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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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供销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成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农村金融部门为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现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精神实质,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要素融合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体制机制,开创“三位一体”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实现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农村流通网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更好地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为农服务职能。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

202x年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202x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农合联的组建任务。

第二步:

202x年12月底前,培育“三位一体”服务示范典型,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供销社1—2家。

第三步:

全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202*年6月底前,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高、现代农村流通网络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的综合合作服务平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统筹、系统集成、资源共享、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市场主导、社会协同、创新驱动、规范发展、防范风险、民主管理、分步实施、务求实效总原则。

三、农合联组织架构

按照行政层级设置,分县、乡(镇)两级,在2020年完成乡级农合联的基础上,成立县级农合联。

(四)县农合联组织结构。

会员包括乡(镇)农合联,基层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代表,农民社员代表,涉农企业、事业、团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等。

县农合联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农业副县长兼任;副主席由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和农商行负责人兼任。

县执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县供销社主任、副主任兼任。

县执委会设立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生产服务部、供销服务部、金融服务部。

四、农合联服务功能

(五)生产服务。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以基层社(包括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惠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完成为农服务的综合性专业化平台建设。

1.壮大基层供销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层社改造按照合作制原则和密切与农民联系的要求,引导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吸纳农民入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突出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增强农民参与积极性,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进一步发展壮大基层供销的队伍。

创建合作社示范社要按照“八有”标准培育创建各级示范社,大力吸纳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承担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

2.建设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基层供销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惠农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服务站所入驻服务中心,开展全方位社会化服务,组织农资集采和产品统售,支持基层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大农业科技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代替化肥、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等绿色农业技术,推动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完善服务功能,引导基层社继续做好农资、日用品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服务。

(六)供销服务。

依托我县“东方亮”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有效整合资源,扩大销售市场,继续推广以供应链为核心的分销式、电商化渠道,逐步形成品牌、物流、园区为主体的“三位一体”产业模式,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发挥品牌效益。

一是着力打造特色产品。

聚集“特”“优”战略,以“大同好粮”“小米”“豆品”集聚优质杂粮、食用菌、黄花、中药材等特色优质产品,充分利用京、冿、冀、雄区位优势,依托“菜篮子”工程,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优势,打造产品有特色、质量有保障、品牌有影响的特色产品规模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仓储物流链条。

全面整合县域仓储、冷库、运输、配送等资源,加快农副产品销售园区的建设和利用;在产地、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服务配送中心、生鲜加工中心等。

加快冷链体系建设,由单一冷库仓储向“冷链+加工+配送”产业升级。

畅通生产者与终端客户之间的渠道,形成低成本、大规模、有机衔接、协调运行的供应链营销、冷链仓储、集中配送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大“832”电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实现网络销售和实体销售一体的现代营销平台。

三是服务农业科技园区,为全县“十四五”期间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服务,为农业科技园区提供农机、农资、农技等现代化农业服务,全面推进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

(七)金融服务。

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链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合合作,推进农业银行、信用社、邮政银行、大同银行等金融部门信贷资金向农合联成员优先发放,形成以普惠金融、资金互助、融资担保为主体的“三位一体”金融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融合力。

1.创新农村普惠金融。

建设农合联会员信用体系,共同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金融机构向农合联会员发放无担保、无抵押贷款;也可由通过信用评定的会员申请办理一定额度的信用卡,在指定经营场所进行生产性消费。

2.探索农民资金互助。

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行业性联合组织、区域性合作组织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引导和支持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创办资金互助会,开展灵活多样的小额资金互助活动。

按照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在合作社内部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与农信机构合作建立“账款分离”运行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和保值增值,并在条件成熟后组建联合会,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3.建立农业融资担保机制。

充分依托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解决“三农”资金不足和融资不便的问题。

(八)扩大资产运营公司。

加大供销社出资控股和会员单位出资参股力度。

利用供销社现有资金和资产加大资金和资产投入,吸纳社会和会员的资金扩大运营公司规模,将供销社的经营性资产和出资会员的资产进行评估,作为抵押物与政府投入资金共同为农民生产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同时参与农业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九)其它服务。

针对农业现代化服务的要求,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党组织建设指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工商税务代办、财务代账、档案管理、项目规划申报、技能培训等服务;开展农情调查、信息发布,组织各种交流活动,向县委和政府反映农情民意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组织保障

(十)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

负责“三位一体”工作的谋划、协调和实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资金支持、项目推进等。

(十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加大对农合联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乡村振兴中的资金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建设和规范提升投入力度;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保障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的正常营运;供销社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经营场所、农机农具等通过评估入股注入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为公司发展壮大提供资产、资金支持;财政每年划拨相应资金支持县农合联和乡级农合联正常运行。

(十二)增强服务能力。

按照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和农合联的承接能力,逐步将涉农部门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指导服务、农情调查、涉农政策咨询、农业技术推广、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促销、信用担保等生产经营性服务事项转移到农合联;逐步将农产品展示促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民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由农合联承担;逐步将城乡准公益性农贸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农资储备、防汛物资储备等经营性服务职能以及面向市场、社会的涉农中介机构转入农合联;其他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支持供销社整合现有资源,做实资产运营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有关要求积极支持农合联运营,为农合联运营提供政策、资金、服务和保障支持。

(十三)提升供销社工作职能。

供销社要在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领导组领导下,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向领导组汇报,保证领导组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放办社,开放经营、创新经营等方式,破解难题、取得成效;加大人才培训,吸收社会各界年轻敢干,业务精通,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组建管理和专业人才团队,为综合合作工作培养人才梯队;开展工作任务、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综合合作工作任务按照方案稳步落实。

(十四)创新方法。

在开展“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中,将供销社自身资源优势与“三位一体”试点工作相结合,逐步开展与县域经济相融合、有特色亮点、方法独特、方式创新的试点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要加大典型培育和先进作法的宣传,通过模范典型的引领示范,扩大“三位一体”试点工作社会影响力,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好的做法,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五)规范问责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分工制定“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任务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配任务,制定考核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对开展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时相关责任,严肃进行问责。

附件:

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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