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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煤矿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讲义

金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职工操作规范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二0一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讲 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3

第二讲 煤矿安全生产与法律法规3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3

第二节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5

第三讲 入井须知7

第四讲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水、火、瓦斯、煤尘(粉)、顶板的危害及预防措施13

第一节水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13

第二节矿井火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16

第三节矿井瓦斯的危害及预防措施18

第四节煤(粉)尘的危害及预防措施22

第五节顶板冒落的危害及预防措施24

第六节煤矿安全生产知识问答30

第六讲煤矿基本知识和矿山机电知识39

第七讲 灾防计划、自救互救及自救器使用43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3

第二节自救装备及设施43

第三节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与避灾44

第四节创伤急救49

第五节灭火器、自救器操作、创伤急救演练50

第八讲事故案例分析51

第一讲 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一、为什么对每个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由于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所决定的;

2.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和技术性所决定的;

3.《煤矿安全条例》第七条和《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三章第511至514条作详细规定。

4.为夯实筠连县安全基础,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县经商局组织进行了这次培训.

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命令、指令、决定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五大法规》、《三大规程》;

2.学习入井须知和煤矿基本知识;

3.学习煤矿五大自然灾害:

水、火、瓦斯、煤尘(粉)顶板事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4.学习煤矿采掘、机运、维修和“一通三防”、“十不准”基础知识;

5.学习矿山机电基本知识;

6.怎样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7.学习自救器使用和创伤急救和矿山救护知识及事故条例分析(看影碟结合讲解)。

三、怎样学好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懂就问,不会就学,虚心学习,切莫含糊。

2.严格遵守《五大法规》、《三大规程》和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讲 煤矿安全生产与法律法规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时期的煤矿安全立法中都有一个基本的行为准则,这就是要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并逐渐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支援前线”的大生产运动,但各类事故频繁发生。

当时毛主席指出:

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后来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

这些都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已经把安全提到很高的地位。

周恩来总理指出:

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应该说是周总理最早提出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第一”的思想。

20世纪70年代末煤炭部提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依靠科学、讲求实效”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以后又演变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管理与装备并重,当前以管理为主”的指导方针。

1992年末又将“管理与装备并重,当前以管理为主”改为“管理、装备与培训并重”,这样就更加完善了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同时突出了培训和提高人的素质的重要性。

管理、装备和培训是三根支柱,就象中国古代三足鼎一样,哪一方面的工作未跟上,三足鼎就会倾覆,事故就会发生。

1995~1998年的全国煤炭安全生产会议上强调指出:

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在第7条明确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拥有更高的威严和地位,违反该方针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安全第一”要求一切政府机构和煤炭企业的领导者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计划、布置和实施各项工作时首先要想到安全,预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第一”意味着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一项有“否决权”的指标。

“安全第一”还体现了在煤矿生产建设中,人是最可宝贵、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只能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预防为主”还意味着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江总书记的题词: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充分强调了预防为主的重要性。

三、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方法、制度和措施

1、坚持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

该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

管理、装备和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

2、推行综合治理的方法

综合治理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预防事故和根治事故。

3、制度和措施

(1)树立安全法制观念,依法治理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5)认真组织、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7)加强安全监察工作;

(8)做好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二节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一、矿山安全法

1992年11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杨尚昆以第65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它是我国包括煤矿在内的各类矿山从事开采活动必须遵守的一部最重要的安全法律。

为实施该法,1996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一些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矿山安全法》的立法宗旨:

1、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

2、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

3、健全矿山安全法制。

二、煤炭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该法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准则,使煤炭行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得以健康发展。

《煤炭法》共计八章81条。

立法宗旨是: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1、重大责任事故罪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4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煤炭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5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35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0年11月7日以国务院令296号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

该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地位、职责、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行政处罚等确立了基本准则,使煤矿安全监察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分总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煤矿安全监察内容、罚则、附则五章,共50条。

四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是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的准则。

1、特点

(1)强制性

(2)科学性

(3)规范性

(4)稳定性

2004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了第九部《煤矿安全规程》(2004),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是将《煤矿安全规程》(1992)、1993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和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合并为一体,分为总则、井工部分、露天部分、职业危害和附则五部分内容,共751条。

五、五大劳动保护法规

是根据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四个安全生产法规和199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一个安全生产法规,总称为《五大劳动保护法规》。

1.《煤矿安全条例》五章75条内容;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十一条内容;

