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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C规格书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规格书
最终用户:
设计单位:
2008年1月
1
总则
1.1概述
本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以下简称PLC)规格书为中国XX××××××××××公司××××××工程而编制。
本规格书分中文版和英文版,以中文版为准。
本规格书是订货合同的基础文件之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为合同技术附件。
本规格书对××××××工程的PLC在配置规模、系统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提出需要的技术规格,对卖方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工程项目实施、系统的组态、系统集成等提出要求。
对规格书中未提及的,但为实现系统技术性能和系统完整又是需要的系统配置和有关附件,卖方有责任向用户方提出建议,并提供完善的PLC系统配置。
1.2工厂及装置简况
本项目为新建或改造×××工程,仪表及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满足工艺过程的技术要求,自动控制水平将达到石油化工行业的先进水平。
该项目所有的工艺装置和大部分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均采用DCS进行过程控制和检测,实现集中操作,并建立全厂实时数据库,为全厂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生产调度建立基础。
本项目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S),用于实现人身保护、环境保护、工厂和设备保护的功能。
SIS系统独立于DCS系统和其它子系统单独设置。
对于相对独立的生产单元或机组,采用PLC实现对其生产过程的控制、监测、报警报表打印及生产管理。
PLC控制系统由处理器、I/O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人机接口、电源及相关辅助设备等构成。
PLC系统具有与DCS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功能,将重要参数通信至DCS。
1.3卖方的责任
PLC卖方对所提供的硬件(除PLC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系统验收,直到PLC整套系统运行等负有完全责任。
1.4供货及服务范围
PLC卖方的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
PLC的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调试和测试、系统交付验收等。
PLC卖方的供货及服务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还包括:
同PLC相关的各种仪表机柜(端子柜、继电器柜等)、安全栅/隔离器、浪涌保护器、辅助仪表、过渡端子、继电器及电源分配机柜等设备与PLC系统的工程集成。
1.5报价技术文件要求
1.5.1系统配置要求
本规格书规定的系统配置规模、规格指标是基本要求。
卖方应根据这些基本要求配置成熟、新型的主流设备和最新的软件版本,提供良好的项目技术服务,据此作出性能、价格合适的报价。
报价技术文件必须符合规格书所列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和原则。
卖方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PLC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
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买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卖方的责任。
1.5.2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歧义
如果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互相矛盾之处,原则上以对买方有利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为准。
1.5.3报价技术文件与规格书的差异
卖方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规格中若有不满足本规格书的指标或有差别的地方,卖方必须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明确说明。
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不论报价技术文件是否被确认)均由卖方承担。
报价技术文件必须对替代方案进行明确说明。
报价技术文件可根据对规格书的理解和系统的特点,提出更好的建议方案,可作为备选方案单列报价。
1.5.4分项报价
报价技术文件必须按装置以及设备分类分项报价。
报价中应分别列出每项内容的单价。
选择项目单列报价。
备品备件应分品种单列报价。
1.5.5报价技术文件的主要内容
报价技术文件应参照本规格书的内容编写,并进行必要的说明。
规格书中要求说明的条款应列项说明,不可用样本代替说明。
