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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区煤矿企业备案审批表

煤矿名称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备案项目

关闭工作方案

备案依据

北碚府办发〔2012〕2号和相关会议精神

主要内容摘要

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直接性关闭。

拟于2016年1月22日起具体实施关闭工作。

一是井下和地面设施设备的撤出、井筒封闭等工作安排及安全技术措施;二是人员安置的预案和处理措施;三是土地处置、环境治理、证照上缴等其他相关工作的处理方案。

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平稳达到关闭标准。

附件名称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申请备案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镇(街)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北碚区煤管局审查备案意见

审查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大田煤矿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会审意见

部门

职务

意见

签名

时间

集团公司

法人

矿级管理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积极响应市、区政府的关闭政策,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实施直接性关闭。

经集团公司和矿长办公会研究,拟定于1月22日开始进入关闭实施阶段,争取30日内完成井下撤出工作并封闭全部井筒。

为保证关闭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特编制本关闭工作方案。

一、矿井概况

重北碚大田煤矿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东北部,方位39°,直距15km,行政区划属北碚区天府镇大田村所辖,井口位于大田村社,井口平面直角坐标(西安80坐标系)为:

X=3314226.35m、Y=36358176.94m、Z=+540.740m,“三证一照”齐全、有效,为私营企业,“五长”、“五科”、“五队”配备齐全。

大田煤矿开采二叠系龙潭煤组K6、K8煤层,开采标高:

+490m~+290m,矿区长1470m,矿区面积0.515km2,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定。

截止2015年10月底,保有K6、K8煤层资源量共计:

(122b+333+2S22)770.7kt,其中K6煤层保有367.7kt、K8煤层保有394kt,(122b)类490.7kt,(333)类224kt,(2S22)类56kt,按5万吨/年生产规模计算,可供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0.5年。

煤层为急倾斜薄煤层,可采煤层2层,即K6、K8煤层。

灾害情况来讲,瓦斯等级参照相邻矿井,评定为煤与瓦斯突出,K8为保护层,实际开采过程中均未发生过动力现象;自燃发火等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爆炸倾向性有煤尘爆炸倾向性;水文地质等级中等。

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固定式吊挂人车运送人员,人力推车运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一级抽排水,市电+发电机(备用电源)进行低压联络形成双电源向矿井供电,走向长壁采煤法,风镐落煤,钻爆法掘进,人工出矸。

核定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关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潘先平

副组长:

梁文川

成员:

苏叶勇、代继红、邓良敏、李永东、黄金云、李永明、刘成宪、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下设:

技术通风组、回撤实施组、安全监管组、机电运输组、资产清理和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于矿调度室,由矿长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矿井关闭过程中的组织、决策和协调。

办公室负责对井下和地面设施设备拆除的统一指挥与调度。

“五长”及各科室按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共同搞好关闭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1、技术通风组

组长:

苏叶勇

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层面上对回撤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负责对各回撤点的瓦斯检查、通风设施构筑等通风管理工作。

2、回撤实施组

组长:

梁文川

全面负责地面和井下设施设备拆除、井筒封闭等具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有序组织、提高工效,并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

3、安全监督组

组长:

邓良敏

负责对设施设备拆除过程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组织排除各类现场安全隐患,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不安全不回撤、只回撤安全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4、机电运输组

组长:

代继红

负责拆除过程中的提升、运输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机运设备的拆除,并登记、造册、入库。

5、资产清理和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李永东、李兰英

负责资产清理及处置,关闭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到位,协调外围事务,处理纠纷。

负责办理火工品、供电停用或变更手续。

负责上缴、吊(注)销或变更相关证照。

负责签订奖补协议,完善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关闭手续。

负责职工离岗体检、退职补偿、工伤赔付等安置工作。

负责对关闭后环境进行治理。

负责对租用土地、建筑物等妥善处置。

负责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奖补协议,科学、合理安排奖励资金。

三、回撤工作安排

1、回撤原则

由里向外逐段回撤,无风微风区域不撤,有毒有害气体受威胁区域不撤,顶板片帮淋水严重区域不撤,坡度大于30度的斜井钢轨不撤。

总之坚持“不安全不回撤”“宁放弃不冒险”、“从远至近、先井下再地面”的原则进行回撤。

2、回撤范围:

