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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度油尖旺区议会

2008至2011年度油尖旺區議會

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

            第九次會議記錄            

 

日期︰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

   旺角政府合署4樓

   油尖旺區議會會議室

 

出席者︰

主席

楊子熙先生

副主席

陳偉強先生

區議員

鍾港武先生,JP

孔昭華先生

梁偉權先生,JP

葉傲冬先生

陳文佑先生

關秀玲女士

陳少棠先生

羅永祥博士

侯永昌先生,MH

黃萬成先生

仇振輝先生,BBS,JP

黃舒明女士

許德亮先生

吳萬強先生,BBS,MH

增選委員

陳袁輝先生

吳錦芳先生

陳明誠先生

譚礎堅先生

徐偉雄先生

王華斌先生

吳湛森先生

政府部門代表

王家偉先生

旺角區環境衞生總監

食物環境衞生署

張汝成先生

油尖區環境衞生總監

食物環境衞生署

陸國寶先生

總產業主任/九龍

地政總署

黃昌林先生

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區域東)6

環境保護署

鄒振榮先生

油尖旺區副康樂事務經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孟天予先生

旺角警區高級督察(行動)

香港警務處

曾以仁先生

油尖警區警民關係組

香港警務處

廖淑華女士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

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

民政事務總署

秘書

余凱欣女士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

 行政主任(區議會)3

民政事務總署

 

列席者︰

謝榮樂先生

社會服務主任(公共服務)

東華三院

岑維章先生

殯儀服務行政經理

東華三院

梁中杰先生

行政主任(廟祀服務)

東華三院

談寶林先生

高級物業主任

東華三院

程廣寧先生

董事總經理

九龍殯儀館

方湛樑先生

環境管理首席顧問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林靄明女士

董事

ECA建築師事務所

林慧然女士

環境保護主任(區域東)

環境保護署

 

缺席者:

蔡少峰先生

區議員

高寶齡女士,MH,JP

區議員

林浩揚先生

區議員

林惠龍女士

增選委員

陳佩欣女士

增選委員

 

開會詞

楊子熙主席歡迎新一年度的委員,並介紹與會的政府部門代表。

他報告:

(i)

警務處油尖區代表李德中先生因事未能出席,由油尖區警民關係組警長曾以仁先生暫代。

(ii)

警務處旺角區高級督察(行動)孟天予先生代替已調職的陳潤金先生出席會議。

(iii)

林浩揚議員因事缺席,他以書面授權陳文佑議員代為行使投票權,並就其提呈的文件作動議和補充。

(iv)

高寶齡議員因事缺席,以書面授權黃舒明議員代為行使投票權。

(v)

蔡少峰議員因事缺席,以書面授權楊子熙主席代為行使投票權。

議程一:

通過第八次會議記錄

-----

2.上次會議記錄經修訂後(見附件一)獲得通過。

 

議程二:

關注九龍殯儀館前之燒衣爐對社區所構成的滋擾

(油尖旺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第35/2009號文件)

3.楊子熙主席介紹參與是項討論的代表:

(i)

東華三院的代表,包括社會服務主任(公共服務)謝榮樂先生、殯儀服務行政經理岑維章先生、行政主任(廟祀服務)梁中杰先生及高級物業主任談寶林先生;

(ii)

九龍殯儀館董事總經理程廣寧先生、ECA建築師事務所董事林靄明女士、生產力促進局首席顧問方湛樑先生;

(iii)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旺角區環境衞生總監王家偉先生;以及

(iv)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區域東)黃昌林先生及環境保護主任(區域東)林慧然女士。

-----

他請委員參閱東華三院及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的書面回覆(附件二及三)。

4.程廣寧先生報告,自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支持改善九龍殯儀館燒衣爐設施後,九龍殯儀館董事局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開始共同研究為九龍殯儀館裝置新式的燒衣爐,董事局並已委聘私人建築師事務所統籌整項計劃。

有關的建築師事務所已於本年5月27日代表九龍殯儀館向屋宇署遞交申請,現正等待政府部門回覆。

生產力局亦已就燒衣爐改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提交建議書。

5.楊子熙主席表示,委員會已多次討論九龍殯儀館燒衣爐的議題,並進行實地視察,俾能減輕附近居民所受的滋擾。

6.陳文佑議員對東華三院取得綠色基金,卻不用以改善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表示失望,同時擔心私營機構於公眾地方設置和營運燒衣爐未必可行,亦不能確保可減少對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擾。