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五章25条内容;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四章28条内容;

《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八章60条内容。

第三讲 入井须知

一、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1.睡足、休息好、入井前严禁喝酒。

A.休息不好,在井下工作时,由于体力不足,精神不振,容易造成事故。

B.喝了酒的人往往意识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所以喝了酒的人绝对不准下井。

2.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下井前都必须取出来,千万不能带下井去。

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和井下火灾,严重时则造成矿毁人亡。

3.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领好矿灯,带好所用工具,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人员必须严格入井检身制度,遵守各项入井安全事项。

5.人员每天要认真想一想,路途中和劳动工点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排除不安全隐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二、领取和退矿灯时应注意的事项:

1.检查灯头有无破伤。

灯圈是否松动,灯头玻璃有无破裂。

2.检查灯线外皮是否破裂,灯线同灯头和电池盒的接线头牢不牢,接触好不好。

3.检查灯锁锁好没有,是否松动。

4.检查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灯光亮不亮。

5.做到专人,专灯、专号管理,严禁拆、碰、撞矿灯。

6.每班下班时将矿灯归还灯房,领取自己的灯牌。

三、在井下巷道行走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在井下巷道行走时,一定要走人行道,不准走道心,随时都必须眼看前方,耳听后方,发现机车行驶时,马上进入躲避硐躲避,并观察顶板及两帮有无坍塌现象;

2.在井下行走时,不准并肩行走;不准跑步前进;不准开玩笑、打闹;凡横跨轨道或交叉口处,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在井下行走时,严禁把钢钎或长柄工具扛在肩上行走,只准拿在人行道靠水沟一侧的手上,以免与架空线触电或撞伤行人。

4.过风门时,必须用手拉风门手柄,严禁用手拉风门的门沿口,过后一定要关好风门,以免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事故。

5.过轮子坡时,要求必须走人行上山巷道,不准随意走提升轮子坡。

如果因工作原因需要必须行走轮子坡时,必须与上下把钩信号工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行走。

但必须记住轮子坡的一条强制性规定: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不论在哪里都不能骑在钢丝绳上行走,更不准在井下所有巷道内偷扒机车头、轻重车、设备车、材料车。

四、在工点操作中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到工点时,首先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

2.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发现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干部或井口调度室派专人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章操作。

坚守岗位,严禁自由交换工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的异常情况或设备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发生各种伤亡和设备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井口调度室,并保留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抢救。

五、必须熟悉井巷出口和避灾路线

1.所有下井人员都要熟悉本矿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条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线,情况变更时,必须重新熟悉一次。

2.在井下巷道拐弯处,巷道交叉口,都标有路标,路标上面有箭头,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沿着箭头指向行走,就可以出井。

3.每个矿井都设有至少两个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便于井下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很快将井下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到地面。

4.在井下严禁人员进入失修和不通风的巷道去,禁止到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巷道里去,不准私拆栅栏、密闭设施,不准进入盲巷。

六、时刻注意和爱护井下信号

1.每个人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在井下工作时,要时刻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可粗心鲁莽,否则就会发生危险。

2.信号设备关系每个井下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安全秩序,所以人人要爱护信号设备,不能随意拨弄损坏,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要及时报告,以便修复和更换。

3.信号是指挥生产和确保安全的专用设备,只有通过培训合格持证人员才能发送信号,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发送。

4.钓鱼台煤矿的几种信号规定:

各轮子坡统一规定的电铃信号是:

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飞车时上坪台打紧急乱铃信号。

井下水平巷道机车运输的信号规定:

用口哨声或灯光指挥,吹一声表示停车;吹二声表示前进;吹三声表示倒退;吹四声表示慢速前进;吹五声表示慢速倒退。

红灯停;绿灯走;连续闪灯表示袋车;用灯光绕大圈表示紧急停车信号。

井下工作面的口哨是放炮警戒信号。

七、不准乱摸、乱动井下机电设备

1.煤矿机电设备是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装备,各种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培训的指定人员操作。

不是指定的人员切不可开动,停止或拨弄,否则不但会损坏这些设备,妨碍正常生产,甚至会发生重大事故。

2.机电硐室是煤矿的重要设施,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机电设备如发生故障只能由负责该设备的专职人员检查和维修。

