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园际联盟评估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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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园际联盟评估办法
评估办法实行捆绑考核制度,主要从园际联盟活动、保教质量评估、教师专业素质考试、保教质量评估进步幅度几方面进行考核,按以上各项成绩相加总和进行排名,总分100分,取前三组进行奖励。
一、园际联盟活动(占50%)
1.活动内容:
(15分)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立足园际实际和保教需求,扎实开展教学观摩研讨、送教下乡、半日开放、跟岗学习、联谊捐赠等活动。
活动内容单一的适当减分。
2.活动方式:
(10分)各联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活动,并在区域联盟活动计划中做出科学的安排。
视计划的实效性、教师覆盖率、活动质量等情况予以赋分。
3.教师培养:
(15分)各联盟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采取的各类培训、课例研修、教学研究等项举措占10分;指导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占5分,取得的成绩按每获奖1人次,县级加0.2分,市级加0.3分,省级加0.5分,国家级加1分计算,未超过5分的按实际分数计算,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4.活动次数:
(7分)以每学期活动2次,全年不少于4次为标准,条件允许的联盟可适当增加。
5.材料管理:
(3分)每次园际联盟活动结束后,要向基础教育科报送本次活动的一系列材料,视报送的时间以及材料的质量适当赋分。
二、保教质量评估(占30%)
以联盟内各园当年保教质量评估检查的平均分乘以30%纳入总分。
三、教师专业素质考试(占10%)
以联盟内各园当年教师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平均值乘以10%纳入总分。
四、保教质量评估进步幅度(占10%)
以进步幅度最大的联盟为基准赋满分。
以2021年保教质量评估名次为基准,计算联盟内各园进步与退后名次,每进步一名次加1分,退后一名次减1分,按联盟内各园成绩相加的总和进行排名,得分最高的联盟得满分,按顺序依次递减2分计入总分。
此方案从2022年11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