员副手或队领导指定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人员背运,但雷管必须由持合格证的放炮员新自运送,不准转给他人。

②领到火药后,直接往工作地点运送,不准转给他人

③在途中休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

④在行瞳中要离开电缆、电机及导电物体。

⑤几个人运送火药时,不得并排同行,前后要保持10m距离。

⑥背送火药不准乘坐车辆、皮带和溜子等,必须乘坐车辆时要按矿制定的专门措施。

⒌装药前的准备:

⑴放炮员把火药送到工作地点,放到支架完整,离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后,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用具是否齐全。

⑵放炮员必须了解炮眼布置情况和炮眼个数,然后到安全地方装配引药。

⒍装配引药:

⑴装配引药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①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装配此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②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只允许由药卷的顶部装人,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禁止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⑵装配引药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先将脚线顺好,一只手轻轻把住脚线,另一只手捍紧协管上端脚线用力抽出,严禁强抽硬拉。

②在装配引药地点,只准放炮员一个人在此操作,非装配引药人员不得靠近,装配时,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竹木尖棍在药卷顶部扎眼,眼深略大于雷管长度,然后将雷管插入药卷内。

在有水的工作面放炮时,把引药装入防水套内,把防水套口扭结压紧,然后把雷管脚线缠绕在药卷上。

③把做好的引药随时顺次摆入在药箱内,点清数量,不得丢失。

⒎装药

⑴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⑵装药前要详细检查炮眼内周围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

①装药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瓦斯含量达到1%时。

②装药地眯20m范围内检查煤尘情况,如认为危险时,不经清扫和洒水处理。

③发现风量不足时,在未改善通风前。

④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⑤装药地点顶板、支架和上、下出口,有不安全隐患,未经处理的。

⑥发现炮眼缩小、坍塌、穿裂缝时。

⑦炮眼打在裂缝上、节理上或炮眼打在断层上,且有出水异状,炮眼温度有变化时。

⑧炮眼内煤粉或岩粉没有扫除干净。

⑨装炮地点有伞檐没有处理,炮道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⑩在几具自由面的地方装药,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⑾在放炮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⑿电器设备未移至安全地点或没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时。

⒀迎头正在打眼时不准装药。

⑶怎样装药

①先排除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用炮棍探炮眼深度、角度后,将药一个挨一个的送进眼口,这时一手拉住脚线,但不要拉得过紧,脚线紧贴在炮眼下壁或侧壁,防止拘留证捣坏。

另一只手掌握炮棍,把药轻轻推入眼底。

②对仰角大的炮眼装药时,将药卷一个挨一个送进眼口,最后装一把炮泥随药一起推进眼底,以防去掉炮眼后火药掉下来。

③装药时必须注意,药卷的聚能穴和雷管方向要一致,正向爆破时聚能穴朝向眼底,以防去掉炮眼后火药掉下来。

④对潮湿或有水的炮眼,采用抗水炸药或将药卷装入防水套内。

⑤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

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⒏装炮泥

⑴装炮泥时,开始送入的一、二节炮断绝要轻捣,再送进两卷水炮泥,然后送进炮泥依次用力捣实达到规定封泥长度。

⑵装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另一手持炮泥棍送炮泥。

⑶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⑷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下列有关规定: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不得装药放炮。

②炮眼深度为0.6m至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③炮眼长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m。

④深孔爆破时,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⑤采用光面爆破时,周边光面爆破眼的封泥应用炮泥封严,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⑦每装好一个眼后,随即将脚线端部扭结,盘放在眼口。

⑧不装水炮泥的炮眼不准放炮。

⒐联线:

⑴串联方法,电雷管脚线端部去掉胶质,根据放炮长度和眼数,从某一个炮眼一端开始向另一端进行,即手拉手联结。

联结头必须扭紧,最后剩下的两端扭结起来,以备放炮时和母线联结。

如果脚线与脚线接不上,可以接长,脚线长度小于眼深时,可以接长脚线,但两线接头必须错开并用胶布包扎,以防短路。

⑵并联方法:

把所放的炮眼脚线分两组联接,但一个电雷管不能放在同一组上,必须分开,然后与母线联结。

⑶串并联方法:

先分组串联。

然后组与组并联,再与母统一计划联接。

⒑警戒与放炮:

⑴放炮前当班的班长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负责站岗。

⑵警戒距离:

①中厚煤层采面:

上撤20m,下撤25m。

②薄煤层采面:

上撤15m,下撤20m。

警戒人员要躲在顶板和支架完整的安全地方。

⑶警戒线按规定放好后,警戒线以内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并对放炮地点支架设备等细致检查,确认无误时,由当班放炮员根据班长安排进行联炮。

放炮母线一端两个头分别与放炮器两个接线柱联接并拧紧。

以上工作完毕后,放炮员再次检查一遍,确认可靠后,先吹一声长哨,并高喊“放警戒、放炮啦”,放好警戒然后充电,吹两声长哨高喊后,再进行放炮。

⑷炮响后停五分钟,通风吹散炮烟后,放炮员和班组长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

认为安全可靠时,允许继续放炮,但放炮前严禁发出撤除警戒信号,当炮放完或暂停放炮时,方可撤除警戒,让工作人员进入采面工作。

⑸联炮、放炮,只准放炮员单人操作。

放炮钥匙要随身携带。

每联炮放炮一次,必须先去掉放炮器上的母线,然后进入采面检查联炮。

⑹严禁放糊炮、空心炮,严禁用矿灯,有负荷的电线以及明火放炮。

⒒放炮器的使用:

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放炮器。

⑴将放炮器的钥匙,插入毫秒开关内,接逆时针方向转至充电位置。

⑵观察氖气灯,经过6~12秒钟后,氖气灯发亮后,将钥匙按顺时针转至放炮位置,即完成放炮操作。

⑶放炮器的使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妥善保管好,不得交给其它任何人。

②放炮后,放炮母线立即从放炮器上解下来并将两个接头扭接好。

③放炮器必须保管好。

要放在安全干燥地点,不是放炮员不准随便玩弄放炮器。

④严禁在现场随便拆修放炮器,不允放敲打撞击。

放炮器损坏了,必须升井让专人修理。

⒓检炮:

⑴放炮后,班组长到采面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及进组织处理。

⑵处理瞎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即在班组长的直接指导下进行,要求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处理不完时,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处理瞎炮,必须按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离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或从眼中拉出引药和雷管,严禁将炬眼或残眼加深,重装药放炮。

④瞎炮没处理完毕以前,禁止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⑶严格禁止不打炮眼,在残爆炮眼内直接装药放炮,更不允许在大块岩石上放糊炮。

⑷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以及未爆的电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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