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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兰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订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目前,兰州地区共有卫生机构1534个,设有床位21873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7.9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2372万人,其中执业医生8446人、注册护士8269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91人、拥有执业医生2.95人、拥有注册护士2.56人;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共11223台。

“十一五”期间,共争取到国家、省上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5个,总投资18470万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0个,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实现新的突破。

建立了市、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了《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各专项预案,加强了应急设施建设和监测报告网络。

为全市67所乡镇卫生院及3个社区中心争取配置了71台急救车及车载急救设备,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

基础免疫“五苗”接种率提高到96%,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了“十三苗防十五病”的免疫目标。

城市居民人均公共卫生经费达到15元,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惠及群众近30万。

——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人才45名、高级职称医务人员21人,派遣省内外进修学习300人,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类大学毕业生358人,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技术人员1110人,为乡村卫生机构培训技术人员15860人,安排卫生支农人员558人。

同时,层层组织开展护理技能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积极推广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制度,稳定护理队伍,解决护理人员同工同酬问题。

“十一五”期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共立科研项目96项,完成鉴定项目65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0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15项;新业务、新方法、新设备的开展应用20项,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覆盖全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成立了中医处,建立了全市中医基本情况注册资料档案,评定了6家市级中医特色专科、2家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和4家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各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得到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深入推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和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

开展“西学中”和“三名三进”活动,中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人获得“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称号,18人获得“兰州市名中医”称号。

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中医药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中医药在预防、治疗、保健、康复中的特色优势得到发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顺利完成。

“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我市全面覆盖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平均参合率稳步上升。

截止目前,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已达到人均160元,参合率已达到94.7%,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目标。

新农合住院和门诊“两个统筹”工作顺利启动,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和直通车报销工作,门诊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完成了“兰州市卫生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农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工作逐步开展,全科医师团队建设稳步推进,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启动并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及零差率销售。

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档案管理以及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工作全面下沉并得到加强。

公立医院改革以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了首诊负责、三级查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临床用血审核等核心制度,建立并实施了医生用药量、抗生素使用量、抗生素中青霉素使用量、患者自费比“四个排队”制度和医疗机构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单次检查)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八个排队”制度,以及医疗服务不良事件月点评和部分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有所下降,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更加凸显,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出台了《兰州市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兰州市医药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了《医德医风档案》,建立实施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不良业绩记载制度,把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纳入目标考核,卫生信访量和医疗纠纷明显下降。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将处于非常有利的环境中。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关注卫生事业的发展。

“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卫生部出台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一主五辅三配套”政策措施。

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实施,这为我市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工作提供了机遇。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较好时期。

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对卫生的投入不断加大,卫生事业发展具备前所未有的物质经济条件和坚实的财政政策环境。

三是宏观体制改革,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金融、物价、税收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推进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为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公共卫生体系不完善、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机制不活等深层次矛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城市大医院,不仅加重了大医院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是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不足。

承担社会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卫生监督机构、防病防疫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费部分要依靠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来维持,有些妇幼保健机构甚至还处于差额补助状况,乡村两级预防保健人员报酬未得到较好解决,预防保健三级网络不完善,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是基层卫生人员紧缺。

目前,我市61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完成改、扩、建,面临投入使用、产出效益的问题。

由于环境差、待遇低的原因,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的绝对值较低。

四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比较突出,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业务用房,直接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五是群众健康观念缺乏有效指导。

不良生活习惯相关的一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再造兰州”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入手,立足兰州实际,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调整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和强化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实现我市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需求主导。

立足市情,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医疗保健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保障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从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建立有西北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注重公平、兼顾效率。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主体作用,保障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统筹兼顾、远近结合。

统筹城乡发展和供需各方利益,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统筹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协调。

——强化基础,重点突破。

夯实基础,强化基层,确保基本,加强基层薄弱环节建设,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突破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确保全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改革、创新机制。

完善定项补助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补助机制、与绩效挂钩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政府补偿机制;市级医院与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探索建立平等互惠的协作机制;积极创新,推动改革。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西北特征、兰州特点的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实现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全民健康:

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以上,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

——减轻群众负担:

增加政府投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农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45%以下、城镇职工自付比例控制在25%以下,城镇居民自付比例控制在40%以下。

——提高服务效率:

改善医院服务流程,缩短挂号、取药、候诊时间,病床使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3天之内。

——保障卫生公平:

稳固新农合参合率和筹资标准,完善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规范化城乡医疗卫生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城乡一体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增加有效供给:

全市每千人执业医师数达到3.66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67人以上、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80张以上。