7.侯永昌議員表示,在未設置現有的燒衣爐前,區內街巷隨處可見燒衣活動,居民所受的滋擾更大。

8.羅永祥議員認為時代已不同,該區近年發展迅速,多座樓宇建成,燒衣活動會對附近環境造成污染,他認為區議會應認真考慮遷移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

9.許德亮議員認為委員會應決定應否遷移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和建議選址,如目前並未能遷置該燒衣爐,委員會便應同意改善現時九龍殯儀館的燒衣設施,減少對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擾,方能解決問題。

他亦同意各部門和機構應尋求長遠解決問題的方案。

(陳袁輝委員於下午2時50分到席。

10.楊子熙主席請與會者就遷移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和選址事宜發表意見,並提醒與會人士需考慮取消擺放燒衣爐對社區的影響。

11.謝榮樂先生重申九龍殯儀館屬私人物業,且不隸屬東華三院,故此所得綠色基金不能用於在該館天台裝置大型環保燒衣爐,以取代該館門前的燒衣爐,並表示東華三院會尊重和盡力配合區議會的改善該館門前燒衣爐的意見。

12.林慧然女士表示,環保署不反對遷移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惟議會需建議遷置地點。

13.陳文佑議員認為使用燒衣爐的人士不限於殯儀館的使用者,燒衣活動已對附近居民造成嚴重滋擾,因此,他強烈建議遷移九龍殯儀館門前的燒衣爐,但認為遷置地點不應由議會決定。

14.孔昭華議員認為,如仿傚香港殯儀館在區內另僻海旁地方進行燒衣活動並不可行。

因為區內海濱長廊極之珍貴,同時對拜祭人士前往極不方便。

而燒衣爐在十多年前設置時,附近並沒有大型住宅屋苑規劃,故此很難評論當時有關決定的對錯。

他並謂,委員會亦應考慮若現時取消擺放燒衣爐,引致通街燒衣會對社區造成的影響。

(侯永昌議員於下午2時55分退席。

15.羅永祥議員認為應確定燒衣爐是否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搬遷選址則是另外的問題。

黃萬成議員亦認同未有合適選址,不是保留燒衣爐致令居民繼續受影響的理由。

16.楊子熙主席向環保署查詢有關燒衣爐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的調查數字。

17.林慧然女士回應時表示,環保署於2008年及2009年(截至7月22日)分別接獲3宗和4宗有關該燒衣爐的空氣污染投訴。

去年10月底的實地考察結果顯示,燒衣爐的廢氣排放並不理想。

其後,環保署已分別要求東華三院及九龍殯儀館作出改善。

在今年1月22日委員會會議上,署方備悉九龍殯儀館正研究可行性方案,以改善現有的燒衣爐。

環保署會繼續跟進有關情況。

18.林靄明女士謂,其建築師事務所已於本年5月27日向屋宇署遞交申請,現正等待政府部門回覆,但屋宇署在口頭回應時表示,由於改善措施需佔用公眾地方,審批會有困難。

19.陳少棠議員認為須平衡各方的需要,建議長遠可考慮中央燒衣模式。

在現階段,他贊成九龍殯儀館研究改善方案,認為在找到合適遷置地點前,能暫時減少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

(梁偉權議員於下午3時到席。

20.陳偉強議員欲了解環保署的實質調查數據。

許德亮議員亦有此要求。

21.孔昭華議員認為應先了解九龍殯儀館天台在建築結構上是否適宜加設有關裝置。

22.楊子熙主席綜合各委員的意見,如環保署的數據顯示燒衣爐導致空氣污染指數超標,便應移走燒衣爐。

23.謝榮樂先生澄清,由於權責問題,東華三院不會參與九龍殯儀館的改善計劃。

24.林慧然女士回應說,環保署會按排放的源頭、受影響地方的位置和排放的時間等各項因素評估燒衣爐是否對居民構成滋擾。

如居民同意,署方亦會安排到其住所進行評估。

環保署認為現時的燒衣爐裝置較為落後,已要求有關方面作出改善。

25.吳萬強議員希望環保署明確交待空氣測試的數據。

26.關秀玲議員建議環保署在3個月內於燒衣爐的周邊進行環境和空氣污染測試,再提交數據供委員會考慮。

27.陳偉強議員認為環保署應能提交更科學化的評估報告。

他要求署方提交客觀的研究報告,向市民作清楚交代。

28.黃萬成議員希望在覓得地點遷置燒衣爐前,東華三院和九龍殯儀館能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現時的情況。