3.在井下维修机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绝对禁止带电检修。

如果发现有人带电检修设备,要坚决予以支柱。

4.爱护井下电缆,任何人不准损坏。

见到电缆落地,要把它重新挂好。

发现电缆破口或漏露出明线,要立即报告,有机电专职维护人员及时处理。

八、搞好矿井通风,人人有责

1.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不得损坏,顺便移动和拆除。

2.每次通过风门后,一定要把风门随手关好。

绝不能把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否则,将会造成风流短路,使工作面得不得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造成有害气体聚积超限。

3.局部通风机要指定专人司机看守,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关。

4.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或搬运材料、设备时,不要刮坏风筒,看到风筒有损坏要及时报告,以便修补。

5.开动局部通风机,风叶转动很快,不要把手、木棒等碾进去。

6.一旦风机停转,盲巷内人员要自动停止工作,并撤离工作面,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去。

九、不准敲打、碰击、拆卸和自修矿灯

1.矿灯在井下熄灭或损坏时,不准敲打、撞击和拆卸,只准带会地面充电房更换或维修。

2.井下所有人员严禁私自在井下维修矿灯,也不要敲打灯头和电池盒子,因为电池盒灯头是锁死的,如果任意敲打会产生火花,引起火花会产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十、严格要求质量,时刻注意安全

1.在工作面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要靠煤帮走,也不要溜子走,更不要在空顶处或支架不牢固处逗留。

2.任何人不准搭乘溜子。

3.两人抬支架,构件或物料要同肩、同步、口号统一,起放一致。

4.装煤时不要起出车沿,大块煤要砸碎。

5.推车工推车前要发出信号,做到眼看前方,耳听后方,严禁放飞车,同方向水平推车时保持两车相距10米,大于3‰小于5‰时要保持40米,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6.吃班中餐时,要关闭生产设备,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就餐。

7.不准在工作面打闹,严禁进入采空区休息或作业。

8.油纸、面纱和布头,要放进盖严的铁桶(箱内),不准乱扔、乱放。

十一、严禁乱运、乱用爆破器材,随时注意放炮信号

1.爆破器材不准乱运、乱用、私藏、盗窃或赠送他人,违反者从重处罚。

2.不准与携带爆破器材的人打闹。

3.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没有爆炸或残留的炸药、雷管,必须直接交给井下炸药库保管员查收处理,严禁私自收藏,更不准将火工品带出地面。

4.放炮前、后,放炮员都要发出信号。

放炮信号有三种,即:

预告信号,放炮信号和解除信号。

所有井下人员必须注意放炮信号,在听到预告信号后,所有在放炮地区、区域的人员都要迅速躲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没听到解除信号,不准从安全地点出来,更不准越过放炮警戒线,进入放炮区域。

十二、熟悉事故预兆,消除事故隐患

1.入井人员要随时注意工作地点的两帮和顶板,为了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井下巷道有时会出现煤油或松香油味,这是煤炭自燃的可靠预兆。

若发现这种征兆时要立即保告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采掘工作面若出现淋水增大、空气变冷、挂锈、挂汗、有雾气、有水吼叫声、顶板来压、底板鼓起,这些都是突水现象的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保告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工作人员。

4.有些煤矿和采掘工作面,煤层内会出现鞭炮声,机枪声,雷鸣声等放煤炮的声音,这是煤与沼气突出的征兆,听到这种声音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撤离到安全地点。

十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井下所有人员都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交接班。

2.交接双方都必须用团结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交接班。

交班人要把本班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然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3.在交接班前,交班人一方要主动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

瞎炮等尽量在本班处理完,不给下一班遗留隐患和麻烦。

对工作面瓦斯超限、顶板冒落、透水事故征兆以及使用的机械设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当场应一一交涉清楚。

班与班之间要相互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互相打好基础,坚决纠正和克服各班顾各班的本位主义倾向。

4.接班人应主动向上一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认真检查工作地点交班时遗留的问题。

在开始工作前,先把工作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处理完,做到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十四、自救、互救及避灾方法

矿工自救和互救是煤矿自救工作的主要方面。

井下一旦发生事故,不要紧张、不要害怕、要保持清醒头脑,积极自救和互救。

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直接灭火无效。

接到撤离命令时,要迅速带好自救器,有组织地向火焰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所有人员要沉着冷静,迅速背向爆炸波传来的方向,俯卧倒地,头尽量放低,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用衣服等盖住身体。

在爆炸的一瞬间,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同时,带好自救器,辨清方向,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井下一旦发生水灾,要尽快通知附近地区工作人员一起按规定路线撤出。

撤离路线应往高处走,沿着上山方向进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

第四讲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水、火、瓦斯、煤尘(粉)、

顶板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第一节水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一、什么是矿井水?

