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加工厂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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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废旧塑料加工颗粒
建设单位
藤县平福富荣塑料加工厂
法人代表
王剑
联系人
王剑
15978012858
通讯地址
广西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
联系电话
15978012858
传真
邮政编码
543304
建设地点
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
立项审批部门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藤发改备[2008]60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320/非金属废料的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0
总投资
(万元)
7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4.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2009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工程内容:
项目建址位于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距离太平镇约8公里,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旧塑料加工颗粒,基建工程主要有厂房、办公室、环保设施及机械设备安装等。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m2,厂房面积800m2,总投资70万元,年产塑胶颗粒为80吨。
3.主要生产设备
破碎机(AL-40)2台,煮料机(MZ-140)1台,切粒机(L-20P)1台,排风扇(1500m3/h)1台,80KVA变压器1台。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表1-1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废旧薄膜、编织袋
吨
100
据业主提供:
废旧薄膜、编织袋主要为农用、生活和建筑废弃物。
塑料成分主要为聚乙烯(PE)和聚氯乙稀(PVC)
2
水
吨
428
3
电
kw·h
20000
4
洗洁精
吨
0.4
5.生产工作班制、工人数:
项目生产工作为二班制,年工作日200天,劳动定员10人(全部住宿)。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拟建址位于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距离太平镇政府所在地约8公里,建址北面20m处为太平镇至平福乡的乡村公路,建址西面400m处为一再生纸纸厂(具体名称不详),建址东面2m处有一条小冲沟,东、南、西三面为林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该区域主要环境问题为建址北面20m处为太平镇至平福乡的乡村公路产生的交通噪声、扬尘及汽车尾气,建址西面400m处的再生纸纸厂排放的生产废气和噪声(详见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示意图)。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地质
项目建址位于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平福乡境内丘陵山峦起伏,项目建址东、南、北三面为山坡,该地属低山丘陵前的低洼地,根据建址附近区域的地质勘察资料:
岩性多为浅变质的砂页岩,结构疏松;山地、丘陵土壤以红壤、朱红壤、黄壤为主,水田以潴育性水稻土为主。
2.气候、气象
藤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夏日长冬日短,年日照11721.90小时。
极端最高气温41℃,极端最低气温-4.10℃,平均气温21℃。
无霜期320天。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最高1983年83%,最低1984年78%。
平均年降雨量1470.90毫米,多集中在4~9月,占全年的75.30%,5~6月为高峰期。
年平均风速0.72米/秒,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其中春季吹西南风,平均风速0.74米/秒;夏季吹西南风,平均风速0.78米/秒,秋季吹东北风,平均风速0.66米/秒;冬季吹东北风,平均风速0.70米/秒。
风速较小,静风率高,逆温天数多。
平福乡地处亚热带,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在20.10℃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500毫米左右。
3.水文
项目纳污水体为项目西面2m处的小冲沟,小冲沟的水来自于山坡上的泉水和雨水,小冲沟四季来水,流量为0.05m3/s,小冲沟在下游汇入平福河,而平福河是蒙江的四大支流之一。
蒙江,源于金秀,经蒙山,从东荣镇塘劝村入境。
流经东荣、太平、和平、蒙江4镇,于蒙江注入浔江。
境内长88.7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6.3亿立方米,自然落差51米。
4.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平福乡境内林木茂盛、资源丰富,森林植被以马尾松为主,其次是杉木;野生动物主要有野猪、山羊、山兔、狐狸、山鹰、鹤、杜鹃、水鸟等数十种。
建址处山丘上生长的植物主要有松木、杂木和杂草等,无生物多样性,未发现国家级保护动物,未见水土及植被遭受明显破坏的现象。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藤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介于北纬23°02′35″~24°03′9″、东经110°21′00″~111°11′27″之间,东接苍梧,南界容县、岑溪,西邻平南,北与蒙山、昭平毗连,东与梧州市区距55公里,西与南宁市距350公里。
东西最大横宽86公里,南北最大纵长112公里,总面积3945.62平方公里。
全县辖藤城、潭东、和平、太平、蒙江、金鸡等17个镇和宁康、平福2个乡,总人口93487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0148人,农业人口83472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0.71%和89.29%,人口主要为汉族,占总人口的99.2%以上。