四、发展战略

按照预期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发展重点是落实“1568”发展战略:

即“围绕一个统领、做到五个坚持、实现六项突破、突出八项重点任务”。

(一)一个统领: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发展全局,努力做到在协调发展中加快发展,在更高水平上统筹发展,不断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五个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和落实卫生经济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依法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卫生管理,引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加快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在发展中优化结构,在发展中提高效益,增强卫生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医疗服务竞争,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卫生资源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中医药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工作,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相协调。

(三)六项突破:

进一步明确卫生职能定位,在加快构建公共卫生体系上求突破;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在建立医疗保障体系上求突破;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机构改革,在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上求突破;进一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在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上求突破;进一步坚持中西医并重,在加快发展中医事业上求突破;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在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和科研成果上求突破。

(四)八项重点任务:

1.大力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办医原则,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加大市、县区卫生财政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本医疗设备和乡镇卫生院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居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上医院的就医格局。

全面完成三县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新一轮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和卫生所。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提升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缩小城乡间医疗服务的差距。

——大力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引导和鼓励城市大中型医院以对口支援、合作等方式做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延伸,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管理人员为一体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开展全方位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起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提供部分高端医疗服务或专科化的医疗服务,以补充区域医疗服务的供给不足,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采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设备支援等方式,建立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市属医院与县区医院、县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对口支援合作制度,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运行模式。

市、县级医院作为市域内的医疗中心,主要负责疑难杂症诊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等综合服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适宜的公共卫生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服务。

——加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依托省急救中心,完善城乡医疗急救网络规划建设,扩充抢救设备,改革用人机制和政策,加强急救人才培养和业务能力训练,修订和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建立县域“120”服务应急互动机制,确保“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依照《甘肃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办法》,围绕建立以专业机构为指导、以基层机构为依托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目标,改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

制定公共卫生预防策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采取主动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提高村医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补助标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扩大基层卫生机构网络直报覆盖率,提高卫生应急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救援装备配备,制订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在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的同时,重点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重大节会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健康促进和教育。

树立“预防为主”和“健康教育是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的工作理念,以三级健康教育网络为依托,以健康教育进社区(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活动为载体,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专家巡讲、健康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烟草危害、营养健康、卫生保健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注重预防的健康生活习惯,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着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共同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为基本构架的妇幼卫生三级工作网,加强县区综合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建立基本设施较为齐全的妇幼卫生网络。

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技术服务,提高高危孕产妇救治能力,推进高危孕产妇评价管理。

严格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准入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管理和及时转诊意识。

建立与全市妇幼卫生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队伍。

建立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妇幼卫生管理机制,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做好产前诊断、孕期保健。

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降消”项目),加强农村高危孕产妇筛查,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生育安全。

建立全市出生医学监测点,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促进母乳喂养,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意见》,完成市卫生监督所及五区分所业务用房建设,着力解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紧张和执法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缺乏等问题。

建成覆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起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保障到位、执法有力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在乡镇建立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聘请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在医疗单位成立职业病科,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加强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进一步强化扩大免疫规划管理,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

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落实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规范治疗,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

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救治与关怀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发病上升势头。

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重点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综合防治措施,使肠道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开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登记、干预工作,推行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抓好碘缺乏病、寄生虫病和布病等地方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加强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环境相关疾病的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卫生小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协调推进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公厕标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建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把农村改厕纳入农村城镇化建设,采取适宜技术,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大力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地段,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以灭鼠灭蟑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

3.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和调控,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院服务。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和经济运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

——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管理。

根据我市卫生资源总量和地域分布,结合第四版城市规划,今后5年在旧城区“提升改造”上,在完善医院评价体系,稳步推进医院等级评审的同时,主要突出完善区域卫生服务功能和资源配置,采取新建或扩建的方式,设置1-2所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弥补三级医疗机构布局不合理问题。

在兰州新区建设上,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再造兰州”战略,按照整体规划、最优配置、超前谋划的原则,出台《兰州新区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统筹安排综合医院、中医院,以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卫生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到2015年,新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覆盖新区居民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医院文化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电子病历,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完善对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奖励相挂钩,并将作为院长考核的参考依据,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调控作用。

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与个人的聘任、奖金分配相挂钩。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强化“三基三严”培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

严格落实三级查房、临床会诊等核心制度,实施住院病人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制度,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和医疗事故月分析点评等制度。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

严格实施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卫生执法责任制,重点加强社会公共卫生监管。

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

完善按服务单元付费方式,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规范药品临床使用行为,建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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