他並查詢遷移燒衣爐和選址的問題應由哪個部門負責。

29.陳文佑議員表示曾多番要求環保署進行空氣污染測試。

他認同應採取短期的改善措施,但不支持向本身是商業機構的九龍殯儀館批出公共土地,以供設置燒衣爐。

30.羅永祥議員同意應進行客觀的測試,建議把此議題列入續議事項。

此外,應考慮搬遷九龍殯儀館,以長遠解決問題。

31.程廣寧先生表示,委員於第六次會議上一致支持九龍殯儀館及生產力局研究改善燒衣爐的方案,九龍殯儀館亦積極研究並進行改善計劃。

他續稱,環保的燒衣爐必須配合先進的科技,九龍殯儀館經食環署介紹,得悉生產力局的設計,並在委員會會議上作出簡介。

在未有長遠解決方案前,繼續延遲推行改善措施,只會持續對市民造成滋擾。

他亦請與會者留意,九龍殯儀館自1958年開始,擁有該館現址土地150年地權。

館方樂意商討搬遷的可行性,但地權年期是一重要考慮因素。

32.楊子熙主席補充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就有關議題的討論內容。

33.謝榮樂先生重申東華三院的租賃者角色。

他表示,院方對改良或遷移燒衣爐一直持開放態度。

34.林靄明女士補充,屋宇署會就有關計劃諮詢政府部門的意見,在回覆時會列明審批的條件和建議。

35.林慧然女士回應說,根據現時的環保法例,裝設指明工業設備例如發電廠須按規定向環保署申領牌照,以符合排放標準規定。

如有足夠資料顯示燒衣爐會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環保署定會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空氣污染消減通知書」,要求作出改善。

由於區內一帶有其他空氣污染源頭包括有固定及流動污染源頭,若要特別釐訂該燒衣爐對附近空氣質素的影響會有一定困難。

環保署知悉九龍殯儀館正進行改善措施,署方會繼續跟進有關情況。

據了解,該燒衣爐主要用於焚燒紙扎物,並無焚燒塑膠,故排放物主要是煙霧和灰燼。

36.程廣寧先生補充,殯儀館職員會代客焚燒紙扎物,但不容許焚燒塑膠物品。

37.楊子熙主席詢問陳文佑議員是否對第六次會議的共識持不同意見。

38.陳文佑議員表示,九龍殯儀館的改善方案可行性低,他亦反對批出公共土地予殯儀館設置燒衣爐,認為遷移現時的燒衣爐是最可行的方法。

39.林靄明女士重申,九龍殯儀館會按屋宇署的回覆進行改善工程計劃,並尋求其他可行方案,因此,不能排除整個計劃的可行性。

40.與會者沒有其他意見,楊子熙主席宣布結束是項討論。

 

議程三:

關注油麻地文明里盆栽衞生及保養情況

(油尖旺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第36/2009號文件)

41.楊子熙主席介紹食環署油尖區環境衞生總監張汝成先生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油尖旺區副康樂事務經理鄒振榮先生。

