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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

緒論

何為“古代漢語”?

它包含兩個體系:

1.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言以及后來歷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語言(文言文)。

2.唐宋以來以北方話為基礎而形成的古白話(口語)。

(1)古白話:

六朝以后,特別是唐宋以后在北方话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书面语。

如唐代的变文,敦煌通俗文学作品,宋人话本,金元戏曲,明清小说等都是古白话的代表。

古白话虽说是白话文,但不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白话文,一般都是以口头语为基础而夹杂一些文言成分。

即使是口语,由于区域性和时代性的差异,今天读起来也不那么容易,因此,我们称之为“古白话”(学术界一般把从晚唐五代开始直至“五四”时期形成的古白话称作近代汉语)。

通論二—古今詞義的異同

古今詞義的異同,概括起來,主要有三:

(一)古今意義基本未變:

如“馬、牛、羊、山、水、人、手、日、月”等。

這類詞數量不多,卻是漢語的基本詞滙。

這些詞滙體現漢語詞滙的傳承、穩固方面。

(二)古今意義完全不同的:

就是說,有些詞從形體看,古今一致,從意義看,迥然不同。

如“行李、去、走”等。

(三)古今詞義變化微殊的(同中有異):

即古今意義之間,既有聯繫,又有發展;既有某些相同點,又有各種不同之處。

這類詞我們又分兩類。

如下:

1.詞義範圍的差異:

有擴大、縮小、轉移。

(1)擴大:

古義範圍窄今義寬:

菜:

古代專指“蔬菜”,不包括肉類、蛋類等。

《說文》:

“菜,草之可食者。

”這是“菜”的古義。

直到宋代“菜”還是不包括肉類等。

睡:

古代專指坐着打瞌睡。

《說文》:

“睡,坐寐也。

”《史記·商君列傳》:

“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

河:

漢代以前專指“黃河”,一般河流用“水”錶示。

其它的“江”古代專指“長江”。

(2)縮小:

古義範圍大今義範圍窄

臭:

古義泛指所有氣味,包括好聞的、難聞的、香氣、穢氣。

《周易·繫詞》:

“其臭如蘭。

”所以當要表示穢氣時前面冠以“惡”。

如《禮記·大學》:

“惡wù惡臭”

湯:

古義泛指熱水、開水。

《孟子·告子上》:

“冬日則飲湯。

”成語“赴湯蹈火”,還保畱古義。

今天詞義的外延逐漸縮小,由泛指的熱水、開水到專指菜湯、肉湯。

子:

本指兒女,不論男性、女性。

《論語·先進》:

“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后來專指兒子。

其它的還有“瓦、宮”等。

(3)轉移:

詞義由甲範圍轉移到乙範圍。

主要特點是新義産生後,舊義就消失。

暫:

漢以前是突然、一下子。

《廣雅·釋詁》:

“暫,猝也。

”《說文》:

“默,犬暫逐人也。

”中古以后,“暫”産生了新義“暫時、短暫、不久”義。

羹:

上古不指湯,而指帶汁的肉。

《爾雅·釋器》:

“肉謂之羹。

”中古以后,逐漸轉移為“羹湯”。

恨:

古義是遺憾,不是仇恨。

《前出師表》:

“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桓帝也。

”古代仇恨一般用“怨”來表示。

其它的還有“涕”等。

2.詞義感情色彩的差異

1

復辟:

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

《明史·王冀傳》

爪牙:

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

《國語·勾踐滅吳》

鍛煉:

古代除了冶煉義外,還有“玩弄法律對人進行誣陷。

”《后漢書》:

“鍛煉之吏,持心近薄。

”註:

“鍛煉,猶成孰也。

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鑄陶鍛煉,使之成孰。

謗:

古時是中性詞,無褒貶。

如“能謗譏于市朝,……受下賞。

”其它有“賄、祥”等。

從詞的輕重看,有些詞古今不一致,如“誅”,責備(口誅筆伐)—殺;感激,憤激—感謝。

通論(三)古代漢語單音詞、復音詞、同義詞

一、古代漢語詞滙特點:

古代漢語詞滙以單音詞為主,復音詞只是居少數。

剛好與現代漢語詞滙的特點相反。

二、古代單音詞和現代漢語復音詞比較情況:

(一)更換了不同的詞:

與—參加,師—軍隊。

(二)加上詞尾:

虎—老虎,杯—杯子,石—石头

(三)利用兩個同義詞作為語素,構成一個復音詞:

兒、子—兒子

三、漢語單音詞縯變為復音詞途徑

(一)經過由兩個同義詞臨時组合而成的階段,即最初時,只是兩個同義詞的並列,還沒有凝結成為一個整體,一個單詞。

其理由是:

1、最初某些同義詞的组合是鬆散的,且在語素順序上可以任意。

如“險、阻、隘”是同義詞,在上古可單用,也可互相组合。

《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分別有:

“隘而不列”,“阻而鼓之”,“不以阻隘也(阻隘雖連用,但還是兩個不同的詞)”。

《史記淮陰侯列傳》有“恐吾至阻險而還”,《左傳成公十三年》有“險阻(逾越險阻)”,《離騷》中有“阻隘(路幽昧以阻隘)”。

這說明三個同義詞组合各自獨立性強,還沒有固定下來。

2、古人對於以上一類同義詞,常常加以區別。

“婚姻”很早就凝固成為一個復音詞,《左傳成公十三年》:

“寡君不敢顧婚姻”,但是《說文》還說“婦家為婚,壻家為姻。

”“饑饉”在后來也成了復音詞,但是朱熹注《論語》還是說:

“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

”以上告訴我們這些復音詞的意義常常包含單個同義詞的意義。

四、古代漢語復音詞

古代漢語詞滙除了大量單音詞,也有不少的復音詞。

據詞的組合方式古代漢語復音詞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复合詞:

這類詞复合詞運用頻率高,構詞能力強,組合方式多樣。

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專名复合詞:

這類詞多屬人名、地名、國名、官職名、著述名、年號以及其它一些名號。

如“管仲、新野、晉國、左師、左傳、太元”等。

這些詞多是雙音詞,也有些三音詞,如“公輸盤、零丁洋、童子試、千里馬”等。

不論雙音詞還是多音詞,它們都是表示專名的,並且有兩個顯著特點:

一是指物的單一性,二是不能按語法關繫去理解,即“左師”不是左方的軍隊。

“童子試”不是童子的攷試,凡是沒有攷中秀才的,不論年紀多大,通稱“童生”。

2、加綴复合詞:

屬于粘附式的复合詞,其中一個語素表示概念,另一個是附加成分,充當前綴或者后綴。

如:

“阿姊,第一,有夏,有北,言告,言歸;晏如,率爾,游子,忙乎,浩乎,藹如”。

3、偏義复合詞:

由兩個意義相反或相近的單音詞作為語素組成的詞。

其中只有一個語素有意義,而另一個語素只充當音節的作用,而無實際意義。

如: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

《墨子·非攻》

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

《戰國策·魏策四》

多人無生得失。

《史記·刺客列傳》

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

《史記·文帝本紀》

無羽毛無以馭寒暑。

《列子·杨朱》

陟罰臧否不異同。

諸葛亮《出師表》

(二)連綿字

真正單純的複音詞在古代漢語裏比較少見,但也占一定的數量。

單純的複音詞,絕大部分是連綿字。

例如“倜儻”、“忸怩”、“造次”、“鎡基”、“抑鬱”、“徘徊”、“觳觫”、“逡巡”、“逍遙”、“須臾”等。

連綿字中的兩個字僅僅代表單純複音詞的兩個音節,古代注釋家有時把這種連綿字拆成兩個詞,當作片語加以解釋,那是絕大的錯誤。

例如“披靡”是草木隨風偃僕的樣子,也用來比喻軍隊的潰敗。

《史記·項羽本紀》:

“漢軍皆披靡”,張守節正義云:

“靡,言精體低垂。

”又如“辟易”是倒退的樣子。

《史記·項羽本紀》:

“人馬俱驚,辟易數裏”,張守節正義云:

“言人馬俱驚,開張易舊處,乃至數裏。

”單講“靡”字,則“披”字沒有著落;“辟”字當“辟”字講(開張),“易”字當“更易”講,這是望文生義。

這些都是不對的。

理解偏義复合詞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偏义复词到底偏在哪个语素的意义,视具体语言环境而定。

1、凶年,大夫不得造车马。

《礼记·玉藻》

2、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

《后汉书·何进传》

3、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

劉蘭芝《孔雀東南飛》

第二,不能凭空指某词为偏义复词,而要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视某个复合词的实际用法而定。

1、《说文·卮部》:

“卮,园器也。

所以节饮食。

《易》曰:

‘君子节于饮食。

’”

2、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今“作息时间”

古代漢語同義詞辨析

一.同義詞:

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之間只要有一個義項相同就是同義詞(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

二.同義詞辨析的作用

1.辨析同義詞的細微差別,有助于準確深入領會文言作品的詞義。

(1)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

《扁鵲見蔡桓公》

(2)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

(3)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

《說文》:

“病,疾加也。

(4)君子疾病,子路請禱。

《論語·述而》

(5)仲父之疾病,將何以教寡人?

《呂氏春秋·知接》

(6)亮疾病,卒于軍。

《三國志·諸葛亮傳》

2.有助于理解對舉、並用的同義詞。

(1)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

《觸龍說趙太后》

(2)殫其地之出,竭其盧之入。

《捕蛇者說》

(3)言有召禍也,行有招辱也。

《勸學》

通論四(詞的本義和引伸義)

一.詞的本義:

詞的本來意義,但不一定都是原始意義。

二.詞的引伸義:

是從詞的本義“引申”出來,或者發展出來的,分為近引伸義和遠引伸義。

如“兵”的本義是一種兵器,引申為“士兵”,再引申為“軍隊”。

(詞義的引申和詞義的更替應該區别開來。

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產生新的意義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義,例如“腳”字的本義是“小腿”(《說文》:

“腳,脛也”),後來“腳”字變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

詞義的引申是指某詞產生了新的意義以後,並不排除原始意義。

例如“道”字雖然產生了一些新義,但是路的意義一直保存到現代漢語裏。

這類情況很多,也最重要。

一方面,這增強了語言的穩固性,使語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這使語言豐富化了。

三.掌握本義的意義

掌握詞的本義就可以提綱挈領,以簡馭煩,使紛繁的詞義條理清晰,脉絡分明,有助于深入領會由本義派生的各引伸義,把握詞義繫統的全局。

例舉“益、及、解”如下:

(1)水漫出來。

動詞。

《呂氏春秋·察今》:

澭水瀑益。

(2)增多,增加。

動詞。

《觸龍說趙太后》:

少益嗜食,和于身。

(3)富裕。

形容詞。

《呂氏春秋·貴當》:

如此者,其家必日益。

(4)利益、好處。

名詞。

《尚書·大禹謨》:

滿招損,謙受益。

(5)更加。

副詞。

《孟子·粱惠王上》:

如水益深,如水益熱。

(1)追趕上。

動詞。

《齊晉鞌之戰》:

故不能推車而及。

(2)到達。

動詞。

《齊晉鞌之戰》:

將及華泉。

(3)到那個時候。

《齊晉鞌之戰》:

病未及死,吾子忍之。

(4)趁這個時候。

《觸龍說趙太后》:

願及未填溝壑而托之。

(5)品行趕得上。

《論語·公冶長》:

非爾所及。

(6)涉及。

《論語·公冶長》:

言不及義。

(7)與。

連詞。

《鄭伯克段于鄢》:

生莊公及共叔段。

(1)判,剖分也。

《庄子·养生主》:

庖丁爲文惠君解牛。

(2)離散也。

《汉书·张耳陈馀传》:

恐天下解也。

(3)說也,析言事理也。

《荀子·非十二子》:

閉約而無解。

《史記·吕后紀》:

君知其解乎?

