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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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

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兴仁县兴隆煤矿

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

 

编制单位:

通防科

编制人:

编制时间:

二〇一七年四月

参加人员部门

签字

日期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通防科

通风矿长

调度室

机电矿长

机运科

安全矿长

安全科

生产矿长

技术科

总工程师

采掘矿长

矿长

会审意见:

总工程师意见:

 

签字:

矿长意见:

 

签字:

矿会审意见

 

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

因我矿M5煤层+1410m以下水平未做突出危险性鉴定,270运输联巷位于M5煤层鉴定标高以下区域,因此本区域按突出危险管理。

根据2017年生产计划安排,为了有效解决270运输联巷掘进期间瓦斯突出问题,保证掘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一)工程概况

270运输联巷布置在二采区回风下山上段,从二采区回风下山上端头往下42m处开口,以方位28°73’,0°坡度掘进16.4m后,转向以方位61°27’,+8°坡度掘进12m与二采区运输下山贯通后,再掉头以方位118°44’,-16°坡度掘进,巷道设计全长110.8米。

该巷道开口掘进16.4m和转向掘12m及再掉头掘15米范围,巷道顶板距M5煤层底板法距≦5m,其他均大于5m,且整条为全岩巷道。

防治瓦斯突出重点是该条巷道顶板距M5煤层底板法距≦5m范围,其他大于5m段范围补充编制误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水文地质概况

1、掘进区域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270运输联巷位于+1375水平二采区中部,上部为M3煤层已开采,下部为M7煤层未开采,西翼为已延伸开拓掘进区域,南翼为二采区轨道下山,东翼为南北翼车场,北翼二采区运输下山巷道。

2、煤层情况

M5煤层:

位于煤系中段下部。

上距M3煤层136—141m,煤层自然厚度2.50—3.16m,浅部不含夹矸或含一层夹矸,深部ZK302中含4层夹矸。

剔除厚度较大的夹矸及不可采部分后,煤层厚度在勘查区内为1.46—3.15m,往南在白马山煤矿ZK101孔中厚度变为3.16m,平均厚度2.50m。

本煤层以块煤为主,由半光亮型煤和暗淡煤条带组成,偶见黄铁矿细脉,本煤层厚度较大,是小窑和本矿区SC1生产井主采对象。

亦是勘查区的主要可采煤层。

3、煤层顶底板情况

M5煤层顶板为薄层碳质粘土岩、粘土岩,底板为薄层粘土岩底,板吸水性较强,存在泥化和膨胀现象。

4、地质构造

(1)兴隆煤矿区位于区域性普安青山向斜南东翼,即放马坪背斜的北西翼,矿区构造较简单,为单斜构造。

矿区地层总体走向北西,倾向南东,倾角5—15度,平均倾角7度左右。

(2)矿区内大部分地段未发现断层,ZK302钻孔中有两处构造角砾岩,但地表没有见到断层迹象。

矿区东缘沿溪流的冲沟中,有F2断层通过,该断层走向北西,倾向东,倾角约75度。

断层两端延伸出图,区内断层走向长约1Km。

该断层主要在大厂层(P2d)和茅口组(P1m)地层中通过,对矿区煤层影响甚小。

5、水文地质

270运输联巷在龙潭组(P2l)中下部施工,相对隔水岩组(P2l):

岩性主要为粘土岩与砂岩,表层风化裂隙发育,往深部张性裂隙不发育,含水性与导水性差,为相对隔水岩组。

根据附近巷道揭露的情况,此区域局部地点有淋水,主要为碎屑岩裂隙水,原钻孔探测,无突水威胁,掘进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执行探放水和防突措施,遇突水征兆或异常地质现象和瓦斯涌出量增大立即停头汇报,待采取相应的探放水及防突措施,安全后方可施工,严禁遇情不报作业。

严格控制在探水和防突允许范围内施工,严禁超掘作业。

(三)煤层突出危险性、自燃性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等情况

1、煤层突出危险情况

根据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兴隆煤矿位于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区,本矿已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开展了M5、M7煤层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交的兴隆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1009号)的批复结果,M5煤层+1410m标高以上和M7煤层+138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结合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及根据AQ标准的预测结果,270运输联巷M5煤层在+1410m标高以下未作鉴定,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进行管理。

2、煤层自燃倾向情况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兴隆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M1、M2、M3、M5、M7煤层自燃倾向分类均为Ⅱ级,即自燃煤层,按自燃煤层管理。

3、煤尘爆炸危险情况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兴隆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M1、M2、M3、M5、M7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按煤尘无爆炸性管理。

4、地温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矿井井田区域从未发生过地温异常现象,兴隆煤矿应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四)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1、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平硐主要进风,进风斜井辅助进风,风井回风。

