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柱规范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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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规范要求
柱
混9.3.2,第1条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混9.3.2,第5条
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混11.4.12-2(强规)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
┃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mm)┃箍筋最小直径(mm)┃
┣━━━━╋━━━━━━━━━━━━━━━━━━━━━╋━━━━━━━━┫
┃一┃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的较小值┃10┃
┣━━━━╋━━━━━━━━━━━━━━━━━━━━━╋━━━━━━━━┫
┃二┃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的较小值┃8┃
┣━━━━╋━━━━━━━━━━━━━━━━━━━━━╋━━━━━━━━┫
┃三┃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8┃
┣━━━━╋━━━━━━━━━━━━━━━━━━━━━╋━━━━━━━━┫
┃四┃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6(柱根8)┃
┗━━━━┻━━━━━━━━━━━━━━━━━━━━━┻━━━━━━━━┛
混11.4.12第4条(强规)
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混11.4.12-2(强规)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
┃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mm)┃箍筋最小直径(mm)┃
┣━━━━╋━━━━━━━━━━━━━━━━━━━━━╋━━━━━━━━┫
┃一┃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的较小值┃10┃
┣━━━━╋━━━━━━━━━━━━━━━━━━━━━╋━━━━━━━━┫
┃二┃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的较小值┃8┃
┣━━━━╋━━━━━━━━━━━━━━━━━━━━━╋━━━━━━━━┫
┃三┃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8┃
┣━━━━╋━━━━━━━━━━━━━━━━━━━━━╋━━━━━━━━┫
┃四┃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6(柱根8)┃
┗━━━━┻━━━━━━━━━━━━━━━━━━━━━┻━━━━━━━━┛
混11.4.12第3条(强规)
框支柱和剪跨比λ<=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第二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混11.4.12第4条(强规)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
混9.3.2,第2条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混9.3.2,第5条
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
混11.4.18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对于三、四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d,此处,d为纵向钢筋直径。
混11.4.15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
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中的较小值;四级抗震不宜大于300mm。
此外,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
混9.3.2,第5条
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混11.4.17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ρv>=λv*(fc/fyv)(11.4.17)
ρv----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按本规范第7.8.3条的规定计算,计算中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当强度低于C35时,按C35取值;
fyv----箍筋及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λv----最小配箍特征值,按表11.4.17采用。
表11.4.17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λv
注
1)普通箍是指单个矩形箍或音个圆形箍;复合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螺旋箍是指全部螺旋箍收同一根钢筋加工而成的箍筋;
2)计算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计算复合螺旋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换算系数0.8;
3)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尚且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4)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箍筋宜采用复合箍、复合螺旋箍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当轴压比不大于0.6时,其加密区的最小配箍率特征值宜按表中数值增加0.02;当轴压比大于0.6时,宜按表中数值增加0.03。
