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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邯郸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实事求是地分析全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科学编制“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对指导全市今后环保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大气、水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持续加大环保投入,采取了一系列保障环境安全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保工作地位得到显著提高。

在全市GDP年均增长12.5%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5年,全市环保投入达到了24.2亿元,占同期GDP的2.08%,比2000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由2000年的119天增加到2005年的277天,城区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主要地表水控制断面达标率比2000年增加15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达到80%;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

(一)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十五”期间,环保工作始终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作为的重点,通过开展“达标企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污染防治十大工程、重点企业排污总量削减计划、重点企业限期治理等措施,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五年间,各重点污染企业共投入资金14.2亿元,实施了146个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削减烟(粉)尘排放7.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2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26万吨。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深入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和审批程序。

“十五”期间,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4823项,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严重污染的项目203项,建议企业改变厂址、工艺、燃料的项目73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有了明显提高,通过以新带老、以大代小,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防止了新污染产生。

从2001年起,在全市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103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共投入资金约2.18亿元,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32亿元,节约水资源522多万吨,节电176万度,削减二氧化硫7242吨、烟(粉)尘8.48万吨、化学需氧量1047吨、悬浮物1.2万吨,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紫山特钢、邯郸制药等5家企业列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新兴铸管、雪驰集团、太行水泥等20余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实施重点污染企业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COD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20.7万吨、9.23万吨、7.36万吨和5.04万吨,分别比2000年下降4.7%、32.8%、48.7%和36.8%,基本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

(二)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线,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实施了一系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十五”末,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级环保模范城标准。

通过“创模”,实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由环保部门孤军作战向各部门联合行动的转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

自2001年起,开始实施拔烟囱战役,共取缔不达标燃煤锅炉1047台,治理锅炉171台,使城市烟囱冒黑烟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2002年,在全市开展了“三无街道”(无原煤散烧、无油烟无组织排放、居民楼下无饮食摊点)创建工作。

几年来,共拆除燃煤大灶2200余座、治理饭店油烟824家,居民楼下饭店改业、搬迁223家,主要街道实现了“三无”目标。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了退城进郊工程,市制药厂、飞轮厂、化工厂、日用化工厂和机床厂相继搬离市区,有效减轻了对主城区污染。

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了《禁止销售和燃用高硫份煤炭及制品的通知》,在主城区实施了煤炭管制政策,加强了对煤炭市场和用煤大户监管,禁止使用高硫份、高灰份煤炭及其制品,积极推广使用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引天然气入邯工程已经竣工投用,市区燃气普及率达到了88.34%。

采取各种措施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主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了1543万平方米。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制定了《邯郸市防治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办法》,与建设局联合加强了对建筑工地专项检查,主城区建筑工地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大力推广商品混凝土,在城区周边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扬尘污染明显减轻。

城管部门“十五”期间共购置37辆洒水车和清扫车,增加道路洒水和机扫面积,有效降低了二次扬尘污染。

有效防治汽车尾气污染。

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上路抽测汽车尾气排放,强化了机动车尾气的初检、年检和路检。

扩大禁行线路,敏感区部分街道实行单行,摩托车禁行线由2条扩大为6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加大了双燃料车改装力度,共改装193辆公交车,新购置60辆双燃料汽车,使我市公交双燃料车达到了253辆。

“十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投资3.3亿元和1.5亿元的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相继建成投产,投资1.2亿元的东污水扩建工程进展顺利。

围绕城市绿地、立体绿化、园林式单位和近郊生态林带建设,完成投资13亿元,园林绿地面积由15.9平方公里发展到35.5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分别达到43%、35%和10.9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城在林中、林中有城、城中有景”的生态格局。

通过城市综合整治行动,城区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由2000年的119天增加到2005年的277天,我市在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排名位次有了大幅度前移。

(三)继续推进流域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止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编制了《邯郸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划定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了保护范围和方式,使主城区两大饮用水源地(岳城水库和羊角铺地下水)得到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稳定达标,确保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改善滏阳河流域整体环境。

市政府出台了《邯郸市滏阳河污染综合防治暂行办法》,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监控,形成了环保监管长效机制。

先后两次对滏阳河、沁河流域实施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制定了《滏阳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共出动人员1.5万多人次,整治沿岸排污企业80余家,清理沿岸垃圾2.2万多立方米,打捞漂浮物5700多立方米,清淤6万多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8万多平方米。