(2)工作面通风状况:

270运输联巷均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型号为FBDNo6/30×2型局部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2×30kw的局部通风机,选用Ф800mm的胶质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未形成专用回风系统前新鲜风流:

主平硐、进风井→皮带运输下山、轨道下山→1380车场→局部通风机→二采区回风下山→270运输联巷掘进工作面。

乏风流:

掘进工作面→二采区回风下山→总回风下山→总回风巷。

形成专用回风系统后新鲜风流:

主平硐、进风井→皮带运输下山→局部通风机→270运输联巷掘进工作面。

乏风流:

掘进工作面→二采区回风下山→总回风下山→总回风巷。

(3)通风管理:

①定期测定270运输联巷回风风量、风筒出口风量和风机吸入风量,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②必须每天坚持风机倒台切换试验,将试验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

③加强风筒接头及破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④每天必须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杜绝风流短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瓦斯抽放系统

(1)矿井在地面安装2台(1台备用)型号为2BEC-42型高负压瓦斯抽放泵进行抽放,电机额定功率为160KW,最大抽放流量为150m3/mim,最大抽放负压26MPa。

抽采主管管径为DN400螺旋钢管,支管DN250螺旋钢管,掘进工作支管可选择DN200无缝钢管。

(2)抽放泵站主管按规定安装了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和检测管道与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随时检测预抽M5煤层瓦斯抽放情况。

瓦斯抽放系统维护管理:

(1)抽放主、干、支管严禁积水;放水器、除渣器每月至少除渣一次;

(2)测流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测流,严禁弄虚作假;

(3)所有人员严禁随意关闭井下抽放系统闸门;

(4)抽采系统应每旬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的KJ90NB型矿用综合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有煤安MA标志,采用时分制分布式结构,由地面中心站、服务器、井上下分站、电源箱、各种智能传感器、断电器、传输电缆和系统软件组成,具有甲烷超限断电和风电、瓦斯闭锁功能;具备屏幕显示监测、存储数据、打印报表功能;系统主机或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中使用的分站能保证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的功能;能实现多屏显示和超限断电与远程控制断电。

井上、下装有甲烷、温度、风速、设备开停、负压、风门开关等传感器,监测监控范围覆盖所有掘进区域、主要硐室、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掘进区域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瓦斯监控维护管理:

①定期调校瓦斯传感器,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

坚持每天维护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②各相关单位必须配合通风队认真做好瓦斯电闭锁断电试验,确保断电性能灵敏可靠。

③施工队必须按规定管好用好保护好各类传感器,使系统真正能反映各地点设备运转和通风瓦斯等情况。

④严禁甩掉监测监控系统不用。

⑤监测监控中心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员、调度员必须及时从系统上掌握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避免因人员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

⑥监测探头的安设及控制范围:

T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迎头小于5米且在风筒出口的另一侧位置处。

当T1≥0.8%时报警,≥1.0%时断电,切断掘进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1<0.8%时复电。

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第一混合回风点以里10~15米之间,当T2≥0.8%时报警,≥1.0%时断电,切断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当T2<0.8%时复电。

温度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安装位置与T2瓦斯传感器安装的位置相同,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温度,当温度大于等于26℃时报警;当风速≥4m/s或≤0.25m/s时报警。

一氧化碳传感器与T2瓦斯传感器安装的位置相同,监测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一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24PPm时报警。

4、束管监控系统

本矿安装了JSG8型束管监测系统,主管为8芯,能覆盖2506采掘进区域所有检测点。

束管监控维护管理:

(1)井下束管要保证较好的气密性,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

(2)重点工作面和密闭必须安装监测点;

(3)每2天要对监测气样进行分析处理1次;

(4)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当发现有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连续循环监测;

(5)分析精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通讯联络系统

地面通讯采用DDK-1型(96门)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本安型通讯。

地面的扇风机房、变电所、矿山救护队使用DDK-1型程控交换机的直通供电用户作为调度单机。

井下通讯采用与DDK-1调度总机相配套的HAK-1型本安自动按键话机,由主平硐下一根20对电缆,在井下用联络电缆将两根电缆相连接构成迂回通道,当任一条电缆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转接保证井下主要电话用户的通讯。

通讯话机覆盖270运输联巷工作面、运输机头尾、装载点、运输巷、起爆点、变电所等的固定通讯。

通讯系统维护管理:

(1)系统的备用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应定期对通讯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

当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4h时,应及时更换;

(2)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等内容。

对易造成通讯中断的传输线路、通讯设备的电源及接地线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和维护;

(3)矿井通讯联络系统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

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需操作仪器处理的应有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护;

(4)矿井通讯联络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断电撤人。

井下作业地点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更换;

