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奖惩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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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奖惩修改版
第一篇:
急诊科奖惩
急诊科奖惩考核暂行办法
1、奖金总额的3—5%留作科室基金,用于科室内奖励及科
室活动基金。
由科主任、护士长管理,每月科内公布一次。
2、科主任、护士长不在科内提取考核工资及奖金。
3、新入科的医生护士,有执业证者带教期间每月发放500
元奖金,单独倒班半奖,转正后全奖;未取得执业证需带教者3个月内不拿奖金,第4个月开始拿半奖。
4、按岗位系数提奖:
院内医生系数为1.2,院外医生系数
为1.0,护士系数为1.1,驾驶员系数为1.0。
5、院内每组医生收治住院病人基数为40人/月,超额完成
奖励:
20元/人,未完成扣:
30元/人。
(组内医生平摊)
6、院外每位护士接诊+分诊病人基数为130人/月,超额完
成奖励:
20元/人,未完成扣:
20元/月。
(注:
每月按上报医院财务接分诊总数分配奖金,多余人数自动扣除,并按上报数量重新制定?
元/人)
7、院内每组医生需完成小票收入10000元/月,院内护士
每人需完成小票收入7000元/月,完成提成比例:
5%,未完成部分扣5%。
8、行政班护士在完成日常工作基础上,电脑班、总务班分
别给600元夜班费,管床班给300元夜班费,如为一人上管床班即给600元夜班费。
写病历的钱管床班得2份。
9、驾驶员小票提成比例为6%。
奖惩备注:
一、奖励
1、获院级以上各种竞赛、考核等奖励、表彰者,每人每次奖励
200元。
2、因医德医风好,受到病人表扬并得到医院认可者,每人每次奖
励100元。
在科室意见本上提名表扬者,一次奖励50元。
3、参加科室学习考试成绩优秀者,每人每次奖励100元。
4、在各种公开发行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奖励200元。
参加
学术交流者,每篇奖励100元。
5、参加医院组织的文体活动,科内另奖50元。
6、各种检查中,表现优秀得到表扬者,奖励50元。
二、惩罚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20分钟内扣50元,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未经允许自行调班或上班期间不假外出按旷工处理。
旷工、闹事者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2、上班要求着装整洁,穿工作服,佩戴胸牌,治疗过程中戴口罩、帽子,上班期间不准戴耳环、戒指、穿拖鞋,违反一次处罚50元。
3、对病人及家属要热情、耐心、周到服务,凡对病人冷漠、推诿者,每次处罚50元,与病人争吵者处罚100—300元。
4、各种相关登记,记录不完善,不及时,每人次处罚50元,未登记和记录,每人次处罚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倍处罚。
5、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区内吸烟、进餐及加工食品,违者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玩手机、打牌,每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交医院处理。
7、占用急救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每次罚款50元。
8、严禁公车私用,当班救护车不执行急救任务时,停在医院待命,未经调度和相关领导同意动用救护车者,每次罚款100元。
9、救护车不能在院内鸣警报,违者每次处罚50元。
10、急救出诊必须做到迅速、快捷,接到电话5分钟内出发,每次延迟1分钟,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造成不良反应,加倍处罚,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加强科室团结协作,由于工作不认真,服务差,造成科室纠纷或影响病人的诊断治疗者,一经核实,罚款50元。
12、必须保持科室办公区、治疗区、值班区的干净、整洁,因乱丢、乱放、乱吐等不良行为影响美观及卫生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13、未经过科主任及护士长的同意,私自给患者减账及到药房大量换药作为己有者,发现一次扣相应金额。
14、医生护士如车上有病人还坐车头者,第一次罚款100元,再犯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交医院处理。
14、引发医疗纠纷及事故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本科室人员遵照上述条例执行,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医院有关规定要
求执行。
第二篇:
急诊科护理人员奖惩细则
急诊科护理人员奖惩考核细则
根据护理部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及激励措施的要求,制定本科室护理人员奖惩考核细则:
一、奖励事宜
病员表扬:
病员提名表扬一次奖励30元;收表扬信一次奖励100元;收锦旗一次奖励200元。
二、扣罚事宜组织纪律
1、科内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院内投诉一次扣30分。
与病人争吵,一次扣50分。
2、仪容仪表:
衣服、帽子露在工作服外、着黑色丝袜、戴戒指、手链、脚链、未着工作裤(夏天、孕妇除外)、未戴头花、头发过肩者,发现违规一项扣10元;未佩戴工作牌,发现违规一次扣20元;不戴工作帽发违规一次扣30元;上班时穿拖鞋,发现违规一次扣扣30元。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或违反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一次扣20元。
4、同事间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50元;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扣100元.