2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筋或井字复合箍筋,其最小配箍特征值应按表11.4.17中的数值增加0.02取用,且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5%;
3剪跨比不大于2时,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2%;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应小于1.5%;
混11.4.18
在柱箍筋加密区外,箍筋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区配箍率的一半。
混9.3.1第1条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3第1条
在同一截面内,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相同直径,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3第1条
在同一截面内,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相同直径,不应大于25mm
混9.3.1第4条
圆柱中纵向钢筋宜沿周边均匀布置,根数不宜少8根,且不应少6根;
混9.3.1第2条
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
混9.3.1第5条
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3第3条
纵向钢筋间距:
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四级不宜大于250mm;非抗震设计不宜大于300mm。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4
异型柱纵向受力钢筋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柱肢厚度为200~250mm时,纵向受钢筋每排不应多于3根;根数较多时,或分二排设置
混9.3.1第1条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6
异型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4%;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3%。
抗震6.3.7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6.3.7-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表6.3.7-1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
┃┃抗震等级┃
┃柱类型┣━━━━━┳━━━━━┳━━━━━┳━━━━━┫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框架中柱、边柱┃0.9(1.0)┃0.7(0.8)┃0.6(0.7)┃0.5(0.6)┃
┣━━━━━━━╋━━━━━╋━━━━━╋━━━━━╋━━━━━┫
┃框支柱、角柱┃1.2┃1.0┃0.9┃0.8┃
┗━━━━━━━┻━━━━━┻━━━━━┻━━━━━┻━━━━━┛
注:
1、表中括弧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
2、钢筋强度标准值小于400MPa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1;钢筋强度标准值为400MPa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05;
3、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上述数值应相应增加0.1;
《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5
异型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中规定的数值,且按柱全截面面积计算的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建于Ⅳ类场地且高于28m的框架,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按表中的数增加0.1采用。
┏━━━━━━━┳━━━━━━━━━━━━━━━━━┳━━━━━┓
┃┃抗震等级┃┃
┃柱类型┣━━━━━┳━━━━━┳━━━━━┫非抗震┃
┃┃一级┃二级┃三级┃┃
┣━━━━━━━╋━━━━━╋━━━━━╋━━━━━╋━━━━━┫
┃中柱、边柱┃0.8┃0.8┃0.8┃0.8┃
┣━━━━━━━╋━━━━━╋━━━━━╋━━━━━╋━━━━━┫
┃角柱┃1.0┃0.9┃0.8┃0.8┃
抗震6.3.5
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层数不超2层或四级时,均不宜小于300mm;
一、二、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00mm;
圆柱的直径,层数不超过2层或四级时不宜小于350mm,
一、二、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
墙
混9.4.1
竖向构件截面长边、短边(厚度)比值大于4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支撑预制楼(屋面)板的墙,其厚度不宜小于140mm;对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5,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0。
混11.7.12
剪力墙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结构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16;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墙厚不宜小于层高的1/12。
对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5。
2框架-剪力墙结构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五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1/6。
3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五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1/6。