(5)井下通讯系统图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数量、线缆长度、芯线对数及型号、使用单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每季度末报矿井负责人审批签字;

(6)井下每台通讯电话必须吊挂各个地点的电话号码挂牌。

6、供电系统

本矿双回路供电电源引自振兴煤矿35kv变电站10kv电源,距矿井工业场地约为2.9km,导线型号LGJ-95,双电源正常使用。

矿井二路电源采用分列式运行方式,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五)瓦斯防治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2)依据《兴仁县兴隆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3)依据《兴仁县兴隆煤矿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

2、编制原则

(1)立足+1380~+1410水平,根据M5煤层瓦斯预测含量,采取相应瓦斯抽采设计和防治措施,保证掘进工作面安全施工。

(2)一顾当前,二顾长远,在瓦斯防治方面认真落实‘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原则,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3)兼顾一般,突出重点,根据采掘接续布置,科学合理安排瓦斯防治工作,确保抽、掘、采平衡。

二、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一)、成立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德正(矿长)

副组长:

兰希伟(总工程师)

成员:

邓传义(生产副矿长)、吴志斌(机电副矿长)、王新民(安全副矿长)、刘海龙(通防副矿长)、郑华刚(采掘副矿长)、赵勇(通防科长)、凡洪德(安全科长)、李德田(机运科长)、田浩(技术科长)、苏云鹤(调度室主任)、杨太平(办公室主任)、(陈友生)(通风队长)、冯勇江(掘进队长)、李华国(采煤队长)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矿长负责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落实,确保瓦斯治理工程顺利开展。

2、总工程师对270运输联巷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

3、生产副矿长负责《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的实施,安全副矿长监督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机电副矿长负责掘进工作面机电安全工作,确保电器设备不得失爆。

4、各成员负责自己职业范围内的瓦斯治理相关工作。

(三)、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采面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及有关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织采取治理措施;

2、工作组成员负责参与监督落实掘进工作面辖区内瓦斯治理措施;

3、组长、副组长负责对采面瓦斯治理措施进行指挥、协调、组织处理。

(四)、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工作组成员必须每天有人深入井下、深入现场检查落实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2)临时存在急需处理的隐患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相关成员讨论方案经组长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3)根据掘进工作面的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定期召集工作组成员分析总结瓦斯治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制定下一步采取的治理方案。

(五)、建立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

必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瓦斯治理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瓦斯治理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瓦斯治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财、物,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瓦斯治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全面责任,定期落实和检查、平衡瓦斯治理工作,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瓦斯治理责任制;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治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组织对瓦斯治理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治理参数的考察。

3、副矿长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瓦斯治理工作实施与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瓦斯治理事故的追查处理。

4、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三、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

270运输联巷瓦斯防治方案考虑采用施工预抽钻孔的方法进行瓦斯抽采。

即从二采区回风下山施工穿层钻孔预抽预掘巷道顶部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煤层条带区域瓦斯,解决270运输联巷掘进期间防突问题。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交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1009号)的批复结果,M5煤层+1410m标高以上和M7煤层+1380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结合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及根据AQ标准的预测结果,270运输联巷M5煤层在+1410m标高以下未作鉴定,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进行管理。

即270运输联巷有突出危险性,需采取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消突。

2、区域防突措施

在二采区回风下山巷道内施工穿层预抽瓦斯钻孔,预抽270运输联巷掘进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且顶部法距M5煤层≦5m范围煤层条带瓦斯的抽采方法执行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消突。

(详见《270运输联巷开口预抽钻孔设计图》)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对270运输联巷煤层条带作区域防突措施均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进行效检,效检时根据实测的最大残余瓦斯压力或最大残余瓦斯含量按(表一)的临界值对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区域进行判断,当实际直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及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仍为突出危险区。

表一:

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突出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瓦斯含量W(m3/t)

突出倾向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P≥0.74

W≥8

突出危险区

(2)检验方法:

①根据钻孔预抽区域控制范围情况,首先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生产技术部门对预抽瓦斯钻孔竣工和瓦斯抽采情况进行评估,并计算该区域的瓦斯抽采率是否大于30%。

②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把掘进工作面条带上方大于轮廓线外15m块段区域按每20m段施工2个钻孔进行检验。

(详见《270运输联巷区域效果检验钻孔设计图》)

(3)预抽煤巷条带煤层上方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检验前,由通防科绘制防突措施钻孔施工竣工图,并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满足检验条件,否则,不予检验。

(4)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由通防科组织防突队在施工完预抽钻孔的煤巷条带区域上方按区域效果检验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化验分析,取样孔必须布置在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