什么叫防水?

什么叫排水?

1.矿井水: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都可能通过各种通道进入矿井,我们把所有涌入矿井的水,统称为矿井水。

2.防水:

为了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水进入矿井的方法叫做防水。

3.排水:

为了保证矿井的建设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将已进入矿井的水排至到地面的河流中去的方法叫做排水。

4.矿井水源:

矿井水平按其来源分为地面水和地下水两类。

A.地面的江、河、湖、沟渠、池塘里的积水或季节性的雨水,如:

山洪都叫做地面水。

地面水如果有巨大裂缝与井下沟通时,就会流入井下造成水灾。

B.地下水又为含水层水,断层水及老空水等。

(1)含水层水:

地下有很厚的土层和各种各样的岩层,其中象砾石层,流沙层等。

往往含水比较丰富,称为含水层,含水层与地面水相连时,对矿井威胁更大。

(2)断层水:

地壳运动所造成的断层附近的岩石,通常都是很破碎的,易于积水,这种水叫做断层水。

当断层使煤层和含水层或地表水沟通时,在断层附近易含大量的积水。

(3)老空水:

井下采空区和废旧巷道常有积水,这种水叫做老空水。

老空水一般在煤层上部离地表较浅。

所以静水压很大,来势凶猛,且含有害气体。

因此,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区,必须提高警惕,采取措施,以便采取正确的防水措施。

上述水源,一般来说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是互相沟通,互相补给。

因此,必须把矿井各种水源之间的水力联系调查清楚,以便采取正确的防水措施。

5.涌水通道

水源进入矿井的可能通道有:

断层破碎带、采掘过程形成的裂缝、巷道、封孔不好或没有封孔的旧钻孔等。

对某一具体矿井来说,上述因素不一定同时具有充水作用,而往往只是其中个别因素或几个因素起着主要作用。

因此,必须抓主要因素加以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

1.矿山防水

矿山防水一般分为地面防水和井下防水两个方面:

1)防水:

(1)填重选择井筒位置;

(2)疏通井口范围内的河、湖、沟渠,严禁地面水进入井下。

(3)填塞漏水通道和排除地面积水。

2)井下防水

目前对井下防水主要采取探、放、隔、截、堵等综合措施

(1)探水

当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掩井巷、溶洞、含水断层或含水丰富的含水层河流、湖泊以及遇到透水征兆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用探水钻孔机进行探水。

探水孔的数目不应少于3个,其方向必须满足工作面前方和上下左右都能起到探水作用。

(2)放水

当探到水源以后,要设法将水有计划地放出来,解除水的威胁,这是放水工作中最积极有效的措施之一,当水量不大时,一般可用探水钻孔放水,水量很大时,需要另打放水钻孔放水。

(3)隔水

所谓隔水是当地下水源不能很快疏干的情况下,在水和回采区之间或含水断层两侧预留一定尺寸的煤柱,将水源与回采区断开。

(4)截水(构筑防水闸门和防水墙)

为了使井下局部地点的涌水不至波及其它地点,需要在适当地点建筑水闸门和水闸墙。

水闸门一般设在可发生涌水需要截断而平时仍需行人和运输的巷道内,如井底车场、水泵房和变电所的出入口等地点。

水闸墙设置需要永久截水的地点。

(5)堵水

堵水是利用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通过钻孔将水的道路、断缝或巷道充填胶结,从而达到堵住补给水源的目的。

这种方法用在水源强大的地区。

6.透水前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透水前往往有预兆,识别这些预兆及时采取措施,撤出人员,这对防止水灾的危害也是十分重要的。

透水前的预兆有以下几种:

(1)煤层发潮变暗,这是由于积水渗透而带来的变化,如掘进一段仍是这样,说明附近有积水。

(2)煤壁“挂汗”“挂红”。

积水透过微孔裂缝凝聚于表面呈水珠,称“挂汗”。

当积水中有金属氧化物时,水珠呈红锈色,称“挂红”。

(3)空气变冷,发生雾气。

因为积水温度较低,巷道临近的空气变冷,而巷道进风湿度较高,因而产生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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