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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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建阳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项目单位南平区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建阳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建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建阳区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潭财监[2014]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区财政和卫生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切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建阳区卫计局职能概况:

积极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贯彻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大渡口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省财政直接下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经费,用于实现了农村和城区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等基层服务机构为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管理、家庭医生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目前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由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乡镇卫生院和159个村卫生所共同承担。

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中医院共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

全年预算总额146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116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92万元。

(三)立项依据: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农社[2009]207号)文件精神。

二、绩效目标:

按省上要求完成省上下达的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顺利推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年度医改工作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

区卫计局调整了以许群瑜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财政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

2、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区卫生、财政根据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联合制订了2017年《建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建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确定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补助标准、考核管理等政策,进一步督促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使绩效考核有理有据。

3、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和任务,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居民,区卫计局于今年6月和8月举办了两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

4、加强督导,提高服务水平。

区卫计局分别于2016年4、7、10、2016年1月份组织了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专家组对全区项目单位进行了督导,及时发现了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纠正,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

5、严格资金管理,足额落实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保障及时到位,2017年,我区按城乡居民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筹集,全区共到位资金146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1168万元,区级资金292万元,以上资金均于2017年12月底预拨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17年根据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进行结算。

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随着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持续增加,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社区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绩效目标均已全额完成,自评等级:

优秀。

具体情况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

累计电子健康档案268731份,电子健电子建档率达86.13%,更新档案118353份,健康档案使用率达55.79%。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基层卫生单位通过进村、下社区宣传,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更新健康教育专栏1246期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18次。

通过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共同努力和不断的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预防疾病从自己做起。

3.预防接种。

共为29316名0-7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共接种92010针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100%,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儿童保健。

产后访视4070人,新生儿访视率94.87%,为25006名0-6岁免费儿童体检,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6.04%。

6.孕产妇保健。

早孕建册3654人,早孕建册率85.17%,产后随访4060人次,产后访视率96.64%。

7.老年人保健。

为20072名65岁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9.92%。

8.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14135人,规管率70.75%,血压控制率69.86%;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4669人,规管率72.01%,血糖控制率68.72%。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1273人,规范化管理率92.92%。

10.卫生监督协管。

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1.肺结核患者管理。

管理肺结核病患者111人,管理率99.11%,规则服药124人,规则服药率100%。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为12721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率46.34%。

为12232名0-6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率82.59%。

13.家庭医生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113278人,签约率91.94%;重点人群签约59177人,签约率69.8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6112人,签约率100%。

五、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说,我区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大多数项目管理服务单位领导在认识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广大公共卫生人更是倾心、倾情、倾力工作,克服难点,破解问题,在人员严重缺乏的不利因素下,超负荷、高强度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工作任务,但从考核评估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思想认识水平上,仍然有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基层的公益性质、职能转变和服务定位还认识不清、不深,时至今日依然存在重治轻防思想,没有真正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是管理层面上,由于我区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仍然十分缺乏,公卫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这些都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服务能力上,由于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大多数卫生院只有数名执业医师,检验、影像等功能科人员更是短缺,不少单位由无证临时人员承担,没有专业精神科人才,重性精神疾病从病人的发现到病人的随访和健康指导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大多数村卫生所只有一名乡村医生,且年龄老化,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含量低,在深入开展行为方式干预指导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重点人群随访、信息电子录入等。

四是服务人群上,居民基本卫生服务认识存有距离,上门建档和随访主动配合存在一定困难。

流动人口较多,他们流动性强、卫生保健意识差、依从性低。

要落实好这一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需要消耗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很大精力和时间,然而效果却不甚理想。

这也成为我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短板。

五是项目经费上,卫计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缺乏办公经费。

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指导机构缺乏培训、宣传发动、下乡指导、考核督查等工作经费,影响了项目工作更好的开展。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018年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创新工作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把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做实、做强。

1、加快卫生事业队伍建设。

通过各种渠道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培训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使他们转变观念,提高他们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服务能力,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来。

3、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以及卫生、教育、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动态掌握流动人口信息,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保健服务夯实基础。

4、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药品零差率补偿

资金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辖11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31.2万人。

全区项目实施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村卫生所156个,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药物补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00万元,根据年终财务报表,2017年度基本药物补助中央转移资金支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立项根据:

根据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通知》(潭委发【2015】18号)及《建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阳市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办【2012】139号)

(二)绩效目标:

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单位,包括村卫生所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福建省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闽政办〔2012〕132号)要求,建阳区156所村级卫生所于2012年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工作。

2014年12月12月29日零时起三所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养率销售顺利实施。

我区按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药品(耗材)进、销、报的流程,要求每个村卫生所及公立医院做到三个一,即“悬挂一条横幅、张贴一份政策文件、公示一张药品价格”,在信息化监管措施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使农村群众能及时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并监督政策执行,为落实好这项工作,区卫生局深入全区公立3所公立医院和13个乡镇及部分村所调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013年7月上旬,先后在莒口镇、水吉镇召开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公共卫生科科长基本药物制度现场会,现场交流工作经验,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村所得到较好落实。