据初步统计,200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5亿元,增长15%;工业增加值23.6亿元,增长25.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3亿元,增长63%;财政收入3.16亿元,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31亿元,增长65.9%;实际利用外资1490万美元,增长18%;外贸出口2382万美元,增长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9亿元,增长17.5%;农民人均纯收入3202元,增长1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29元,增长21.3%。
项目建址位于藤县的平福乡,平福乡在藤县东北部。
面积322平方公里。
人口2.5万。
辖14村委会,有269自然村。
1961年设平福公社。
1984年改设乡。
产松、杉、茶油、玉桂、柑橘、橙、松脂等。
有林场。
有中小学15所。
乡人民政府驻地平福,在藤城镇西北49公里。
人口500。
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建村,称天池。
1953年改称平福。
以太平、幸福之意得名。
聚落沿山坡分布。
盛产松脂、八角、香菇、木耳及山龟。
有发电、农机、造纸、桦脂等厂。
有公路接321国道和桂梧、桂玉、柳梧公路。
建址位于藤县平福乡定安村旺尤屯,距离太平镇约8公里,建址北面20m处为太平镇至平福乡的乡村公路,建址北面100m处是一个居民楼,居民楼周围30m范围内都是旱地,建址西面400m处为一再生纸纸厂(具体名称不详),建址东面2m处有一条小冲沟,东、南、西三面为林地。
附近1km范围内无医院、疗养院、学校、文物遗址、自然生态保护区和名胜古迹。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建址位于农村,周围均为山地,村民主要从事种植业,无重大固定大气污染源,太平镇至平福乡的乡村公路过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扬尘和再生纸厂排放的生产废气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估计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处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水平。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纳污水体为旁边的小冲沟,小冲沟的流量约0.05m3/s,水质良好,小冲沟的水最后汇入平福河,平福河现状水质良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处农村,太平镇至平福乡的乡村公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对项目选址噪声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但公路平时过往的车流量不大,估计建址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GB3095-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类区域标准水平。
4.生态环境
建址附近有一些旱地,山地树木生长正常,基本没有水土流失现象,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简单,未发现国家级保护动物。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保护目标:
项目建址周围区域环境质量,即
⑴.项目建设不降低建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
⑵.项目建设排放污水不污染附近水体,不影响平福河现状水质;
⑶.项目产生的噪声不明显降低区域内声环境质量;
⑷.项目周围的一个居民楼、旱地、山林及植被。
2.保护级别:
保持项目建址周围区域环境质量维持在原有的水平,即
⑴.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⑵.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⑶.声环境:
GB3095-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类区域标准。
⑷.保护建址附近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HCl浓度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ZBZ1-2002)。
)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环
境
空
气
HCl
小时值≤0.05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ZBZ1-2002)
日均值≤0.015
mg/m3
TSP
年均值≤0.20
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
日均值≤0.30
mg/m3
SO2
年均值≤0.06
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
日均值≤0.15
mg/m3
NO2
年均值≤0.08
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
日均值≤0.12
mg/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pH
(无量纲)
高锰酸盐指数
DO
CODcr
BOD5
氨氮
6~9
≤6
≥5
≤20
≤4
≤1.0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2008)中的1类区域标准:
昼间:
Leq≤55dB(A), 夜间:
Leq≤45dB(A)。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一级标准;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表4-3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有机颗粒物
≤18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0.51kg/h
HCl
≤100mg/m3
≤0.26kg/h
排气筒高度
15m
臭气浓度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废水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一级标准
COD
≤100mg/L
SS
≤70mg/L
LAS
≤5.0mg/L
噪声
等效A声级
昼间:
55dB(A)
夜间:
45dB(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