(4)脫也,免除也。

《禮·曲禮》:

解屨不敢當階。

(5)開放也。

《后漢書·耿純傳讚》:

嚴城解屝。

(6)曉悟也。

《三國志·魏志·賈詡傳》:

太祖遂與韓遂、馬超戰渭南,問計於詡,對曰:

“離之而已。

”太祖曰:

“解。

(7)意識也。

詳“見解”條。

(8)消釋怨隙。

如云和解。

(9)達也。

《莊子·秋水》:

無南無北,奭然四解。

四.探求詞的本義方法

(一).字形分析法,使用這種方法必須有文獻上的參證。

(二).多義歸納法:

運用詞義縯變規律,推斷詞的本義,以彌補字形分析法的局限。

1.通過分析漢字結構來探求本義:

字形是指古漢字形體(主要是象形字),主要指甲骨文、金文、小篆。

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主要是通過分析小篆的字形來探求詞的本義。

許慎由于沒有見到甲骨

文,因此他所作的本義分析有許多是不正確的。

因此我們分析詞的本義在借鉴《說文》的基礎上,還要比照甲骨文、金文以及其它古文字資料,參證古代文獻,進行綜合考察。

例举如下:

臣:

《說文》:

“臣,牽也。

事君者也。

像屈服之形。

”甲骨文寫作,金文寫作,都像竪目之形。

郭沫若說:

人首俯則目竪,所以像屈服之形者。

我們從若干從“臣”的字也可以證明“臣”為竪目之形。

如甲骨文、金文、篆文中的“望”都從“臣”,作或,“望”的本義是往遠處看,字形像一個人站在地上遠看或看月亮。

“臨、卧(臥)”也都是從“臣”。

2.通過多義歸納推斷本義:

用字形推斷本義,固然可行,但純粹表意詞數量有限,完全使用這種方法未免太狹,還需要運用詞義縯變規律,通過多義歸納的方法以求得本義。

因為詞義的遞系衍生是有規律可循的,通常是由具體到抽象,由個別到一般。

詞義的衍生總是先後有序,層次井然,而又互相糾結的。

按詞義繁衍的邏輯順序逐個攷察,就不難找到它的本義。

下以“即”為例試作說明:

1.走近,靠近。

《詩經·氓》:

來即我謀。

2.走向(抽象方面)《左傳·成公二年》:

擐甲執兵,固即死也。

3.就位。

《儀禮·士冠禮》:

即位於門東。

4.登上君主的位置。

《鄭伯克段于鄢》:

及莊公即位。

5.在酒席上坐。

即席賦詩。

6.就席。

《儀禮·士冠禮》:

右還即席坐。

7.就在當前的時間。

《鴻門宴》項羽即日因畱沛公與飲。

8.副詞。

就。

《戰國策·楚策》:

[蘇秦]即陰與燕王謀。

五.詞義引申的特殊情況

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那就是不同的兩個字在意義上可以發生關係。

這是因為引申義距離較遠,一般人已經不再意識到它是一個意義的引申,為了要求區别,就另造一個字來代表它。

例如懈怠的“懈”,本作“解”,《詩經·大雅·烝民》:

“夙夜匪解,”《孝經》引作“夙夜匪懈”;由解散的意義引申為懈怠的意義,本來是很自然的(依徐灝說)。

現在我們說“鬆懈”,“松”正是“解”的意思。

又如豎(豎)字。

《說文》:

“豎,立也。

”其實“豎”就是“樹”的引申義(依羅振玉說)。

“樹”由栽種引申為樹立,讓人感覺是另一種意義,所以另造一個“豎”字。

《後漢書·靈帝紀》:

“槐樹自拔倒豎。

”當時“樹”既當“木”講,假使寫成“槐樹自拔倒樹”,反而不好懂了。

六.詞義引申規律

詞義引申規律:

引申就其個別階段來說,是由一個義項延伸發展出另一個與之有關的新義項。

引申規律指的是甲乙兩個義項彼此相關或甲乙兩個同源詞之間意義相通的規律。

同源詞:

本是同一語源,後來分化成若干意義相關而不完全相同的詞。

這些詞的讀音和字形往往也隨之分化,由於語言的發展,都勻可能變得彼此很不相同,意義之間聯繫可能變得難以辨認,自得形體也隨之變得彼此毫不相干。

確定同源詞,有三個必要的條件:

一、這些詞的讀音必須是相通的。

所謂相通,是指在韻母方面,或是疊韻(屬於同一韻部),或是對轉(即韻母的主要母音相同,韻尾有對應關係)。

在聲母方面,或是雙聲(聲母相通,如柔軟。

)或是聲母的發音部位相同

二、這些詞的意義相同。

相近或相關(即又一定的關聯)。

三、有古代語言資料、訓詁資料或字形為證,證明他們出自同一語源。

引申規律主要有:

(一)時空的引申:

表示時間、頻率、速度的意義,常常與表示空間、密度的意義相關。

如“間”的本義為“縫隙”,特點是空間距離狹小,引申為“時間短”,如“有間”。

“朝”既有“朝廷”義,又有“早晨”義。

“緩”由時間長、緩慢義,引申為“地域寬緩”。

“時”表時間,而它的派生詞“塒、蒔”都能表示空間義。

(二)因果的引申:

作為原因的事物與作為結果的事物意義往往相通,如“厭”有“飽”義,如《漢書·鮑宣傳》:

“今貧民菜食不厭,衣又穿空,父子夫婦不能相保,誠可爲酸鼻。

”顏師古注:

“厭,飽足也。

”因“飽”而“滿足”,如《左傳·僖公三十年》:

“夫晉何厭之有!

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

”又因“過飽”而“嫌惡、討厭”。

如《論語·憲問》:

“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

”“屬”義“連接”而“隷屬”。

漢王充《論衡·說日》:

“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地與天屬,其實不屬,遠若屬矣。

”《莊子·德充符》:

“眇乎小哉,所以屬於人!

”“斷”是“斷裂”,因“斷裂”而使物成為“片段”,“段、斷”同源。

(三)動靜的引申:

動態與靜態相關,主要有:

(1)動作與其所産生的狀態和事物相關,前者是動詞後者是形容詞。

如“習”本義是“鳥學飛時多次練習,即數飛”,多次重複練習,産生的狀態是“熟悉、習慣”。

“會”是“聚合”,許多人聚合即成“會議、盟會”;

(2)工具和使用它的動作相關,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動詞。

如“柄”是“把柄”,持柄的動作叫“秉”,“柄、秉”同源。

“鼓”是樂器,引申為擊鼓的動作。

又如:

右—佑—祐,左—佐

(3)物件與專門施於它的動作有關。

如“耳”派生出割耳的刑罰“刵”,“魚”派生出捕魚的勞動“漁”等。

(四)施受的引申:

古漢語施受同詞的現象非常普遍,很多動詞兼有施、受二義。

如“享”既是“享獻”,又是“享受”。

如《漢書·司馬相如傳下》:

“康居、西域,重譯納貢,稽首來享。

”顏師古注:

“享,獻也,獻其國珍也。

”“乞”既是“施予”,又是“求告別人給予”,如《漢書·朱買臣傳》:

“妻自經死,買臣乞其夫錢,令葬。

”《左傳·定公二年》:

“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私出。

閽乞肉焉,奪之杖以敲之。

(五)正反引申:

在客觀現實中,兩個相反的現象和兩個對立的事物常常相關,因而正反義同詞與正反義同源的現象多見。

如“副”有“分割”義,又有“合並”義,。

《詩·大雅·生民》:

“不坼不副,無災無害。

”陸德明《釋文》:

“副,孚逼反,《説文》雲:

分也。

《字林》雲:

判也。

”段玉裁曰:

“副之則一物成二,因仍謂之副,因之凡分而合者皆謂之副。

”即“符”義。

如盛名之下,其實難副。

又如“亂”本義是“治絲”,絲由紊亂而整理成條理,所以“亂”兼有“紊”與“治”義。

《書·顧命》:

“其能而亂四方。

”蔡沈注:

“而,如;亂,治也。

”又如“被(披)”源于“皮”,有“表皮”之義,表皮覆蓋在物件上將全物掩蓋,而表皮本身卻露在外,因“被”有“覆蓋”和“現露”義。

(六)同狀的引申:

不同事物的外部(包括形狀、性能、功用等等)相似,可以共名或同源。

如“題”是人或動物的額,文章的命名總是在最前,如額之顯要,所以也稱為“題”。

“管”是一種樂器,古代的鈅匙與其相似,所以也稱為“管”。

酒器的形狀似爵(雀)而稱為“爵”。

“聰”,耳力好,知識容易進入,引申為智力通達。

“窗”,陽光光綫容易進入,“聰、窗”同源。

比喻義一般是這類引申形成的。

例如“輪”是有輻的車輪,是能轉動的,由此而產生“輪班”、“輪換”、“輪流”的意義,由名詞轉為

動詞,是比喻義。

(七)同所的引申:

事物與它所具有的形狀,或同一事物上共存的形狀,可以共名或同源。

(1)物與狀相關:

如“橫”是門閂,因其橫直,所以引申為“橫竪”的“樹”。

“孔”是中空的,所以由“空”派生的。

“灣”是水的迂曲處,所以由“彎”引申的。

(2)狀與狀相關:

如“次”的本義是“帳篷”,帳篷是為停歇休息而備的,所以“次”有“駐紥、停止”義,同時帳篷又是臨時搭置,與正式宮殿比,是草草而成,不是精心建築的,因此,“次”又有“差次”義。

七.詞義引申的類型

1.鏈鎖式引申:

從本義引申出引伸義,由引伸義再遞相引申下去的引申方式。

題:

《說文·頁部》:

“題,額也,從‘頁’,‘是’聲。

”本義是額頭。

如《楚辭·招魂》:

“鵰題黑齒。

”引申為物體的前耑。

如《孟子·盡心下》:

“堂高數仞,榱(cuī)題數尺。

”又引申為題目。

如《宋史·晏殊傳》:

“臣嘗私習此賦,請試他題。

”故“題”的義項引申關繫如下:

習:

《說文·習部》:

“習,數飛也。

”本義是鳥反覆練習飛翔。

如《禮記·月令》:

“鷹乃學習。

”引申為複習、練習。

又引申為熟悉、通曉。

《戰國策·馮諼客孟嘗君》:

“誰習會計,能為文收責於辪者乎?

”又引申為習慣。

如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人習於茍且非一日。

2.輻射式引申:

以詞的某一個意義為中心,呈輻射狀派生出多個義項的引申方式。

如下:

引:

《說文·弓部》:

“開弓也。

”本義為開弓。

如《莊子·田子方》:

“列禦寇為伯昏無人射,引之盈貫。

”由於開弓要拉長弓絃,又引申為拉長、伸長。

如《左傳·成公十三年》:

“我君景公引領西望。

”由於開弓要引導箭的方嚮,又引申為引導、率領。

如《史記·秦始皇本紀》:

“引兵慾攻秦。

”由於開弓要向後拉弓,又引申為後退、退卻。

如《戰國策·魯仲連不稱帝》:

“秦軍引而去。

”由於開弓要拿弓箭,又引申為取過來。

《戰國策·齊策二》:

“引酒且飲之。

另外,就“朝見”的意義來說,除引申為朝廷外還可引申為拜見,因為朝見國君需要行拜見禮。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齊威王、宣王用孫子、田忌之徒,而諸侯東面朝齊。

”還可以引申為聚會,因大臣來朝見國君的時候,也是聚會的時候。

《逸周書·大匡》:

“王乃召塚卿三老、三吏、大夫,百執事之人,朝於大庭。

”還可引申為朝向,因為朝見國君時,君臣的位置有別,國君面南背北,臣面北背南。

八.假借義

詞除了本義和引申義之外,還有假借義。

朱駿聲在解釋詞義的時候,一般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依照《說文》的解釋(有時加以訂正),作為本義;第二部分是轉注,即引申義;第三部分是假借,用朱駿聲的話來說,即所謂“本無其意,依聲托字”。

朱駿聲的辦法是對的。

假借的意義和本義是不相干的,我們仍以“解”字為例,《辭海》認為“解”字同獬,同蟹,通嶰(地名),通澥(海),同廨,通邂(解後即邂逅)。

這些都是假借。

“解”字之所以具有這些意義,只是借用,而不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

通論(五)—漢字的構造

一.傳統的“六書”說

“六書”的名稱最早見于《周禮·地官·保氏》: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

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其中的“六書”可能屬于漢字教學。

當時只有總目,還沒有細則。

到西漢末年,“六書”理論臻於成熟,才正式有“六書”的細目,漢儒第一次把《周禮》的“六書”解釋為六種造字的方法。

總共有三家之說,名稱與次第如下:

班固:

象形、象事、象意、形聲、轉注、假借

鄭衆:

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許慎:

指事、象形、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三家之說,大同小異,后來一般采用許慎的細目,班固的次第,即: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一.傳統的“六書說”

“六書”的提出,使人們對千差萬別的漢字形體構造有了規律性的認識。

下細論其細目:

1.象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2.指事: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3.會意: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4.形聲: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5.轉注: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6.假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1.象形:

就是依照事物的輪廓及綫條,通過描繪、勾勒來表现事物概念的造字方法。

如:

“”(山),像起伏相連的山峰。

“”(火),燃燒的火堆之形。

“”(羊),象羊的頭和角之形。

“”(舟),象小船之形。

“”(目)象眼睛之形。

2.指事:

是運用指示性符號來指稱物體中的一部分或表现抽象概念的造字法。

象形字表達的是詞所概括的具體事物,指事字表達的常是抽象概念或事物的屬性。

如:

“”(本),在象形字“木”的下端,增添一短橫,表示向下生長的樹根。

“”(末),在象形字“木”的上端,增添一短橫,表示向上生長的樹梢。

“”(朱),在象形字“木”的中間,增添一短橫,表示由此處砍伐的樹幹。

如“株、殊”是分化字。

“”(寸),在象形字“又”的左下部增添一點表示手腕上寸口所在的部位。

其它的如“亦(“腋”的初文)、刃()、甘()”等都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指示性符號構成的指事字。

以抽象的符號表達語言的詞有很大的侷限性,所以漢字中用指事方法造的字不多。

3.會意:

是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某種物體的圖形以表示新義的造字方法。

會意字所描寫的多數是語言中的動詞、形容詞或少數抽象名詞,象形字一般是指物的名詞。

“”(采),由“爪”和“挂果的树”两个表意的符號構成,共同會意表示以手從樹木花草上採摘這一新義。

“”(休)由兩個象形字構成,會意人靠在樹幹休息。

“”(出),通过脚出陷阱这一意向,表示“出”。

4.形聲:

是以聲符表示詞的聲音、以形符表示詞義類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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