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不宜改变墙体宽度。
混11.7.18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c及配箍特征值λv宜满足表11.7.18的要求,箍筋的配置范围及相应的配箍特征值λv和λv/2的区域如图11.7.18所示。
表11.7.18约束边缘构件范围Lc及其配箍特征值λv
┏━━━━━━━┳━━━━━━━━┳━━━━━━━━┳━━━━━━━━┓
┃┃K=1(9度)┃K=1(8度)┃K=2、3┃
┃项目┣━━━━┳━━━╋━━━━┳━━━╋━━━━┳━━━┫
┃┃λ<=0.2┃0.2<λ┃λ<=0.3┃0.3<λ┃λ<=0.4┃0.4<λ┃
┣━━━━━━━╋━━━━╋━━━╋━━━━╋━━━╋━━━━╋━━━┫
┃LC(一字型暗柱)┃0.20hw┃0.25hw┃0.15hw┃0.20hw┃0.15hw┃0.20hw┃
┣━━━━━━━╋━━━━╋━━━╋━━━━╋━━━╋━━━━╋━━━┫
┃Lc(翼墙或端柱)┃0.15hw┃0.20hw┃0.10hw┃0.15hw┃0.10hw┃0.15hw┃
┣━━━━━━━╋━━━━╋━━━╋━━━━╋━━━╋━━━━╋━━━┫
┃λv┃0.12┃0.2┃0.12┃0.2┃0.12┃0.2┃
┣━━━━━━━╋━━━━┻━━━╋━━━━┻━━━╋━━━━┻━━━┫
┃箍筋最大间距┃100┃100┃150┃
┣━━━━━━━╋━━━━━━━━╋━━━━━━━━╋━━━━━━━━┫
┃纵筋(取大值)┃0.012Ac,8φ16┃0.012Ac,8φ16┃0.010Ac,┃
┃┃┃┃6φ16(三级6φ14)┃
┗━━━━━━━┻━━━━━━━━┻━━━━━━━━┻━━━━━━━━┛
注:
1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3倍时,视为无翼墙剪力墙;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2倍时,视为无端柱剪力墙;
2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lc除满足表11.7.18的要求外,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
4hw为剪力墙墙肢的长度。
混11.7.19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构造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的范围,应按图11.7.19采用。
混9.4.1
竖向构件截面长边、短边(厚度)比值大于4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支撑预制楼(屋面)板的墙,其厚度不宜小于140mm;对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5,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尚不宜小于层高的1/20。
混11.7.12
剪力墙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结构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16;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墙厚不宜小于层高的1/12。
对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5。
2框架-剪力墙结构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五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1/6。
3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五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1/6。
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不宜改变墙体宽度。
混11.7.18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c及配箍特征值λv宜满足表11.7.18的要求,箍筋的配置范围及相应的配箍特征值λv和λv/2的区域如图11.7.18所示。
表11.7.18约束边缘构件范围Lc及其配箍特征值λv
┏━━━━━━━┳━━━━━━━━┳━━━━━━━━┳━━━━━━━━┓
┃┃K=1(9度)┃K=1(8度)┃K=2、3┃
┃项目┣━━━━┳━━━╋━━━━┳━━━╋━━━━┳━━━┫
┃┃λ<=0.2┃0.2<λ┃λ<=0.3┃0.3<λ┃λ<=0.4┃0.4<λ┃
┣━━━━━━━╋━━━━╋━━━╋━━━━╋━━━╋━━━━╋━━━┫
┃LC(一字型暗柱)┃0.20hw┃0.25hw┃0.15hw┃0.20hw┃0.15hw┃0.20hw┃
┣━━━━━━━╋━━━━╋━━━╋━━━━╋━━━╋━━━━╋━━━┫
┃Lc(翼墙或端柱)┃0.15hw┃0.20hw┃0.10hw┃0.15hw┃0.10hw┃0.15hw┃
┣━━━━━━━╋━━━━╋━━━╋━━━━╋━━━╋━━━━╋━━━┫
┃λv┃0.12┃0.2┃0.12┃0.2┃0.12┃0.2┃
┣━━━━━━━╋━━━━┻━━━╋━━━━┻━━━╋━━━━┻━━━┫
┃箍筋最大间距┃100┃100┃150┃
┣━━━━━━━╋━━━━━━━━╋━━━━━━━━╋━━━━━━━━┫
┃纵筋(取大值)┃0.012Ac,8φ16┃0.012Ac,8φ16┃0.010Ac,┃
┃┃┃┃6φ16(三级6φ14)┃
┗━━━━━━━┻━━━━━━━━┻━━━━━━━━┻━━━━━━━━┛
注:
1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3倍时,视为无翼墙剪力墙;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2倍时,视为无端柱剪力墙;
2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lc除满足表11.7.18的要求外,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
4hw为剪力墙墙肢的长度。
混11.7.19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构造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的范围,应按图11.7.19采用。
混9.4.4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
混9.4.2
