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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控制仓库使用过程中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一

1、不准在车间仓库内乱接电源开关、乱安装照明设施;确因生产需要必须经过安全保卫科同意才可;且须专职人员指导;

2、制粒动力机械和粉碎机械电源开关必须隔墙安装;存工序的电器开关必须使用封闭式开关且应隔墙、隔间安装

3、车间或工房安装照明灯具时;须安装防爆灯;有要工序的机械动力必须安装防爆动力

4、车间、焙房等安装的电源,除安装分开关之外;还须安装总开关如遇紧急情况可统一切断电源

5、车间电器照明设备的线路,开关头灯座应长期检修,严禁使用金属丝替代保险丝使用;检修安装电器线路必须有持电工作。

6、检修工房电器照明设备时,必须运走索存放的物、原材料、成品等;清扫机械部件上的尘和地面余再进行;如电焊时必须将机械坼运到安全地带进行。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二

1.0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持续满足国家安全法规要求,严格控制仓库运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0范围

招商局物流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各仓库的安全管理

3.0引用文件

4.0职责

按公司运作安全管控体系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各自职责

5.0工作程序

5.1库区用电管理

(1)仓库照明原则上必须使用节能灯,且库内的节能灯使用功率小于60W。

(2)库区内的照明系统每天由各库区仓管员负责开启和关闭,严禁非库区用电管理责任人员及外来人员开启和关闭库内照明系统开关。

(3)原则上以保证库区内作业为主,当库内光线充足,在不影响库内作业,就不需开启照明;当库区光线不足时,应开启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库内照明灯;当库内光线弱及夜间作业时,应开启全部库内照明灯。

(4)库区内在执行具体作业时,应开启照明灯,其它不涉及作业的区域不开启照明灯,在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关闭作业区域照明,仅留发货口照明供发货作业使用。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所有照明。

5.2库区办公用电管理

(1)库区内的办公室在不办公时,必须关闭照明灯;办公室内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在停止办公后,必须统一关闭,不得待机过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门主管申请,待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特殊办公设备(机房、主机等)用电管理参照集团信息中心IT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

(3)库区用电工具及设备维修管理库内照明及用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进行,其余任何人员不得开展此项工作。

5.3仓库用电考核

(1)库区用电管理由库区内各区域仓库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办公用电管理由单证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仓储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2)由各项目参照以往用电费用或操作量用电指标,在原基础上下调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低于考核指标奖励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高于指标处罚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用电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项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订)。

5.4仓库用电安全管理

(1)各仓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电工,负责单位用电安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用电安全服务,但安全生产的责任仍有本单位负责。

(2)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岗位用电的操作规程,重要岗位的用电安全责任制。

(3)建立安全用电技术资料档案,包括:

1)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2)重要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产品说明书、出厂实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3)检修和实验记录;4)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记录。

(4)单位的电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必须有有资质机构的检验报告。

5.5安全用电检查

5.1检查内容:

(1)安全用电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电器设备的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4)设备裸漏带电部分的防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

(5)电器灭火设施、器材的配备;

(6)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5.6安全用电检查至少每月应进行一次。

(1)对于变压器、配电设备,要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

(2)对于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线路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

(3)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

(4)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隔离变压器及其他保护电器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实验。

5.7安全用电培训

(1)新进人员应接受职前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2)把安全用电知识纳入日常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内容中。

(3)操作用电设备的人员除应懂得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还应懂得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0支持文件

7.0相关记录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三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

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

提货单据、凭、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

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

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

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

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严禁库内吸烟。

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

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

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四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4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5.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惕,防止盗窃。

5.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5.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

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

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5.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5.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5.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5.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电话119,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训的管理

5.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作岗位。

5.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作(执照)后,才能准其作。

5.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虫、防变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预防库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损耗、损失等,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库房

3职责

3.1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每天的库房安全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

3.2仓库组长

负责库房的安全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各个库房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3.3仓库主管

负责对各个库房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4定义

4.1仓库安全:

是指仓库设备、设施及库存物料实物安全,不得因规定的不完善或人为的失误导致库房失火、物料或设备被盗、丢失或受损;

4.2仓库储存区:

指仓库除办公区及办公区通道以外的区域;

4.3外部人员:

指由于业务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非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控员、质检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退库人员、领料人员、消防检查人员、清洁人员等。