煤矿井上下设施、设备(包括机电设备、电缆管道、通讯设备、瓦斯监控设备、压风设备、排水设备等)全部拆至地面,分类堆码并及时处置。

回撤⑴:

+350m水平东二K8、K6煤层运输巷的轨道、设备、缆线、管道等。

全长约1600米。

回撤⑵:

+350m主石门、+350m车场、避难硐室、水仓的各设备

回撤⑶:

+460主石门以及+460m水平东二K8、K6煤层回输巷的轨道、设备、缆线、管道等。

全长约1300米。

回撤⑷:

+460m至+350m提升斜井以及人车斜井设备、设施,巷道全长约450米。

回撤⑸:

+460m至+550m提升斜井以及人车斜井设备、设施,巷道全长约480米。

井下设备拆除完后,及时封闭通向地面的各出口。

回撤⑹:

+570m回风井设备、设施。

3、回撤顺序及工期安排

回撤工作总工期预计30个工作日。

回撤工作

预计工期(天)

备注

回撤⑴

10

回撤⑵

2

回撤⑶

10

与回撤⑴平行作业

回撤⑷

8

回撤⑸

8

回撤⑹

2

合计

30

优化施工组织、平行作业

4、施工方法

⑴各个巷道回撤主要拆除轨道、设备、缆线、管道、金属支架等。

先拆下水平再上水平最后拆提升斜井。

支架采用手动扒柱器或吊挂葫芦作业,先用木料替腿料,最后拆除顶梁,从里至外逐架进行,不安全或扒不动的支架不回撤。

设备设施采取人工收取,花车或矿车装运,通过运输系统运出地面。

⑵避难硐室、机电硐室、材料硐室、绞车硐室,主要拆除轨道、防爆门、缆线。

井下设备设施拆除完后,及时封闭通向地面的各出口,封闭必须达到关闭标准。

设备采取人工收取,花车或矿车装运,运出地面统一堆码作变卖或利用处置。

⑶+570m回风井主要撤出缆线、引水管、防爆门、人行风门、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施、变电设备。

井下设备设施拆除完后,及时在井口设置警标和栅栏,防止人员进入,与进风井筒联动,及时按关闭标准封闭通向地面的各出口。

小轻型设备采取人工收取,花车或矿车装运,运出风井地面。

主要通风机等大型设备必须采用吊车作业。

变电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按相关规定操作,并请供电部门协助。

在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前,必须保证全矿井井下设备全部拆除完毕,人员不再入井。

5、人员安排

回撤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多。

经研究,每天安排早、中两班作业,每班人员控制在25人以下,具体安排如下:

工种

早班

中班

夜班

合计

带班领导

1-2

1-2

2-4

安全员

1-2

1-2

1

2-4

瓦斯检查员

1

1

1

3

绞车司机

2

2

4

回撤人员

15

15

30

合计

20-22

20-22

2

40-44

四、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安全规定

1、所有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技术操规程》、《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本措施。

所有参加回撤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经过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上岗作业。

2、严格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严格控制入井人员,严禁精神状态不好、喝酒、生病等人员入井。

3、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进同出,并排查和安排整治安全隐患,每个拆除点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盯守。

4、开好班前会,对安全生产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抓落实,班后有总结。

5、矿级领导和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先进入作业场所,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回撤施工。

6、工作人员在回撤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自主保安、互助保安。

要首先看好安全退路,严禁空顶作业,发现隐患必须先治理再作业。

设备回撤和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通风、监控设施,保证风流畅通、监控有效。

7、当工作地点因故停风或有害气体超限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带,清点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

若工作点发生灾害时,必须迅速启运《应急预案》,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组织撤离,并汇报矿调度室。

8、斜井提升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一坡三挡”必须齐全有效。

在下车场等候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躺避硐,严禁人员在车场内逗留。

9、所有下井人员应严格执行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一经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形,加重处罚。

