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32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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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3213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就是法的调整对象,即不同的社会关系
B、法律体系又称为国内法体系,因此,一切国际法均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之内
C、行政法部门是由相关行政法规构成的
D、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可能会包含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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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6节>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答案】:
D
【解析】:
①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其次是调整方法。
故A选项错误。
②法律体系一般指国内法,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但是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可能属于我国的法律体系。
国际公法之所以不在法律体系之内,是因为国际公法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则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故B选项错误。
③我国的法律体系横向上划分为七个部门,纵向上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法规等多个层级。
理论上每一个部门都可能含有多个层级,行政法部门也不例外,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法规等多个层级
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12题,单选)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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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答案】:
D
【解析】:
“习俗”在我国仅可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A项错误。
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故B项错误。
赵某与陈女并未结婚,仅仅订婚而已,故本案不能适用《婚姻法》第19条规定,故C项错误。
《婚姻法》属于法律,《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属于司法解释,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故D项正确。
3.某工厂擅自向河流中排放未达标的污水,被当地环保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
该工厂与环保局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下列哪种法律关系?
( )
A、绝对法律关系
B、隶属性法律关系
C、第一性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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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
工厂与环保局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
在此关系中,环保局相对于工厂处于命令地位,所以B选项隶属性法律关系正确。
本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所以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
此法律关系是由于工厂擅自排放未达标的污水引起的,属于由非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所以CD选项不正确。
4.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
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
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
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2012年卷一15题,单选)
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
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
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
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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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根据题干,苏某主张其安居权,熊某主张养鸽权,故A项正确。
从逻辑上讲,安居权,包括拥有住宅权、住宅不受侵扰权、不受强迫迁离权。
苏某主张的安居权,强调的是住宅不受侵扰权。
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很显然,B项错误。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故C项正确。
行使权利时负有不得滥用权利的义务,即须正当行使权利,以避免侵害他
5.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
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
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2011年卷一10题,单选)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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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立法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是指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的普遍联系,揭示立法的内在规律,避免主观武断、感性用事。
在本题,特殊情况可不按号行驶,尊重社会客观实际情况,故市政府限行规定体现选项A,故排除该项。
民主立法原则,是指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
6.关于法与经济的表述,下列说法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 )
A、经济基础决定法律的性质
B、法律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C、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要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来实现
D、法并非总是会自动体现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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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答案】:
B
【解析】:
B选项错误、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既可能是进步作用,也可能是阻碍作用。
7.关于我国“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与狭义的法律的效力并无不同
B、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的效力要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
C、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撤销该司法解释
D、小明以个人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最高法某司法解释合法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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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4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答案】:
C
【解析】:
①在我国,法的效力高低关键看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该法的效力就越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层级高于最高法,故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
故B选项正确。
同一制定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并无不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其效力相当,在具体适用中,往往采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
故A选项正确。
②《常委会监督法》第33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
8.关于法的效力,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所以所有的法律均不溯及既往
B、我国停泊在境外的船舶上发生的犯罪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C、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为法的默示废止
D、按照保护主义原则,即使侵害本国利益的行为人的国籍和地域不在本国领土内,也要受到该国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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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的时间效力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的效力。
在刑法领域,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被称为“有利追溯”,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
A选项错误。
9.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
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
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0题,单选)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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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B
【解析】:
判决针对特定人——甲、乙和甲母。
故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错误。
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对特定人的义务,故B项正确。
判决在原告甲母与被告甲和乙之间形成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C项错误。
小琳并非本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故D项错误。
10.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15题,单选)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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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答案】:
C
【解析】: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是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
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确定性)和可接受性(正当性)。
故A项错。
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适用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且可以相互转换。
比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认定过程。
故B项错。
所谓“证成”,是指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者过程。
在“法律证成”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
11.“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
”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2017年卷一12题,单选)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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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6节>法律体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故C项错误。