通过综合整治,不仅使滏阳河和沁河的整体面貌得到显著改观,水质有了明显改善,而且带动了两岸开发和经济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十五”期间,全市重点加大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邯郸市西污水处理厂、邱县污水处理厂和峰峰矿区郭庄污水处理厂相继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5万吨;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邯钢第二污水处理厂、峰峰矿区、鸡泽、成安、曲周、磁县等污水处理厂也陆续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2005年,全市水质控制监测断面,与2000年相比,地表水Ⅴ类或劣Ⅴ类断面减少了15.7%,Ⅲ类或好于Ⅲ类断面增加了30.8%,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

(四)生态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

“十五”期间,全市开展了生态保护现状调查,编制了《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的实施为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

曲周县、涉县、大名县、馆陶县、广平县和魏县先后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示范区面积达到3247.8平方公里。

大名县大名镇、武安市矿山镇等21个城镇编制了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积极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馆陶县馆陶镇、魏县魏城镇已通过了省级环境优美城镇验收。

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了小城镇健康发展,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开展了矿山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及千矿万亩生态恢复工程。

加强了矿产资源生态保护工作。

市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对西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关停和取缔了非法矿山企业508家,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启动了千矿万亩生态恢复工程,对1000多个闭坑的矿山进行了治理,使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采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等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技术,兴建秸秆发电厂,多渠道开展综合利用,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

通过加强宣传、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及重奖重罚等措施,使禁烧工作深入人心,并逐渐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禁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全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一级环保机构,5个县(市、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了验收,为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五”间,全市共投入1500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色质联机等大型监测仪器,配置了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建成了全市大气自动监测和地表水监测网络,提升了全市环境监测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

从2001年开始,狠抓了队伍素质和机关效能建设。

充分利用“三讲”、“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

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执法人员半军事化管理、岗位比武、学习心得交流等系列活动,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执法水平跨上新的台阶。

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过错而引起群众上访投诉的事件。

改革行政审批,提高机关效能。

将原来所有审批项目由三个部门集中到一个部门,实行了大厅式办公,坚持“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和“终身负责制”,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60天、30天和15天分别缩短到15天、7天、2天,使项目审批做到了高效、快捷、方便,提高了机关办事效能。

(六)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十五”期间,先后颁布了《邯郸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邯郸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邯郸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邯郸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多项政府规章,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连续5年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现场监督检查各类污染企业5000余家(次),制止或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400余起,取缔和制止重污染小企业反弹3000余家(次),我市化工、焦炭、水泥、钢铁、小造纸、小炼油、小肥皂、小木炭等一些有明显特征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环境宣传教育取得进展,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

“十五”以来,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环保工作的重头戏,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环境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2001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四绿创建”。

“十五”期间,被正式命名为市级绿色小区87个、绿色庭院123个、绿色学校164所、绿色家庭347个、绿色医院3个、绿色饭店4个,省级绿色学校25个,国家级绿色学校3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

“四绿”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省局表扬。

结合“六五”环境日,举办了环保法律法规竞赛、环保演讲比赛,组织了多场大型环保文艺晚会,开展了环境好新闻评选和中小学生爱鸟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发参与到环保中来。

在电视台制作《绿色邯郸》栏目,每周播出一期。

制作了邯郸市环境现状多媒体演示、环境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图片展,在全市进行巡回展出,共展出150余场次,参观人数达40多万人。

针对农村环境意识相对薄弱,开展了农村环境宣传,把环境宣传与科技下乡、发展生态农业和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结合起来,制作了发展生态农业科普片,举办了各种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讲座,促进了全市生态农业发展。

通过丰富多彩,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环境意识,使环保工作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各级领导工作的重点,有效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开展。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形势严峻

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结构性污染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改变,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新的环境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全市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市环保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1、结构性污染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改变。

目前,以高消耗、高污染排放为特征的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是我市的主导产业,这些行业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在今后的一定时期内,这些高能耗、高污染物排放的行业仍将作为我市的主导产业,治理结构性污染任务艰巨。

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能力。

2005年,我市COD排放量居全省第4位,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全省第3位,烟(粉)尘排放量居全省第3位,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我市环境容量2--3倍,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将达到3500亿元,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到2010年,GDP将突破2000亿元,如果仍沿用原有的生产模式,必然带来资源消耗量和排污量的大幅度增加,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将难以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3、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水资源严重匮乏。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57立方米,为全省平均值的1/2,为全国平均值的1/14,只有世界平均值的1/56,属于严重缺水地区。