报价技术文件应包括:
1)卖方及制造厂简介;
2)系统概述;
3)系统配置总图;
4)系统配置及功能说明;
5)操作站及机柜配置图;
6)硬件设备清单(要详细写明:
名称、规格、型号、功能、制造厂、产品系列号、样本编号、数量等);
7)推荐的和可选择的硬件设备清单;
8)系统配备的软件清单(要详细写明:
名称、代号、版本、功能、产品系列号、样本编号、数量等);
9)推荐的和可选择的软件清单;
10)备品备件清单;
11)技术服务项目及保证;
12)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及保证;
13)质量保证:
系统质量和功能保证;
系统硬件成套及完整性保证;
系统软件成套及完整性保证;
系统集成设备的质量、功能及其与系统兼容性保证;
14)系统集成设备配置及功能说明;
15)与规格书偏离项说明;
16)提供项目文件清单;
17)提供系统负荷及计算方法;
18)其它
1.5.6技术说明和选型样本
卖方必须提供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和部件、所有应用软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否则按无效报价对待。
1.5.7报价技术文件文字
报价技术文件所用的文字必须是中国国家标准汉字(简化字)或英文。
1.5.8报价技术文件有关资料
报价技术文件中还应当附加:
报价技术文件中使用和引用的标准及规范;
报价技术文件中使用的专用技术术语和缩写注释;
系统工业安全、电磁安全及健康安全认证证书等资料;
有关参考资料。
对于买方不了解的标准及规范,必要时还应附加标准全文。
1.6无效报价
如果报价文件不按规格书的要求编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7关于招标及投标的修改
本规格书的要求及报价技术文件内容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和修改,但不得改变重要的和实质性的内容,并且调整和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确认。
调整和修改可通过技术协调会或工程协调会的方式进行,调整和修改的原因和内容必须提交补充文件,并有正式的记录文件备案。
1.8本规格书程度用词
本规格书条文中要求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以及评标限度说明如下:
A)表示很严格,一定要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一项不符合“必须”或“严禁”的条款,即作废。
B)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五项(不含)以上不符合“应”或“不应或不得”的条款,即作废。
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五项及以下不符合“应”或“不应或不得”的条款,每项不符合条款按投标总价的2%增计投标总价,以此作为评标价。
C)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系统技术规格
2.1概述
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PLC应采用近几年发展和改进的新技术、新设备,并且经过实际应用的系统,便于扩展,能满足应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要求。
本项目为易燃易爆、高度危险、连续生产、高投资运行的大型化石油化工项目,应配置可靠的、先进的设备。
卖方提供的PLC应充分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对安全的需要。
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PLC的设备型号和版本应有在国内外同类或相似规模的项目,使用同样系统,连续、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经历。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
PLC制造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PLC系统的所有设备应是通过CE认证的。
2.2系统结构
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主要由处理器、I/O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电源、安装附件等构成。
为保证系统的可靠性,PLC的处理器(包括各控制子系统的处理器)应按采用双机热备系统,热备套件必须固化热备切换程序,实现无扰切换。
用户无需编写切换程序,热备系统为硬件切换型。
PLC所选用的的模板应是带电可插拔型模板,且每块模板都应有自诊断功能。
PLC处理器应能接受、处理其它站拷贝来的子程序,并可将本站的一些功能程序移植到需要的站场,以减少重复编程的工作量。
处理器的版本升级应采用FLASH方式,而不用更换处理器。
PLC系统应能够满足所需的热备冗余配置要求。
对硬件的地址分配设置、I/O的量化等应采用组态的方式完成。
热备系统由应由两套配置完全相同的独立CPU单元(即双CPU模块、双电源模块、双通讯模块、双底板等)通过热备网络来通讯,其中一台作为控制主机,另一台作为后备机同步扫描。
I/O模块必须采用和CPU对应的同等级、同系列的模块。
PLC控制器与I/O模块之间,采用同轴的远程I/O网络,要求双缆冗余结构。
现场执行机构、仪器仪表、配电系统等,通过远程I/O模块,实现远程控制。
通讯速率≥。