1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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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
D
【解析】:
①A选项错误,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但是,法不禁止才是自由,故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②B选项错误,尽管人以自由为最高目标,且自由同时也是法的最高价值追求,但是,自由并非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正义、人权等价值均为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
③C选项错误。
实证即实际存在之意,实际存在的法律并非都是自由的法律,如法西斯德国的法律即为不自由的法律。
注意,从应然的角度,一切法律才应当是自由的法律。
④D选项正确。
法不禁止才是自由,为了更好的维护人们的自由,法律应当限制人们的一部分行为,但是,对于人们行为
13.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
A、法律漏洞是法外空间
B、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法律不能调整、无须调整或不宜调整的社会关系或领域
C、在法律制定时即已存在的法律漏洞为自始漏洞
D、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积极地加以规定却未设规定的法律漏洞是明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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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6节>法律漏洞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漏洞。
A选项错误,法律漏洞不同于法外空间。
漏洞不是简单的缺失状态,而必须是不合目的的、或者说依其目的被评价为不好的缺失状态。
法律规范的缺失可能是合乎目的的,也可能不是合乎目的的。
合乎目的的缺失被称为“法外空间”,也就是原本就不应由法律来调整的领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
(2012年卷一10题,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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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则》第6条涉及的“法律”、“国家政策”均属于法的渊源,故A项正确。
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是二者是存在区别,也存在联系。
该条未涉及此,故B项错。
所谓裁判规则,是指决定案件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的规则,即案件的裁判标准,或者说,案件判决结论的大前提。
《民法通则》第6条仅仅是指示如何适用法律、国家政策,该条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结论的大前提,故C项错。
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条未涉及具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D项错。
15.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14题,单选)
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
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
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
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答案】:
C
【解析】:
一般地,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后者,是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
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普遍约束力”,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能够反复适用。
在本题,法院对某一案件作出的已生效判决,仅是对该案件的处理,对其他类似案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故选项A说法错误。
所谓判例法,是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先例规则,这种先例规则对以后的
16.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
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12题,单选)
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C
【解析】: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
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张某与公交公司的地位平等,故A项错。
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
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
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从法律关系。
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在实体和诉讼法律关系中
17.2012年9月,湄公河惨案中杀害中国13名船员的6名犯罪分子在中缅双方交涉后,被押解至中国接受审判。
关于该案中所体现的法律对象效力的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保护主义原则
B、公平原则
C、属人主义原则
D、折中主义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的效力的范围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的对象效力原则。
A正确,该案体现了保护原则。
18.关于法的对人效力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如果按照属地主义,在驻外领事馆所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领事馆所属国家法律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B、如果按照属人主义,缅甸公民越境至中国抢劫财物,中国法律对此有管辖权
C、如果按照保护主义,中国人李某盗版美国软件销售并对美国权利人造成侵害,美国有权追究李某的责任
D、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属人主义为主,结合属地主义与保护主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对人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的对人效力原则。
A选项错误,领事馆一般被视为本国领土之延伸。
因此,按照属地主义,领事馆设立国有权管辖领事馆所发生案件。
B选项错误,按照属人主义,国家对外国人无管辖权。
D选项错误,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
19.司法过程离不开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下列关于法律推理和法律决定的证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只关注论证的逻辑是否严谨,对于结论所依赖的前提不做关注。
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方式可以帮助发掘法律推理中的逻辑错误,即法律决定与赖以建立的逻辑前提之间的矛盾,从而强化法律结论的说服力
B、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理
C、类比推理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推理方式,但是这种推理的确定性取决于法律人对案情重要性和相关性的判断,故具有较高程度的不确定性。
因此,类比推理不应当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理方法
D、设证推理是指先从所有能够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法律推理种类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论证与法律推理。
B选项错误,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理。
C选项错误,类比推理可以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理方法,除了刑法有严格限制之外。
D选项错误,设证推理虽然效力较弱,但却是法律人在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推理方法。
20.关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国家的产生
B、封建社会的产生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产生的主要标志,B选项属于无中生有。
21.在现代的法治社会,人们总是要求法律决定具有高度的可预测性,同时具有高度的正当性。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对于特定时期特定国家的法律人而言,法律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B、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
C、法的可预测性意在实现法律的安定性、确定性
D、法的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存在紧张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法适用的目标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适用的目标。
B选项错误,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22.下列关于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法律受宗教的影响较大
B、强调个体的地位和价值
C、公法文化更加发达
D、以正义为法律的价值取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法律文化
【答案】:
C
【解析】:
考查西方传统法律文化。
C选项错误,从法的文化属性比较出发,如果说传统中国法属于公法文化,那么西方法在传统上则是一种私法文化。
”说西方法属于私法文化,并不意味着西方法中没有公法的内容,而是说就整个西方法律体系而言,私法文化的传承与发达确实是它的一个基本特色。
无论是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国法大全》,还是19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的宪法典、民法典,都呈现出浓郁的私法气息。
23.卡尔·马克思说: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卷一9题,单选)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立法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立法程序大体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等程序。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可以参与立法,比如公布法律。
故B项错误。
24.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交易习惯的效力优先于合同法的效力
B、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就具有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意义
C、本条说明,习惯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
D、考虑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官应当优先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判案,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不能作为法律判决的大前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4节>法的渊源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法的渊源包括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等。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均可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正式的法渊源因其明确的条文形式而优先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适用。
①习惯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与正式
25.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钱某在街道走路,被街道边上自然掉落的树枝砸成重伤。
该案中,钱某所受伤害完全是因为自然因素,因此无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B、李四因与单位女同事暧昧,被其女友王某罚跪一晚,李四事后觉得人格尊严遭遇重创。
王某应对罚跪致李四人格尊严受损一事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