5、在病患或他人面前诋毁医院工作人员或医院声誉者,经查属实者扣50元。
6、上班玩手机、听音乐、玩游戏等,看与专业无关的杂志
等,每次扣10元。
7、上班时间离岗、睡觉,每次扣10元。
8、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工作期间擅离岗位20分钟,无标明去向,每次扣20元;不执行请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扣30元;未经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每次扣30元。
9、外出(平时出市,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出县)未上报者扣50元。
10、未经请假,不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10元。
工作质量
1、临床护理带教:
凡无带教老师在场,实习生单独进行治疗、护理(如输液、加药、有创操作等),扣带教老师50元。
2、护理技术操作考核:
技术操作未合格者扣30元,补考再未合格者扣50元。
3、当班者未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或处置,造成严重不良事件者扣100元。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扣50元。
5、抢救室内仪器设备、出诊箱(包)、氧气枕等抢救仪器、药品箱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需有借条,并报告护士长同意),影响抢救工作者,发现违规一次扣50元。
6、出诊时如车上有病人未坐治疗舱者,发现违规一次扣100元,造成严重不良事件者上报院部处置。
7、发生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不服从调遣的,每次扣200元,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应班者24小时处于应班状态和电话通畅,应班时电话通知未接听,未到现场者一次扣100元。
9、导医咨询台:
(1)病人咨询时,未起立、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的,发现一次违规扣10元。
(2)未随时巡视大厅,巡视候诊(取药、挂号等)患者,未发现病人异常,导致严重不良事件者,扣罚100元。
本细则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急诊科
第三篇:
急诊科奖惩办法1
乐东二院急诊科医护人员、驾驶员
奖惩规定
为了使医院管理走向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加强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及驾驶员等服务质量,加强科室管理,医院对科室进行综合考评,涉及个人的,除扣除个人款额外,同时与所属科室工作质医量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考核扣分,扣除个人和科室的罚款均由医院统一管理。
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根据《急诊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工作人员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急诊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护士管理办法》、《急救车驾驶员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等规章制度,制定《乐东二院急诊科医护人员、驾驶员奖惩规定》
《规定》中,每位医护人员、驾驶员自觉参加管理,实行百分制,每人每年100分,一年为一个管理周期。
每记1分,扣款30元,全年分数累加,对全年违规记分满20分者,不得参加年终考核评优;满30分者,上报医院请求换岗处理。
一、表彰奖励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奖励。
(1)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受到病人表扬或收到感谢信、锦旗匾额者记2分。
(2)模范遵守医院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耐劳,服务优良,无差错事故发生,业绩突出,受到上级和群众一致好评者记2分。
(3)坚持医疗原则,维护医院及病人利益而不被他人理解,受到辱骂或委屈不还口,仍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者记2分。
(4)具有良好社会公德,保护医院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者记2分。
(5)发现事故苗头,带头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记2分。
(6)对医院医疗业务,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收到较好成效者记2分。
(7)工作积极,服务优秀,为医院赢得良好荣誉,如在省、市级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体上报导者记4分。
(8)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或核心期刊的正规医学杂志上发表署名论文者记2分。
(9)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记8分。
(10)为医院创品牌、特色、效益做出重大贡献者、受到广大群众好评者10分。
奖励方法:
每季度评选“优秀医生”一名、记4分“优秀护士”一名记4分。
给予上报院办通报表扬,每季考核一次。
二、处罚
1、不遵守组织原则,工作拖拉,不服从部门、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包括医院决议),不认真按时完成所布臵任务的,每次记2分。
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因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医疗服务投诉,每例次记3分,造成严重纠纷者记5-10分。
发生服务投诉,相关人员不配合有关
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每例记3-5分。
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医疗事故的,相关奖惩办法参照医院下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记1分;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60分钟以下每次记3分;迟到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以旷工1天论处。
旷工1天,记5分;连续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至4天,记20分;连续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至9天,记30分。
4、不执行请假制度,每次记1分。
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每次记2分。
5、未经请假,拒绝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体或公益活动,拒绝参加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活动每次记5分;发生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不服从调遣的,每次记5-1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违反首问负责制,不热情接待来访的患者,被投诉查实的,每次记1-3分;
7、未经请假,不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记1分。
8、工作期间擅离岗位30分钟,无标明去向,每次记3-5分,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9、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记3-5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记5-10分.
10、凡收受各种“红包”、“回扣”,每次记30分,并上报医院处理。
11、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报告,每次记带教老师1分。
12、不积极配合医院开展岗位技术操作竞赛活动记3分。
13、医嘱(含口头医嘱)查对未发现或执行医嘱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责任人记3-5分。
对于昏迷、意识障碍及卧床病人等,未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每例记1分。
14、抢救病人无医疗、护理记录,医护人员未进行床边交接班者,每例记2分。
15、当班者未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或处臵,造成治安案件、火警事件的记责任人2-5分,造成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记30分。
16、护士配液、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发生药品、输液、输血等严重不良反应时,未按规定进行处臵及实物封存的,每次记5-20分,造成举证不能的,累计追加记责任人5-10分。
17、发现实习、见习及进修生脱岗,带教老师不报告或违规进行诊疗操作的,记责任带教老师3分。
18、违反护理管理制度、护理常规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一般差错的记1分;造成较严重差错记5-10分;隐瞒不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