他請委員參閱食環署及康文署的書面回覆(附件四及五)。

-----

42.楊子熙主席補充,雖然部門已重新在文明里種植盆栽,但仍不斷有缺乏公德心的人士把垃圾和煙頭棄置在花槽內。

如執法未能解決問題,他建議部門考慮移走該處的盆栽。

43.鄒振榮先生贊成把盆栽遷移到更合適的地點種植。

44.張汝成先生亦歡迎移走盆栽的建議。

45.楊子熙主席詢問,食環署在清潔上址和執法期間,有否發現亂拋垃圾和棄置煙頭的問題仍然十分嚴重。

46.張汝成先生回應謂,除文明里外,其他地點亦有同類問題。

他表示,食環署一直致力宣傳和教育市民把垃圾和煙頭棄置於垃圾桶。

此外,亦會對違例者提出檢控,過去兩年,署方於文明里就市民亂拋垃圾和棄置煙頭等行為共提出51宗檢控。

47.鍾港武議員表示,市民均歡迎綠化工作,但部門在選址進行綠化時,考慮須更周詳,如在餐廳、投注站門口或鐵路站等人多聚集的地方,便不適宜種植盆栽。

他贊成遷移文明里盆栽的提議,並建議花槽應盡量種滿植物,以免市民在花槽內棄置煙頭或垃圾。

48.黃萬成議員認為食環署應嚴厲執法和留意社區的衞生情況。

他同意移走文明里的盆栽,徹底改善問題。

49.楊子熙主席建議部門在綠化時,在可行情況下改於路面種植喬木,可杜絕花槽積藏垃圾的情況。

50.鄒振榮先生解釋,康文署於4月1日替換枯萎植物時,整個花槽均種滿植物,惟因垃圾和煙頭影響植物生長,署方須定期修剪植物,致使植物顯得未能佔用整個花槽。

51.吳萬強議員建議有關部門與當區議員先進行商討,然後在下次會議上提出區內有哪些位置不適合設置花槽,以徹底解決問題。

52.仇振輝議員同意整個油尖旺區均有同類問題。

他認為除移除花槽外,亦應檢討花槽的設計。

53.楊子熙主席總結時表示,希望食環署羅列區內檢控棄置垃圾的黑點,以便議員考慮是否適合在該等地點放置盆栽。

54.關秀玲議員擔心移走區內所有積藏垃圾的盆栽會影響綠化效果,建議食環署加派人手清理和種植更合適的植物,以改善問題。

55.梁偉權議員建議在合適的位置以小園圃代替盆栽,並在規劃綠化時顧及整個區域。

 

議程四:

要求部門正視冷氣機滴水問題

(油尖旺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37/2009號文件)

56.

-----

楊子熙主席介紹食環署旺角區環境衞生總監王家偉先生及油尖區環境衞生總監張汝成先生,並請委員參閱該署的書面回覆(附件六)。

57.葉傲冬議員表示,不少市民投訴在佐敦道、彌敦道及廟街均有冷氣機滴水,對等候巴士的途人、旅客和商販造成滋擾,就此他請食環署加強巡查和執法。

(仇振輝議員於下午4時10分退席。

58.王家偉先生回應謂,食環署一向關注冷氣機滴水問題。

他表示,很多市民並不知道自己單位的冷氣機滴水,滋擾他人。

因此,署方在夏季來臨時,會於電台和電視台播放宣傳短片,並製作海報和單張,派發到區內各大廈管理處,讓居民加強認識冷氣機滴水的滋擾問題和相關的責任。

食環署如發現冷氣機滴水,會向戶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定限期內(一般為3至7日)作出改善,而市民普遍相當合作。

過去一年,署方共發出約200張「妨擾事故通知」,及後經覆查證明全部滴水情況有所改善,故此並無提出檢控的個案。

食環署會繼續以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市民的警覺,以改善區內冷氣機滴水問題。

59.葉傲冬議員指出廟街冷氣機滴水情況已持續多年。

他表示曾向食環署舉報冷氣機滴水的單位,欲了解署方的跟進情況。

60.孔昭華議員以海防大廈為例,表示曾向食環署投訴該大廈的冷氣機滴水,但署方人員未能於約定時間到場調查。

他建議加快處理繁忙街道的冷氣機滴水問題,並查詢不理會「妨擾事故通知」的罰則。

61.黃萬成議員認為彌敦道長年累月均有冷氣機滴水,而加連威老道至金馬倫道和堪富利士道一帶,以及金鑾和文遜等大廈,均是冷氣機滴水的黑點。

他查詢食環署是否收到投訴才採取行動,抑或會主動介入調查。

62.許德亮議員查詢食環署人員是否配備有效的儀器調查冷氣機滴水的單位。

此外,他認為把改善冷氣機滴水工程列為政府資助樓宇復修計劃的優先工程項目,更能鼓勵市民改善冷氣機滴水的情況。

63.鍾港武議員建議食環署設立專責小組,短期內改善區內冷氣機滴水的情況。

他並查詢冷氣機噪音問題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64.關秀玲議員建議於主要街道(如彌敦道等)懸掛宣傳橫額,讓更多市民關注冷氣機滴水問題。

65.陳少棠議員建議可仿效管理良好屋苑的做法。

這些屋苑的管理公司如發現住戶的冷氣機滴水,會積極採取行動,勸喻住戶改善情況。

66.張汝成先生回應說,食環署在不同的私人屋苑推行試驗計劃,邀請物業管理公司自願參與,以協助處理屋苑內的冷氣機滴水投訴個案。

就廟街一帶冷氣機滴水的情況,食環署共發出約20張「妨擾事故通知」及過百封勸喻信,並會繼續有關個案。

他表示,食環署人員配備望遠鏡工作,署方亦不限於在收到市民投訴後才進行調查,也會主動巡查黑點,並發出通知書,勸喻戶主改善冷氣機滴水問題。

他續稱,食環署贊成把改善冷氣機滴水工程列為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計劃的優先工程項目,以改善冷氣機滴水的情況,署方並會考慮於主要街道懸掛橫額的建議。