10、严禁使用单根锚杆和钢筋起吊重物,若需起吊时数量不少于2根。

11、操作吊挂设备时,人员站位要正确,与重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崩链和重物旋转伤人。

设备起吊前,人员必须先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方可试吊,试吊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2、设备回撤多人协同工作时,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指挥,相互协调好拖、拉、抬、扛、撬,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3、设备装车时必须找好重心,防止设备离地时摇摆伤人。

1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15、要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16、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由机电矿长负责,每班在撤除电气设备之前,必须由机电矿长先检查是否切断电源。

机电矿长不在现场时,必须由井下电工负责检查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二)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先检查顶、帮支护情况,若不完好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2、正常回撤设备前,必须将巷道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保证撤退路线畅通,加强巷道支护,保证工作面风道及行人回撤设备路线畅通。

3、现场负责人每班要认真对巷道支护完好情况以及巷道的承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支护失效、压力增大等情况,要及时汇报并重新支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护。

4、回撤期间,矿压明显区段出现顶板离层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5、回撤期间,施工班组要安排专人,对作业场所、运输沿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支护失效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回撤时要备足各种规格的顶板支护材料。

(三)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禁其他任何人擅自操作绞车、信号或警铃。

2、每班作业前,必须先检查绞车的固定、钢丝绳、绳皮、绳卡、护绳、护绳板、螺栓、插销、拉杆、背帽、限位销、信号等是否完整可靠。

要定期检修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绞车闸带必须完好,磨损余厚≥4mm;闸轮无明显沟痕、无油污;铆钉不磨闸轮。

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3、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时刻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双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

4、绞车必须采用控制按钮远方控制方式操作,严禁用开关就地操作。

5、钢丝绳绳头必须卡接,不允许打结使用,绳头必须上护绳皮,绳头卡绳长度不得小于600mm,且护绳皮有足够强度,并按规定进行打设,绳卡应排布均匀(绳卡间距不小于200mm),按规定打设。

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

6、牵引钢丝绳必须采用专用压绳板压牢,不得系在滚筒上,并且注意绞车的出绳方向,出绳方向不得反向;绞车松绳至最远使用地点,滚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不得放出,收绳后滚筒边缘应高出最外层钢丝绳至少2.5倍的绳直径。

钢丝绳缠绕绳长度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容绳量,无折弯、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超限(截面积的10%)现象,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

7、串车提升时,绞车必须装设保险绳,保险绳的直径与主绳直径相符,长度与所提升的车辆总长度相符合。

8、车辆连接装置必须使用专用三链环和专用防自脱销,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代替。

9、阻车器必须灵敏、可靠,未使用时保持常闭状态。

10、设备运输途中要加强对风门和通风设施保护,严禁撞坏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

11、提长设备前,将井上口10m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以防误入井筒。

12、信号铃声规定:

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松、乱铃为故障,拖长音的铃声为慢车信号。

(四)人工抬运安全技术措施

1、装载物料时,不得超重、超高、超宽和超长。

并且不准盲目乱放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用车辆装较长物料时,应两人操作,分站两头,面向长料,同时弯腰抓紧,随口号两人同时用力抬起,朝材料车走,步伐一致,互相照应,到合适位置后,随口号两人同时将长料稳放在材料车上。