拉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混11.7.15(强规)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抗震6.4.4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筋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1/10。
混9.4.4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
混11.7.14(强规)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混9.4.4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
混9.4.2
拉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
混11.7.15(强规)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混9.4.4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
混9.4.2
拉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
混11.7.15(强规)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1一、二、三级抗震墙墙肢底面积的轴压比小于表6.4.5-1的规定及四级时,墙肢两端的边缘构件除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外,可按表6.4.5-2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表6.4.5-1抗震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
┏━━━━━━━┳━━━━━━┳━━━━━━┳━━━━━━━┓
┃抗震等级或烈度┃一级(9度)┃一级(7、8度)┃二、三级┃
┣━━━━━━━╋━━━━━━╋━━━━━━╋━━━━━━━┫
┃轴压比┃0.1┃0.2┃0.3┃
┗━━━━━━━┻━━━━━━┻━━━━━━┻━━━━━━━┛
表6.4.5-2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
┏━━┳━━━━━━━━━━━━━┳━━━━━━━━━━━━━┓
┃┃底部加强部位┃其它部位┃
┃抗震┣━━━━━━━┳━━━━━╋━━━━━━━┳━━━━━┫
┃┃┃箍筋┃┃箍筋┃
┃┃纵筋最小量┣━━┳━━┫纵筋最小量┣━━┳━━┫
┃等级┃(取较大值)┃直径┃间距┃(取较大值)┃直径┃间距┃
┃┃┃(mm)┃(mm)┃┃(mm)┃(mm)┃
┣━━╋━━━━━━━╋━━╋━━╋━━━━━━━╋━━╋━━┫
┃一┃0.01Ac,6φ16┃8┃100┃0.008Ac,6φ14┃8┃150┃
┣━━╋━━━━━━━╋━━╋━━╋━━━━━━━╋━━╋━━┫
┃二┃0.008Ac,6φ14┃8┃150┃0.006Ac,6φ12┃8┃200┃
┣━━╋━━━━━━━╋━━╋━━╋━━━━━━━╋━━╋━━┫
┃三┃0.006Ac,6φ12┃6┃150┃0.005Ac,4φ12┃6┃200┃
┣━━╋━━━━━━━╋━━╋━━╋━━━━━━━╋━━╋━━┫
┃四┃0.005Ac,4φ12┃6┃200┃0.004Ac,4φ12┃6┃250┃
┗━━┻━━━━━━━┻━━┻━━┻━━━━━━━┻━━┻━━┛
注:
1、Ac为边缘构件的截面面积
2、其它部位的拉筋,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筋间距的2倍;转角处宜采用箍筋;
3、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纵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柱的相应要求。
2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应设置符合下列规定的约束边缘构件:
1)、约束边缘构件的总高度不应小于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
2)、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6.4.5-3的要求。
表6.4.5-3约束边缘构件范围Lc及其配箍特征值λv
┏━━━━━━━┳━━━━━━━━┳━━━━━━━━┳━━━━━━━━┓
┃┃K=1(9度)┃K=1(8度)┃K=2、3┃
┃项目┣━━━━┳━━━╋━━━━┳━━━╋━━━━┳━━━┫
┃┃λ<=0.2┃0.2<λ┃λ<=0.3┃0.3<λ┃λ<=0.4┃0.4<λ┃
┣━━━━━━━╋━━━━╋━━━╋━━━━╋━━━╋━━━━╋━━━┫
┃LC(一字型暗柱)┃0.20hw┃0.25hw┃0.15hw┃0.20hw┃0.15hw┃0.20hw┃
┣━━━━━━━╋━━━━╋━━━╋━━━━╋━━━╋━━━━╋━━━┫
┃Lc(翼墙或端柱)┃0.15hw┃0.20hw┃0.10hw┃0.15hw┃0.10hw┃0.15hw┃
┣━━━━━━━╋━━━━╋━━━╋━━━━╋━━━╋━━━━╋━━━┫
┃λv┃0.12┃0.2┃0.12┃0.2┃0.12┃0.2┃
┣━━━━━━━╋━━━━┻━━━╋━━━━┻━━━╋━━━━┻━━━┫
┃箍筋最大间距┃100┃100┃150┃
┣━━━━━━━╋━━━━━━━━╋━━━━━━━━╋━━━━━━━━┫
┃纵筋(取大值)┃0.012Ac,8φ16┃0.012Ac,8φ16┃0.010Ac,┃
┃┃┃┃6φ16(三级6φ14)┃
┗━━━━━━━┻━━━━━━━━┻━━━━━━━━┻━━━━━━━━┛
注:
抗震墙的翼墙长度小于其3倍厚度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2倍墙厚时,按无翼墙、无端柱查表
Lc为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且不小于墙厚和400mm;有翼墙或端柱时不就小于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
λv为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特征值,其体积配箍率按本规范式(6.3.8)ρv=λv(fc/fyv)计算;当墙体的水平分布钢筋在墙端有90弯折、弯折段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0倍分布钢筋直径,且水平分布钢筋之间设置足够的拉筋时,可计入伸入约束边缘构件的分布钢筋;
hw为抗震墙墙肢长度;
λ为墙肢轴压比
Ac为约束边缘构件截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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