至於冷氣機噪音問題,會由環保署跟進。

67.黃昌林先生表示,冷氣機噪音全日均受到管制。

公眾地方或家居的噪音投訴,由警務處跟進,而地盤和工商業樓宇的噪音,則由環保署跟進。

68.孟天予先生表示,一般的冷氣機噪音來自水塔式冷氣機,警務處在接到投訴後會派員調查,警員會按一般人的感覺衡量噪音是否造成滋擾,然後作出警告和勸喻。

如戶主屢勸不改,警方會根據《簡易治罪條例》提出檢控。

69.楊子熙主席查詢環保署可否借出工具予警方跟進投訴,並促請食環署積極跟進投訴個案。

70.葉傲冬議員認為區內有很多沒有管理公司或法團的大廈,他查詢食環署會否就此進行針對性的宣傳工作。

71.黃萬成議員查詢食環署巡查行動的成效,如成效不高,署方有否考慮更佳方案以解決冷氣機滴水問題。

72.許德亮議員欲了解檢控的程序。

73.張汝成先生回應說,對於未設管理處的大廈,食環署在收到投訴後,會向全幢大廈的住戶寄發勸喻信。

雖然食環署主動巡查區內的冷氣機滴水黑點,但由於人手有限,故無法完全消除冷氣機滴水的情況。

署方要求調查人員必須看到住戶的冷氣機滴水,方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戶主如不改善情況,才可提出檢控。

74.黃昌林先生表示,如噪音滋擾情況較複雜,例如受多個噪音來源影響,則需作較詳細的調查,以分辨不同噪音來源的強弱。

如有需要,環保署和警務處可聯合進行調查。

75.楊子熙主席建議食環署人員在初次巡查時便配備望遠鏡,可節省調查的時間。

76.鍾港武議員認為巡查行動必須持之以恆,方可改善冷氣機滴水問題。

他亦贊成食環署人員在初次調查時便配備望遠鏡,並建議署方利用攝錄機等儀器幫助調查。

(羅永祥議員於下午4時30分退席。

77.王家偉先生表示,食環署曾嘗試以攝錄機協助調查,但由於距離遠,影像並不清晰,未能發揮功效。

78.楊子熙主席總結說,希望區內的冷氣機滴水情況能盡快得到改善。

 

議程五:

要求加強跟進區內衞生環境欠佳的地點

(油尖旺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第38/2009號文件)

79.楊子熙主席介紹參與是項討論的代表:

(i)

食環署旺角區環境衞生總監王家偉先生;

(ii)

食環署油尖區環境衞生總監張汝成先生;以及

(iii)

民政事務總署油尖旺高級行政主任廖淑華女士。

-----

他請委員參閱食環署的書面回覆(附件七)

80.鍾港武議員關注食肆於後巷進行食物加工或擺放雜物,希望食環署加強巡查和清潔後巷,並加緊留意大廈天台的環境衞生情況。

81.許德亮議員查詢食環署是否有權清除在私人樓宇潛建物積聚的垃圾。

82.梁偉權議員表示,花園街至西洋菜街一段登打士街新設很多小食站,導致附近後巷衞生環境變差,他希望有關部門能跟進這問題。

83.關秀玲議員反映柯士甸路的小食店於晚間把污水倒到馬路邊,污染環境,希望食環署加強檢控和宣傳教育工作。

84.張汝成先生回應說,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12條,食環署可向私人地方業主發出防止滋擾通知書,規定有關業主於限定日期前清除垃圾。

此外,署方亦會跟進委員提及的地點,加強巡邏和檢控工作。

85.廖淑華女士回應時表示,除食環署的日常清潔工作外,民政處亦會聯同其他部門定期在區內進行清理行動,並與居民組織和分區委員會實地視察,如發現環境衞生問題,便會轉介有關部門處理,並視乎需要,安排聯合行動。

因應人類豬型流感在社區爆發,區議會已成立專責的統籌委員會,該委員會同意集中優先清理區內20條後巷。

有關登打士街店鋪阻街影響環境衞生的問題,民政處會聯同區議員及相關部門展開試驗行動計劃,於8月初向商戶進行教育宣傳,然後相關執法部門便會加強執法。

86.鍾港武議員感謝食環署人員致力改善區內的環境衞生情況。

他建議部門加強溝通機制,加快處理問題。

楊子熙主席亦有同感。

87.張汝成先生表示,食環署人員在巡查時如發現渠道漏水等問題,會即時向相關部門反映,以期盡快解決問題。

 

議程六:

要求改善寶靈街、通菜街(女人街)及花園街小販區管理

(油尖旺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第39/2009號文件)

88.