检验期间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5)若检验结果仍为突出危险区,措施效果为无效,在已实施的预抽煤巷条带区域继续补打钻孔加强抽放后再进行效检,直至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为无突出危险性,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区域验证工作。

(6)只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由通防科编制该区段《瓦斯抽采达标及消突评判报告》。

4、区域验证

(1)区域验证方法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中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相同,均采用钻孔钻屑量S和钻孔钻屑瓦斯解析值△h2值或K1值两项指标进行验证。

区域验证由通防科负责组织完成。

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指标见(表二),其具体操作详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中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采用上述方法对工作面执行区域防突措施且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的无突出危险区域进行区域验证时。

①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必须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

②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取小值)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在构造破坏带必须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③在工作面每次放炮前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预测孔可以兼作超前钻孔。

④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如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还应保留不小于3m的突出预测超前距。

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⑤区域验证后防突工将预测结果汇报调度室,并由调度室汇报总工程师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可掘进。

(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均采用钻孔钻屑量S值和钻屑瓦斯解析值△h2值或K1值两项指标进行预测,预测(效检)临界指标见下表:

表二: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检、区域验证)临界指标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h2值(△h2max)

最大钻屑量(Smax)

危险性

〔mL/(g.min1/2)-1〕

(mm水柱)

㎏/m

有一个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即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0.5

≥20(湿煤16)

≥6

<0.5

<20(湿煤16)

<6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采用钻屑量S值、钻孔钻屑瓦斯解析值△h2值或K1值预测时,采用风煤钻机在工作面上方施工4个直径为42mm、深为10~12m的钻孔。

预测钻孔一个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一个位于巷道轮廓线上方不大于0.2m处,其他两个钻孔终孔位置位于巷道两帮轮廓线外2~4m处。

预测钻孔倾角可根据现场煤层倾角进行调整,以保证钻孔在全煤中钻进;有软分层时钻孔要控制在软分层中钻进,以保证测定指标的准确性。

(详见《预测钻孔设计图》)

(3)对预测钻孔只作钻屑量指标S值、钻屑瓦斯解析指标△h2值或K1值的预测。

(4)MD-2型和WTC型钻屑瓦斯解析仪的使用严格按《说明书》及《防突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施工预测钻孔时,钻进速度应控制在1m/min,钻孔倾角可根据现场煤层倾角进行调整,以保证预测钻孔在全煤中钻进。

钻孔每钻进2m进行取样测试一次△h2值或K1值,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值。

(6)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3m的预测超前距,效果检验时每循环应留有5m措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效果检验措施超前距不小于7m。

任何一次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局部措施进行消突后再进行效果检验。

(7)当煤层厚度超过巷道高度时,除按措施要求在巷道中部和两侧布置2个预测钻孔之外,还必须在巷道上部或下部各增加一个预测钻孔作钻屑量指标S值、钻屑瓦斯解析指标△h2值或K1值的预测。

2、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当区域验证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超过措施规定临界值时,立即采取施工排放孔排放瓦斯措施,排放孔直径为75mm,所有排放孔在巷道掘进方向上的投影长度不小于12m,排放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两帮不小于4m;排放时间不小于8个小时(施工完最后一个排放孔开始计)。

排放孔用ZDY-750钻机配Ф50mm的钻杆Ф75mm的钻头施工,排放孔在煤层中施工,排放孔终孔网格间距为1m×1m,并均匀对称的布置在煤层中。

(详见《270材料联巷瓦斯排放钻孔设计图》)

 

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若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按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执行并由通防科编写揭煤设计。

在施工各种钻孔(抽放钻孔、排放钻孔、爆破孔、锚杆锚索孔等)出现夹钻、卡钻、顶钻、喷孔时,要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室汇报,由矿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治理方案,采取措施消突后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炮掘施工。

当掘进时回风瓦斯浓度≥0.8%时,下一次掘进前必须施工排放孔进行排放,排放孔沿巷道掘进方向投影深度不小于10m,且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0m。

当防突预测指标不超限但掘进时瓦斯超限达0.8%(瞬时超限,超限时间在5min内)时,即掘进时瓦斯超限5min内降至0.8%以下时,下一次掘进前只施工排放孔进行排放;当防突预测指标不超限但掘进时瓦斯超限达0.8%(长时超限,超限时间超过5min)时,即掘进时瓦斯超限5min内未降至0.8%以下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实施超前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区域瓦斯的防突措施,并由通防科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

3、工作面局部措施效果检验

采用钻孔钻屑量S值、钻孔钻屑瓦斯解析值△h2值或K1值进行效果检验时,采用风煤钻在工作面上方施工4个直径为42mm、深为10m的钻孔。

检验钻孔一个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另两个钻孔终孔位置位于巷道上部巷道两帮轮廓线外2~4m处,在一个位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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