2.3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2.3.1系统的可靠性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设备的可靠性数据,及最小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和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说明计算的依据,提供可靠性分析说明及有关数据。
2.3.2系统的可用性
系统的可用性应≥%。
系统的各种插卡应能在线插拔、更换。
冗余设备必须能在线自诊断,出错报警,无差错切换。
系统必须具有完善的硬件、软件故障诊断及自诊断功能,自动记录故障报警并能提示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报价技术文件应对系统各部分的故障限制功能进行说明。
2.4通信网络
PLC的控制器与I/O模块机架之间采用网络连接,该网络应符合IEC控制网络标准。
工程师站/SOE站/操作站与PLC之间的通信网络可以采用工业以态网。
3硬件配置的基本要求
3.1冗余原则
系统应具有完备的冗余技术,包括设备冗余和工作性能冗余。
处理器必须1:
1冗余。
所有电源设备和部件必须1:
1冗余。
处理器与I/O模块之间的网络通信设备和部件必须1:
1冗余。
处理器与操作站之间的网络通信设备和部件必须1:
1冗余。
多通道控制回路的I/O卡必须1:
1冗余。
每个操作站应带有独立的计算机主机,操作站之间应具备工作冗余的功能。
对冗余的设备,要求能在线故障诊断、报警、自动切换及维修提示。
3.2控制回路及检测点统计(I/O清单)
控制回路、检测点统计表见附录(举例)。
3.3控制器配置
PLC控制器应以32bitCPU为基础。
当电源掉电恢复后,处理器应不需人工干预而自动重新启动。
处理器应采用热备冗余配置,支持冗余自动切换,并带有满足本系统性能和数量的通信接口、网络接口和编程接口。
内存至少为4M(不包括附加的内存模块),单个CPUIO处理能力不低于300个AI/AO点和800个DI/DO点。
存储器应是锂电池支持的CMOS(存储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或不易失效的其它类型的存储器。
存储器应可用软件将其分区,分别用于存储控制程序和数据表。
存储器应备有相当余量,其扩展应是模块化的,不用更换原设备和变动程序。
PLC控制器的处理能力应有40%以上的余量。
具有至少存储24h数据(带时间标签)的能力。
当控制器满负荷时,系统的电源、软件、通信负荷和其他各种负载应具有至少40%以上的工作裕量。
如果在开工运行过程中,控制站的实际负荷超过50%,PLC卖方必须无偿补充软件及硬件设备,满足负荷限制条件。
报价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控制器的抗电磁干扰能力(硬件和软件)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规格和资料。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控制器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3.4I/O模块配置
PLC的I/O模块应有故障自诊断能力,且具有抗电浪涌保护功能。
I/O卡应采用隔离式的,报价技术文件中应说明I/O卡的隔离方式。
I/O模块应是多通道的,但通道数有以下要求:
-AI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16通道。
-温度信号(TC、RTD)输入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32通道。
-AO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16通道。
-DI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32通道。
-DO卡的通道数不应多于每卡32通道。
I/O卡(包括备用卡)均能在不受软件版本限制的条件下随时使用。
报价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I/O卡的抗电磁干扰能力(硬件和软件)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规格和资料。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I/O卡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3.4.1模拟量输入模块AI
模拟输入模件模/数转换器最少为14位,共模抑制比大于80dB,输入相互隔离。
模拟量输入模板上应有报警限位设定。
供给现场两线制变送器24VDC电源由PLC系统提供,带负载能力不小于500Ω。
输入信号4~20mADC或1~5VDC可任选,有源输入或无源输入可任选。
3.4.2模拟量输出模块AO
模拟输出模件数/模转换器最少为12位,输出4~20mADC或1~5VDC信号,具有输出隔离,具有短路保护和断路报警等功能。
带负载能力不小于500Ω。
3.4.3数字量输入模块DI
开关量输入模件开关量输入模件应采用光电隔离,能承受380V的峰值电压,输入与地隔离。
现场触点为无源型。
所需24VDC电源由PLC系统提供。
3.4.4数字量输出模块DO
开关量输出模件的接点容量不小于24VDC、1A,输出应有短路保护且与地隔离。
3.5操作站配置
每台操作师站要配备相应的操作台(包括显示器、光驱、键盘、鼠标等外设)。
每台工程师站配备一台可读写光盘驱动器(CD-RW)。
操作站配置1台黑白激光打印机(A3规格)及打印机台。
CPU:
≥32位;
主频:
≥2GHz;
内存:
≥1GB;
硬盘:
≥120GB;