或用撺的方法装车。

车上材料要排放整齐,注意重心,保持车体平衡。

3、用车辆装短料时或块料时,运料工双手抓牢材料,稳步前行,走到材料车旁,把材料放在车上,并摆放好。

4、原则上同种材料同车。

材料混装时,应下部装“大、长、重、结实”的,上部装“小、短、轻、易碎”的。

放平整,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帮规定范围,并保持车体平衡。

5、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并防砸飞他物伤人。

6、卸较长设备或需两人配合卸车时,两人应分别站在车前后,分抓材料两端,专人指挥,统一行动,越过车帮,然后抬至堆放地点,堆码整齐。

7、卸短块设备时,卸料人员站在车上,运料人员站在车旁,二人配合上肩,然后稳步走到卸料处轻搬轻放(或二人配合下肩)码放整齐。

料堆应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安全。

8、多人抬运时,个子高低差不多的一组,并保证道路畅通,口令一致,步调统一。

9、拖运人员必须同肩,同时起同时走,中途需休息时,必须打招呼协调好。

10、抬运时,人员通过拐弯处时必须放慢速度,预防将人碰伤。

11、装运设备必须使用花车、专用矿车,并捆绑牢固。

12、大件设备必须使用吊挂葫芦等专用工具,严禁蛮干。

13、设备拖运前应先清除沿途杂物,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

14、对拖运区段内的支护情况认真检查,有问题处理后再作业。

15、拖动设备时,要设专人观察物件动作和沿途支护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6、拖运过程中应注意对物件的保护,严禁强拉硬拖;对易损坏的部位应避免直接受力;精度要求较高的设备,严禁直接对其拖动,防止损坏设备。

17、物件拖运过程中,物件前方和两侧严禁有人。

(五)起吊和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设备前,首先要明确被起吊设备重量,合理选择吊链吨位和起吊位置,吊链吨位必须大于设备吨位,并先试吊两次,确认满足起吊要求时,方可正式起吊。

2、设备起吊前,设备滑落趋势方向及设备起吊下方5m范围内除了设备起吊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设备起吊人员要站在无设备滑落趋势方向起吊设备。

3、设备起吊前要在巷道内起吊地点打专用起吊锚杆或三脚钢架,打设2根锚杆共同作为起吊点,挂设相应吨位的吊链。

4、使用吊链起吊物件时,吊链固定均采用40型煤溜大链,大链用马蹄环进行连接,螺丝要满丝满扣。

钢丝绳套用5分钢丝绳,绳头一正一反打设3道5分绳卡,绳卡间距不小于100mm。

5、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起吊物件无滑落趋势的地点进行作业,拉小链要匀速稳拉,操作中注意观察周围支护情况、吊链与小链联接情况及各部受力状况,要稳拉稳放,严禁硬拉硬拽。

其他人员远离起吊地点,可监护作业。

6、起吊时,严禁人员任何部位靠近起吊设备及其运行滑落趋势方向,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严禁在起吊点正下方站立,如起吊处有坡度,拉吊链人员要站在上坡侧,下坡侧严禁有人,人员要躲开设备滚落趋势方向。

7、起吊物件悬空后,必须始终保持吊链吃劲,待物件支垫牢固,螺丝紧固齐全或吊挂牢固后方可慢慢松开吊链。

8、起吊时,严禁大幅度斜拉或摆动,每次斜拉步距不大于800mm,不得随意靠近拖拽摆动的设备,严防起吊连接部位滑脱,设备在起吊时应尽量保持平衡。

9、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有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再起吊。

起吊、斜拉大件设备时,物件滑落趋势方向严禁有人。

10、在斜坡起吊大件设备时,必须使用双股8#铁丝将物件拴于斜坡上方的梯子梁上,防止物件滚落伤人,物件在斜坡上停放时必须将物件支垫牢固,同时在物件滑落趋势的下方严禁有人。

11、起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物件、专用起吊点以及各部连接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设备起吊时所使用的吊链、绳套、马蹄环、链条、工器具和起吊点必须完好,起吊前由跟班队干进行检查把关,合格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13、回收斜坡内的设备时,如必须采取吊装车方式,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和联络工作,信号铃或电话、对讲等通讯系统完好并保证在操作现场,提升运行时,人员必须先进入躲身硐室内避车,待车辆停好后方可出来恢复工作。

(六)机电设备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1、电钳工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工作面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停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电工作业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验电之前要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限时严禁验放电)等保护措施。

4、电气设备各项保护要齐全,并保证设备完好使用。

5、机电设备进出电缆拆除后,用挡板挡好接线嘴,上紧上全盖板螺丝,确保设备完好。

6、使用专用工具按设备的结构将螺栓、销轴、连接件等拆除,使设备分解成部件并满足装车、运输、检修的要求。

7、设备拆卸的小件,集中装袋包装好后,安排专人负责运输。

8、设备拆卸后的各种管口必须使用棉纱或油布进行封堵,避免煤矸等脏物进入设备内损坏设备。

9、设备拆卸后的接触面使用麻袋等物品进行包裹严密并捆扎。

10、拆卸设备时,严禁锤砸硬撬损坏设备。

(七)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回撤期间,必须保证全矿井的正常全风压机械抽出式通风系统完好、畅通、可靠。

