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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作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学习新劳动法的感想体会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2011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

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

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学习劳动法后的感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问题是法律界人士讨论的问题,其实,在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并且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

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

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我觉得这就是新.—1—篇二:

关于对劳动合同法认识的访谈及体会

关于对劳动合同法认识的访谈及体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形势将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劳动用工形式也必将往多元化和复杂化发展,市场竞争将更加尖锐和激烈。

所以必须有着明确的劳动关系,而通过明确规范的法律法规将这些经济、社会关系纳入国家统筹调整范围,既能保护国家利益,又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颁行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及和谐的社会环境。

作为一个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密切的大学生来说,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注意什么?

我们具有什么样的权益呢?

应该享受怎么待遇呢?

这些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一定的规定,对于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至关重要,劳动合同法是切实关乎和维护我们利益的法律,大学生学习劳动合同法是必须的。

因此了解劳动合同法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课。

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看看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进行了一次访谈,在这次的访谈中,就朋友中的几位进行了一些简短的交流,从中,也可以看出一些问题。

实录如下:

访谈者一:

李某天津某大学大四学生目前于北京某公司实习

问:

现任职(实习)的单位是?

公司是否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

答:

现在在北京精锐教育培优咨询有限公司实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问:

你对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样的看法?

是否认为这是必须的?

答:

我觉得,劳动合同是对劳资双方的一个保障,从法律上规范了劳资双方的行为,在正式工作中这是必须不可少的。

问:

你当初来到这家公司的时候,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

是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障碍都可以接受吗?

答:

本身没有过过过多的想法,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想通过这个机会锻炼自己,不管结果怎么样,尽可能的在过程中收获一些东西。

但是在做的过程中要做到尽善尽美,注重过程上的完美,同时作为一个刚进入社会的社会人,放低自己的心态,学习的态度更多一些。

在进入公司时,我知道社会与公司的不同,想到了很多可能的很坏的情况,没有特别的障碍,不会轻易放弃。

问:

是否有考虑过该公司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程度?

有没有想过如果公司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就更换应聘单位?

答:

确实没有考虑过公司对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度

这个到没有想过,一直相信,展现自己的价值,很多事情就会水到渠成

问:

在出校工作之前,学校是否为你们安排过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课程或是讲座?

如果没有,你觉得谁应该授予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法律知识?

答:

没有听过讲座或者课程之类的相关法律知识普及。

校方应该对于这方面做相对应的宣传,但从另外的方面来说,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都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做为个体的我们应该更多的对这些事自己多上心。

问:

那么此前,或者是自身对于法律的了解中,你是否听说过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

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了解到的?

答:

貌似在这方面的信息得到的比较少。

多数是从新闻上得到的一些信息。

问: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开始实施,至今已经三年了,你对它会做出怎样的评价?

或者说有怎样的认识?

答:

法律在尽量完善他本身,但是有政策就有对策,在对劳动者自身权益的维护上,在执行的环节总是有做的不到位的情况,这需要时间的历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思想观念及社会问题

问:

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您是否懂得正确运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

我会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是不懂具体该怎么做。

问:

就你所掌握的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知识,你是否认为有助于在就业时足够帮助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

本人掌握的劳动法知识几乎为零,可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会主动的查阅相关的文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

你对大学生在求职时所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有何看法?

答:

有必要进行一些相关法律的学习及了解,在求职中有意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高校的课程里可以加入相关的课程,在自身权益收到损坏的前提下应该敢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访谈者二:

周某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

问:

对于即将踏入社会的你来说,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呢?

答:

没有吧。

社会对我而言是一个很深的染缸,而我一直在这个染缸的外面观望,怀着好奇又惧怕的心。

问:

在之前学校或者其他自己参与的一些招聘会中,是否已经与有意向的单位签订过合同?

答:

没有。

对于合同的事情还不太清楚,也一直犹豫要不要签订。

问:

踏入社会工作之后,你对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样的看法?

是否认为这是必须的?

答:

感觉像是签订卖身契,一签就要在没有人生自由的情况下围着单位的规矩条款转。

当然,没有劳动合同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没有保障,出了问题没有一个有效的凭证来进行法律的诉讼也是万万不行的。

所以,我认为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有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但还是必须的。

问:

是否会考虑过该公司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程度?

有没有想过如果公司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就更换工作单位?

