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538990 上传时间:2023-03-19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40.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docx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2531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

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

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

2.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

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

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一13题,单选)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李某的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

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

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

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

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

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

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一13题,单选)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D

【解析】:

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仅仅是“习俗”,并非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故A项错误。

张老太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是不当得利关系。

导致该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而非张老太犯病,故B项错误。

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与自由无关。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为了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

4.下列有关法的本质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识活动的产物

B、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C、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

D、政治、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精神、思想、道德等都是影响法的要素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概念的学说

【答案】:

C

【解析】:

考察法的本质。

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经过国家机关被上升为国家意志、被客观化正式化为具体规定才可能成为法。

选项C错误。

5.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7题,单选)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C

【解析】:

张女与司机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

故A项错误。

现行法并没有规定“接吻权”,故B项表述“属于法定权利”的说法错误。

所谓“规范性”,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针对的事可以反复发生从而可反复适用。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针对的是特定人——张女与肇事司机,针对的是一次发生的事——“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故具有非规范性,C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述是正确的。

而且,责任认定书是对事实的认定,尽管没有直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但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故C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说

6.下列有关法律监督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两部分

B、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是监督的主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是监督的客体

C、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社会法律监督

D、党的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法律监督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监督。

B选项错误,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

C选项错误,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国家法律监督。

D选项错误,党的监督属于社会法律监督。

7.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

“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法以社会为基础

【答案】:

D

【解析】:

①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以社会为基础,法是社会的产物。

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本质。

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

总之,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ABC选项均正确。

②D选项错误。

注意,尽管法律被社会决定,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但是,法对社会有其相对独立性,其相对独立性的表现之一,就是在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特定规律。

故,法律不能

8.关于法的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B、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C、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任何人都不可以违反,因此其具有一定的普遍约束力

D、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但不是所有具有国家强制力的都是法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特征

【答案】:

C

【解析】:

法具有6个特征: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可诉性。

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看来,法律必须同时具备这6个特征。

①本题AB选项考核的是法的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主权范围内普遍有效;其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三,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规定人们做不到的事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是机会的平等,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平均。

为了保证机会上的平等,我们在立法时应当作出合理区别,如对弱者应当重点保护。

故,A选项正确。

意外事件是人们凭借心智难以预见的事情,如果法律规定人们对意

9.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

A、法律漏洞是法外空间

B、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法律不能调整、无须调整或不宜调整的社会关系或领域

C、在法律制定时即已存在的法律漏洞为自始漏洞

D、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积极地加以规定却未设规定的法律漏洞是明显漏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6节>法律漏洞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漏洞。

A选项错误,法律漏洞不同于法外空间。

漏洞不是简单的缺失状态,而必须是不合目的的、或者说依其目的被评价为不好的缺失状态。

法律规范的缺失可能是合乎目的的,也可能不是合乎目的的。

合乎目的的缺失被称为“法外空间”,也就是原本就不应由法律来调整的领域。

10.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体现了法律价值冲突解决原则中的个案平衡原则?

A、某地发生骚乱,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国家采取了单号暂停互联网,双号允许市民使用互联网的措施

B、在某一民事案件中,法官在考虑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找到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C、为了公共利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公民的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且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D、某地发生骚乱,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国家采取了暂停互联网的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答案】:

B

【解析】: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的关键点在排序,排序之后,为了更优先的价值,完全放弃了靠后的价值。

个案平衡原则的关键点是考虑个别情况,追求公平正义的结果。

比例原则的关键点是为了更为优越的价值,放弃靠后的价值,但是要保留必要的限度。

①有关部门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采取了暂停互联网的措施,是在安全价值和公民的知情权价值之间做出权衡,为了公共安全,必须要侵犯公民的知情权,但并没有全部侵犯,而是保留了必要的限度,允许市民双号使用互联网。

这属于比例原则的适用。

故A选项错

11.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13题,单选)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5节>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

A

【解析】: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该案涉及我国法是否对赵某适用,也涉及我国是否在A国有效力,故A项对。

赵某的走私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B项错。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本案不涉及法的溯及力,C项错。

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

1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A、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B、未经国家明示认可的社会规范不属于法律

C、依靠人的良知、内心确信及其社会舆论等来保证实施的道德规范也属于法律

D、法的普遍性意味着所有的法律规范效力是相同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特征

【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的特征。

A选项正确,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认可主要有两种方式:

明示认可与默示认可,B选项错误。

国家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证法实施的力量,具有国家的强制性。

其他的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性,但是它们都不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它们实施的力量,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C选项错误。

就一个国家的具体法的效力而言,则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有些法律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有些则在部分地区或仅对特定主体生效。

而那些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其适用范围则可能更为有限。

因此,不能将法的普遍性作片面的理解,认为一切具体的

13.下列有关中华法系特点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礼法结合、德主刑辅

B、等级有序、家族本位

C、以刑为主、民刑不分

D、诉讼爆炸、重视调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系的概念和标准

【答案】:

D

【解析】:

考查中华法系的特点。

D选项错误,重视调解、无讼是求。

孔子曾说: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在传统中国,基于熟人社会的背景,基于儒家“和为贵”的价值准则,“厌讼”是普遍情形。

14.张林遗嘱中载明:

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一13题,单选)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A

【解析】:

《宪法》第5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故A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说法错误,应选。

15.法律的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价值。

关于法律的这些基本价值,下列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  )

A、自由是衡量国家的法律是不是“真正的法律”的评价标准

B、自由和平等之间是没有矛盾的

C、法律是人们自由的保障,自由不是对法律的否定,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

D、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往往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的价值。

法律的作用一般包括秩序、安全、自由、平等、正义、效率等方面。

这些价值源于主体即人的需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不是孤立存在的。

自由和平等之间有时是矛盾的,有时候为了追求社会的平等便有可能利用国家的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这也就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因而B选项是错误的。

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法律并不是限制自由的,而是公民自由的保障书。

法律的理想和其所追求的价值贯穿于法律始终,因而在进行法律判断时,也就经常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16.法律格言说:

“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6题,单选)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

C

【解析】:

是否知道法律,不影响该人是否享有权利,故A项说法错误。

知道自己权利的人,未必知道整个法律体系,故B项说法错误。

权利是法律的内容的一部分,并非“全部”,法律除了权利外,还有权力、义务、责任等,故D项“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的表述本身是错误的。

在排除了A、B、D的情形下,本题只能进C。

1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法适用的步骤

【答案】:

B

【解析】:

①A选项正确。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本条规定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

属于典型的任意性规则。

②B选项错误。

法律适用的过程必然需要法律推理。

③C选项正确。

法具有可诉性。

④D选项正确。

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18.《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

”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

“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

”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

“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

”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

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

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

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法的特征

【答案】:

B

【解析】:

①A.C.D选项均正确。

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

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

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注意,法律的产生过程,就是从早期的与道德、宗教浑然一体,到近现代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因此,古代法学家一般强调法律和道德相互融合,而近现代法学家则更注意两者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界限,一般通说认为,法律史最低限度的道德。

②选项B错误。

只要是法律,就必须具有国

19.关于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国家的产生

B、封建社会的产生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产生的主要标志,B选项属于无中生有。

20.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

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2015年卷一9题,单选)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

A

【解析】: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该医院的做法符合上述规定。

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生命权优于患者或其家属、关系人的同意权,符合价值

21.张三驾驶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过快,不慎将孕妇李四蹭倒在地,所幸并未受伤。

但由于受到惊吓,腹中婴儿早产并取名王五,交管部门对张三进行了罚款。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引起张三和交管部门的法律关系的是法律行为

B、张三和交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C、李四和王五之间的法律关系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D、交管部门的罚款决定是一种法律事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

李四和王五是母子关系,属于平权,并无隶属。

22.法律格言说: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9题,单选)

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

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

D

【解析】:

一个人能否享有法律上规定的权利,是受到其经济状况、受教育情况等因素影响的,故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不可能都是平等的,故A项错误。

在奴隶制、封建制等社会,并没有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故B项错误。

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不可能仅通过法律就能得到解决,故C项错误。

平等原则并不禁止一切差别对待,其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故D项正确。

23.卡尔·马克思说: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卷一9题,单选)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立法程序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立法程序大体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等程序。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可以参与立法,比如公布法律。

故B项错误。

24.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成文法国家采取演绎推理,因此,演绎推理不能以习惯作为大前提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C、法律推理离不开适用者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实际上,法官的价值判断是不受约束的

D、类比推理扩张了某个法律规范的适用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