2、全负压通风未达到的区域,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机正压通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氧气浓度达到要求。

3、井下回撤期间,必须按规定进行配风、测风。

4、坚持瓦斯检测和日报审批制度。

回撤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

管理人员入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

5、现场发现瓦斯、CO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及时汇报处理。

6、严禁损坏通风设施;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或一道风门长久敞开;风门前后5m范围内,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并保持无积水、淤泥、杂物,巷道保持完好。

7、物料堆放时,必须防止影响通风有效断面。

8加强对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管理和保护,保证工作面数据传输正常、断电或开停等装置灵敏可靠,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监控系统及传感器随回撤区域而及时移到位。

(八)井筒封闭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设备回撤完毕后,必须及时对报废井筒进行封闭。

2、封闭顺序:

原则上进回风井筒在同一个班封闭,先封闭回风井,再封闭进风井。

3、所有通向地面的出口都必须封闭。

4、采取永久性密闭墙的方式进行封闭。

具体封闭位置报区、镇关闭办公室领导现场指导后实施。

5、每个井筒设两道以上密闭,每道密闭的墙厚1米以上,采取料石砌碹或混凝土现浇等方式,必须勾缝严密,抹面平整。

墙体周边要掏槽,两道密闭间隔5~8米,中间采取不燃物充填。

墙体下方要根据涌水量留设好反水池或管,保证不漏风。

6、如有个别井筒已垮塌而无法在井口处设置密闭墙时,要从井口向内填实至少5米以上井巷,并在井口处设立关闭石牌。

7、封闭井筒前,制作封闭工作管理单,所有参与井筒封闭、验收以及镇安监办“一盯一”人员都必须签字,对施工质量等予以认可。

8、由技术负责人做好井筒密闭、井下未拆除地点等记录,并填图归档。

(九)避险应急措施

1、避灾原则

⑴发生事故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灾害性质、时间、范围、受灾人员等情况。

⑵统一指挥的原则: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安排。

⑶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保证救援过程中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⑷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的原则:

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首先控制事故,然后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最终消灭事故。

⑸自救互救的原则:

事故发生后,在救援人员没有达到前及救灾过程中,事故地点及附近的职工应迅速组织急救互救,利用现场一切器材和条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⑹事故损失控制最小化原则:

首先营救受灾人员,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减少受灾面积。

2、避灾应急措施

⑴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的方向卧倒,脸朝下,(有水沟的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位。

②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

③迅速配戴好自救器并辨别方向。

④沿避灾路线,逆着风流方向走,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⑤特别注意:

戴上自救器撤退时,如果一氧化碳浓度大,就会呼吸困难,嘴发烫或被烧伤,这说明自救器正有效地发挥作用,绝对不能卸下自救器,否则,自命难保,并且要保持匀速行走,均匀呼吸,禁止奔跑。

到了新鲜风流处方可卸下自救器。

⑵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A如果火势较小时:

①一般火灾:

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直接扑灭。

②电气火灾:

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切断电源之前用不导电器材灭火,而用砂子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③油类火灾:

用砂子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B如果火势较大时:

①马上戴好自救器。

②及时撤退,位于进风侧时要沿火焰相反方向撤离;位于回风侧时,顺风撤退至风门处进入新鲜风流中。

不论何种火灾,人员灭火有困难或者产生毒气时,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撤退,到了安全地点方可卸下自救器,并通知调度室,等候调度通知或沿避灾路线撤退。

⑶井下发生水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水量较小:

应积极采取措施将透水堵住,保护好设备及人员安全。

②水量中等:

应切断电源,积极回撤设备及保护人员的安全。

③水量大时:

切断电源,迅速撤退。

a位于透水点上方:

沿上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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