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室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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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科室职责
医院各科室职责
医院各科室职责
三、临床科室职责
1、组织安排医务人员轮换、值班、会诊、门诊、出诊等工作。
2、主治医师收集新入院患者的信息(如详细地址、亲属姓名、电话等),认真、及时完成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
3、各级医师均参加科内查房,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第二天进行查房指导,如诊断不明,主任必须在三天内查房指导。
4、各级主管医师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组织临床病历讨论,共同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治上的问题,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参加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讨论会诊。
5、负责对医疗器械、药品等的临床应用提出信息反馈。
四、医院办公室职责
1、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2、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
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3、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4、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及正、副院长的名章。
5、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6、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7、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8、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9、负责处理党总支布署的各项党务工作。
组织行政科人员的政治学习。
10、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打字室、收发室工作。
11、负责行政、救护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并保证使用。
12、负责处理医院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医教科职责
1、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2、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
六、护理部职责
负责全院护理工作,包括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修定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常规等,并严格督促执行;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组织护士长管理查房及业务查房;制定临床实习计划,检查带教质量;进行医疗安全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等,从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七、总务科职责
1、负责医院房产的维修、分配使用、新建、扩建工程的组织工作。
2、负责水、电、汽的维修和管理。
3、负责医院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4、负责医院绿化、美化及做好污水处理、被服洗涤和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八、门诊部工作职责
1、在主管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预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2、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3、领导和组织门诊医疗质量和病历文书质量的考核、评比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奖评和汇报。
九、手术麻醉科职责
1、负责麻醉者择期手术。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2、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
3、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
4、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
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十、药剂科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
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参加集中招标采购。
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对购入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可委托国家认定资格的药检部门进行抽检。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
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
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一、放射科职责
1、负责患者的接诊、登记工作,复查患者促其提供旧片号码,住院患者收费。
2、照片技术人员依病情轻重及时间顺序,按申请单部位规范照片。
3、冲片技术人员负责在暗房及时冲洗胶片,并复查照片质量及与申请单一一对应,将冲洗好的照片送交主班医生。
4、主班医生负责认真、全面读片,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出具肯定、否定或可疑性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可请示上级医生或全科讨论后再出报告。
5、特诊班医生负责胃肠、造影、透视患者的预约、准备、操作及诊断工作。
6、夜班医生负责由患者的接诊到诊断全部工作。
7、技术员负责定时换药水及各机器的日常保养。
十二、检验科职责
1、检验科作为医技科室,应与临床其它科室密切配合,以患者为中心,做好各种检查检验工作。
负责科室的质控,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负责各科室的生化、临检、免疫、血液、细菌学检验。
3、负责各种血制品的供应、发放、交叉配血等工作。
十三、设备科职责
1、医疗设备的供应:
按照临床和医技科室使用的需要,根据经济和使用的原则,拟订仪器设备的购置和更新计划,报批后组织选购,为医院提供品种数量齐全、性能精确优良的技术装备,以满足全院、教、研工作的需要。
2、医疗设备的管理:
包括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3、医疗设备的维修:
通过对设备的选购、保养及维修工作的管理,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
瑞丽市民族医院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三、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四、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
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医教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
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
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
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
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
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九、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一、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二、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
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
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三、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四、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
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五、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
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六、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
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七、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
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