3、综合评价结论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降低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让群众能够最直接地感受到医改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2017年药品零差率绩效目标均已全额完成,自评等级:

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起始时间

2017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日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0

省级财政

0

本级配套

300

本级配套

3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300

3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主体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拨付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

2.保障措施

《建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阳市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办【2012】139号)

3.资金安排程序

先预拨80%,20%考核后结算。

区卫生计生局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区财政局,批准后区财政局和区卫生计生局联合下发下拨资金的通知。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按乡村医生服务的农村人口人均6元标准

5.财务管理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做好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指标类型

项目绩效指标名称

申报项目确定的预期绩效指标

完成率

完成质量

绩效标准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比例

95%以上正常运转,无负债

90%以上正常运转,无负债

85%以上正常运转,无负债

85%以下正常运转,无负债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100%

产出指标

医疗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比例

100%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95%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90%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90%以下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95%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100%

效益指标

群众就诊满意度

95%以上群众满意

90%以上群众满意

85%以上群众满意

85%以下群众满意

95%以上群众满意

100%

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95%以上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90%以上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85%以上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85%以下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通过补助,95%以上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95%

产出指标

资金下达与效绩考核相挂钩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挂钩,体现奖罚。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未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未完成绩效考核。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挂钩,体现奖罚。

100%

 

效益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采率

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7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70%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100%

 

产出指标

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

每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检查2次以上,督查情况计入绩效考核结果,

每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检查2次,督查情况计入绩效考核结果

每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检查1次,督查情况计入绩效考核结果,

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检查

每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检查不少于2次,督查情况计入绩效考核结果,

100%

 

产出指标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98%

95-98%

≤95%

100%优

100%

 

产出指标

资金下达与效绩考核相关情况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挂钩,体现奖罚。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未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未完成绩效考核。

完成绩效考核,资金下达与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挂钩,体现奖罚。

100%

 

效益指标

资金下拨及时情况

30个工作日内

40个工作日内

50个工作日内

60个工作日内

30个工作日内

100%

 

效益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采购

90%以上

80%以上

70%以上

70%以下

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

100%

 

满意度指标

90%以上

满意度测评

≥475人

≥450人

≥400人

400人以下

≥475人满意

100%

 

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合理性

合理使用

有违规使用

能够合理使用资金

100%

2.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在项目实施中注意清理核实村医人数,完善准入退出政策,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坚决杜绝“吃空饷”等现象。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在经费下达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项目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严格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下达。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4.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促进,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了群众负担。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适应,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药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是医改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一个具体措施,适应医改政策和卫生与健康有关政策。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体现。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实施基药补助,贯彻落实了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的要求。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对我区规划设置的156个行政村卫生所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

2、进度月报上报及时、准确、完整;

3、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群众更大程度的了解、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

2、严格考核。

在严格加强对卫生室的人员准入、药械购进、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等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进行绩效考核。

3、加强监管。

对在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出现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贪污及挪用药品补助资金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确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建议项目绩效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对于实施过程进行评价且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卫计部门在年终考核评分给予加分;对于完成结果评价为优的项目,卫计部门在年终考核排名上给予综合优先考虑。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已安排资金的拨款或支付,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暂停资金安排的建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

由于报销程序繁琐,在没有实现计算机诊疗管理的情况下,要发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整理财务数据,增加了乡村医生的负担。

同时,这项工作的开展,也增加了卫生院和卫生局的工作量。

2.群众对政策认知度不高。

部分农村群众对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率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不了解。

3、工作开展不平衡。

由于各地村卫生所开展诊疗工作情况不一,一些村卫生所主要以公共卫生工作为主,病人较少,药品使用量少,药品零差率预算款节余较多。

而一些卫生所诊疗业务量较大,以致出现超预算。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计生协会

2017年计划生育专项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区财政局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建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时办法》的通知》(潭财监〔2012〕14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建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绩效实施了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

按照建阳区政府《建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加大计生事业专项经费投入,我区专项计生经费到位1835万元,并按年初预算数及时落实各个项目,通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现的效益

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良好,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了良好人口环境。

1、150万元入财政计生奖扶专户;确保全区各项计生优先优惠政策对象4637人所需奖扶资金准时发放到位;2、拨付各计生办计生经费150万元,确保乡镇计生工作所需资金;3、715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确保全区计生对象46380人所需新农合资金准时发放到位;4、300万元用于计生法定奖励,确保全区计生对象所需法定奖励金及二女结扎奖励金准时发放到位;5幸福工程、生育关怀总开支100万元,让贫困计生家庭感受党和政府的大力关怀。

三、自评结论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

2017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良好,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了良好人口环境。

建阳区政府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我区计生工作被评为南平区第二名。

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13%;出生率13‰,自然增长率为6.74‰,出生人口性别为102.52。

当年四术手术5900例,综合避孕率为88.26%。

全面落实计生优先优惠政策,全年共发放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对象50842人,无恶性案件和手术事故。

(二)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

一是加强领导,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综合考核。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指导思想,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宣传教育新格局。

全年设置宣传点6个,参加人员20人次,发放宣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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