显示器:
20英寸液晶(LCD);
显示卡:
不低于128M显存的图形加速卡;
操作系统:
WINDOWS2000或WINDOWSXP系统。
为了实现同PLC控制器之间的冗余通信网络,操作站应配备双网卡。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工程师站的各种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3.6工程师站配置
工程师站用于PLC系统的组态、编程、故障诊断、状态监测、系统诊断。
每台工程师站要配备相应的操作台(包括显示器、光驱、键盘、鼠标等外设)。
工程师站硬盘应按1:
1冗余配置,并构成镜像硬盘。
每台工程师站配备一台可读写光盘驱动器(CD-RW)。
工程师站配置1台黑白激光打印机(A3规格)及打印机台。
CPU:
≥32位;
主频:
≥2GHz;
内存:
≥1GB;
硬盘:
≥120GB;
显示器:
20英寸液晶(LCD);
显示卡:
不低于128M显存的图形加速卡;
操作系统:
WINDOWS2000或WINDOWSXP系统。
工程师站具有组网能力(可作为网络服务器)或多终端能力,采用双网卡配置,可以通过交换机与全厂管理网络相连。
工程师站应具有操作站所有功能。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工程师站的各种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3.7时序时间记录(SER)站
SER站同PLC通过通信网络连接,时实纪录PLC事件,用于事故分析等。
SER站的机型应为工业型,采用冗余配置硬盘,同时应配置高密度活动存储设备和可读写光盘驱动器(CD-RW)。
参考配置:
CPU:
≥32位;
主频:
≥2GHz;
内存:
≥1GB;
硬盘:
≥400GB;
显示器:
20英寸液晶;
显示卡:
不低于128M显存的图形加速卡;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提供存储设备容量的计算以及SER站的各种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3.8通信网络及设备
PLC控制器与I/O模块之间采用双缆冗余结构,该网络应符合ICE控制网络标准。
工程师站/SER站/操作站与PLC之间的通信网络可以采用工业以太网或制造厂标准的通信协议,其中操作站怀PLC之间的网络应是冗余的。
网络负荷不应大于50%。
报价技术文件应对各级通信网络上的最大负载量进行说明,提供通信故障率与负载量的相关数据。
在投标中应有所配置的系统的通信网络负荷计算及可能发生的最大通信负荷的计算。
3.9PLC与DCS等设备的通信连接
PLC应配备与DCS系统的通信接口。
通信协议应为ModbusRTU或买方要求的其他通信协议。
如采用ModbusRTU,则通信接口为RS485或RS232。
PLC卖方负责全部所需连接的数据通信的实现,应在报价中说明其联网方案、通信协议,并应提供软、硬件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说明。
PLC卖方负责PLC与DCS等系统的通信调试集成。
3.10系统机柜
根据各装置的控制和检测点数配置相应的控制单元及机柜。
不同工作区或装置(单元)的I/O卡件、控制器等严禁安装于同一系统机柜内。
各类系统机柜宜预留20%的备用安装空间(不安装设备)。
报价技术文件应提供机柜、操作站等设备的外形尺寸、基础尺寸、材质、重量和颜色标志等技术规格。
PLC的机柜应采用标准机柜(如:
RittalTS系列),前后单开门,左轴方式,尺寸统一为2100mm(高)X800mm(宽)X800mm(深)(包括底座),颜色色标为X(推荐RAL7035)。
机柜门内带A3横向聚苯乙烯电路图盒(带自粘固定带)。
门内带正反面标签,门内、外均带机柜编号。
机柜配置电源,风扇工作状态在PLC实现监控。
3.11辅助机柜
辅助机柜随PLC统一订货。
各种机柜的外形、尺寸及颜色应与PLC机柜相同。
柜内应配备专用的屏蔽线接线端子、供电端子、安装配件、汇线槽、风扇等辅助设施。
电源线、接地线应连接完好。
柜内应有20%的扩展空间。
机柜配置电源,风扇工作状态在PLC实现监控。
过渡端子、继电器及电源分配柜等辅助机柜应分项列表报价。
3.12电缆及连接配件
通信电缆及连接配件由PLC卖方供货。
PLC系统供货范围内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和所用接插件由PLC卖方供货,并应留有足够的长度。
PLC内部电源电缆及系统电缆,由PLC卖方供货。
3.13电源及接地
3.13.1电源规格
控制系统电源为220VAC±10%,50Hz±1HZ双路供电。
在1路电源供电的情况下,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风扇、照明、插座电源规格为220VAC,50Hz普通工业电源。
PLC卖方必须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提出对电源的技术要求和建议UPS容量,并提供PLC各种设备的电源规格、工作电流、最大启动电流、供电设备保护电流规格、耗电量及发热值等资料。
3.13.2现场仪表的供电
现场仪表的24VDC电源供电,由卖方提供1:
1冗余的稳压电源,电源负荷不大于50%。
3.13.3接地工程
接地工程应符合SH/T3081-2003、IEC354-5-548-1996、等有关标准规范,采用等电位连接方式的共用接地系统,最终接到电气的接地系统。
为便于用户的施工准备,报价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的接地工程规范、资料和说明。
4软件配置的基本要求
4.1工程组态软件
工程组态软件应安装于PLC的工程师站。
工程组态软件用于PLC系统的组态、编程、故障诊断、状态监测、系统诊断和操作站画面的组态、编辑及修改。
