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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妇幼保健院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6年10月,是一家以保健为中心,以临床为依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融现代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于一体的妇幼保健院。

1996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授予的“爱婴医院”,2009年通过评审成为内江市首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为全市唯一一家产前筛查机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及儿童入托体检机构。

2016年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协作开展无创产前筛查检查,成为全县唯一一家无创产前筛查采血点。

承担全市妇幼卫生指导、婚前医学检查、儿童入托体检及妇产科质控工作。

2017年与四川大学华西二院签订区域联盟医院。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2017年中,我院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杜绝乱收费现象,为有效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认真落实院科两极责任制,积极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始终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于大众,提高我院的社会效益,提高病人满意度。

另外,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方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落实到位,资金运行安全;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一年比一年上升;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逐渐规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也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医院全面指导全市孕产妇及0-6岁儿童保健服务工作,定期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专项检查考核,孕期不低于5次健康检查、产后家庭访视、产后42天检查、新生儿访视、6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等妇幼服务项目均较2016年取得了较大进步。

依法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婚前保健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产前筛查有序推进,做好了计划生育技术及妇女病普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提高质量巩固成果,积极开展各项评审并加强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夯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医疗扶贫工作也取得了实效。

二、部门概况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

医院设医疗部和保健部以及职能部门三部分:

1、医疗部设有妇产科、儿科住院部,开设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中医科、内科、外科及手术室、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乳腺科等十余个临床、医技科室。

2、保健部设有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基层保健科、儿科保健科等保健科室。

常规开展围产保健、婚前保健咨询、婚前医学检查、生殖保健、妇女和儿童保健咨询及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营养指导、儿童智力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保健服务项目及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3、职能部门设有行政办公室、党办、财务科、人事科、总务科、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医保办,全心全意为临床科室提供服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隆昌市妇幼保健院本年收入合计4257.1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26.80万元,占17.07%;事业收入3429.75万元,占80.56%;其他收入100.62万元,占2.37%;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长644.43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二孩政策放开,单位积极加强了业务发展。

2017年隆昌市妇幼保健院本年支出合计3720.5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36.19万元,占49.35%;项目支出

1884.35万元,占50.65%。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长419.66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社保缴费增加及业务发展相应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6.80万元。

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6.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87万元,减少13.13%,减少原因是财政核减收支差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91%。

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7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15万元,增长18.13%,

增长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以下方面:

妇幼保健公共卫生367.11万元,占66.1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包括:

两癌筛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等专项工作)140.98万元,占25.41%;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包括:

妇幼卫生、妇幼健康行动等工作)46.79万元,占8.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10类04款09项):

2017年决算数为140.98万元,应返还额度为36.90万元,完成预算177.88万元的7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未完成项目跨年度执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支出(210类04款03项):

2017年决算数为367.11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66.94万元),应返还额度为422.73万元,完成预算789.84万元的4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未完成项目跨年度执行;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99款01项):

2017年决算数为46.79万元,应返还额度为79.24万元,完成预算126.03万元的3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未完成项目跨年度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10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0.10万元。

  公用经费0.05万元,主要包括: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主要包括:

离休费0.01万元,退休费0.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25.22万元的78.0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12.72万元的万元的9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2.50万元的65.04%。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入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9.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22.14万元减少2.46万元,减少11.11%。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去年12.12万元减少0.57万元,减少4.70%,减少原因是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去年10.02万元减少1.89万元,下降18.86%,减少原因是大力提倡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5万元,占5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41.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11.5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

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需要,包括医务人员下乡访视病人、基本公共卫生下乡工作及单位新院建设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5.69万元、维修费4.41万元、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0.82万元、司机洗车费0.63万元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8.13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739人次共计8.13万元。

具体内容包括:

单位建设项目各类具体事项、接待其他单位考察调研、接待上级医院专家来院指导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隆昌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5.1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添置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工程支出58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整体搬迁建设工程;服务支出13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昌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救护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03.9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项目专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了两癌筛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妇幼卫生、妇幼健康行动等专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自评得分98.19分。

存在的问题:

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系统覆盖内控重点环节。

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

三是强化内控信息化数据分析,发挥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优势,并将内控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

2017年隆昌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19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两癌筛查

10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5

妇幼卫生等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财政科学研究所及机关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25.财政应返还额度:

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隆昌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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