-----

楊子熙主席介紹食環署旺角區環境衞生總監王家偉先生及油尖區環境衞生總監張汝成先生,並請委員參閱該署的書面回覆(附件八)。

89.陳文佑議員促請食環署加強小販認可區的管理,並查詢認可區空置攤位的處理方式。

90.黃萬成議員詢問油尖旺區有多少個小販管理區,以及寶靈街、通菜街及花園街3個區域的情況是否最惡劣。

91.陳明成委員查詢食環署有否向公眾推廣租用空置攤位,以便更有效運用資源。

92.楊子熙主席補充,第33/2009號參考文件內容與小販發牌政策檢討有關,委員可一併參考。

93.王家偉先生回應說,他得悉有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建議在食環署網頁上顯示空置攤檔的位置,讓市民監察空置攤檔被濫用的情況。

食環署現正檢討小販發牌政策,讓前排攤檔可兼用後排的攤檔。

如仍有空置攤位,署方會先徵詢區議會的意見,如議會贊成讓公眾人士申請經營空置的攤位,署方會再安排發出新的小販牌照。

他續稱,油尖旺區內有多個小販認可區,除文件所述的3個地點外,還包括煙廠街、奶路臣街、廣東道和新填地街小販認可區。

94.吳萬強議員希望食環署澄清區議會在小販發牌方面的角色和權力。

95.徐偉雄委員詢問食環署檢控非法佔用空置攤檔的情況,以及通菜街是否已持續多時有大量攤檔空置。

96.梁偉權議員同意應加強小販認可區的管理,但不贊同只針對文件所述的3個小販區。

他認為現時的小販攤檔面積規定已不合時宜,希望食環署作出檢討。

97.黃萬成議員認為應全面加強油尖旺區的小販區管理,並希望釐清區議會在這方面的權責。

許德亮議員亦有同感。

98.陳文佑議員認為第39/2009號文件所述為關注的重點,並查詢民政處於通菜街小販區成立互助委員會的詳情。

99.王家偉先生回應說,第33/2009號文件主要向委員會匯報小販發牌政策檢討的執行安排,食環署預計在8月審批前排攤檔兼用後排位置的申請,之後會就餘下的空置攤位諮詢區議會的意見,再作安排。

食環署就第39/2009號文件的書面回覆,主要針對文件指定的3個小販區作出回應,但署方亦會同樣處理區內其他有空置攤檔的小販區。

他續稱,由於大部分固定攤位小販已經營多年,重整攤檔有一定困難,但食環署一直採取行動,檢控非法佔用空置攤檔的小販。

100.廖淑華女士回應時表示,如互助委員會對小販區有任何意見,可直接向食環署反映。

有關小販區的互助委員會事宜,議員如欲查詢進一步詳情,可於會後透過秘書處向民政處有關聯絡主任查詢。

101.陳少棠議員查詢區議會可否就餘下的個別攤檔作出決定,抑或需要作整體性的統一決定。

102.陳文佑議員促請食環署加強管理小販認可區。

103.譚礎堅委員了解食環署不時就佔用空置攤檔的情況提出檢控。

他另外指出區內商鋪佔用路面的問題亦十分嚴重。

104.梁偉權議員重申食環署應加強小販認可區的管理,認為現時容許前排攤檔兼用後排位置的安排能大大改善小販區的管理。

楊子煕主席亦有同感。

105.王家偉先生澄清現時的安排只適用於前排攤檔兼用後排位置,並不適用於後排攤檔兼用前排位置。

餘下的所有空置小販攤檔,食環署會先諮詢區議會的意見,再作安排。

他表示,署方會尊重區議會所作的決定。

106.吳錦芳委員同意應擴大小販攤檔的面積,但現時的安排需收取更多牌費,他擔心小販不會樂意租用後排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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