系统除必备的组态软件外,卖方还应列出可选择的其他组态工具软件。
组态软件应具备在线修改和下装组态数据的功能。
编程软件应提供梯形图或逻辑图编制造工具。
PLC系统及组态软件应支持离线组态和调试。
4.2SER软件
SER软件安装于专门的SER工作站,用于记录过程事件。
过程事件从PLC系统中检索出来用于在线查看,可直接打印及存储到磁盘上。
事件记录的时间分辩率为50ms。
4.3应用软件
PLC制造厂应根据用户提供的逻辑图或控制功能描述,编制相应软件,满足控制要求。
制造厂同时应提供应用软件的源程序以及授权,以便将来用户维护。
4.4软件的版本更新
在合同保证期及以后一年内,PLC卖方应免费提供最新版本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升级服务。
对于由于软件版本等引起的系统故障,PLC卖方应及时处理,并应在合同保证期及以后三年内免费提供最新版本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升级服务。
4.5汉字系统
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对系统各类软件应用汉字的情况给予说明。
5备品备件及辅助工具
5.1备品备件
PLC卖方报价中应包括系统运行两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每种I/O卡件备用量不少于5%,每种卡件至少备一件。
对消耗品的备用率不低于20%。
5.2专用仪器和工具
卖方提供系统安装、调试、维护用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工具的清单,并单独报价。
报价中应包括足够的用于系统组态、安装、调试、维护用的外存储介质(如:
可读写光盘、高密度磁盘、活动硬盘等)。
6文件资料
6.1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PLC卖方应按装置分别提供完整的英文或中文工程设计文件资料(4份)及电子文件(2份),每个装置资料至少应包括:
1)系统总说明书及配置图;
2)机柜布置图;
3)输入输出卡件及接线端子布置图、接线图;
4)系统供电及接地图;
5)系统内部电缆接线图;
6)操作站、机柜、机架详细尺寸图;
7)连接现场机柜室和中心控制室光缆双端接线图;
8)远程I/O卡件及接线端子布置图、接线图;
9)应用软件组态资料(包括回路图、编程、流程画面等)。
6.2应用手册文件
PLC卖方应提供4套完整的英文或中文使用手册文件资料(4份),电子文件(2份),资料至少应包括:
1)各种设备的技术说明书;
2)系统配电及接地工程手册;
3)各种过程I/O端子接线图;
4)设备安装手册;
5)系统软件使用手册;
6)各应用软件使用手册;
7)操作员手册;
8)工程师手册;
9)系统维护手册;
10)出厂验收测试程序;
11)配套设备的样本或使用说明书;
12)规格书中要求的有关数据或表格;
13)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
6.3中间文件资料
中间文件资料、详细内容、交付期限及文件份数在工程条件会上确定。
6.4组态培训资料
组态培训期间PLC卖方应提供给每位参加者一份组态培训资料。
6.5文件资料的文字
所有文字资料必须使用中国国家标准汉字(简化字)或英文。
7技术服务
7.1概述
技术服务应包括工程服务与现场服务。
工程服务有项目管理、组态、生成、集成调试、工厂试验与出厂验收、培训服务(组态、操作、维护)等。
现场服务包括现场开箱检查、系统通电、安装指导、联调试运和装置投运以及集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等。
PLC卖方应列出近期完成的项目的用户清单,包括联系地址、联系人员等资料,以便了解服务情况。
PLC卖方必须在中国国内设有工程硬、软件支持、服务中心。
7.2项目管理
7.2.1项目经理
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应提供优良的项目管理服务。
PLC卖方在签定合同后应立即指定一位固定的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并及时通知用户,项目经理应有一个固定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地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及文件、信件(传真、网络信件等)资料往来,及时联系和处理用户与厂商之间的有关事宜,如有人员更改或临时变化,应预先通知并获得买方批准。
7.2.2项目进度
报价技术文件应提供参考的项目进度表,工程进度及具体日程待签订合同前确定。
PLC卖方应在报价技术文件中提出本项目设备设计、制造、调试、测试、验收等各阶段的执行进度。
7.3工程条件会
PLC卖方应在签定合同后,按照承包商或工程设计单位分期举行工程条件会议,对系统配置和规格进行详细确认,确定各承包商及工程设计单位的所有供货清单。
经确认的供货清单与服务条款即为生产定单。
确认文件资料的详细内容及具体的交付时间。
双方确认的文件即成为技术附件,具有合同附件的同等效力。
如果有必要,工程条件会议时还可再次确认项目进度。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必要,供、需双方还可就系统详细设计与现场工程设计之间进行必要的协调,组织设计联络并协商处理。
双方确认的文件及文件的修改版也具有合同附件的同等效力。
7.4现场技术服务
现场技术服务按照承包商或工程设计单位及工作区分期进行,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7.4.1现场安装
现场安装由买方负责,卖方应对安装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