全市主要河流季节性特点突出,河道缺少天然径流,污径比较高,流域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地下水超采严重,漏斗面积不断加大。

二是水环境污染严重。

全市主要河流近50%的监测断面仍为劣Ⅴ类水体。

农村面源对水体污染日趋严重,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源地富营养化问题开始出现,局部地区地下水污染严重,饮水安全受到威胁。

4、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全市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侵蚀强度出现加重态势。

农药、化肥、农膜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我市化肥平均施用量是发达国家化肥施用上限的2倍,平均利用率仅40%,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质量退化。

相当大一部份农田仍采用污水灌溉,部分地区粮食作物和蔬菜的农药及其他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并呈加剧趋势。

畜禽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5、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较低,县城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未得到完全有效处理,产生的废气、渗滤液、淋溶水等已逐步成为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主要污染源,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辐射环境、居室环境污染已成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影响逐年增加,空气污染由“煤烟型”逐步向复合型、多元化趋势发展,控制污染的难度在逐渐加大。

电子电器废物、转基因产品等新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此外,随着我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数量增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公众环境要求的提高,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资源能源短缺的矛盾、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公众环境要求提高与环境保护能力相对薄弱的矛盾在“十一五”期间将集中爆发,环境形势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尽管在未来五到十五年内,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挑战和压力巨大。

但是,也应当看到,“十一五”计划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环境问题,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城市、绿色GDP理念深入人心,环境保护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为我市建设生态城市、和谐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

第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强调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与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将环境保护摆上了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

第三,经济的快速增长,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充分的财力保障。

到2010年,我市的GDP将突破2000亿元,环保投入将达到50亿元,过去一些受财力限制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全面升级,走新型化工业道路开辟了重要途径。

第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环保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有利于明确环境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防治污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第六,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从监控、科技、投资、公众参与方面,为提高环境保护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一五”期间,全市应坚定的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环境的长远利益,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三、“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实现向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的历史性转变,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创新机制体制,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科学规划的原则。

遵循环境、经济、自然规律,统筹规划,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实现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提升四省交界中心地位,构建和谐邯郸提供环境保障。

2、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

典型示范,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

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区域开发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4、坚持机制创新、增强能力的原则。

不断创新环境保护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和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增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5、坚持政策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决策主体、监管主体和服务主体的作用,制定各项激励与约束政策,引导公众广泛参与。

(三)总体目标

致力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到2010年,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集中饮用水源稳定达标,敏感河段水质明显好转,重点流域水污染恶化趋势得以控制;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环保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规划指标

1、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2、地表水国控断面达

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大于55%;

3、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

4、环境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5、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

6、城市污水处理率(二级)大于70%;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

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5%;

9、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大于30%;

10、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大于2.5%。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核心,紧紧围绕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以污染防治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使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1、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对尚未实现达标排放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按照市、县(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每年各确定若干家重点污染源纳入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时限。

对于经治理后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污的企业,要强制关闭。

冶金、电力、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

在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总量控制。

投资12.9亿元,实施158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详见表1-1);投资46.8亿元,实施207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详见表1-2);投资7.4亿元,兴建63个固废处置项目(详见表1-3),大幅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

2、严格新建项目审批。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行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各类开发区建设等重大决策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大力发展鼓励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按期取缔淘汰类项目。

限期关停年产3.4万吨以下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抓住我市大力发展钢铁、电力、煤炭、建材四大优势产业的有利时机,促进四大产业的优化升级。

通过重点培育装备制造、化学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潜力产业,突出推进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陶瓷三大传统产业,依法关闭、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浪费资源的、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4、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

在无环境容量地区严禁新建燃煤电厂,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预留脱硝场地。

到2010年,全市燃煤电厂单机容量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建成烟气脱硫设施。

燃煤机组在建设脱硫设施时,应同步安装二氧化硫自动监控设施,实施联网自动监测。

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发展的技术政策和淘汰目录,逐步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机组。

5、加强辐射环境污染防治。

强化放射源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放射源动态管理系统。

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电磁环境污染管理系统,加强电磁辐射项目管理。

新上电磁辐射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已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高压输变电项目要开展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管理,优化电磁辐射项目布局,最大限度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影响。

6、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各类工业园区要分期分批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适用技术普及率达到30%,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要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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