5运作程序

5.1库房内部管理要求

5.1.1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字样的示标识,并在入口醒目处张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内容见第5.3条),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5.1.2仓库分为成品储存区、装卸周转区、呆滞物料储存区、零星物料储存区、包材储存区、待检区、备料暂放区、办公区、装卸平台等区域。

5.1.3物料交接区,主要用于与外部人员进行物料的交接、清点,具置根据库房实际情况而定。

5.1.4备料暂放区,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临时周转。

5.1.5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5.1.5.1作业完成后,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做到人走无垃圾。

5.1.5.2空去的包装箱暂时不使用或丢弃时,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区分开,对各种纸箱,不论大小,一律要拆开、压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杂物区,不能利用的,放进垃圾箱。

5.1.5.3用于包装物料的塑料管、包装袋等包材在丢弃时,要检查是否有物料残留,不许将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装内一起丢弃。

5.1.6库房内各种用电设备与物料至少保持0。

5米距离。

5.1.7库区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堵塞。

5.1.8放在栈板上储存的物料在符合外包装标示叠放要求的基础上控制高度,摆放要符合消防要求。

5.1.9危险品入库需放置专区保存,并对做详细记录和定期检查储存环境。

5.2设立仓库安全员值班制度

5.2.1仓库安全员主要负责库房上下班、加班时的开门、关门,照明、电气等电源的开关等工作。

5。

2。

2仓库安全员由各仓库管理人员担任,如遇请假,需交由其他库房人员代执行,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指定的值班人员履行安全员一切职责,临时安全员需要报主管审批。

5.2.3仓库安全员每天早上9:

00对门、窗、架柜、库房设施等完好的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5.2.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物料的摆放是否合理,发现不合格项要马上处理。

5.2.5下班时,检查门、窗等是否关闭、上锁,办公设备、照明、电气等电源是否关闭。

5.2.6<仓库安全自检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记一次,要放在仓库进门处附近位置,库房主管、组长对表的填写进行监督与检查。

5.3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的管理规定

5.3.1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5.3.2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5.3.3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5.3.4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5.3.5对物料、设备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入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5.3.6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并在仓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5.3.7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5.3.8<外来人员登记表>需放在库房门口处位置,便于相关领导查阅。

5.4安全管理检查

5.4.1仓库主管、每天都要对库区安全进行抽查。

5。

4。

2检查安全检查表的记录是否完整,对记录不完整的要记录责任人的姓名及违规事实。

5.4.3检查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手续是否完整。

对进入库区的外部人员,看是否有准入许可,如果没有劝其离开;对有许可的外来人员,要抽查是否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记录其姓名。

5.4.4垃圾及垃圾箱的检查。

垃圾的清理要及时,垃圾箱不许压黄地标线,垃圾箱内的废弃物要用手翻查,如发现里面有物料或未拆开的包装盒/箱,马上找责任人改进。

5。

4。

5检查物料的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如发现垃圾箱内有物料或物料的摆放超高,马上找责任人进行整改。

5.4.6检查捕鼠笼、粘鼠板、和灭蝇料是否有类似害虫,并进行及时记录与处理。

5.4.7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结果。

5.5安全事件的处理

发生安全事件,安全员和仓库组长为第一责任处理人;对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在知情后应马上报部门主管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5.6违规人员的处罚

5。

6。

1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人员,仓库员工要尽可能记录其姓名,每月将违反规定的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报主管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以及以非正常方式进入库区的外部人员报总经办处罚。

对每发现三起外来人员违规,奖励发现人员一次(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5.6.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6相关表单

6.1<仓库安全自检表>

6.2<仓库捕鼠记录表>

6.3<仓库灭蝇记录表>

6.4<仓库危险品入库登记表>

6.5<外来人员入库登记表>

6.6<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油库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库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清罐、动火和施工等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油罐区等要害部位内接临时电源。

确属作业必须时,临时用电要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库区的临时用电,须由具有电工证书资格的电工作业,并报告油库负责人批准,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外单位需临时用电的,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执照、施工许可证等到油库办公室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作业区域和油库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书可施工。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

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七条关电前,库区负责人要对临时用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九条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部门应及时通知库停电,由临时用电部门拆除用电线路,其他部门不得私自拆除。

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部门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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