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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在水一方监理规划

衡水在水一方住宅小区工程

监理规戈g

编制:

审批:

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曰

一、工程项目概况02

二、监理工作依据04

三、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05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06

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07

(一)工程质量控制07

(二)工程进度控制11

(三)工程造价控制12

(四)安全文明施工控制14

(五)合同其它事项管理15

(六)信息管理19

(七)组织协调19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19

七、项目监理机构资源配置22

八、监理工作制度22

九、监理旁站方案27

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28

附件一、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35

附件二、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流程图37

附件三、工程付款监理工作程序38

附件四、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工作流程图

39

衡水在水一方住宅小区工程是受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由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其监理范围与内容按双方签定的监理合同执行,施工监理贯彻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方针,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本工程特点,参照国际惯例和国内一般做法,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监理工作,使本工程建设项目目标顺利实现。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衡水在水一方住宅小区工程

2、工程地点:

衡水红旗大街以东永兴东路以北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4、工程投资:

万元

5、建设单位:

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

7、施工单位:

8、监理单位:

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工程计划工期:

10、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合格标准,确保省优工程。

11、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合同: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业主提交的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3、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图集。

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三、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

衡水在水一方住宅小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图纸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土建、装饰装修、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综合布线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内容

(1)该工程施工图所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及周围配套设施建设等全部工程施工的监理及在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2)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中对工程施工文件的审核工作;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全部职责范围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结合工程情况,制定控制质量、进度、造价的实施细则;

(5)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6)协助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及投资进行控制;

(7)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指导和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员、材料员等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

(8)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监理;

(9)确保建设工程用材的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和安装;

(10)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11)督促整体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调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3)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及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二)监理目标

1、工期目标:

2010年8月28日至2011年6月3日

2、质量目标:

合格;

3、造价目标:

合同价12281万元人民币。

4、安全目标:

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

制度;

3、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

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5、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6、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8、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以

及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监理实施细则。

9、在熟悉施工图纸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合理化建议,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跟踪

管理并做好记录。

五、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一)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

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以质量预控为重点,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

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质量控制目标及质量目标分解

本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质量目标为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执行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报审制度,对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拟定部位。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施工单位应采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进行报验,后附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件。

(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在各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确

定分项工程合格,各分项工程合格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分部工程合格。

(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单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具备、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后、监理组织初验后方可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4、质量控制的方法及要点

坚持以质量预控为重点,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原则,

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

确定监理人员采取的一系列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对形成质量的因素进行检测、试验;对质量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对形成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认证。

设立质量控制点(各专业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对工程的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控制

(1)事前控制(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预控)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3)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进行审查(施工过程中以季度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承包单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管理使用情况,并进行记录),审查合格后,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4)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同时监理与承包单位共同拟定工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2)事中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重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严格质量检查,加强成品保护。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对成品保护进行检查。

对所发生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将整改措施及结果用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2)验收隐蔽工程: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自查合格后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测、核查。

对隐蔽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整改。

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隐蔽合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承包单位必须提前制订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于验收前48小时上报监理。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具体内容见验收程序,其中结构、采暖、卫生、煤(燃)气、电气、通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3)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审阅试验报告,对重要项目要在现场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初验,具体见验收程序。

(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对于可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进行验收;对于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由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3)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5、工程质量控制图:

见附件一。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010年5月30日至2012年5月20日。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2、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能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实现;

(2)审核年、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并应考虑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应于开工前和实施年度前报审,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应于每月前5日报审;

(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4)审查材料设备采购(业主和总包)供应计划,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质量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

(5)将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方面的信息输入计算机。

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将检查得到的工程进度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计划值和实际值比较,发现偏离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调整,以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

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1)审查总包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及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

(2)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

按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或工程的关键部位分解工期控制目标,并检查督促其完成情况;

(3)工程进度检查:

对承包单位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分析,发现偏离应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落实。

当发现严重偏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总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必要时召开各方协调会,研究应采取得措施,以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

(4)总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工、料、机动态表;

(5)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和采用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措施:

1)技术措施:

如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序时间、减少技术间隔、实行平行流水或立体交叉作业;

2)组织措施:

如增加作业人数、工作班次等;

3)经济措施:

如采用工期奖励等;

4)其他措施:

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调度的力量等,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和资金供应计划,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4、工程进度控制图:

见附页二。

(三)工程造价控制

1、造价控制的原则与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价、单价及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2)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

(3)工程变更的办理及其引起的费用严格按照业主、监理、总包共同商定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

(4)凡在工程量结算周期内不能评定质量是否合格的工程项目,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计量(具体再做商定),其余部分待分项验收合格后补齐。

(5)对大型工程项目实行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

可按分部工程或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实行分目标控制,确保工程总造价目标的实现。

2、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款的支付

(1)认真做好工程量计量。

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总包单位应根据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申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签认。

(2)对于合同外工程量,根据业主指令或经审批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下与承包单位一起进行工程量测量并签认。

(3)承包单位每月25日申报月工程进度款。

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及河北省有关定额规定对工程款进行审核,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4)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

(5)属于承包单位采购的暂估价材料、设备需报监理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认可。

3、控制造价风险分析及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及造价管理具体情况,提出造价方面的难点、重点。

在监理实施细则中从施工组织、施工技术、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4、工程造价控制图:

见附页三。

(四)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1、监理部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5、监理人员对下列情况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五)合同其它事项管理

1、合同的管理范围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4)建设单位供货合同

(5)承包单位的采购合同

2、合同评审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掌握合同内容,了解工程规模、造价、监理范围、合同期限、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监理费率及支付酬金的方法。

(2)熟悉、掌握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等主要内容,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在合同执行期间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履约。

3、分承包单位的控制

按要求审查和选择合格的分承包单位并实施控制。

监理机构按监理规程的要求对分承包单位的资格(资质等级、营业执照、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冀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分包单位的业绩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工程变更的管理

(1)工程变更的内容要符合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表达准确、图示规范,并应及时反在图纸上。

(2)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3)工程变更费用由承包单位按合同时限要求报监理审核。

工程变更完成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支付程序办理变更费用支付手续。

5、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当应建设单位的要求暂停施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停工处理、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损失及人身安全时、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一般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2)由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暂停,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发,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3)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暂停,当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申请复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同意复工后继续施工。

(4)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由此引发的各类问题。

6、工程延期的管理

(1)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

只有在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意向报告,提交有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事件终止后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报审表》,监理才受理工程延期申请。

(2)延期事件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向建设单位转发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2)对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做好详细记录;

3)对延期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减少损失的建议;

4)在处理延期事件的过程中,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延期事件属实,依据合同条款确认,事件发生在批准的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的原则,对工程延期进行评估。

最终评估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7、费用索赔的管理

(1)按规定有4类17种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监理将给予受理。

在费用索赔管理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导致索赔的原因进行充分的预测和防范,通过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

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在处理索赔过程中,要反驳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或索赔中不合理部分,使索赔圆满解决。

(2)费用索赔发生后,只有承包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索赔意向,提交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事件终止后按约定期限提交费用索赔申请,监理才受理费用索赔申请。

3)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申请。

8、合同争议的调解

(1)发生合同争议后,只有在争议一方向监理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监理才进行调解。

(2)监理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取证,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应认真执行。

(3)不同意监理的决定,可按合同约定办理。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提供争议的有关证据。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承包单位应继续施工。

9、违约处理

(1)按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监理部应及时通知各方,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2)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六)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的内容

(1)监理办公室资料员负责施工信息收集、整理、分发与管理。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和监理工作会议。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情况,

并签定工程质量验收单,随时向总监报告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资料。

2、资料归档要求监理用表

详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P20-P31、P92—P12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01-2009。

(7)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

合法权益,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与建设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监理单位本着“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为建设单位提供委托

监理合同中所列的相关服务。

承包单位要按施工合同为建设单位制造合格产品。

设计单位要按设计合同为建设单位进行图纸设计。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崔海臻

2.人员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人员姓名

1

质量控制

崔海臻王书华张顺通王丙忠车国强

2

造价控制

崔海臻

3

进度控制

崔海臻王书华张顺通王丙忠车国强

4

安全管理

崔海臻张顺通车国强王丙忠

5

合同及信息资料管理

崔海臻赵鸿鹏

(三)监理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

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调配,调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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