答:

考虑过。

因为现在大家对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已经很重视,但公司在实施劳动合同过程中依然难免会走法律的擦边球。

如果公司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今后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员工就没有办法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我会想更换工作,当然,必须在找到一份和之同等条件的工作前提下。

因为害怕任何改变的代价是放弃原有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积累。

问:

在学校的时候,学校是否对于即将踏入工作的大学生开展过一些法律知识的讲座或者课程?

例如《劳动合同法》?

答:

有,《劳动合同法》是我们学校的一门公共选修课,我身边很多同学都选修过,但实际上大家最多懂的也只是皮毛。

问:

那么此前,或者是自身对于法律的了解中,你是否听说过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

如果没有你是否愿意尝试去了解?

去了解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了解过,那么了解的途径是什么?

答:

没有。

但是愿意尝试去了解,因为对自己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帮助。

毕竟没有人可以一路顺畅地在职场上混,总会遇到些磕磕绊绊。

了解劳动合同法也可以避免自己少走些弯路。

问: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你是否认为理科生与文科生在有关认识和认识程度上

有一定的差别?

答:

没有。

劳动合同法属于法律范畴,而法律不分文理,是一个理性的条纹规定。

大家对法律的理解都应当是在一个公主客观的层面上。

问:

就你的了解来说,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开始实施,至今已经三年了,你对它会做出怎样的评价?

或者说有怎样的认识?

是否认为这个法律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也占有很大的地位与作用呢?

答:

劳动合同法给用人单位和员工规定了一个带有责任和义务的法律关系,这就使得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在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避免了雇佣双方的权限混淆和不必要的争端。

我认为这个法律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占有很大的地位与作用,应当在没有进入社会之前就对它做必要的了解,才能避免在职场上的弱势地位。

问:

就你所掌握的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知识,你是否认为有助于在工作时足够帮助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

不够,我认为自己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还处在浅层次上,泛泛了解。

真正遇到问题,还不能够在第一时间运用到合同法的有力武器来有针对地做出反应。

问:

你对大学生在外出兼职、或者求职时所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有何看法?

答:

现在大学生兼职已经很普遍,在没有真正求职之前增加这些经验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如果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素养,即使是兼职的合同也有可能产生失误。

所以,具备法律素养是很有必要的。

这无论对于一个学法律的还是与法律无关专业的学生来说,都是必备的武器。

问:

你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大学生的求职、就业中有哪些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

答:

《劳动合同法》有效地保护了初入职场的大学生权益,让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借助合同法的条文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但另一方面,合同法也并不是尽善尽美,如果大学生一味依赖合同法的保护而不在处理问题时灵活变通,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难有大的发展空间。

而且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求职时为了签订篇三:

新劳动法心得

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孙占华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学习《劳动法》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试验检测分公司于2010年11月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

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

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

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并且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几年,劳资双方的矛盾日益突出,“血汗工厂”越来越多,许多打工者境遇越来越悲惨几乎成为包身工,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前的劳动法对劳动者,劳资双方中的弱者保护不够。

而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劳动法》则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立法目的: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特点:

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法》的实施,要求政府和执法机关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决摒弃有的地方和有的行政部门所存在的“媚商”政策和执法习惯,切实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思想观念,要有宁肯降低gdp增长,也要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决心。

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劳动法》的实施,考验的是企业的人道精神、平等观念及社会责任感。

新法的实施,同时也考验着劳动者。

《劳动法》使得劳动者地位提高,权利增加,这是这部法律所体现的最大善意。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

毕竟,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国的国情。

在可以预期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局面不会出现大的改变。

因此,每个劳动者也应珍惜自己的劳动机会。

而且,和谐社会需要的是诚信,只有诚信的劳动者才会有稳定良好的发展机会。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

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

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孟庆康

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刘东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学习《劳动法》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2010年11月,我们试验检测分公司组织进行了学习,围绕《劳动法》开展的学习与交流进行地紧张而有序。

我感到几天的学习受益匪浅,增加了对《劳动法》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劳动法》的确立,是劳动合

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关系中存在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劳动合同在实施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同时也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劳动关系,于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

在这种种情况下,要构建和谐的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就要从根本上理顺劳资关系,正所谓“和”----是要让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人人都有饭吃,而“谐”----是要让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人人都可以讲话。

而《劳动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

《劳动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的规定完善劳动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单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的适用范围。

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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